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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5: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路演厅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公司《2023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8.公司《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9.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 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八、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属于新能源事业、以风能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风电类重型装备行业。风能是全球性战略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风力发电机组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已成为风能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中国制造2025》政策下智能制造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市场主流大型兆瓦级系列风电机组的设计开发、创新产品的试制与规模化制造、风电场运维服务、自有风电场商业化运营与风电场增容扩建、风电项目联合开发、自有光伏电站运营与建设、新能源产业拓展服务等。

2、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集中与多元共存的经营模式。

集中经营: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规模化制造与商业化应用,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市场主流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产品;同时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以风电场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综合运维服务。

多元经营:通过收购商业化运营的风电场并增容扩建、与国内主要发电央企和地方国企联合开发风电项目、自建与运营光伏电站、储能系统装备、提供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综合能源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行业情况说明

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日益重视,加快发展风电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其中我国对绿色清洁能源发展的鼓励与支持尤为明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庄严承诺,中国力争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时,碳达峰、碳中和已经被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列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按照2020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风能北京宣言》的目标,“十四五”期间国内年均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将不低于5000万千瓦,2025年后年均新增容量不低于6000万千瓦。公司所从事的风电行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的技术路线始终保持“高起点、高质量”的开发理念,历经16年的发展,已积累丰厚的行业技术底蕴。通过“三级跨越式”的技术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1.5MW风电机组技术,开创了国内兆瓦级风电机组规模化应用的先河;第一家开发完成国际主流的3MW风电机组技术,引领中国风电产业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6MW及以上风电机组技术,奠定了中国风电装备产业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基础。公司已完成带领并提升全行业的风电技术水平的历史使命。公司的技术发展始终以“客户需求第一”为开发宗旨,在SL3.X、SL4.X和SL6.X技术开发平台上,陆续开发完成满足低风速、大容量、性价比优良的系列化风电机组技术。并以此为基础,技术开发设计理念逐渐向风电场运营成套应用技术方向转变。同时以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为科研载体,开发深远海风电应用技术。

2、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已形成以北京总部为管理中心,三大产业基地为发展支撑点的产业格局。三大产业基地开展风光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试制与规模化制造、运维服务快速响应等核心任务,辐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和华东区域(国内海上、国际出口)等国内外风电市场。同时,三大产业基地均处于风光资源密集的中心区域,与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风电的地域高度吻合,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合同履约能力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3、产品线管理优势

依托三大产业基地的制造优势,公司采取均衡生产、灵活调配、短距离运输等措施,大幅度提升合同交货能力和降低制造成本;采用技术开发与关键部件供应相结合的方式,大幅度拓展供应商渠道,同质化应用“卡脖子”关键零部件,降低供应链成本;坚持实施三级质量体系,严控整机产品和部件的质量;大幅度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与合同履约能力。

4、运维服务优势

公司依托丰厚的技术底蕴、客户的高度认可、数万台机组累计16年的专业服务经验等优势,通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性能提升改造、备品备件快速保障、风电场智慧运营等风电场专业服务,为客户多角度、全方位提供风电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现已经成为国内风电运维服务市场最具竞争力的综合服务商之一。公司拥有强大的服务团队,全面的技术开发能力,丰富的海上及陆地风电场的服务经验,服务理念、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三、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国际新能源领域竞争加剧,众多国家将新能源作为能源安全的转型解决方案,例如美国《通胀消减法案》提出用3700亿美元扶持、补贴新能源产业发展;国内风电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机组大型化加速演进,风电机组单位千瓦价格同比大幅下降,价格竞争激烈,利润空间收窄。另一方面,在国家持续优化新冠病毒防疫措施后,预计国内经济将迎来反弹局面,电力需求有望大幅回升;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国家“十四五”期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风电行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技术为核心,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以持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紧抓技术和市场两条主线,以科技创新带动结构调整,以技术提升促进市场拓展,迅速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经过全年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主要经营计划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906,239,900.08元,同比增长48.20%,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84,193.61元,同比增长14.69%。

2、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全年完成SL4550/185、SL6250/172、SL6250/189、SL7150/172等多款新机型的设计开发与认证。完成SL8.X大兆瓦机型新产品平台设计及配套的110m+碳

