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99 公司简称: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玉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2)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当年累计投资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2022年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考虑到公司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中,未来将持续投入较多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在本报告中对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描述,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葫芦娃、葫芦娃股份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葫芦娃药业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娃科技 | 指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葫芦世家 | 指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承德新爱民 | 指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娃医疗保健 | 指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来宾维威 | 指 | 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遂溪分公司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
来宾提取车间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
江西荣兴 | 指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康领先 | 指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 | 指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
杭州孚旺钜德 | 指 | 杭州孚旺钜德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中嘉瑞、中嘉瑞 | 指 | 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证投资 | 指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康迪健康 | 指 | 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葫芦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inan Huluwa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ULUW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景萍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清涛 | 王海燕 |
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电话 | 0898-68689766 | 0898-68689766 |
传真 | 0898-68631245 | 0898-68631245 |
电子信箱 | hnhlwyyjtgf@163.com | hnhlwyyjtgf@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311 |
公司网址 | http://www.huluwayaoye.com/ |
电子信箱 | hnhlwyyjtgf@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葫芦娃 | 605199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解彦峰、韩会霞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杨慧泽、田斌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515,046,453.62 | 1,353,793,179.98 | 11.91 | 1,161,705,76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681,971.00 | 72,137,858.48 | 18.78 | 121,502,482.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053,308.12 | 50,424,117.91 | 34.96 | 81,328,132.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11,442.29 | 102,483,892.77 | 132.93 | 3,299,892.5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13,887,896.49 | 928,205,925.49 | 9.23 | 916,477,801.88 |
总资产 | 2,312,057,375.26 | 1,760,930,340.04 | 31.30 | 1,521,159,891.2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16.67 | 0.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16.67 | 0.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3 | 30.77 | 0.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2 | 7.86 | 增加0.96个百分点 | 15.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1 | 5.50 | 增加1.51个百分点 | 10.5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4.9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继续拓展市场规模,加大了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用药的推广力度,提高了零售终端的销售额,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91%,净利润同比增长21.83%所致。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2.93%,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99,165,707.76 | 334,293,021.18 | 323,142,923.99 | 458,444,80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29,914,400.28 | 27,711,042.7 | 14,260,247.6 | 13,796,280.35 |
净利润 | 6 | 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568,514.65 | 18,965,770.08 | 12,066,141.45 | 10,452,88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761,280.48 | -93,899,052.62 | 15,886,583.45 | 427,485,191.9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7,186.13 | -475,134.69 | -207,061.3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18,246.17 | 24,869,722.36 | 44,737,497.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94,558.17 | -91,972.2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 458,502.66 | 111,693.15 | 1,722,753.40 |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8,900.97 | 589,802.35 | 363,157.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7,740.21 | 59,693.9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60,914.13 | 3,636,597.14 | 6,350,025.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824.93 | -2.45 | ||
合计 | 17,628,662.88 | 21,713,740.57 | 40,174,349.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5,289,373.15 | 127,009,600.57 | 111,720,227.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15,289,373.15 | 127,009,600.57 | 111,720,227.42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区位政策优势,紧紧围绕“打造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全品类产业链”的发展目标,坚定走儿药中药发展之路,主动通过优化业务和产品结构增强内生
增长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研发、生产、管理、品牌等多维度全面发展,积极落实年度各项计划,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推进管理创新,公司业务运行稳定有序,基本实现预期的目标。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504.65万元,同比上升1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8.20万元,同比上升1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05.33万元,同比上升34.96%。其中,公司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复方鲜石斛颗粒实现了较快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围绕儿童全生命周期布局儿童健康全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儿童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抗感染、抗病毒等治疗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优化研发体系,不断扩充各治疗领域的品种储备。一方面,公司坚持加快自主创新药品项目推进,同时积极拓宽对外合作渠道,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布局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创新赓续产品,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报告期末,公司在研品种120个,其中在研儿童药品(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的品种)约占50%,主要集中在儿童常用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及神经系统等治疗领域。2022年4月,公司与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打造儿童高端制剂国际化创新平台,同时积极对接海南博鳌乐成国际医疗先行示范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发创新布局,积极布局国际领先的儿童高端制剂,为集团后续产品规划做好储备。另一方面,加快保健食品的研发布局,报告期内取得了维生素CE咀嚼片等多个产品的生产批件,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2、加快营销变革,强化营销体系建设
2022年,营销体系围绕“管理精细化、服务专业化”的目标,持续打造营销铁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狠抓内部管理,巩固变革成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销售发货、回款等核心经营指标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表现优于行业整体水平。商业渠道管理、库存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市场推广体系持续优化,以促进销售为导向,学术推广、培训赋能、市场动销及品牌传播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为销售业绩达成更好赋能。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其中第一终端开始着手培育县域医疗市场,筹备队伍;第二、三终端加快推进直营队伍建设,与KA头部连锁深化战略合作,OTC市场终端开发率、产品上架率和覆盖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新零售业务起步良好,京东、淘宝直营店运营良好,线上销售增长迅速。
3、保障产品质量,合理规划产能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基地严格执行GMP的相关要求,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精心组织生产,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保障市场供给;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及业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和组织机构,完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消防、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组织和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生态环境知识培训,组织综合(安全疏散、消防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持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遵照各产品工艺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岗位自检、QA巡检、终端抽检等过程检验,严格执行产品审核放行制度等,严把产品质量关,产品出厂合格率100%;加强技术改造工作,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在集团内继续推行WCM精益生产活动,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4、强化公司治理,提升组织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着既定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保持对宏观经济变化的持续关注、高度敏感及积极应对。公司持续推进流程优化,强化管理,积极建设服务型、赋能型、学习型企业;同时加强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审计监督整改机制,开展财务
收支、离任审计,积极做好合规管理,加强法务团队建设;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公司继续稳步推进WCM精益生产,实行精细化生产管理,将产品研发、质量管控、物流仓储等均纳入精益生产范畴,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体系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倡导“务实、高效、严谨、勤勉”的工作作风,对集团内部进行整合、完善,压缩管理链条,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组织效能,实现降本增效,促进集团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聘任新的管理层,公司将按照五年发展规划,通过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管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水平,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价值成长型企业,切实有效地维护股东权益。
5、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进一步强化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报告期,公司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这是公司自2018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以来的一次重要提升。集团积极搭建知识产权平台,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家,通过知识产权母子贯标认证3家,协同海南医学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建儿童用药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中心,引入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数字化建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91个,比2021年增加7个;拥有商标528个,比2021年增加107个。公司重点品种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核心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2022年11月,公司凭借“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工艺优化及其应用研究”荣获海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6、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将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战略深入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党建的引领作用,更好地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发扬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永葆奋斗底色,用实际行动践行“健康中国娃”的企业使命,持之以恒打造中国儿药民族品牌。报告期内,在公司党组织的领导下,相继成立了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党支部、葫芦娃药业集团(药谷生产基地)党支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在海口、杭州、南宁、来宾设立了5个党支部,共有近100名党员,集团党委的设立申请已经由海口国家高新区两新工委批准,将于2023年上半年召开成立大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制造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为健全医药卫生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国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正不断深入,药品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医保支付改革等深刻影响产业发展方向和进程的改革举措正加快推进。2022 年,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和市场环境下,医药行业在压力中前行。在政策层面,党的“二十大” 报告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十四五”规划方案为医药工业、中医药、健康老龄化等发展指明了方向,进一步落实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设重点。《“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围绕“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药高质量 发展政策和体系”,统筹医疗、科研、产业、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推动中医药深化发展,促进产业链升级。新医改持续推进,“三医联动”继续深化,化药国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中成药集采提速扩面, 从区域联盟试点向全国铺开等政策,促进产业升级换挡,引导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2、中药行业发展现状
报告期内,为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围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多元价值优势,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从政府合作、医疗、科研、贸易、产业、区域国际合作、教育、文化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任务。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针对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细化落实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举措,我国中医药产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3、儿药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儿童用药配备不足,呈现“三少两多”的市场特点,一是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少、剂量规格少、普药多、不良反应情况多。随着“三胎政策”全面开放,儿童人口数量将持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在 2022 年 1 月发布的截止 2021 年末的人口数据显示,我国 0~15 周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 18.6%,数量达到 2.63 亿人,儿童药物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增加。2021 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 2030 年)》,明确提出:“鼓励儿童用药研发生产,加快儿童用药申报审批工作。完善儿童临床用药规范,药品说明书 明确表述儿童用药信息”。从保障需求、鼓励研发、优先审评、简化采购程序、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等多个方面,频繁出台了儿童用药相关政策。在国家大力扶持儿童药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国家对于儿童精准给药、安全用药等政策法规的逐步实施,我国儿童药市场将迎来景气的发展前景。
(二)行业周期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生命、健康,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但是具体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环境因素影响,相应的药品销售也具有一定季节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葫芦娃药业是一家聚焦儿童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儿童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和其他药物为主的产品格局。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设立有刘昌孝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等。长期以来,公司充分发挥企业优势,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等多种创新方式,不断提高公司医药研发实力。公司产品小儿肺热喘颗粒4g荣获西鼎会“潜力品牌榜”西普会2021—2022健康中国品牌榜;荣登米内网 “2021 年度“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在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中药品牌建设大会上,荣登“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报告期,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中药企业百强”称号,入选工信部第二批“专精特新”企业、“头部力量 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成长力企业、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海南省“百强企业”、海南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等荣誉。
(四)行业政策分析
1、儿童药方面政策
儿童药市场备受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注,保障需求、鼓励研发、优先审评、简化采购程序、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等多方面的儿童用药相关政策频繁出台。报告期内,国家医保局在《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鼓励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申报,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只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并纳入相应鼓励研发目录清单即可进行申报;2022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首个批准上市的儿童专用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以及增加儿童适应症或者用法用量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市场独占
期,期间内不在批准相同品种上市;2022年7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降低用药错误风险、加强监测报告和分析、加强用 药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健康权益。《通知》提出要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准确性,加强重点药品使 用管理,医疗机构要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强化用药安全管理,其中,遴选儿童用药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在国家大力扶持儿童药发展大背景下,随着广大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互联网信息空间网络化,家长和社会将更加重视儿童合理用药,我国儿童药研发和生产企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战略机遇。
2、中药方面政策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规划》各项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将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报告期内,为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围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多元价值优势,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从政府合作、医疗、科研、贸易、产业、区域国际合作、教育、文化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任务。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支持下,公司目前作为拥有包含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等在内的多款 中成药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委托研发、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推进新药研发、现有产品二次开发、以及传承经典名方工作,提升公司在儿药、中药产品的研发实力。
3、中药集采下挑战与机遇并存
