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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天新材”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回天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期限6年。截至2022年11月2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000,000.00元。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815,820.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4,184,1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5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募集资金发生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加: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金额8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5,0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845,000,000.00
减:通过一般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815,820.75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844,184,179.25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52,703,868.97
减:手续费711.29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额159,498,988.61
加:利息收入1,727,090.69
2022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533,707,701.0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况。

2022年11月,回天新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回天新材全资子公司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全资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分别与回天新材、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五)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8111501013301026702325,681,287.32活期存款
811150101380102670878,385,715.03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110901013401520709129,640,698.72活期存款
合计533,707,701.07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21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产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项目进度投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150号《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回天新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回天新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回天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编制单位: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84,418.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220.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220.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广州回天通信电子新材料扩建项目30,000.0030,000.0017,063.2717,063.2756.882023/8/31不适用不适用
2. 年产5.1万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项目30,000.0030,000.002,174.042,174.047.252025/5/31 [注2]不适用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4,418.4211,982.9711,982.9749.072023/4/3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5,000.0084,418.4231,220.2931,220.2936.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参见本核查报告三、(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项目进度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1:“募集资金净额”是指可转债发行金额85,000万元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其他各项中介费后的金额人民币84,418.42万元;注2:注2:年产5.1万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锂电池负极胶粘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琳扬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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