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2年度培训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箭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双箭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双箭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年4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双箭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年4月11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与管理及主板注册制的相关内容,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使用、主板注册制对上市公司今后的影响等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双箭转债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卢旭东(保荐代表人)。
三、培训成果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双箭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双箭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卢旭东秦楠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