中医药行业在迎来各项利好政策的同时,行业内的调整和变革也加速。2022年,在湖北省牵头的 19 省(市、区)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和广东、山东等省际中药联盟集采后,北京也正式发布中成药集采文件。2022年9月份《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发布,30个省级行政单位参与其中,拉开了中成药全国集采的序幕,中成药集采在试点走向全国的过程中逐渐成熟化、流程化。集采面临着药品的价格与销量挑战,同时也是对采用高质量标准以及道地药材的企业的一种机遇。总体来说,集采应是优质优价,集采对整个行业有积极的作用,将促进整个行业高质量的发展。 公司在集团内推行 WCM 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本增效,提高产品质量,通过临床研究、学术推广建立儿药品牌优势,增强竞争力。公司将继续推进药品的研发工作,加强儿科中药创新药的开发;加快对经典的传承,同时推进中药、化学药新品 种的引进、立项工作;积极布局儿童高端制剂、儿童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医疗机械等大健康领域,以充分的准备和积极的心态迎接新政策。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聚焦儿童药领域,专注于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类别涵盖特色中药、化学药等,已构建起以儿童药为主,与成人药相结合的产品规划,围绕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类和其他药物进行布局。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及在研的药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丸剂、滴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冻干粉针、口服液、糖浆剂、缓释、速释、吸入剂、口溶膜等新型剂型在内的十余种剂型。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343个药品批文,其中66种产品进入国家基药目录,112种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1、儿童药业务
目前,公司共有 34 个在产在销的儿童药品种(均为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治疗范围覆盖了 0~14 岁儿童全年龄段,儿童疾病领域 70%以上病种,用于治疗儿童感冒、感染性疾病、功能性消 化不良、过敏性疾病等多种临床需求迫切的常见疾病。公司在研产品中有63 个儿童药产品(均为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涵盖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病毒、抗感染等多种高发疾病, 将为广大患儿提供更多临床创新产品。
2、保健食品业务
公司已成立控股子公司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推动保健食品业务的开展工作。目前,公司有 19 个保健食品项目在研,主要以调解人体健康功能类、补充营养素类产品为主,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的营养保障。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钙维生素D颗粒、维生素CE咀嚼片、辅酶Q10软胶囊等五款产品的生产批件,上述产品将补充到公司在产在销产品中。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适应症
产品 | 主治功能 | 产品样图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症者。 | |
肠炎宁胶囊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
肠炎宁颗粒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复方鲜石斛颗粒 | 滋阴养胃,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
克咳片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症候者。
复方感冒灵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行集团化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负责制订公司的总经营目标及进行战略规划决策,各分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公司同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和包材。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原材料、辅料、包材的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材料、辅料、包材、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计划。通过对大宗商品及上下游产业链深入研究,预测原材料的价格涨幅,合理的安排采购;严格遵照 GMP 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质供应商,对供应商均实行现
场考察,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同时,公司与道地中药材产地开展深度合作,共建野生连翘保护基地,共同推进中药材保护,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且保证道地药材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年度、季度销售计划下发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新版 GMP 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对各个生产环节执行严格的管理规定,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按要求对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等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最终成品的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以医疗机构终端、药品零售终端为主要目标市场,并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新渠道,通过专业的药品流通渠道,将公司产品覆盖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连锁零售药店等终端;设立中央市场部和商务部,为销售提供定制化服务,总结提炼产品学术价值和市场策略,科学规划产品推广计划,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
公司以儿科药品为发展特色,兼顾成人和妇科产品的发展,形成“葫芦娃”、“葫芦爸”、“葫芦妈”、“葫芦世家”等四个品牌的儿科产品系列、成人产品系列、女性产品系列和健康产品系列,涵盖中成药、化学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类别,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抗感染用药为主要治疗领域。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胶囊、头孢克肟分散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等在内的优质口服儿科用药品种,涵盖了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及抗感染用药,形成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广西维威与广西梧州三箭签署了50个文号的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3月完成44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广西维威。变更完成后将丰富公司产品储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品牌优势
公司以“打造中国儿药第一品牌”为目标。在品牌建设方面,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着力打造中国儿童健康守护者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开展中国儿童肠道健康科普行、儿童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教育项目、儿童安全用药科普讲座等等,打造以葫芦娃儿科品牌为核心、葫芦爸成人品牌、葫芦妈妇科品牌,以及葫芦世家健康品牌。报告期内,葫芦娃药业荣膺第33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奖;公司主打产品葫芦娃牌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荣登2021“潜力品牌”榜;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葫芦娃药业集团被纳入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体成员单位;在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盛会——西湖论坛期间,公司核心单品葫芦娃牌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葫芦世家牌复方鲜石斛颗粒等分别荣获“最受药店欢迎的企业品牌”、“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奖,“创新营销案例”奖等殊荣。随着葫芦娃品牌的广泛传播,葫芦娃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美誉度也不断提升。
(三)质量优势
药品质量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基石,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将药品质量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司除按照国家GMP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外,公司还建立了ICH Q10药品质量体系和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健全了药品研发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质控中心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质量管理,从药品研发注册、供应商筛选、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到成品检验、出库,均履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和GMP标准。公司自2016年首次通过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来,就建立起覆盖多个部门、全员参与、涵盖产品生产全过程、全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流程,在生产工艺标准化的条件下,通过智能制造技术体系与装备的成熟应用,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并通过在线记录、在线自动抽检和封闭式自检确保药品品质。公司产品中,中成药占比较高,主要中成药产品在遵循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同时,通过对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的不断升级,继续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标准,致力于药品的标准化生产,确保药品生产的规范化、流程化,实现药品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机统一。
(四)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创新理念,运用现代科技、设备和创新路径,通过多年的积累,在专注于儿童疾病领域实现儿药品类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推进公司核心中成药制剂的标准提高,以及不断丰富各类疾病领域的产品管线,同时建立了以内部研发力量为核心、依托并联合国内一流科研机构的药品自主开发及委托合作开发体系。
近年来,公司在进行自主开发的同时,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国内知名研发机构以及儿科、中成药领域知名学者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前沿研究成果,并开展新产品开发及商业化工作。目前公司设立了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工程院刘昌孝院士工作站,海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同时与中国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联合设立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有效提升公司在儿科用药、中成药的研发实力,保证了公司在中成药儿科用药领域研发的技术先进性。
公司正在积极开发稳定性更好、顺应性更强的吸入制剂、口溶膜剂等技术壁垒高、市场前景广的新剂型儿科产品;开发速释、缓释、控释等高端新药制剂,瞄准国际高端新药研发和市场方向,为国内病患提供更优质、更前沿的创新产品。
(五)营销优势
1、公司建立起基本上覆盖全国主要省市、地区的营销网络体系。按照医药行业终端划分,并根据产品属性,确定各销售模块的定位和模式,匹配适合的组织架构,靶向进行资源投入。
2、公司积极布局新销售渠道,探索新媒体时代下品牌及流量创新。公司于2022年初开始着手组建新零售销售模块,定位电商及新媒体运营,现已经完成对电商板块的全面建设,在多平台开设葫芦娃品牌旗舰店,对接京东健康、阿里健康、平安健康等主流平台,探索本地电商(O2O),推动了线上线下多维一体的多渠道模式搭建。在新媒体时代,为了更好助力品牌输出的多元化、个性化、互动化,更深层次的探索用户需求,葫芦娃完成了新媒体矩阵搭建,让葫芦娃品牌的传播更具广度与深度。
3、集团成立了中央商务部和中央市场部,为各销售业务板块进行渠道服务和推广服务以及赋能工作。目前产品销售已覆盖全国2,300余个县级市场,公立医疗机构24,000余家,诊所、卫生室、服务站近25万家,连锁、单体药店累计超过30万家。
4、构建各层级连锁的合作体系,突出全国头部连锁战略合作地位,深化省市级区域头部连锁多品种合作,积极布局县域连锁,确保销售增长行稳致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益丰系统、大参林系统、老百姓系统、一心堂系统、高济连锁系统、国大药房系统、健之佳健康大药房系统、漱玉平民大药房系统、养天和连锁大药房系统等30余家全国头部连锁和省级区域的头部连锁形成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儿童健康科普教育、中老年人慢病管理、妇科疾病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社群营销工作。
5、部分产品被纳入国家卫健委《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纳入《儿童健康流行性感冒中西医结合防治专家共识》。如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感冒清热颗粒、银翘解毒颗粒/
胶囊/片剂等被纳入国家卫健委《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版)》,布洛芬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等被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童健康协同创新平台、中西医结合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呼吸学组纳入《儿童健康流行性感冒中西医结合防治专家共识(2021版)》。最近流行的甲型流感期间,公司部分产品被纳入多个省份《2023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如小儿肺热咳喘颗粒、银翘解毒颗粒/胶囊/片剂、VC银翘胶囊/片等被四川省卫健委纳入《四川省2023年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小儿感冒颗粒、感冒清热颗粒等产品被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纳入《2023年北京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小儿清咽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等产品被上海市中医药学会纳入《2023年上海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504.65万元,同比上升1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8.20万元,同比上升1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
805.33万元,同比上升34.9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15,046,453.62 | 1,353,793,179.98 | 11.91 |
营业成本 | 638,582,319.30 | 545,096,690.78 | 17.15 |
销售费用 | 584,271,135.95 | 545,583,163.10 | 7.09 |
管理费用 | 69,836,730.62 | 67,353,954.16 | 3.69 |
财务费用 | 16,963,167.95 | 10,572,615.09 | 60.44 |
研发费用 | 105,661,821.83 | 100,432,109.56 | 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11,442.29 | 102,483,892.77 | 132.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1,599,698.91 | -117,097,593.4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149,777.42 | 146,316,102.40 | 12.1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主要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以及肠炎宁系列等主要产品本年销售收入增长较多的原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部分中药材价格波动较大,而且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部分化学原料药供应紧张,导致药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系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1.91%,对应销售推广活动费用也随之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引进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筹资,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专注新产品开发,加大研发力度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广西维威“广西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及“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504.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1%;营业成本63,858.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15%,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89 个百分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业 | 1,515,046,453.62 | 638,582,319.30 | 57.85 | 11.91 | 17.15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呼吸系统药物 | 932,692,468.42 | 427,940,453.26 | 54.12 | 12.53 | 12.85 | 减少0.13个百分点 |
消化系统药物 | 362,118,060.48 | 101,055,157.66 | 72.09 | 19.44 | 19.87 | 减少0.1个百分点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27,789,582.60 | 70,163,398.38 | 45.09 | -9.11 | 57.07 | 减少23.14个百分点 |
其他药物 | 92,446,342.12 | 39,423,310.00 | 57.36 | 13.83 | 6.78 | 增加2.8个百分点 |
总计 | 1,515,046,453.62 | 638,582,319.30 | 57.85 | 11.91 | 17.15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59,840,559.99 | 18,427,537.81 | 69.21 | -15.03 | 32.38 | 减少11.02个百分点 |
华北 | 139,784,517.82 | 38,947,189.77 | 72.14 | 44.56 | 14.56 | 增加7.3个百分点 |
华东 | 389,274,950.92 | 152,629,789.10 | 60.79 | 4.70 | 25.47 | 减少6.49个 |
百分点 | ||||||
华南 | 226,071,182.39 | 120,493,248.80 | 46.70 | 13.55 | 9.15 | 增加2.15个百分点 |
华中 | 377,642,236.74 | 176,357,443.60 | 53.30 | 27.73 | 19.63 | 增加3.16个百分点 |
西北 | 50,762,752.16 | 19,202,227.62 | 62.17 | -7.69 | 19.08 | 减少8.51个百分点 |
西南 | 271,670,253.60 | 112,524,882.60 | 58.58 | 2.47 | 10.76 | 减少3.1个百分点 |
总计 | 1,515,046,453.62 | 638,582,319.30 | 57.85 | 11.91 | 17.15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456,204,486.66 | 225,945,594.71 | 50.47 | 4.99% | -1.62% | 增加3.32个百分点 |
配送 | 549,168,507.12 | 99,786,748.29 | 81.83 | 2.95% | 28.89% | 减少3.66个百分点 |
直销 | 509,673,459.84 | 312,849,976.30 | 38.62 | 32.10% | 31.45%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总计 | 1,515,046,453.62 | 638,582,319.30 | 57.85 | 11.91 | 17.15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公司医药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91%,主要系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以及肠炎宁系列等主要产品本年销售收入增长较多导致。本年毛利率为57.85%,较上年下降
1.89%,主要由于头孢类产品原药中间体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抗感染类药物毛利率下降。
2、公司四大治疗领域的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呼吸系统药物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53%,毛利率同比减少0.13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小儿肺热咳喘颗粒销量较上年增长24.68%,毛利率的下降主要系原材料板蓝根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单位产品成本上涨,毛利率下降较多;其他主要销售产品毛利率变动幅度较小,处于合理波动区间。消化系统药物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9.44%,毛利率同比减少0.10个百分点,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系肠炎宁胶囊及颗粒两款产品较上年增长61.58%,公司本年以肠炎宁系列产品为主导,着力推进主流商业分销体系建设,打造了国有体系、大型民营体
系的近800家主流商业分销体系,实现对全国30个重点省、市、县终端网络的覆盖,加强了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终端市场覆盖能力,促进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全身用抗感染药物销售收入同比下降9.11%,毛利率同比减少23.14个百分点,销售收入的下降,主要原因系注射类处方药毛利率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本年为保证市场份额,主要销售产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折扣让利。头孢克肟分散片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13.15%,销售量与上年基本持平;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17.15%,导致销售收入减少;注射用氨曲南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7.40%,但销量较上年上涨11.85%,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略微上涨;毛利率的下降主要系本年主要销售产品因市场竞争激烈,价格较上年下降约7.40%-17.15%;同时由于头孢类原料药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单位材料成本增加,两者综合作用下导致毛利率下降。其他药物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83%,毛利率同比减少2.8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第四季度感冒退烧类药物供不应求,布洛芬颗粒本年销售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增幅为51.14%。
3、公司三大分销模式中,直销模式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10%,毛利率同比增加 0.3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继续加大对零售终端的推广力度。尤其注重与百强零售连锁战略合作,目前已与一心堂、益丰大药房、老百姓等近百家跨省区、跨地区的头部连锁形成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以专业化学术推广等营销手段,覆盖基层医疗终端、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医疗全终端。截止目前,本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肠炎宁胶囊 | 万粒 | 35,411.29 | 54,457.40 | 1,498.18 | -32.87 | 30.44 | -92.84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万粒 | 33,381.77 | 34,646.97 | 475.31 | 22.20 | 24.68 | -74.77 |
克咳片 | 万片 | 12,491.48 | 15,262.83 | 474.57 | -6.22 | 9.67 | -85.26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万袋 | 9,482.32 | 10,571.93 | 574.23 | -38.93 | -33.19 | -70.60 |
复方鲜石斛颗粒 | 万粒 | 1,928.62 | 3,549.03 | 126.30 | -42.41 | 137.11 | -98.00 |
头孢克肟分散片 | 万片 | 14,615.66 | 14,996.34 | 14,979.71 | 11.24 | 3.38 | 1,188.82 |
注射用法莫替 | 万瓶 | 484.49 | 493.02 | 76.73 | -6.43 | 5.24 | 15.76 |
丁 | |||||||
注射用盐酸溴己新 | 万瓶 | 881.84 | 937.14 | 235.72 | -32.65 | -19.46 | 36.71 |
强力枇杷露 | 万升 | 139.09 | 93.38 | 2.78 | 107.50 | 34.45 | -35.49 |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 万瓶 | 592.41 | 620.07 | 88.58 | 1.72 | 9.66 | -21.7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的主要产品销售量都在持续增长,虽然各治疗领域产品销售情况不同,但公司2022年加强安全库存管理,主要产品年末库存量同比去年下降较多。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489,253,926.79 | 76.62 | 424,828,621.11 | 77.94 | 15.17 |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50,082,471.07 | 7.84 | 45,202,822.71 | 8.29 | 10.80 | |
医药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99,245,921.44 | 15.54 | 75,065,246.96 | 13.77 | 32.2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呼吸系统用药 | 直接材料 | 334,676,048.52 | 52.41 | 302,270,947.39 | 55.44 | 10.72 | |
呼吸系统用药 | 直接人工 | 32,595,889.72 | 5.10 | 29,522,466.70 | 5.42 | 10.41 |
呼吸系统用药 | 制造费用 | 60,668,515.02 | 9.50 | 47,412,443.75 | 8.7 | 27.96 | |
消化系统用药 | 直接材料 | 71,737,578.92 | 11.23 | 62,684,988.52 | 11.5 | 14.44 | |
消化系统用药 | 直接人工 | 9,203,192.57 | 1.44 | 7,863,622.89 | 1.44 | 17.04 | |
消化系统用药 | 制造费用 | 20,114,386.18 | 3.15 | 13,755,616.28 | 2.52 | 46.23 |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直接材料 | 53,304,387.76 | 8.35 | 32,478,783.13 | 5.96 | 64.12 |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直接人工 | 4,916,280.25 | 0.77 | 3,799,610.14 | 0.7 | 29.39 |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制造费用 | 11,942,730.37 | 1.87 | 8,390,532.41 | 1.54 | 42.34 | |
