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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5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79,0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124,289.0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3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用559,523.29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62,8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2)第0036号)审验确认。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51,262,879.00
加:银行利息548,295.25
减:补充流动资金151,811,174.2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于2022年5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相关规定,并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销户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截至2022年9月29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中的结息已划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1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126.29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26.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26.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15,126.2915,126.2915,126.2915,126.2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126.2915,126.2915,126.2915,126.2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15,126.2915,126.2915,126.2915,126.2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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