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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普食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珠海路2号润普食品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如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46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汇报2022年董事会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汇报2022年董事会工作。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总结汇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总结汇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2年的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指引,提请批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指引,提请批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指引,提请批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八)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

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

2023-03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不超过人(十)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实际授信金额、利率、期限和担保方式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实际授信金额、利率、期限和担保方式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一)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二)

股东潘如龙、熊新国、连云港汇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汇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22,349,0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戴祥、胡承浩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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