其他药物 | 直接材料 | 29,535,911.59 | 4.63 | 27,393,902.08 | 5.03 | 7.82 | |
其他药物 | 直接人工 | 3,367,108.53 | 0.53 | 4,017,122.97 | 0.74 | -16.18 | |
其他药物 | 制造费用 | 6,520,289.88 | 1.02 | 5,506,654.52 | 1.01 | 18.4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总成本增加主要系制造费用、直接材料增加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208.1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9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2022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排名 | 销售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元) | 所占比例 | 是否关联单位 |
1 | 客户1 | 84,285,211.36 | 5.56% | 非关联单位 |
2 | 客户2 | 73,280,354.35 | 4.84% | 非关联单位 |
3 | 客户3 | 63,657,689.36 | 4.20% | 非关联单位 |
4 | 客户4 | 49,446,761.01 | 3.26% | 非关联单位 |
5 | 客户5 | 31,411,023.16 | 2.07% | 非关联单位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 | 302,081,039.23 | 19.94% | 非关联单位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558.9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2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排名 | 采购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所占比例 | 是否关联单位 |
1 | 供应商1 | 90,773,328.57 | 16.28% | 非关联单位 |
2 | 供应商2 | 51,801,815.26 | 9.29% | 非关联单位 |
3 | 供应商3 | 47,489,602.69 | 8.52% | 非关联单位 |
4 | 供应商4 | 24,142,788.60 | 4.33% | 非关联单位 |
5 | 供应商5 | 21,381,588.52 | 3.83% | 非关联单位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 | 235,589,123.64 | 42.25%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584,271,135.95 | 545,583,163.10 | 7.09 | 主要系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1.91%,对应销售推广活动费用也随之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69,836,730.62 | 67,353,954.16 | 3.6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引进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105,661,821.83 | 100,432,109.56 | 5.2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专注新产品开发,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
财务费用 | 16,963,167.95 | 10,572,615.09 | 60.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筹资,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
期间费用 | 776,732,856.35 | 723,941,841.91 | 7.29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5,661,821.8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2,680,120.84 |
研发投入合计 | 138,341,942.6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1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3.62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42 |
专科 | 18 |
高中及以下 | 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127,009,600.57 | 5.49 | 15,289,373.15 | 0.87 | 730.71 | 系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918,480.73 | 0.13 | 4,183,678.16 | 0.24 | -30.2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6,205,983.64 | 1.13 | 14,372,315.31 | 0.82 | 82.34 | 系报告期内预付长期资产款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433,130,536.19 | 18.73 | 149,689,166.54 | 8.49 | 189.35 | 系报告期子公司广西维威 “ 广西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及“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5,719,998.33 | 0.25 | 7,945,991.59 | 0.45 | -28.01 | 系报告期内新增租赁较少,原租赁资产折旧所致。 |
开发支出 | 54,304,528.53 | 2.35 | 21,624,407.69 | 1.23 | 151.13 | 系报告期新增研发产品开展临床研究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47,919.51 | 0.05 | 1,008,360.20 | 0.06 | 23.76 | 系报告期内车间改造及 |
设备大修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99,411.20 | 0.22 | 8,121,059.61 | 0.46 | -37.21 | 主要系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海南葫芦娃本期使用以前年度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所致 |
短期借款 | 500,950,785.99 | 21.67 | 438,982,101.94 | 24.93 | 14.12 | 系报告期内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47,015,811.92 | 2.03 | 44,749,980.75 | 2.54 | 5.06 | 系期末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出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4,733,471.67 | 1.07 | 28,472,774.89 | 1.62 | -13.13 | 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26,939.88 | 0.20 | 56,128,823.84 | 3.19 | -91.7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了之前年度的长期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177,612,150.00 | 7.68 | 0.00 | 0.00 | 不适用 | 系报告期内向银行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792,298.25 | 0.03 | 4,101,277.33 | 0.23 | -80.68 | 系本年新增租赁较少。 |
递延收益 | 61,499,341.95 | 2.66 | 32,358,868.27 | 1.84 | 90.05 | 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527,809.23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 |
应收票据 | 6,939,935.89 | 其中大部分受限原因为票据背书未到期 |
固定资产 | 110,400,367.69 | 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328,766,052.0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2,353,703.58 | 借款抵押 |
合 计 | 474,987,868.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情况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之“(一)行业情况说明”。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 | 呼吸系统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中药9类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否 | 否 | 2010.03.30 -2030.02.28 | 否 | 是 | 是 | 是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中药4类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否 | 是 | 是 | ||
克咳片 | 中药9类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否 | 否 | 2010.07.27-2030.07.26 | 否 | 否 | 是 | 是 | ||
消化系统 | 肠炎宁颗粒剂 | 中药9类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 | 否 | 否 | 2006.8.25 -2026.8.24 | 否 | 否 | 是 | 是 |
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
肠炎宁胶囊 | 中药9类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否 | 否 | 2006.8.25 -2026.8.24 | 否 | 否 | 否 | 是 | ||
化药 | 消化系统 | 奥美拉唑胶囊 | 化药6类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否 | 否 | 2010.03.02 -2030.03.01 | 否 | 是 | 是 | 是 |
抗感染 | 头孢克肟分散片 | 化药4类 | 用于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疾病 | 是 | 否 | 2013.09.06 -2033.09.05 | 否 | 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广西维威与广西梧州三箭签署了50个文号的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3月完成44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广西维威,其中纳入医保目录17个,纳入基药目录10个。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注射用盐酸溴己新4mg | 8.7(元/支) | 890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40mg*14粒 | 6.05(元/盒) | 40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0.5g | 3.79~8.7 (元/盒) | 200 |
益心舒片0.4g*36片 | 29.1(元/盒) | 55 |
益心舒片0.4g*24片 | 19.68(元/盒) | 1.26 |
注射用磷酸川芎嗪0.1g | 7.31(元/支) | 156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表采购量的计量单位为万盒/万支;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制定相应的挂网政策,公司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实行集中挂网,由医疗机构在各省药品采购平台上直接采购。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呼吸系统药物 | 93,269.25 | 42,794.05 | 54.12 | 12.53 | 12.85 | -0.13 |
消化系统药物 | 36,211.81 | 10,105.52 | 72.09 | 19.44 | 19.87 | -0.1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2,778.96 | 7,016.34 | 45.09 | -9.11 | 57.07 | -23.14 |
其他药物 | 9,244.63 | 3,942.33 | 57.36 | 13.83 | 6.78 | 2.82 |
注:1、行业内公司治疗领域分类口径不尽相同,产品剂型差异较大,与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
2、上述统计基于公司主营产品的治疗领域而划分。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同行业可比公司 | 板块 | 医药工业营业收入 | 医药工业毛利率(%) |
葵花药业 | 医药制造业 | 508,347.87 | 57.84 |
康恩贝 | 医药制造业 | 602,658.77 | 65.48 |
贵州百灵 | 医药制造业 | 286,295.38 | 63.11 |
振东医药 | 医药制造业 | 444,139.94 | 60.53 |
太极集团 | 医药制造业 | 878,545.9 | 63.60 |
康芝药业 | 医药制造业 | 57,380.70 | 57.46 |
注:1、葵花药业和太极集团选用2022年年报数据,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年报尚未披露,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
2、公司目前产品主要涉及治疗领域为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公司考虑业务模式、产品类型、产品结构、产品规模以及治疗领域等因素,选取以下医药工业毛利率进行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医药工业毛利率水平基本相当,不存在明显差异。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围绕儿科消化、呼吸、抗感染、抗病毒等治疗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优化研发体系,不断扩充各治疗领域的品种储备。公司的在研项目120项。公司加强儿科中药创新药、新品种项目的推进;对中药经典名方进行立项开发;同时公司继续推进中药、化学药新品种的引进、立项工作;对现有重点中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加快化学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打好基础。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原则,并长期跟踪国内外药品研发动态,重点聚焦具有独家的、具有政策和技术堡垒的品种,以强化公司在中药儿科研发领域的领先水平,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研发方面的内容。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头孢克肟分散片一致性评价 | 头孢克肟分散片 | 化药4类 | 用于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疾病 | 是 | 否 | 药学研究中(完成工艺验证)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II期临床试验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 | 中药1类 | 清肺化痰,降气止咳。对痰热蕴肺证,适用于素有风痰,郁而化热,痰热互结,肺失宣肃,气机上逆而致的反复咳嗽,夜间或晨起尤甚,伴痰粘难咯等症状者 | 是 | 否 | 完成II期临床试验,报告撰写中 |
小儿化积颗粒(II期临床) | 小儿化积颗粒 | 中药8类 | 消食化积。用于小儿脾胃不和,停食停乳,积聚痞块,肚腹膨胀,四肢倦怠,面色萎黄,不思饮食。 | 是 | 否 | 临床试验中 |
肺热咳喘颗粒(非临床药学、药效学和毒理学研究) | 肺热咳喘颗粒 | 中药2类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是 | 否 | 药理毒理研究中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药学研究及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 化药3类 | 适用于治疗一岁以上儿童以及成人的甲型流感和乙型流感 | 是 | 否 | 药学研究中(完成工艺验证批生产) |
YKRH00154改良型2类新药 | YKRH00154 | 化药2类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是 | 否 | 临床前研究中 |
YKRH00001改良型2类新药 | YKRH00001 | 化药2类 | 用于呼吸道病毒感染治疗,如甲型、乙型流感病毒、COVID-19、合胞病毒感染的抗病毒治疗。 | 否 | 否 | 临床前研究中 |
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药学) | 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 | 化药3类 | 用于缓解慢性特发性荨麻疹及过敏性鼻炎的全身及局部症状 | 是 | 否 | 审评审批中 |
小儿胆青双解颗粒临床前研究 | 小儿胆青双解颗粒 | 中药1类 | 解表清热;小儿病毒性流感等 | 是 | 否 | 临床前研究 |
头孢地尼颗粒(药学;BE) | 头孢地尼颗粒 | 化药4类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是 | 否 | 审评审批中(补充研究中) |
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 | 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 | 化药4类 | 本品用于治疗6岁及6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 | 是 | 否 | 审评审批中 |
布洛芬混悬液 | 布洛芬混悬液 | 化药4类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否 | 否 | 审评审批中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布洛芬混悬液滴剂 | 化药4类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是 | 否 | 审评审批中 |
口服补液盐(Ⅲ) | 口服补液盐(Ⅲ) | 化药4类 | 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 是 | 否 | 已申报国家局等待受理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化药4类 | 本品适用于 2 岁至 14 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 岁至 14 岁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是 | 否 | 审评审批中 |
吸入用盐酸氨溴索溶液 | 吸入用盐酸氨溴索溶液 | 化药3类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是 | 否 | 完成稳定性考察,准备申报国家局 |
碳酸钙D3咀嚼片(III) | 碳酸钙D3咀嚼片(III) | 化药4类 | 用于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人、儿童等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 | 否 | 否 | 药学研究(稳定性考察中,完成后申报) |
小儿碳酸钙D3颗粒 | 小儿碳酸钙D3颗粒 | 化药4类 | 儿童钙补充 | 否 | 否 | 药学研究(稳定性考察中,完成后申报) |
帕拉米韦注射用浓溶液 | 帕拉米韦注射用浓溶液 | 化药3类 | 用于甲型或乙型流行性感冒. | 否 | 否 | 审评审批中 |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 化药4类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否 | 否 | 药学研究 |
注: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原药品类型属于中药6.1类,新注册管理办法分类属于1类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药品类型 | 申报企业 | 所处阶段 | 规格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1 |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一致性评价 | 化药 | 公司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1.0g/ 2.0g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中由指定微生物敏感性菌株引起的严重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败血症、骨和关节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接受未污染的胃肠道手术,以及经阴道子宫切除、经腹腔子宫切除或剖腹(宫)产等手术前的预防感染。 |
2 | 注射头孢他啶一致性评价 | 化药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0.5g/ 1.0g/ 2.0g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微生物引起的单一或多重感染。 |
3 |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一致性评价 | 化药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1.0g | 对头孢米诺敏感的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普罗菲登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普雷沃均属(二路普雷沃菌除外)引起的感染。 |
4 | 托莫西汀口服液 | 化学药3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4mg/ml | 用于治疗6岁及6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 |
5 | 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 | 化学药3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30ml:15mg | 用于成人、青少年和1岁以上儿童,用于缓解以下疾病的相关症状:过敏性鼻炎、荨麻疹 |
6 | 头孢地尼颗粒 | 化学药4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50mg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 |
7 | 注射用氨曲南 | 化药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1)0.5g;(2)1.0g;(3)2.0g | 适用于治疗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术后伤口及烧伤、溃疡等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用于治疗医院内感染中的上述类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医院内感染)。 |
8 | 口服补液盐(Ⅲ) | 化药4类 | 广西维威 | 已申报,待受理 | 氯化钠 0.65 g,枸橼酸钠 0.725 g,氯化钾 0.375 g 和无水葡萄糖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3.375 g | ||||||
9 | 布洛芬混悬液 | 化药4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100ml:2g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0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化药4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30ml:1.2g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1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 | 化药4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12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 | 化药3类 | 公司 | 批准临床 | 2ml:4mg | 用于下列疾病的祛痰: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尘肺病、手术后。 |
13 | 帕拉米韦注射液 | 化药3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0ml:200mg(以C15H28N4O4计) | 适用于6个月及以上出现症状不超过2天的急性无并发症流感患者的治疗 |
14 |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 化药3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ml:4mg | 在口服药物困难的情况下,用于以下疾病及状态的祛痰: (1)肺结核、尘肺病、手术后; (2)支气管造影后促进造影剂排泄。 |
15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化药4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5mg(按C35H36ClNO3S计 ); 4mg(按C35H36ClNO3S计)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16 | 地氯雷他定片 | 化药4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5mg | 用于缓解慢性特发性荨麻疹及过敏性鼻炎的相关症状。 |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般情况下,研发投入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临床批件后发生研发投入资本化。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葵花药业 | 9,461.44 | 1.86 | 2.13 | 0 |
康恩贝 | 21,636.87 | 3.52 | 2.93 | 8.74 |
贵州百灵 | 4,041.39 | 1.30 | 1.02 | 24.72 |
振东制药 | 25,807.82 | 5.07 | 3.20 | 15.25 |
太极集团 | 16,105.59 | 1.15 | 5.50 | 34.32 |
康芝药业 | 2,078.24 | 2.48 | 1.34 | 29.24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13,188.5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9.13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13.64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23.62 |
注:1:葵花药业和太极集团选用2022年年报数据,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年报尚未披露,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2: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六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数平均数。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新品临床研究 | 3,268.01 | 0.00 | 3,268.01 | 2.16 | 64.95 | 获得临床批件后研发投入资本化 |
药品一致性评价 | 596.26 | 596.26 | 0.00 | 0.39 | -38.73 | 按研发进度支付研发费 |
药品二次开发 | 291.38 | 291.38 | 0.00 | 0.19 | -39.95 | 按研发进度支付研发费 |
新品药学研究 | 9,337.10 | 9,337.10 | 0.00 | 6.16 | 19.29 | 根据公司战略,加大新品研发投入 |
保健食品研究 | 341.45 | 341.45 | 0.00 | 0.23 | -35.7 | 按研发进度支付研发费 |
合计 | 13,834.20 | 10,566.19 | 3,268.01 | 9.13 | 17.26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中“(二)公司经营模式”销售模式的内容。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业务推广费 | 428,418,799.56 | 73.33 |
职工薪酬 | 111,790,265.22 | 19.13 |
广告宣传费 | 23,692,518.24 | 4.06 |
差旅费 | 8,977,263.38 | 1.54 |
业务招待费 | 5,148,976.33 | 0.88 |
办公费 | 3,139,071.27 | 0.54 |
租赁费 | 211,882.07 | 0.04 |
折旧费用 | 100,954.91 | 0.02 |
其他 | 2,791,404.97 | 0.48 |
合计 | 584,271,135.95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葵花药业 | 127,427.38 | 25.01 |
康恩贝 | 240,699.06 | 39.13 |
贵州百灵 | 128,867.80 | 40.41 |
