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方大新材: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作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无独立董事缺席情况,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2022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方式
刘晓阳(原独立董事)1现场2现场
马莉5现场4现场
张宏斌(新任独立董事)4现场2现场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期内我们勤勉履职,出席了各次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指导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23日《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8月19日《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张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1月15日《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我们通过电话及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可能存在的风险、重大事项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

项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公司相关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较大的作用,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2022年度,我们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深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六、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二)2022年度,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2022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2022年度,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形。

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莉、刘晓阳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