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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现将监事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监事会在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监事会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监事会在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监事会在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5、监事会在2022年9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监事会在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监事会在2022年11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监事会在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监事履行工作职责,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至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至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至第四次会议。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对一些议案,监事会成员都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2022年度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通过制度的制定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在监督履职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也未对监督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上市公司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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