振动制药 | 227,003.05 | 44.56 |
太极集团 | 464,218.85 | 33.04 |
康芝药业 | 28,647.14 | 34.24 |
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 | 202,810.55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58,427.11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56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58,427.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68.80万元,增幅7.09%,主要原因系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1.91%,对应销售推广活动费用也随之增加,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间地位。未来,公司在发展壮大时,继续深化营销管理,不断优化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注:1:葵花药业和太极集团选用2022年年报数据,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年报尚未披露,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
2: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销售费用金额为六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数平均数。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投资总额15,000万元。主要的投资如下:
1.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增资13,000 万元人民币,广西维威的注册资本由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8,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康嘉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0%。杭州康领先于2022年4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 是 | 增资 | 13,000 | 100% | 是 | 债转股 | / | / | 本次向广西维威增资已经完成,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 否 | 2022年6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
合计 | / | / | / | 13,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数(万元) | 本 期 增加(万元) | 转入固定资产 | 期末数(万元) | 工程 累计投入占预算比 例(%) | 工程 进度(%) | 资金来源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38,900.00 | 2,179.10 | 6,292.53 | 8,471.63 | 21.78 | 21.78 | 自筹 |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 | 58,870.43 | 11,334.97 | 21,541.64 | 32,876.61 | 55.85 | 55.85 | 自筹及借款 | |
小计 | 89,630.21 | 13,514.07 | 27,834.17 | 41,348.24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2,260.82万元,净资产1,
241.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686.64万元,净利润1,444.69万元。公司持股100%。
2、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0.00 万元,总资产 70,857.91 万元, 净资产21,897.40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287.60万元,净利润795.67万元。公司持股100%。
3.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保健品、化妆品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72.34万元,净资产-58
6.25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4.50 万元,净利润 -463.97 万元。公司持股100%。
4.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5,192.97万元,净资产6
95.2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624.26 万元 ,净利润111.45万元 。公司持股100%。
5.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凭取得的行业许可证在其核定范围和有效期内从事药品生产(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核定为准);企业自产产品出口和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660.71 万元,净资产 -1,3
01.18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503.50万元,净利润 -258.46 万元。公司持股100%。
6.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 554.14万元,净资产 281.19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35 万元,净利润 -191.89 万元。公司持股51%。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之“(一)行业基本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关爱儿童健康,共担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以“爱国、奋斗、规范、创新"为宗旨,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坚持传承中医药发展,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为核心,以智能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普及儿童用药安全、用药规范为营销理念,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中国儿童健康领域的领军企业,为中国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树立中国儿药第一品牌。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加快推动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和广西维威基地二期建成投产
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和广西维威基地二期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作为公司2023年核心工作,集全集团之力有序加快推动建设。其中,美安项目更将作为集团新的总部大楼,以“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为目标,对外展现葫芦娃“科技创新”“智能生产”“国际化”的崭新风貌。
2、继续推行降本增效,将精益生产落到实处
公司将继续在各分子公司推行WCM精益生产,持续性优化流程、严控成本、加快周转、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组织效能,将生产做到模块化、标准化、数字化,以此实现生产的自动化,优化库存的结构,保证生产的质量,减少和降低浪费,最终实现生产的精益化。
3、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研发模式,以集团研发中心为基础,依托海南省儿科药物研发院士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为平台,加大儿药创新产品研究和儿童健康全品类的研发,加快布局儿童创新药、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医疗器械等产业链布局,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力。继续经典名方产品的二次开发。针对儿童药的市场需求,推进稳定性更好、顺应性更强的吸入制剂、口溶膜剂等儿童剂型药品研发。依托在海南自贸港区位,对接博鳌乐城,推动儿药真实世界研究。充分发挥与北京新领先打造的儿童高端制剂国际化创新平台的优势,积极打造葫芦娃儿童健康产品群。
4、全面开启品牌升级建设,打造中国儿药民族品牌形象
2023年是公司品牌建设元年,公司将大力实施“品牌强企”战略,着力构建“大品牌”格局,以党建为引领、群建为抓手,打造“红色企业文化”品牌,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的政治保障。
将品牌战略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持续推进VI建设、IP打造,通过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从企业品牌、行业品牌、消费者品牌和雇主品牌多维度,建立与各项业务发展协同的品牌战略发展观,汇聚品牌发展合力。通过深化“科技创新”“智能生产”“国际化”的品牌标签,打造中国儿药民族品牌形象。
5、提升产品品牌影响力,打造“葫芦娃医药营销生态圈”
公司营销体系将用3-5年时间打造“葫芦娃医药营销生态圈”(医疗和OTC两大生态系统),以“强销售要利润、重过程拿结果、精管理抓落地”为营销导向,聚焦重点品种,完善品类,深挖连锁,爆品驱动,通过产品品牌的打造,建立完整高效的推广体系和支撑规范的价格体系,驱动企业品牌的成长。向管理要效益,扎实做好全面预算管理,确保营销费用保持在和合理水平。细化绩效考核管理,提高人均产出。第一终端持续向下扎根,组建专门团队做精做细县域医疗市场。
6、信息化数字化赋能助推转型升级
以制造过程和绿色工厂的智能优化为切入点,加速供应链打通和协同,推进公司数据资产全面统一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提质降耗。以信息化工具的运用,强化考核,量化指标,用数据说话,助力企业不断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和方式方法,以更现代化的手段,在更广阔的空间最大化实现企业价值,建立一套能够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管理体系,不断呈现更多原创成果,最终推动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业务形态的创新变革。
7、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利用自贸港政策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建立并完善集团引进、培养、使用专业人才管理机制,为员工的职业能力提升提供配套的培训机制,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此外,公司将积极探索多种长效激励机制,稳定核心员工及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医药政策变动的风险
医药行业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而随着国家医改的不断推进,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经营存在不确定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儿科用药为发展特色、中成药及化药制剂同步发展的产品体系,涵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类及其他药物等常见疾病领域。受国家鼓励医药产业特别是儿科用药发展、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医药市场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将有更多企业进入儿科用药领域及公司产品所处其它市场领域,现有行业内企业的研发及生产投入也将不断加大,新药品研发及上市有可能加大产品竞争,公司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市场竞争,将会面临增长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研发风险
药品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选题、工艺研究、质量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小试和中试等阶段,产品开发周期较长,需要进行大量的技术研究工作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儿科药品的研发,尽管国家政策给予支持,但家长普遍不愿意儿童进行临床试验,导致儿童药临床研究时间和资金成本较高,造成国内儿童药物研发包括剂型改进等进展缓慢,儿科药品的研发周期过长,从而影响药品投资回报率。公司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药品研发体系,在研发投入前进行充分的项目论证,并对各环节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如果公司因国家政策的调控、开发资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药物创新效果不明显等不确定性原因,研发人力、物力投入未能成功转化为技术成果,将存在产品或技术开发失败的可能性,从而形成研发风
险。同时,公司研发产品可能因研发人员流动、合作伙伴管理不当产生泄密,从而导致药品研发收益回报较低甚至亏损的风险。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药行业,使用原辅料种类多、数量大,原料药生产工艺复杂,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音等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近年来,为控制制药企业排放“三废”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环保部已经陆续发布了多个针对制药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同时公司生产场地多处于工业园区,拥有完善的环保治理体系,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新《环境保护法》的正式施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可能会导致为适应新的要求公司环保成本增加。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涵盖公司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体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理念,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与分级管控,定期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并治理。根据隐患排查规模不同分为日常巡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重点部位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等;公司还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知识培训工作,并在加大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对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每年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要部门、岗位及员工职业病防范进行检测。报告期内,公司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未来生产中仍存在因突发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事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从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4个制度,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机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为公司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及日常经营的规范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2022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主席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各具
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2022年,公司累计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6次、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独立董事认真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各项会议均运作规范,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公司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公司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用累计投票制,在重大事项上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权。
2、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 “五独立”;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
3、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并表决;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完成了换届选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的选聘、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参加了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培训》,充分了解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并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司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对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召集、召开并表决;报告期内,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公司监事会的选聘、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参加了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培训》,充分了解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并做到了勤勉尽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日常运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以及公司财务等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2022年度公司在上交所累计披露公告118份。公司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设立投资者热线电话,并通过电子邮箱及在公司官网中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耐心的解答股东关心的问题。2022年,
公司认真答复“上证e互动”交流平台的问题,在互动平台回复提问52个,回复比例100%,召开业绩说明会4次等,确保与投资者有效的沟通。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2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2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7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12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景萍 | 董事长、总经理 | 女 | 53 | 2016-02-26 | 2025-11-3 | 0 | 0 | 0 | 140 | 否 | |
李君玲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55 | 2019-08-19 | 2025-11-3 | 0 | 0 | 0 | 72.80 | 否 | |
于汇 | 董事 | 女 | 39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65.28 | 否 | |
财务总监 | 2022-7-8 | 2025-11-3 | |||||||||
汤琪波 | 董事 | 男 | 35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8.35 | 否 | |
王桂华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18-11-16 | 2025-11-3 | 0 | 0 | 0 | 10 | 否 | |
刘秋云 | 独立董事 | 女 | 44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1.56 | 否 | |
王世贤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1.56 | 否 | |
徐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2.87 | 否 | |
刘萍 | 监事 | 女 | 50 | 2018-11-16 | 2025-11-3 | 0 | 0 | 0 | 23.41 | 否 | |
万保坤 | 职工监事 | 男 | 61 | 2016-02-10 | 2025-11-3 | 0 | 0 | 0 | 21.63 | 否 | |
李培湖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6-03-08 | 2025-11-3 | 0 | 0 | 0 | 33.70 | 否 | |
韦天宝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6-03-08 | 2025-11-3 | 0 | 0 | 0 | 24.00 | 否 | |
王清涛 | 董事会秘 | 男 | 41 | 2021-06- | 2025-11-3 | 0 | 0 | 0 | 51.61 | 否 |
书 | 18 | ||||||||||
楼春红(离任)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6-02-26 | 2022-11-4 | 0 | 0 | 0 | 58.46 | 否 | |
胡俊斌(离任) | 董事 | 男 | 47 | 2018-11-16 | 2022-11-4 | 0 | 0 | 0 | 19.24 | 否 | |
马济科(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19-09-05 | 2022-11-4 | 0 | 0 | 0 | 8.49 | 否 | |
王宏斌(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0-5-19 | 2022-11-4 | 0 | 0 | 0 | 8.49 | 否 | |
寿晓梅(离任) | 监事会主席 | 女 | 71 | 2018-11-16 | 2022-11-4 | 0 | 0 | 0 | 0 | 否 | |
付亲(离任) | 财务总监 | 女 | 67 | 2016-3-8 | 2022-11-4 | 0 | 0 | 0 | 28.9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580.3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景萍 | 博士研究生,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康迪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葫芦娃投资执行董事、康迪健康执行董事、文昌农商行董事等职务。 |
李君玲 | 硕士研究生,1993年3月至1997年7月,历任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主任;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担任海南华侨投资商业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10月至2018年8月,担任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负责本公司行政及人事工作;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
于汇 | 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PMP。曾任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转型项目负责人、数字化转型项目财务业务负责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
汤琪波 | 浙江大学EMBA在读,2011年2月至2013年6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
王桂华 | 本科学历,副主任中药师、执业药师。1983年8月至2000年10月,历任中国中药有限公司科技处、生产处、国际合作部等部门管理职位;1996年9月至1998年10月,担任泰国东方药业有限公司中方总经理;2000年10月至2005年8月,历任华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2005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兼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秋云 | 本科学历,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担任海南蛛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海南自贸区珈宝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王世贤 | 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5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1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徐鹏 | 大学本科学历,医学学士,执业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1984年8月至1996年3月,历任佳木斯化学制药厂技术员、实验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分厂副厂长;1996年3月至1997年3月担任哈尔滨新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任黑龙江地纳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技术负责人;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总工、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月任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任海南全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总监;2010年3月起至2022年10月任本公司物流总监,2022年1月起担任党建负责人。 |
刘萍 | 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担任湖南省株洲六0一厂中心化验室检验员;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担任海南华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究员;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担任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OA主管;2004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质量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担任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质量总监、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
万保坤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至1992年8月,历任河北保定制药厂药物研究所实验员、研究员、副所长;1992年9月至1996年1月,担任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6年1月至2012年3月,历任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质量部部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质量受权人。2012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生产中心制造部经理,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
李培湖 | 本科学历,执业药师。1995年7月至1999年2月,担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技术员、主任;1999年3月至2001年10月,担任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7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韦天宝 | 硕士研究生,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02年12月,历任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 |
