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汕头市美联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