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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额度及期限: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为4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6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最高余额没有超过授权额度,已到期的投资理财均按期收回本息,收益均符合预期,公司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余额20,000万元。

二、2023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资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理财额度。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投资理财品种。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信托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理财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理财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理财活动由公司经营财务部

组织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方均为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投资理财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公司购买的是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按期收回本息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等其它因素影响,理财产品本息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1.选择购买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2.定期关注投资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要求,加强投资理财业务日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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