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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4月18日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66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号楼27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世雄先生。

6、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5,349,5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5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5,330,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27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93,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9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49,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70,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5%;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4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879%;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49,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49,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提案5.0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关联股东吴亮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70,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5%;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4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879%;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提案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70,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5%;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4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879%;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提案8.00《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70,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5%;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4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879%;弃权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何淑光先生、雷海军先生、欧阳韬先生、刘杰成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薛志宏律师、宋颂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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