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3,721,926.9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453,565.2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7,045,356.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853,631.99元,减去2021年度分红190,020,595.87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8,241,244.87元。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117,768,2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898,708.49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49%。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