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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1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木林森”)于 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短期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或等值外币),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效期

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或等值外币),实际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3)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相关内控程序健全,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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