纤维大叶片、140~160m高混塔等核心产品开发。完成控制系统国产化、智能场群控制系统等10项关键子系统的研制。在风电场无故障运行技术(ETS故障容错系统等)、载荷与控制一体化设计、智能感知技术、数字孪生技术、新型并网技术等新科技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3、订单获取能力提升,资源开发取得新收获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通过大营销系统改革有效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开发和维护工作,深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订单获取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整机订单及风电开发项目核准容量均实现较大幅增长。

4、自建风场并网发电,自营风电场效益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80%的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现新增装机容量4.95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27.45万千瓦,全年整体收入达到预期目标。

5、客户满意度不断提高,后市场业务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服务团队深入贯彻“8S”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持续提升风电场技术服务水平,全年在运维机组平均可利用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服务品牌获得客户及行业认可。

6、融资渠道实现新突破

经过对金融市场与融资环境的多角度分析,多措并举打开融资渠道,有效补充企业经营现金流,全年实现融资2.97亿元。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五、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发展的基本形势

华锐风电是中国第一家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适应全球不同风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大型陆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

1.5MW、2MW、3MW、4MW、6MW、8MW及以上系列陆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是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公司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挑战日趋严峻。一是国际间新能源领域竞争加剧。地区间冲突带来

的能源危机加剧了能源安全需求,众多国家将新能源作为能源安全的转型解决方案。以美国为例,2022年8月美国《通胀消减法案》提出将用3700亿美元用来扶持、补贴新能源产业发展,与中国在全球新能源领域展开激烈竞争。二是国内风电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风电平价上网时代下,风电机组大型化加快演进,陆上8兆瓦级以上、海上10兆瓦级以上机组均已实现商业化运行,风电机组单位千瓦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0%以上,价格竞争激烈,利润空间收窄,降本增效压力持续增大。另一方面,机遇依然并存。一是国内经济复苏反弹将成为全年的主旋律。1月初,国家正式将新冠病毒降为乙类乙管,并持续优化防疫防控措施,国内将迎来经济快速恢复和强势反弹局面,电力需求将大幅回升。二是“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将继续快速发展。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国家“十四五”期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至2030年末,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亿千瓦以上;2023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清晰刻画出2023-2060年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图,明确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中、“源网荷储”协同发展中,全社会用能增量将主要由绿电承担。预计2023年国内风电装机规模将继续大幅增长,保持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二)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益为中心,以提升综合运营质量为宗旨,紧抓技术创新和资源开发两条主线,持续做强做大主营业务,为公司成为新能源领域领军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三)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以持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抓住技术和市场这两条主线,以科技创新带动结构调整,以技术提升促进市场拓展,迅速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完善产品序列。坚持“两高一低”的技术导向,积极开展大兆瓦机型的设计优化、认证测试和批量示范应用;启动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预研工作。持续开展新技术研究、新产品优化,助推多元化发展。推动风电场运行无故障产品和高性能发电产品的优化及推广;在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发电和微电网、多能互补等领域,加速开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设计和建设;加强设计闭环和产品测试,提升产品运行可靠性;加强体系协作,推进“一键启动”模式在新项目落地;进一步提升“产学研用”外联合作在新技术研究和新产业拓展中的支撑作用。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发挥产业基地布局作用,拓展资源开发项目。紧跟各地新能源产业政策规划,全力拓展资源开发项目,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密切跟踪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升订货数量和订单质量。在服务好原有重点客户基础上,积极拓展、重点跟踪新客户、新项目。积极推进“两海”战略,加速布局海上及海外风电市场。以江苏、浙江、海南、广东、河北、辽宁等区域为重点,在海上风资源和订单项目上,积极探索多种合作形式,推动海上风电市场拓展。加强国际项目团队建设,提升出口项目组织管理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寻找国内强力战略合作伙伴,“借船出海”开拓国际市场。

