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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原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前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二)信息披露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在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信息沟通:按监管机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第七条 在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信息沟通:按监管机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
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信息并予以发布;回答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收集公司现有和潜在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情况的研究报告,供公司决策层参考; (二)定期报告:主持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的编制、设计、印刷、 寄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四)投资者接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咨询。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邀请新闻媒体、证券分析师及投资者参加。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五)投资者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畅通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六)公共关系:建立与维护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信息并予以发布;回答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收集公司现有和潜在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情况的研究报告,供公司决策层参考; (二)定期报告:主持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四)投资者接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咨询。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邀请新闻媒体、证券分析师及投资者参加。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五)投资者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畅通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六)公共关系:建立与维护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七)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在网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信息,开设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板块,解答投资者咨询; (八)媒体合作:维护与加强同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九)危机处理:对投诉、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波动、股票交易异动、遭受自然灾害等危机制订预案,经董事会通过后在危机发生时及时根据预案处理; (十)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十一)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七)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在网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信息,利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解答投资者咨询; (八)媒体合作:维护与加强同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九)危机处理:对投诉、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波动、股票交易异动、遭受自然灾害等危机制订预案,经董事会通过后在危机发生时及时根据预案处理; (十)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十一)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范围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竞争战略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和运营中的其它信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与投资者沟通; (四)企业文化; (五)公司外部环境及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范围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竞争战略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与投资者沟通; (四)企业文化; (五)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六)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七)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八)公司外部环境及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施行。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 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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