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年6月15日,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威科技的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度,安信证券对东威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东威科技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东威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2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涛及股东谢玉龙存在违规减持情况。具体内容参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东威科技经营情况,对东威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 2022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涛存在违规减持情况,违背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东威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东威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2年,公司存在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的事项,具体内容参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岀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2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23号),就公司2022年8月3日与协议对方签订重大日常经营合同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27日才进行公布的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对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刘建波予以监管警示。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东威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岀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岀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岀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岀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刘涛违规减持事项
刘涛担任公司研发总监,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2022年6月15日起,刘涛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解除限售股锁定,转为无限售流通股。刘涛于2022年6月17日向东威科技提交《董、监、高及股东股份减持告知函》。2022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刘涛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102%。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9日期间,刘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合计减持数量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6%,减持完成后刘涛持有公司股权609,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4%。刘涛本次减持的实际减持数量与公告数量不一致,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刘涛出现上述违规减持系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及时主动通知公司,并于2022年7月20日通过公司发布了致歉公告。保荐机构已督促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谢玉龙违规减持事项
谢玉龙担任公司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东威科技上市前,谢玉龙持有公司5,863,746股,持股比例为5.31%,为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2022年6月15日起,谢玉龙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解除限售股锁定,转为无限售流通股。谢玉龙于2022年6月17日向公司提交《董、监、高及股东股份减持告知函》。2022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披露了谢玉龙拟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04%。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截至2022年7月29日,谢玉龙完成了首次减
持计划,在该次减持计划中共减持了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4%。2022年7月30日至10月14日,谢玉龙再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500,429股,减持完成后谢玉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63,3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谢玉龙本次减持500,429股时,未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违反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公开承诺。2022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谢玉龙违规减持事项做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谢玉龙对减持承诺理解的偏差导致误操作,违反了相关承诺。谢玉龙已于2022年11月3日通过公司发布致歉公告,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3,000,000元(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减持股份的扣除税费后所得金额),并承诺在此次增持股份行为实施完成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末,谢玉龙已根据前述承诺增持完毕。保荐机构已督促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的事项
2022年8月3日,东威科技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向其销售“双边夹卷式水平镀膜设备”。按照协议约定,相关销售预计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左右。上述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2.11%,相关占比超过50%且金额超过1亿元,公司应当在签订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直至2022年8月27日才进行披露。在此期间,合同信息已通过其他渠道公开。2022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刘建波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在收到监管警示之后,已经进行了深刻反省和全面整改,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1)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完善信息披露流程;(2)加强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重大信息保密意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意识,杜绝信息泄露或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发生。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
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上述违规事项发生后,保荐机构于2022年11月18日,在公司现场对东威科技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包括上述违规事项涉及人员刘建波、谢玉龙和刘涛)进行了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董监事高行为规范及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注意事项的专题培训,帮助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除上述事项外,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 重大风险事项