主任、分厂厂长、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担任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5年7月至今担任广西维威总经理,目前兼任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来宾维威执行董事。 | |
王清涛 |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担任海口电视台经济频道编导,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海南康迪医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本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担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楼春红 | 硕士学历,主管药师。1988年8月至1996年6月,历任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历任浙江尖峰海洲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2000年1月至2005年7月,历任金华市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10月,担任浙江康力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杭州金佰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兼副总经理,不再担任浙江葫芦世家执行董事、承德新爱民执行董事等职务。 |
胡俊斌 | 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制药工程师。1999年8月至2005年2月,历任宁夏民族药物研究所工人、技术员、副所长;2005年3月至2007年2月,担任通用康力产品研发部副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担任海南海之源螺旋藻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8年3月至2008年6月,担任通用康力产品研发部注册专员;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本公司产品研发部副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葫芦娃科技研究所副所长;2018年11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 |
马济科 |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7年7月至1989年1月,担任湖北省国营菱角湖农场会计、会计主管;1989年1月至1992年6月,担任湖北省随州市印刷厂财务科长;1992年6月至1998年4月,担任海南华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1998年4月至1999年10月,担任海南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执业注册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至2004年12月,担任海南海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2004年12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海南宜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担任华田(海南)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担任乐东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今,担任海南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9年9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
王宏斌 | 本科学历。1991年6月至2005年10月,担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担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08年3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北京康达(海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年5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
寿晓梅 | 大专学历,会计师。1969年11月至1995年12月,历任浙江临安化肥厂操作工、财务科长、经营厂长兼财务科长、总经理兼财务科长; |
1996年1月至1998年1月,担任温州忠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1998年2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总监和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8年11月,担任本公司顾问。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11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 |
付亲 | 中专学历,1982年12月至1992年8月,担任浙江省水泥制品厂会计;1992年9月至1994年1月,担任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1994年2月至1996年12月,担任金华水泥厂财务部经理;1997年1月至2000年12月,担任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1月至2005年11,担任金华市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担任江南药都财务负责人;2007年11月至2022年6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刘景萍、李君玲、于汇、汤琪波、王桂华、刘秋云、王世贤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徐鹏、刘萍为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万保坤为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公告编号:2022-048)、《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景萍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4月 | |
王清涛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8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景萍 | 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6年5月 |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7月 | ||
楼春红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1月 | 2022年2月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9月 | 2022年10月 |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7月 | 2023年3月 | |
李君玲 | 海南福瑞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2月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1月 | ||
汤琪波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0月 |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
王桂华 | 中国中药协会 | 秘书长 | 2005年8月 | |
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秘书长 | 2009年9月 | ||
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5月 | 2023年2月 |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4月 | 2022年6月 |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2月 | 2022年2月 |
刘秋云 | 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年9月 | |
王世贤 | 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主任 | 2021年7月 | |
马济科 | 海南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 执业注册会计师、副所长 | 2014年1月 | |
王宏斌 | 北京康达(海口)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08年3月 |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9月 | ||
寿晓梅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0月 | 2022年10月 |
徐鹏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刘萍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0月 |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0月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 | ||
李培湖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0年12月 | |
韦天宝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年11月 |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4月 | ||
来宾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来宾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工作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等因素制定薪酬计划或者津贴方案。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披露的收入情况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报酬,已全部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80.3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于汇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汤琪波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楼春红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换届 |
胡俊斌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徐鹏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寿晓梅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换届 |
刘秋云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世贤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马济科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王宏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付亲 | 财务总监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2年2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
16.《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工作制度〉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5.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6. 《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7.《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8. 《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29.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30.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1.《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6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2年7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0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1月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2月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景萍 | 否 | 9 | 8 | 2 | 1 | 0 | 否 | 4 |
楼春红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李君玲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胡俊斌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王桂华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4 |
马济科 | 是 | 7 | 6 | 4 | 1 | 0 | 否 | 3 |
王宏斌 | 是 | 7 | 6 | 4 | 0 | 1 | 否 | 3 |
于汇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汤琪波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刘秋云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王世贤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秋云、王世贤、李君玲 |
提名委员会 | 王桂华、王世贤、刘景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世贤、刘秋云、于汇 |
战略委员会 | 刘景萍、王桂华、汤琪波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0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1年工作总结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
2022年8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17日 | 1.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6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7月4日 | 1、审议《关于提名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17日 | 1、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11月4日 | 1、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聘任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聘任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0日 | 1、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6月10日 | 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0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8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08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67 |
销售人员 | 586 |
技术人员 | 212 |
财务人员 | 58 |
行政人员 | 260 |
合计 | 2,08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359 |
大专 | 590 |
大专以下 | 1,134 |
合计 | 2,083 |
注:上表内公司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和地域因素决定薪酬水平,员工的薪酬由工资、奖金、津贴和社保等组成。根据经营目标,建立绩效考核,设置合理且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
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会开展新员工培训,帮助新入职的员工快速了解公司发展历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各业务序列人才开展生产、质量、研发等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团队技术水平;对基层干部人员开展基础管理培训,建立管理人才梯队;对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的开展系统的管理能力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交所和海南证监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6,009.56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77,849.85 |
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 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81,971.00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478,056.31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8,608,782.05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为满足新建项目投入需要相适应。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2)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当年累计投资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2022年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考虑到公司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中,未来将持续投入较多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以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主要投入到品牌建设、新产品的研发、销售、项目建设,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达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管理确定薪酬。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持续完善与细化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集团整体的战略目标,通过经营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子公司经营班子指派及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等方式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项目建设、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人事、财务及担保管理等进行整体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71.1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药谷、保税厂区属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水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均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2年09月18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批复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土环资函〔2012〕1662号) | 2014年09月22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部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琼土环资函〔2014〕1818 号) |
新建GMP制药厂项目(N06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口服固体颗粒剂车间及前处理提取车间 |
2018年9月份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后,于2018年9月12日至10月7日在《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后,于12月6号由海南省专家组完成了验收。
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 | 2021年08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1】第005号) |
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1号) | |
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2号) | |
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 | 2022年10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44号) |
葫芦娃保税厂区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现本公司) | 2002年 11月 29 日 取得海口号口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复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报告(海保投资〔2002〕17号) | 2008年 4 月 取得海口市环境监测保护站关于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报告(市环监验字〔2008〕第27 号) |
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2021年3月获得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的批复(海环审〔2021〕23号) |
广西维威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GMP 新建工程项目 | 2016年11月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南环经建字〔2016〕56号) | 2019年1月21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的批复(南审环经验字〔2019〕6号) |
GMP二期工程项目 | 2022年1月获得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南审经环字〔2022〕9号) |
来宾维威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 | 1、2017年1月17日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来环审[2017]7号《关于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2018年7月27日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关于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的复函》,企业名称由“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由“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3、2018年10月22日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变更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环保责任主体的复函》,企业名称由“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项目名称不变。 | 1、2018年8月14日取得《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通过水、气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2018年9月17日取得来环验[2018]22号文《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通过噪声、固废验收 |
承德新爱民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GMP 改造项目 | 承德新爱民GMP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003年10月10日取得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承德新爱民GMP 改造项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 |
2005 年 9月 8日取得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承德新爱民 GMP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承环验〔2005〕026号) | ||
承德新爱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承德新爱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不适用 |
遂溪分公司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厂外车间(遂溪)项目 | 2022 年 4月 2日取得遂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厂外车间(遂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遂环建函[2022]10号) | 2022 年 9月 23 日通过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厂外车间(遂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8年4月11日在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5-2018-028-L |
公司于2021年05月24日收到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文件回执单。 |
葫芦娃保税厂区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葫芦娃保税区制药厂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18年4月8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6-2018-006-L,2022年04月12日完成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价 |
广西维威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广西维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广西维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8月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号:4501320340-2019 |
来宾维威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新预案于2022年4月26日在来宾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备案号:451300-2022-010-L |
承德新爱民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承德新爱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19年 3月 22日在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30802-2019-012-L |