3、提升履约交付能力和质量管控水平

持续加强履约交付能力。探索“产业基地”模式下的大市场、大生产、大服务理念,组建以集团为中心的项目型生产组织模式;提高生产前瞻性管理, 通过产供销联动,提升准时生产水平,确保各项目及时保质保量交付。完善安健环管理体系。坚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巡检、督察力度;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全面质量管控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确保零部件和整机出入库合格率达标,确保实现质量管理体系全覆盖。持续改进质量问题,加强重点质量问题处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化,实现质量检验和监管智能化。完善质量损失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质量损失的分类、统计和追溯,落实损失责任,加强质量隐患整改,避免质量损失发生。

4、全面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通过成本管控专项治理提升盈利能力。全面开展设计和采购联动降成本工作,

推动成本管控专项治理,提升成本数据准确性和各环节成本管控水平。完善产品成本全过程和全要素管理,实现销售合同目标成本管理全覆盖,持续提升合同边贡率,全面推广目标成本管理。持续改善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确保实现货款回收目标。继续全面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统筹管理力度,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准物资采购与入场节点,合理控制库存水平。强力推进长期存货和低效、闲置资产处置,压减非正常存货。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妥善化解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

5、加快推进服务转型提升

持续提升保内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效益,树立品牌形象;持续探索创新后服务业务管理模式,坚持以效益为导向,加快后服务业务转型,重点加强技改业务、备品备件业务拓展;持续优化后运维规模,严控固定费用,全面提升后服务业务的经济效益。

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以人才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导目标,加快薪酬体系改革,加强绩效考核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奖勤罚懒,提高广大员工工作主观能动性。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计划,提升广大员工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完善企业后备人才库。实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引进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高端人才。加强品德教育、素质教育、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关怀,提高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认同感、责任感和幸福感。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存在一定挑战。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争取规模化效益;提升技术水平,降本增效,抵御市场竞争风险。

2、法律纠纷风险

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已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明确的除外)。公司目前历史遗留的诉讼、仲裁案件已经大幅减少,公司通过与各相关方积极协调沟通,达成发展共识,并正在积极推进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和解、化解工作。

3、国际环境风险

国际间地区冲突加剧,国家间技术、贸易竞争摩擦不断,外部形势复杂,影响国际市场拓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六、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原1028000
马忠403100
王世及413000
陈雷1028002
王波1019000
田世忠1019000
张吉昌1019000
丁建娜1019000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否能够保证独立性、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一股东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建立、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薪酬和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发放。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议案二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报告期内,孙磊先生、洪楠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张翼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孙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调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前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也未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四、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

议案三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以持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抓住技术和市场这两条主线,以科技创新带动结构调整,以技术提升促进市场拓展,迅速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完善产品序列。坚持“两高一低”的技术导向,积极开展大兆瓦机型的设计优化、认证测试和批量示范应用;启动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预研工作。持续开展新技术研究、新产品优化,助推多元化发展。推动风电场运行无故障产品和高性能发电产品的优化及推广;在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发电和微电网、多能互补等领域,加速开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设计和建设;加强设计闭环和产品测试,提升产品运行可靠性;加强体系协作,推进“一键启动”模式在新项目落地;进一步提升“产学研用”外联合作在新技术研究和新产业拓展中的支撑作用。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发挥产业基地布局作用,拓展资源开发项目。紧跟各地新能源产业政策规划,全力拓展资源开发项目,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密切跟踪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升订货数量和订单质量。在服务好原有重点客户基础上,积极拓展、重点跟踪新客户、新项目。积极推进“两海”战略,加速布局海上及海外风电市场。以江苏、浙江、海南、广东、河北、辽宁等区域为重点,在海上风资源和订单项目上,积极探索多种合作形式,推动海上风电市场拓展。加强国际项目团队建设,提升出口项目组织管理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寻找国内强力战略合作伙伴,“借船出海”开拓国际市场。

3、提升履约交付能力和质量管控水平

持续加强履约交付能力。探索“产业基地”模式下的大市场、大生产、大服务理念,组建以集团为中心的项目型生产组织模式;提高生产前瞻性管理, 通过产供销联动,提升准时生产水平,确保各项目及时保质保量交付。完善安健环管理体系。坚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巡检、督察力度;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全面质量管控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确保零部件和整机出入库合格率达标,确保实现质量管理

体系全覆盖。持续改进质量问题,加强重点质量问题处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化,实现质量检验和监管智能化。完善质量损失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质量损失的分类、统计和追溯,落实损失责任,加强质量隐患整改,避免质量损失发生。

