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沟通访谈等方式,对安联锐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同意注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085.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06.2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78.97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30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CAC证验字[2021]015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1年7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49,706,247.17元,其中:2022年投入119,491,960.6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5,688,757.57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7,770,731.87元;其他用于现金管理的账户期末余额357,918,025.7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广场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锐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锐云”)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相关规定,深圳锐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机构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 | 19610078801100002015 | 20,280,107.36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 656900007710903 | 90,118,025.70 | 募集资金专户,本账户同时为现金管理账户 |
中信银行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 8110901013701318210 | 32,711,848.26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珠海格力广场支行 | 444000902018170164888 | 59.5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 | 19610076801700000153 | 47,800,000.00 | 现金管理账户 |
中信银行珠海分行 | 8110901112601515660 | 60,000,000.00 | 现金管理账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 | / | 160,000,000.00 | 现金管理账户 |
存储机构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布吉支行 | 443066412013006657086 | 4,778,716.75 | 子公司深圳锐云智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415,688,757.57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49,706,247.17元,其中用于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113,632,490.96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398,449.59元,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5,212,877.92元,补充营运资金106,462,428.70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人民币51,646.3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78.97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2.58万元。
依据公司2021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99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5,688,757.5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770,731.8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
额为357,918,025.7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民生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5,200,180.90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联锐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173号)。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2〕29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联锐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杨桂清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4,97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49.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970.6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 否 | 19,885.48 | 19,885.48 | 1,623.84 | 11,363.25 | 57.14% | 2024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1,198.49 | 11,198.49 | 702.19 | 2,439.84 | 21.79% | 2024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0,026.23 | 10,026.23 | 317.95 | 521.29 | 5.20% | 2024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0,536.19 | 10,536.19 | 9,305.22 | 10,646.24 | 101.04%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646.39 | 51,646.39 | 11,949.20 | 24,970.62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指定用途 | 否 | 9,333.58 | 9,333.58 | 0 | 0 | -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3,999.00 | 3,999.00 | 0 | 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3,332.58 | 13,332.58 | 0 | 0 | - | - | - | - | - | |
合计 | 64,978.97 | 64,978.97 | 11,949.20 | 24,970.6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未能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高质量的实施,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
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三个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085.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06.2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78.9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51,646.39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13,332.58万元。公司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9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剩余部分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11,920.75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和核查,并出具《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367 号)、《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9月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13,840,856.54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5,366,657.29元尚未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568.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77.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5,791.8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锐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锐云”)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相关规定,深圳锐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2.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5,200,180.90元。 3.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100,528.70元,系公司该募集资金账户现金管理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4.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总额649,789,703.71元,减去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9,706,247.17元后的金额为400,083,456.5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有余额为415,688,757.57元;两者差额15,605,301.03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10,075,684.00 元、发行费用金额5,366,657.29元尚未置换、发行印花税162,488.05元未以募集资金置换和实际发生的查询费减少471.69元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