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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检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序号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议案
12022年2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2年3月1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32022年4月2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4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年8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2年10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2)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控股股东没有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也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及他人提供担保;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标准无保留的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意见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协议价格,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亦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中各个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风险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实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还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利润分配实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另外,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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