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及2022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其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推动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2、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