2022年,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公司业已形成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等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并且有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该等核心技术是保证公司产品性能以及进一步研发新技术的基础,对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或保密信息泄露、相关技术人员不慎泄密或者竞争对手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本公司的核心技术等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若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并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将可能给公司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行业,本行业企业需要大批机械、化工、电子、电气控制、工业设计、工程等多个学科的专家和人才。上述技术人员对于新产品设计研发、产品成本控制以及提供稳定优质的技术服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之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公司现有技术人才亦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一定的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三)新客户开拓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定制化设备,具有单台设备价格高、使用周期长的特点。同一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如无产能扩建、设备技改或工艺更新的需求,短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大额采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面临持续开拓新客户的风险。未来若公司无法在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者均在中国大陆设厂,并引入国际先进的工艺方式与制造技术。其中水平连续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外资企业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来源于其集团的德国工厂;垂直升降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台资企业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港资企业东莞宇宙电路板设备有限公司和港资企业宝龙自动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技术均来源于港台地区。目前各家竞争者也开始陆续推出垂直连续电镀设备。若上述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挤压、抢占公司产品的市场,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存货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等构成。2022年12月末,公司存货为37,409.43万元,存货减值损失累计为811.20万元。未来,若公司存货规模进一步扩大,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六)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22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为55,555.64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68.44%。未来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于2022年10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0259)。公司子公司广德东威于2022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2929)。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
至2024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子公司广德东威2022年至2024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1,745.59万元,占当期税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43%。如果国家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重新认定,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11,726,965.10 | 804,628,678.59 | 2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3,297,811.97 | 160,878,175.36 | 32.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 200,137,908.97 | 149,373,001.49 | 33.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77,524.90 | 88,970,536.94 | 45.87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37,936,478.98 | 768,798,667.01 | 22.00 |
总资产 | 1,767,688,973.30 | 1,492,412,212.05 | 18.45 |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5 | 1.25 | 1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5 | 1.25 | 16.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6 | 1.16 | 17.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55 | 27.48 | 减少1.9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97 | 25.77 | 减少1.80个百分点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87 | 7.50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74%,主要是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拓展新领域、扩大销售,VCP设备及其他设备销售均不断增长,特别是新能源镀膜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13.10%。
2、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3.99%,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其他收益所致。
3、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
22.00%和18.45%,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5.87%,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球以及中国最大的PCB电镀设备生产商,公司的垂直连续电镀设备市占率在50%以上。公司在电镀设备市场深耕近20年,保持专注、持续创新,现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电镀设备企业,在多个应用领域具备丰富的成功经验。
2、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有的实现新能源镀膜设备规模量产的企业,业务布局已扩至新能源,把握产品应用场景纵深发展的行业前瞻,构建先发优势。公司凭借在PCB电镀设备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与领先市场地位,将业务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形成了在新能源电镀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的新能源镀膜设备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新材料、导电玻璃、3C电池、柔性电路板、储能电池等领域。同时,公司研发并生产制造磁控溅射设备,作为镀铜膜的前道工序,可与新能源镀膜设备形成有效协同,能与公司锂电镀膜设备工艺密切衔接,帮助公司打造一体化PET复合铜膜生产线并向客户提供一体化专业服务。此外,公司正在研制第三代
光伏镀铜设备,第一代、二代设备已完成样机交付并与终端客户开展中试线合作,客户在持续使用中的运行状况良好。目前,公司正继续加大研发力度,结合工序、破片率因素,研制出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性能更优的第三代光伏电镀设备。
3、公司已形成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为一体,生产制造与商业应用相结合的创新驱动体系,关键技术指标行业领先,核心技术体系延展性强。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高端电镀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自主研发与创新。目前,公司已形成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高度自主研发、技术延展性强、技术水平领先、制造工艺成熟,并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可以为下游PCB及其他新领域制造企业提供高效、成熟的电镀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核心技术衍生应用到通用五金电镀及新能源电镀领域,研发出数个国内外首创设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422项,获得授权专利263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228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累计申请软件著作权37项,获得30项。公司研发队伍成熟稳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及研发人员数量为185人,约占员工总数的14.3%。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约7,964.58万元,同比增长31.93%。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占营业收入的7.6%、7.5%和7.9%。
4、先进的生产理念及生产技术,叠加规模化生产制造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成熟高效的电镀解决方案。公司聚焦电镀专用设备制造业中存在的制造周期长、维护成本高等行业痛点的改善与解决。公司通过模块化分段技术与节拍式生产技术,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由于各不同应用领域电镀设备生产制造工艺存在相似度,前述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类电镀设备生产中。同时,公司还具备行业领先的规模化生产优势,亦可帮助公司有效管理生产制造成本。