遂溪分公司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遂溪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 11月18日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40823-2022-0073-L。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公司严格按照证后管理工作执行落实,并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公开发布监测数据。 |
公司于2020年12月07日延续并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葫芦娃保税厂区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证。2022年10月08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广西维威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换取得排污许可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企业日常自行监测, |
由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发证。 | 每半年对外送检。 |
来宾提取车间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公布环境监测数据。
承德新爱民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 2020年 04月 0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分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承德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遂溪分公司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19年4月22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因项目改扩建于2022年4月20 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生产过程中控制好各排放点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运行,降低环境污染;
2、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有效分类,部分能循环使用的合理利用起来,能回收再生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对药渣进行综合利用,把药渣制成有机肥,实现药渣生态循环消化;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认真履行锅炉的废气经处理后再经高的烟囱才排放。
4、已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装、使用、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4,95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葫芦娃药谷厂区正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4月投入运行,年发电量约为1,000兆瓦时,预计年减排标准煤量约350吨,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约950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中“葫芦娃2022年主要节能措施”的内容。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0.85 | |
其中:资金(万元) | 31.26 | 医学基金 |
物资折款(万元) | 29.59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持,并组织员工参加当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8月,公司向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捐赠医用外科口罩等物资。
12月,公司通过海口市红十字会向海口市捐赠一批布洛芬颗粒36000袋。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卢锦华、汤杰丞、楼春红、李培湖、韦天宝、付亲、寿晓梅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卢锦华、汤杰丞、楼春红、李培湖、韦天宝、付亲、寿晓梅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葫芦娃投资、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董事、高管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杭州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董监高 | 注4 | 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10%;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本公司持有葫芦娃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4.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5.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景萍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4. 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5.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7.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
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旭东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和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4.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汤琪波承诺
(1)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杭州中嘉瑞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股东杭州孚旺钜德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和通过杭州孚旺钜德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
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4.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公司股东杭州中嘉瑞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企业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楼春红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培湖、韦天宝、付亲承诺
(1)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3)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
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寿晓梅和刘萍承诺
(1)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监事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监事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3)如本人在监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解决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在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和不担任葫芦娃控股股东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景萍、汤旭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
5、如本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六个月内。股东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 本公司在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和不再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 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5.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日起六个月内。
注3:解决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规范和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督促葫芦娃规范和尽量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督促葫芦娃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提议由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各自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赔偿责任。
注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葫芦娃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葫芦娃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董监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葫芦娃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葫芦娃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葫芦娃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注4: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的汤琪波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承诺逾期未履行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葫芦娃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葫芦娃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6、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二)股东杭州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相关承诺
1、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3、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7、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8、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解彦峰、韩会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 | 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9日、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 | 海南欣莱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 / | 诉讼(技术委托开发纠 | 公司请求解除与海南欣莱签署的“阿维巴坦钠原料及注射用头孢 | 否 | 已结案 | 二审驳回欣莱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 已执行完 |
限公司 | 公司 | 纷) | 他啶阿维巴坦钠”药品《技术转让合同书》,请求海南欣莱退还公司已支付的合同款项100万元,并赔偿公司相应直接经济损失、支付滞纳金等174.18万元。案件于2020年8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欣莱公司退还本公司的100万的首付款及赔偿损失80.68万元。 | 274.18 | 公司已于2023年1月 申请执强制行,并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欣莱公司的强制执行款及延期支付利息共计182.10万元。 | 成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月9日对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出具了《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韦天宝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01,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因配偶短线交易,上交所对韦天宝先生出具监管警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于2023年1月30对韦天宝先生出具了《关于对韦天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因配偶短线交易,海南监管局对韦天宝先生出具监管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根据警示函的内容,韦天宝先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一)整改情况
1.整改责任人:韦天宝
2.整改期限:2023年1月30日-2023年3月1日
3.整改措施:韦天宝已充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于2023年1月参加了海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防范短线交易培训》,同时做好亲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韦天宝本人及亲属均已签署了《承诺函》,承诺不得将持有葫芦娃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承诺不进行短线交易等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此外,公司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以及违规处罚案例,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韦天宝本人也及时了解到政策环境,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自觉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4.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5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98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98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9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5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8,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4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7,75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 0 |
先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167,079,000 | 41.76 | 167,079,000 | 质押 | 6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杭州孚旺钜德实业有限公司 | 0 | 57,519,000 | 14.38 | 57,519,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2,868,000 | 8.21 | 32,868,000 | 质押 | 25,200,000 | 其他 |
卢锦华 | 0 | 19,556,460 | 4.89 | 19,556,4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汤杰丞 | 0 | 18,789,540 | 4.70 | 18,789,5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汤旭东 | 0 | 10,956,000 | 2.74 | 10,956,000 | 质押 | 10,956,000 | 境内自然人 |
刘耀 | 0 | 5,000,000 | 1.25 | 0 | 质押 | 5,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高毅 | -2,375,700 | 3,500,000 | 0.8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阮鸿献 | -4,252,406 | 2,470,445 | 0.6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阳波 | 1,218,900 | 1,218,900 | 0.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耀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高毅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
阮鸿献 | 2,470,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0,445 | |||||
阳波 | 1,21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900 | |||||
朱菊妹 | 95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5,6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0,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861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75,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475,26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600 | |||||
李伟 | 42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7,200 | |||||
黄自力 | 363,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39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汤旭东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阳波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18,900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7,079,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2 | 杭州孚旺钜德实业有限公司 | 57,519,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3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868,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4 | 卢锦华 | 19,556,46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5 | 汤杰丞 | 18,789,54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6 | 汤旭东 | 10,956,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汤旭东为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景萍 |
成立日期 | 2012年4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医药产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刘景萍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外无其他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杭 州 孚 旺钜德 实 业 有 限公司 | 卢锦华 | 2010年8月16日 | 91330103560554845B | 2,100 |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管 部 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 业 管 理 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 切 合 法 项目。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营业收入确认 | |
于2022年度,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15,046,453.62元,公司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58,867,973.64元,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根据收入准则的规定,贵集团在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相关销售收入。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贵集团销售的商品在客户签收确认时即完成交付,风险和控制权随之转移。由于营业收入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是贵集团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较高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公司财务报表中对营业收入的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附注五、35以及附注十四、4。 |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测试和评价贵集团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条款,复核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营业收入分析性复核,评价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4、抽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当年销售情况是否与贵集团记录的信息一致,并对未回函的样本执行替代程序; 5、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发货清单中抽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收入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发货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此外,我们还评估了贵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营业收入的披露是否充分。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 |
于2022年12月31日,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人民币334,393,154.93元,坏账准备余额人民币21,900,275.57元;公司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人民币186,390,687.01元,坏账准备余额人民币9,352,323.15元。 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确认减值准备。管理层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确定恰当的信用损失模型、确定关键参数和假设包括前瞻性调整因素,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公司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披露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8,附注三、27,附注五、3以及附注十四、1。 |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测试和评价贵集团信用审批流程和坏账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和评估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恰当性; 3、了解和评估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和模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和假设的合理性,包括违约损失率以及前瞻性估计等; 4、分析管理层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用情况,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此外,我们还评估了贵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披露是否充分。 |
四、其他信息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
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解彦峰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会霞 | |
中国 北京 | 2023年4月17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80,369,175.78 | 487,680,839.9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4,175,514.20 | |
应收账款 | 七、5 | 312,492,879.36 | 340,126,052.5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27,009,600.57 | 15,289,373.15 |
预付款项 | 七、7 | 70,524,805.30 | 11,949,656.5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918,480.73 | 4,183,678.1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13,560,704.28 | 213,225,030.5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6,205,983.64 | 14,372,315.31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7,257,143.86 | 1,086,826,946.2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0,096,411.6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63,767,216.49 | 371,722,720.89 |
在建工程 | 七、22 | 433,130,536.19 | 149,689,166.5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719,998.33 | 7,945,991.5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02,356,190.67 | 113,991,687.32 |
开发支出 | 七、27 | 54,304,528.53 | 21,624,407.69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247,919.51 | 1,008,360.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099,411.20 | 8,121,059.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79,078,018.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64,800,231.40 | 674,103,393.84 | |
资产总计 | 2,312,057,375.26 | 1,760,930,340.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950,785.99 | 438,982,101.9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47,015,811.92 | 44,749,980.75 |
