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965,402.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8,737,004.42元,提取盈余公积17,123,132.04元,扣除2022年度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22,14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2,439,275.31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71,231,320.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7,891,927.93元,提取盈余公积17,123,132.04元,扣除2022年度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22,14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9,860,116.3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9,860,116.31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进一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4月17日的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104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