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