应付账款 | 七、36 | 92,901,189.11 | 104,376,777.9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62,178,782.25 | 66,002,099.3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5,230,074.16 | 22,247,538.99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733,471.67 | 28,472,774.8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5,167,579.60 | 24,405,849.24 |
其中:应付利息 | 0 | ||
应付股利 | 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626,939.88 | 56,128,823.8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4,083,241.70 | 8,580,272.90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6,887,876.28 | 793,946,219.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77,612,150.00 | 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92,298.25 | 4,101,277.3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1,499,341.95 | 32,358,868.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9,903,790.20 | 36,460,145.60 | |
负债合计 | 1,296,791,666.48 | 830,406,365.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7,736,340.45 | 50,194,721.1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65,478,056.31 | 187,337,704.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3,887,896.49 | 928,205,925.4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7,812.29 | 2,318,049.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5,265,708.78 | 930,523,974.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12,057,375.26 | 1,760,930,340.04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5,380,232.37 | 359,352,837.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696,631.8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77,038,363.86 | 229,427,477.89 |
应收款项融资 | 78,037,379.41 | 9,366,536.87 | |
预付款项 | 52,859,679.92 | 6,971,280.3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33,896,427.57 | 305,512,981.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6,983,107.37 | 119,492,502.0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23,380.45 | 10,309,984.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2,515,202.75 | 1,040,433,600.7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15,996,411.68 | 165,9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8,398,386.68 | 150,039,890.34 | |
在建工程 | 346,384,820.00 | 125,825,976.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60,379.93 | 5,909,573.06 | |
无形资产 | 47,532,860.88 | 48,651,825.13 | |
开发支出 | 49,824,528.53 | 21,624,407.69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74,246.28 | 584,858.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32,445.41 | 2,158,551.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217,790.8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0,821,870.25 | 520,695,082.72 | |
资产总计 | 1,973,337,073.00 | 1,561,128,683.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6,100,810.91 | 325,177,684.0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2,015,811.92 | 44,749,980.75 | |
应付账款 | 46,229,185.14 | 70,682,131.5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5,518,851.89 | 26,477,614.0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924,455.44 | 9,132,937.09 | |
应交税费 | 4,188,758.20 | 19,142,208.80 | |
其他应付款 | 43,842,958.65 | 21,187,367.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66,860.31 | 43,003,625.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117,450.75 | 3,442,089.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697,305,143.21 | 562,995,639.5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77,612,15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5,109.28 | 3,446,593.1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0,191,693.82 | 22,089,667.3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8,018,953.10 | 25,536,260.54 | |
负债合计 | 925,324,096.31 | 588,531,900.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1,559,102.19 | 281,559,102.1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7,736,340.45 | 50,194,721.12 | |
未分配利润 | 308,608,782.05 | 240,734,208.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48,012,976.69 | 972,596,783.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73,337,073.00 | 1,561,128,683.48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15,046,453.62 | 1,353,793,179.9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515,046,453.62 | 1,353,793,179.9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28,993,890.55 | 1,286,984,288.3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38,582,319.30 | 545,096,690.7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678,714.90 | 17,945,755.65 |
销售费用 | 七、63 | 584,271,135.95 | 545,583,163.10 |
管理费用 | 七、64 | 69,836,730.62 | 67,353,954.16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5,661,821.83 | 100,432,109.5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6,963,167.95 | 10,572,615.09 |
其中:利息费用 | 17,996,675.01 | 13,868,401.31 | |
利息收入 | 2,008,845.03 | 3,767,956.7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8,238,622.62 | 8,180,426.0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058,592.82 | -3,661,680.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6,441.6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5,966.68 | -3,232,745.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725,540.86 | -1,447,990.8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182.80 | -90,383.4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6,621,835.89 | 66,556,518.1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44,004.36 | 16,576,571.0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38,908.66 | 1,469,159.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7,226,931.59 | 81,663,929.9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2,485,197.45 | 12,108,022.3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741,734.14 | 69,555,907.6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741,734.14 | 69,555,907.6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681,971.00 | 72,137,858.4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0,236.86 | -2,581,950.8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4,741,734.14 | 69,555,907.6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681,971.00 | 72,137,858.4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0,236.86 | -2,581,950.8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058,867,973.64 | 927,359,499.5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99,600,548.15 | 320,889,161.60 |
税金及附加 | 8,635,394.79 | 12,322,767.43 | |
销售费用 | 462,854,742.41 | 432,482,355.25 | |
管理费用 | 29,884,009.45 | 27,144,019.36 | |
研发费用 | 76,960,239.79 | 79,384,986.53 | |
财务费用 | 13,331,737.34 | 7,529,814.9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166,958.43 | 10,368,677.07 | |
利息收入 | 1,755,462.34 | 3,238,438.32 | |
加:其他收益 | 10,347,116.50 | 5,194,437.0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705,571.16 | -3,391,944.4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6,411.6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28,213.82 | -1,659,697.3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39,946.20 | -426,113.4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382.8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819,731.87 | 47,323,076.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12,535.26 | 16,182,617.99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24,699.67 | 557,891.2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8,807,567.46 | 62,947,802.9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91,374.19 | 473,585.2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416,193.27 | 62,474,217.7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416,193.27 | 62,474,217.7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5,416,193.27 | 62,474,217.7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45,133,649.97 | 1,325,979,488.6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071,092.08 | 9,345,938.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8,362,814.08 | 73,020,288.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5,567,556.13 | 1,408,345,715.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2,246,879.16 | 441,202,747.6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4,184,308.26 | 203,982,887.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0,541,584.95 | 133,923,698.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99,883,341.47 | 526,752,489.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6,856,113.84 | 1,305,861,822.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11,442.29 | 102,483,892.7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0,458,502.66 | 14,111,693.1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4,094.12 | 110,9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303,722.2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722,596.78 | 34,526,375.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2,322,295.69 | 137,623,968.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0,000,000.00 | 1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2,322,295.69 | 151,623,968.8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1,599,698.91 | -117,097,593.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6,020,319.60 | 464,219,1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08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6,020,319.60 | 481,199,1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1,785,600.00 | 238,57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350,526.00 | 73,748,333.2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734,416.18 | 22,559,664.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870,542.18 | 334,882,997.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149,777.42 | 146,316,102.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38,479.20 | 131,702,401.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2,579,845.75 | 340,877,444.0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3,841,366.55 | 472,579,845.75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27,826,008.50 | 981,284,540.5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398,895.23 | 4,957,744.4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179,096.41 | 323,567,540.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2,404,000.14 | 1,309,809,825.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986,823.66 | 246,373,793.5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3,689,448.34 | 81,495,056.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7,046,814.55 | 97,902,380.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7,928,114.42 | 868,873,820.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9,651,200.97 | 1,294,645,050.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52,799.17 | 15,164,774.3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0,458,502.66 | 14,111,693.1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3,894.12 | 62,43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03,722.2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722,396.78 | 34,477,845.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9,538,518.53 | 105,359,432.5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0,000,000.00 | 19,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9,538,518.53 | 124,459,432.5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816,121.75 | -89,981,587.1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23,150,319.60 | 343,285,6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3,150,319.60 | 343,285,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4,785,600.00 | 12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885,666.94 | 69,490,793.1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5,150.38 | 3,587,16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2,486,417.32 | 196,077,953.1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663,902.28 | 147,207,646.8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399,420.30 | 72,390,834.0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252,843.44 | 271,862,009.4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853,423.14 | 344,252,843.44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0,194,721.12 | 187,337,704.64 | 928,205,925.49 | 2,318,049.15 | 930,523,974.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0,194,721.12 | 187,337,704.64 | 928,205,925.49 | 2,318,049.15 | 930,523,974.6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41,619.33 | 78,140,351.67 | 85,681,971.00 | -940,236.86 | 84,741,734.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681,971.00 | 85,681,971.00 | -940,236.86 | 84,741,734.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41,619.33 | -7,541,619.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41,619.33 | -7,541,619.3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7,736,340.45 | 265,478,056.31 | 1,013,887,896.49 | 1,377,812.29 | 1,015,265,708.7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43,947,299.35 | 181,857,002.80 | 916,477,801.88 | 916,477,801.88 | |||||||||
加:会计 | -393,422.07 | -393,422.07 | -393,422.07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43,947,299.35 | 181,463,580.73 | 916,084,379.81 | 916,084,379.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47,421.77 | 5,874,123.91 | 12,121,545.68 | 2,318,049.15 | 14,439,594.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137,858.48 | 72,137,858.48 | -2,581,950.85 | 69,555,907.63 | |||||||||||
(二)所有者投入 | 4,900,000.00 | 4,900,000.00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47,421.77 | -66,263,734.57 | -60,016,312.80 | -60,016,312.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47,421.77 | -6,247,421.77 | |||||||||||||
2.提取一般风 |
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16,312.80 | -60,016,312.80 | -60,016,312.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0,194,721.12 | 187,337,704.64 | 928,205,925.49 | 2,318,049.15 | 930,523,974.64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0,194,721.12 | 240,734,208.11 | 972,596,783.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0,194,721.12 | 240,734,208.11 | 972,596,783.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41,619.33 | 67,874,573.94 | 75,416,193.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416,193.27 | 75,416,193.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41,619.33 | - 7,541,619.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41,619.33 | -7,541,619.3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08,608,782.05 | 1,048,012,976.69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43,947,299.35 | 244,523,724.97 | 970,138,878.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43,947,299.35 | 244,523,724.97 | 970,138,878.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47,421.77 | -3,789,516.86 | 2,457,904.9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474,217.71 | 62,474,217.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47,421.77 | -66,263,734.57 | -60,016,312.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47,421.77 | -6,247,421.7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16,312.80 | -60,016,312.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0,194,721.12 | 240,734,208.11 | 972,596,783.42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成立。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葫芦娃(股票代码:605199)。本公司总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7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及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
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
货项目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
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 | 2.71-4.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
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4.75-50.00 |
办公软件 | 5 |
药品批准文号 | 10 |