4、全面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通过成本管控专项治理提升盈利能力。全面开展设计和采购联动降成本工作,推动成本管控专项治理,提升成本数据准确性和各环节成本管控水平。完善产品成本全过程和全要素管理,实现销售合同目标成本管理全覆盖,持续提升合同边贡率,全面推广目标成本管理。持续改善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确保实现货款回收目标。继续全面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统筹管理力度,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准物资采购与入场节点,合理控制库存水平。强力推进长期存货和低效、闲置资产处置,压减非正常存货。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妥善化解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

5、加快推进服务转型提升

持续提升保内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效益,树立品牌形象;持续探索创新后服务业务管理模式,坚持以效益为导向,加快后服务业务转型,重点加强技改业务、备品备件业务拓展;持续优化后运维规模,严控固定费用,全面提升后服务业务的经济效益。

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以人才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导目标,加快薪酬体系改革,加强绩效考核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奖勤罚懒,提高广大员工工作主观能动性。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计划,提升广大员工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完善企业后备人才库。实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引进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高端人才。加强品德教育、素质教育、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关怀,提高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认同感、责任感和幸福感。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8日

议案四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269,437,716.26元,较上年末增加563,022,495.59元。公司负债合计金额为3,660,269,995.15元,较上年末增加529,115,775.45元。公司净资产1,609,167,721.11元,较上年末增加33,906,720.14元。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6,239,900.08元,实现营业利润26,206,199.06元,利润总额25,127,523.74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584,193.61元。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6,239,900.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9,972,386.82元,增加48.20%。营业成本为1,445,214,473.0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0,094,628.92元,增加67.05%。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584,193.6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64,473.89元。

(二)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69,718,591.80元,去年同期为356,120,076.29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57,717,172.27元,去年同期为-195,297,211.44元。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38,351,533.60元,去年同期为-265,494,813.31元。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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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

议案五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2,077,871.29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31,938,750.3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810,235,840.9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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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

议案六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2023-005、2023-006。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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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

议案七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预测,全年公司同关联方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交易类别关联方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参股公司风电机组零部件(齿轮箱、轮毂、主机架,偏航变桨驱动等)及齿轮箱维修、变频器维修等40000
瓦房店轴承集团风电轴承有限责任公司风电机组零部件(轴承等)200
小计40200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备件及服务2000
小计2000
总金额42200

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

在年度交易规模的总框架下,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实行季度(阶段性)审核,每季度预计当季(下一阶段)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由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关于预计2023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议案八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预测,一季度、二季度公司同关联方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交易类别关联方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参股公司风电机组零部件(轮毂、主机架、轴承座、偏航变桨驱动等)及齿轮箱维修、变频器维修等10820
瓦房店轴承集团风电轴承有限责任公司风电机组零部件(轴承等)100
小计10920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备件及服务50
小计50
总金额10970

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关于预计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议案九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认为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职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建议公司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议案十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担保公司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期限 1 年。具体情况如下:

1. 拟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最高5亿元,主要为信贷融资;

2. 拟向担保公司申请合同要求额度内的敞口保函授信最高4亿元,由集团全资子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3. 拟向银行申请票据敞口及质押融资最高9亿元,包括但不限于票据、信用证、保函等。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锐风电《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田世忠先生、张吉昌先生、丁建娜女士,均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第五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田世忠1019000
张吉昌1019000
丁建娜101900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的每个提案我们均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并经过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召开会议前,我们事先获取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以专业的能力和经验提出看法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们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合适的工作条件,在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不存在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在签署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了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在董事会发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通知前,我们提前同管理层进行沟通,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书面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我们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48,366,666.66元,公司为视同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的期末余额411,204,060元。相关议案已按照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聘任黄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履行了规定的聘任程序,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予以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田世忠先生、张吉昌先生、丁建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8,241,920.56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94,040,009.49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其他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0次。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届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8次。未出现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与公司经营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对定期报告编制、财务审计、关联交易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为公司管理和内控工作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明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高管激励奖金额度及分配原则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明确意见。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世忠 张吉昌 丁建娜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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