5、凭借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的客户涵盖众多知名企业,服务国内外一线电镀及新能源产业企业,拥有极具市场竞争力的客户群网络和品牌形象。凭借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已在业内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的客户涵盖国内外各领域众多知名企业。在PCB电镀领域,公司服务众多知名PCB厂商,包括鹏鼎控股、东山精密、深南电路、崇达技术、沪电股份等国内知名上市公司。在通用五金电镀领域,公司与富士康、富创精密、正泰电器、中科三环、国力股份等国内知名上市公司拥有良好业务合作。在新能源电镀领域,公司的先发优势使得
公司订单持续增长,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涵盖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类电池)制造企业、原铜箔材料生产企业、膜材生产企业等。同时,公司也已成功将产品出口至日本、韩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与国际一流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体系。
6、技术背景深厚、经验丰富、远见卓识且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管理层团队,带领公司开拓新的市场计划、实施新的产品研发、建立稳定的合伙关系并取得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的管理层在电镀设备行业经验丰富,核心管理层从业年限达2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和技术研发经验。这些经验带领公司发展成功的业务、实施新产品研发、建立成功的合伙关系并取得领导地位。公司的管理层亦注重卓越运营、建立世界级的管理实践、深化业务整合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综上所示,2022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为了满足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迭代、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等战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大幅增加。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7,964.5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1.93%。
2022年度,公司继续在电镀设备领域不断深耕,着力解决行业技术痛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在双边夹具导电超薄卷式水平镀膜线的研发,垂直连续硅片电镀机的研发,显影、镀铜、去膜及蚀刻集成联机设备的研发,环保型智能高速连续滚镀线的研发,纯铜阳极垂直连续电镀线的研发,FPC导杆夹边式垂直连续电镀线的研发,FPC片式直接过垂直连续电镀线的研发,新型VCP脱夹式水洗烘干段的研发等项目研发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发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东
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28.8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威科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9日出具了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9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2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059.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49,940.83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05,284,108.75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468,760.06 |
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3,511,402.77 |
减:2022年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 87,711,168.42 |
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58,064,574.12 |
购买理财 | 50,000,000.00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3,488,529.04 |
加:购买理财 | 50,000,00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63,488,529.04 |
注:1、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8,064,574.12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3,488,529.04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13,488,529.0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威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时间 | 人员 |
董事会成员 | 2022年初至2022年5月13日 | 刘建波、肖治国、李阳照、聂小建、江泽军、石国伟、林金堵、王俊、陆华明 |
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刘建波、肖治国、李阳照、聂小建、江泽军、石国伟、陆华明、马捷、王龙基 | |
监事会成员 | 2022年初至2022年5月13日 | 钟金才、危勇军、孔青 |
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钟金才、危勇军、张振 | |
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初至2022年5月13日 | 刘建波、李阳照、聂小建、周湘荣、钦义发 |
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8月13日 | 刘建波、李阳照、聂小建、周湘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
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刘建波(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李阳照、聂小建、周湘荣 |
2022年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刘建波、肖治国、李阳照、聂小建、江泽军、石国伟、林金堵、王俊、陆华明。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建波、肖治国、李阳照、聂小建、江泽军、石国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陆华明、马捷、王龙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九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年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钟金才、危勇军、孔青。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危勇军、张振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钟金才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2年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刘建波、李阳照、聂小建、周湘荣、钦义发。其中刘建波为总经理,李阳照、聂小建为副总经理,周湘荣为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钦义发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建波为总经理,聘任李阳照、聂小建、周湘荣为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周湘荣为财务负责人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董事会秘书时间不超过三个月。2022年8月13日,周湘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满三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刘建波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数量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质押、冻结情况 |
1 | 刘建波 | 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 | 4,760.00 | 11.00 | 4,771.00 | 0.00 | 无 |
2 | 肖治国 | 董事 | 713.99 | - | 713.99 | -100.00 | 无 |
3 | 李阳照 | 董事、副总经理 | 533.45 | 3.00 | 536.45 | 0.00 | 无 |
4 | 危勇军 | 监事 | 390.55 | - | 390.55 | -24.00 | 无 |
5 | 聂小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30 | - | 400.30 | 0.00 | 无 |
6 | 石国伟 | 董事 | 211.82 | - | 211.82 | -70.00 | 无 |
7 | 江泽军 | 董事 | 249.19 | - | 249.19 | 0.00 | 无 |
8 | 钟金才 | 监事会主席 | 120.91 | - | 120.91 | -30.00 | 无 |
9 | 张振 | 监事 | 16.00 | - | 16.00 | -4.00 | 无 |
10 | 周湘荣 |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72.00 | - | 72.00 | -8.00 | 无 |
11 | 陆华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12 | 王龙基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13 | 马捷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波。2022年度,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东威科技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周鹏翔 | 胡德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