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9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95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0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67,400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9,000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5,400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8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38 | 制造业 | 电子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52亿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和挂牌公司超过6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蓓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公司与拟聘会计事务所以行业标准及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继续聘请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相关业务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