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独立意见

作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充分了解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形成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

提依据充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

四、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相关费用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辞退福利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加快改革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董监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郜 学、胡晓东、孟祥云

2023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