商标权 | 10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结合医药行业研发流程以及公司自身研发的特点,本集团在研发项目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批准的“临床试验批件”,或者在完成BE备案之后的支出,方可作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其余研发支出,则作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摊销期 | |
装修费 | 3-5年 |
其他 | 1-3年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短期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9%、15%、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9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 15 |
本公司 | 15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取得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于2022年10月18日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600003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本集团之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消炎灵胶囊等22种产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认定的函》(南发改函〔2018〕472号),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享受减免征收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22年度享受减按9%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之分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2022年度享受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之子公司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因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0万元,适用税率为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7,675.26 | 57,549.01 |
银行存款 | 463,730,419.64 | 472,501,492.24 |
其他货币资金 | 16,591,080.88 | 15,121,798.73 |
合计 | 480,369,175.78 | 487,680,839.9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604,743.58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3,424,994.23元)的货币资金作为票据保证金,人民币3,922,065.65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675,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ETC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本集团短期定期存款依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175,514.2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4,175,514.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6,733.99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6,733.99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939,935.8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939,935.8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10,931,517.23 |
1年以内小计 | 310,931,517.23 |
1至2年 | 15,722,630.42 |
2至3年 | 5,915,141.23 |
3年以上 | 1,823,866.0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4,393,154.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4,393,154.93 | 100.00 | 21,900,275.57 | 6.55 | 312,492,879.36 | 362,510,036.43 | 100.00 | 22,383,983.92 | 6.17 | 340,126,052.51 |
其中: | ||||||||||
合计 | 334,393,154.93 | / | 21,900,275.57 | / | 312,492,879.36 | 362,510,036.43 | 22,383,983.92 | 340,126,052.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0,931,517.23 | 15,546,575.86 | 5 |
1年至2年 | 15,722,630.42 | 1,572,263.04 | 10 |
2年至3年 | 5,915,141.23 | 2,957,570.62 | 50 |
3年以上 | 1,823,866.05 | 1,823,866.05 | 100 |
合计 | 334,393,154.93 | 21,900,275.57 | 6.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2,383,983.92 | 11,023,639.37 | 11,257,772.58 | 249,575.14 | 21,900,275.57 | |
合计 | 22,383,983.92 | 11,023,639.37 | 11,257,772.58 | 249,575.14 | 21,900,275.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49,575.1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40,853,473.18 | 12.22 | 2,042,673.66 |
客户2 | 34,325,020.50 | 10.26 | 1,716,251.03 |
客户3 | 13,332,428.83 | 3.99 | 666,621.44 |
客户4 | 9,931,532.93 | 2.97 | 506,684.29 |
客户5 | 8,777,417.60 | 2.62 | 438,870.88 |
合计 | 107,219,873.04 | 32.06 | 5,371,101.3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009,600.57 | 15,289,373.15 |
合计 | 127,009,600.57 | 15,289,373.1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0,043,261.88 | 99.32 | 11,432,385.00 | 95.67 |
1至2年 | 361,602.33 | 0.51 | 420,545.00 | 3.52 |
2至3年 | 114,794.65 | 0.16 | 96,200.00 | 0.81 |
3年以上 | 5,146.44 | 0.01 | 526.55 |
合计 | 70,524,805.30 | 100.00 | 11,949,656.5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10,006,477.97 | 14.18 |
供应商2 | 6,599,244.00 | 9.35 |
供应商3 | 6,064,453.95 | 8.59 |
供应商4 | 4,928,189.34 | 6.98 |
供应商5 | 4,325,192.04 | 6.13 |
合计 | 31,923,557.30 | 45.2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918,480.73 | 4,183,678.16 |
合计 | 2,918,480.73 | 4,183,678.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54,091.29 |
1年以内小计 | 1,954,091.29 |
1至2年 | 941,160.00 |
2至3年 | 430,100.00 |
3年以上 | 34,5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59,851.2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198,730.00 | 2,754,630.20 |
应收暂付款 | 977,914.96 | 1,014,301.02 |
备用金 | 176,719.22 | 584,091.14 |
其他 | 6,487.11 | 163,859.83 |
合计 | 3,359,851.29 | 4,516,882.19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1,493.03 | 91,230.50 | 40,480.50 | 333,204.03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3,082.60 | 253,082.60 | ||
本期转回 | 125,715.07 | 3,220.50 | 15,980.50 | 144,916.07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28,860.56 | 88,010.00 | 24,500.00 | 441,370.5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 | 333,204.03 | 253,082.60 | 144,916.07 | 441,370.56 | ||
合计 | 333,204.03 | 253,082.60 | 144,916.07 | 441,370.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押金保证金 | 766,590.00 | 2年以内 | 22.82 | 76,629.00 |
客户2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8.93 | 15,000.00 |
客户3 | 押金保证金 | 230,100.00 | 3年以内 | 6.85 | 115,050.00 |
客户4 | 押金保证金 | 225,000.00 | 1年以内 | 6.70 | 11,250.00 |
客户5 | 押金保证金 | 137,640.00 | 1年以内 | 4.10 | 6,882.00 |
合计 | / | 1,659,330.00 | / | 49.40 | 224,811.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61,880,643.85 | 473,872.84 | 161,406,771.01 | 113,913,690.90 | 160,454.11 | 113,753,236.79 |
在产品 | 16,738,855.66 | 16,738,855.66 | 15,870,671.23 | 15,870,671.23 | ||
库存商品 | 37,109,577.53 | 1,694,499.92 | 35,415,077.61 | 84,896,894.09 | 1,295,771.57 | 83,601,122.52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15,729,077.04 | 2,168,372.76 | 213,560,704.28 | 214,681,256.22 | 1,456,225.68 | 213,225,030.5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160,454.11 | 550,871.73 | 237,453.00 | 473,872.8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95,771.57 | 5,192,922.21 | 4,794,193.86 | 1,694,499.9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456,225.68 | 5,743,793.94 | 5,031,646.86 | 2,168,372.7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050,419.49 | 2,390,133.5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8,464,742.93 | 7,442,567.45 |
预付工程设备款中待后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16,690,821.22 | 4,539,614.28 |
合计 | 26,205,983.64 | 14,372,315.31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96,411.68 | 20,096,411.68 |
小计 | 20,000,000.00 | 96,411.68 | 20,096,411.68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20,000,000.00 | 96,411.68 | 20,096,411.68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63,767,216.49 | 371,722,720.89 |
固定资产清理 | 0 | |
合计 | 363,767,216.49 | 371,722,720.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4,619,107.46 | 233,958,859.44 | 7,292,986.31 | 31,895,091.86 | 577,766,045.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02,546.24 | 11,240,631.37 | 535,288.31 | 1,298,584.01 | 26,877,049.93 |
(1)购置 | 4,199,073.53 | 8,206,759.32 | 533,828.13 | 1,247,542.42 | 14,187,203.40 |
(2)在建工程转入 | 9,603,472.71 | 3,033,872.05 | 1,460.18 | 51,041.59 | 12,689,846.5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501,770.01 | 473,080.79 | 563,038.23 | 12,537,889.03 | |
(1)处置或报废 | 11,501,770.01 | 473,080.79 | 563,038.23 | 12,537,889.03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318,421,653.70 | 233,697,720.80 | 7,355,193.83 | 32,630,637.64 | 592,105,205.9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8,125,377.99 | 127,355,737.99 | 5,838,239.25 | 24,723,968.95 | 206,043,324.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33,407.40 | 21,398,095.72 | 452,182.71 | 2,437,588.25 | 34,021,274.08 |
(1)计提 | 9,733,407.40 | 21,398,095.72 | 452,182.71 | 2,437,588.25 | 34,021,274.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722,909.07 | 466,251.75 | 537,447.96 | 11,726,608.78 |
(1)处置或报废 | 10,722,909.07 | 466,251.75 | 537,447.96 | 11,726,608.78 | |
4.期末余额 | 57,858,785.39 | 138,030,924.64 | 5,824,170.21 | 26,624,109.24 | 228,337,989.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0,562,868.31 | 95,666,796.16 | 1,531,023.62 | 6,006,528.40 | 363,767,216.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6,493,729.47 | 106,603,121.45 | 1,454,747.06 | 7,171,122.91 | 371,722,720.8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海南药谷生活楼等 | 2,362,551.85 | 未办理 |
承德部分办公楼及厂房 | 104,273.72 | 未办理 |
小计 | 2,466,825.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33,130,536.19 | 149,689,166.54 |
工程物资 | 0 | |
合计 | 433,130,536.19 | 149,689,166.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84,716,371.06 | 84,716,371.06 | 21,791,023.82 | 21,791,023.82 |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328,766,052.01 | 328,766,052.01 | 113,349,713.34 | 113,349,713.34 |
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 | 9,604,531.42 | 9,604,531.42 | ||||
研发中心实验室项目 | 4,696,155.12 | 4,696,155.12 | ||||
药谷厂区GMP扩建项目 | 10,743,961.91 | 10,743,961.91 | ||||
其他 | 5,347,426.58 | 5,347,426.58 | 3,804,467.47 | 3,804,467.47 | ||
合计 | 433,130,536.19 | 433,130,536.19 | 149,689,166.54 | 149,689,166.5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38,900.00万元 | 21,791,023.82 | 62,925,347.24 | 84,716,371.06 | 21.78 | 21.78 | 自筹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58,870.43万元 | 113,349,713.34 | 215,416,338.67 | 328,766,052.01 | 55.85 | 55.85 | 265,264.72 | 265,264.72 | 1.45 | 自筹及借款 | ||
药谷厂区GMP扩建项目 | 1,150.00万元 | 10,743,961.91 | 687,692.58 | 11,431,654.49 | 99.41 | 100.00 | 自筹 | |||||
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1,093.59万元 | 9,604,531.42 | 9,604,531.42 | 87.83 | 87.83 | 自筹 |
合计 | 100014.02万元 | 145,884,699.07 | 288,633,909.91 | 11,431,654.49 | 423,086,954.49 | / | / | 265,264.72 | 265,264.7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078,189.12 | 12,078,189.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7,711.62 | 2,557,711.62 |
1) 租入 | 2,557,711.62 | 2,557,711.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4,635,900.74 | 14,635,900.7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32,197.53 | 4,132,197.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83,704.88 | 4,783,704.88 |
(1)计提 | 4,783,704.88 | 4,783,704.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915,902.41 | 8,915,902.4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19,998.33 | 5,719,998.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45,991.59 | 7,945,991.5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软件 | 药品批准文号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997,556.96 | 3,274,344.70 | 71,912,959.90 | 32,680,000.00 | 188,864,861.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8,387.55 | 588,387.55 | |||
(1)购置 | 588,387.55 | 588,387.5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0,997,556.96 | 3,862,732.25 | 71,912,959.90 | 32,680,000.00 | 189,453,249.1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42,654.62 | 1,581,047.01 | 47,127,455.83 | 20,322,016.78 | 74,873,174.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2,304.04 | 669,983.01 | 6,616,134.97 | 3,295,462.18 | 12,223,884.20 |
(1)计提 | 1,642,304.04 | 669,983.01 | 6,616,134.97 | 3,295,462.18 | 12,223,884.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484,958.66 | 2,251,030.02 | 53,743,590.80 | 23,617,478.96 | 87,097,058.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3,512,598.30 | 1,611,702.23 | 18,169,369.10 | 9,062,521.04 | 102,356,190.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154,902.34 | 1,693,297.69 | 24,785,504.07 | 12,357,983.22 | 113,991,687.3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 8,400,000.00 | 1,418,181.82 | 9,818,181.82 | |||||
小儿化积颗粒临床试验 | 7,396,229.13 | 332,640.44 | 7,728,869.57 | |||||
地氯雷他定片 | 6,243,700.78 | 6,243,700.78 |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临床试验 | 4,130,065.40 | 1,246,162.79 | 5,376,228.19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液 | 4,913,437.63 | 4,913,437.63 | ||||||
布洛芬混悬液 | 3,960,000.00 | 3,960,000.00 |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3,802,816.84 | 3,802,816.84 |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3,080,000.00 | 3,080,000.00 | ||||||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 2,385,000.00 | 2,385,000.00 | ||||||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 | 2,290,909.09 | 2,290,909.09 | ||||||
头孢地尼颗粒 | 1,698,113.16 | 551,886.84 | 2,250,000.00 |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1,950,000.00 | 1,950,000.00 |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505,384.61 | 505,384.61 | ||||||
合计 | 21,624,407.69 | 32,680,120.84 | 54,304,528.53 |
其他说明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合计 | 5,632,063.50 | 5,632,063.5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合计 | 5,632,063.50 | 5,632,063.5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5 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浙江再泰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按合并成本大于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5,632,063.50 元。公司 2015 年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按该商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了商誉减值准备 5,632,063.50 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97,565.62 | 620,183.47 | 292,853.05 | 924,896.04 | |
GMP车间改造 | 277,525.55 | 91,736.04 | 185,789.51 | ||
食品车间改造 | 162,844.04 | 39,538.75 | 123,305.29 | ||
直升式提取罐管道改造 | 29,769.03 | 15,840.36 | 13,928.67 | ||
销量地图/行业地图许可及运维费 | 103,500.00 | 103,500.00 | |||
合计 | 1,008,360.20 | 783,027.51 | 543,468.20 | 1,247,919.5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006,655.45 | 2,641,271.43 | 17,557,816.76 | 2,326,930.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97,686.16 | 89,652.92 | 1,312,075.13 | 178,556.61 |
可抵扣亏损 | 3,322,931.13 | 830,732.78 | 22,462,290.72 | 5,615,572.67 |
递延收益 | 10,251,693.82 | 1,537,754.07 | ||
合计 | 28,178,966.56 | 5,099,411.20 | 41,332,182.61 | 8,121,059.6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198,476.24 | 11,054,214.90 |
可抵扣亏损 | 99,656,690.56 | 71,404,482.92 |
合计 | 111,855,166.80 | 82,458,697.8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
2021年 | |||
2022年 | |||
2023年 | 7,519,774.21 | 7,519,774.21 | |
2024年 | 2,118,327.93 | 2,118,327.93 | |
2025年 | 32,790,426.71 | 32,790,426.71 | |
2026年 | 27,594,567.48 | 28,975,954.07 | |
2027年 | 29,633,594.23 | ||
合计 | 99,656,690.56 | 71,404,482.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买无形资产款 | 39,726,415.09 | 39,726,415.09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39,351,603.71 | 39,351,603.71 | ||||
合计 | 79,078,018.80 | 79,078,018.8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6,733.99 | |
抵押借款 | 100,113,055.56 | |
保证借款 | 280,306,476.85 | 221,574,305.64 |
信用借款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57,217,740.74 |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220,557,575.15 | 60,077,000.00 |
合计 | 500,950,785.99 | 438,982,101.9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1.70%-4.25%(2021年12月31日:2.15%-
4.2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0 | |
银行承兑汇票 | 47,015,811.92 | 44,749,980.75 |
合计 | 47,015,811.92 | 44,749,980.7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购款 | 92,901,189.11 | 96,281,443.07 |
工程设备款 | 8,095,334.88 | |
合计 | 92,901,189.11 | 104,376,777.9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62,178,782.25 | 66,002,099.30 |
合计 | 262,178,782.25 | 66,002,099.3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247,538.99 | 208,193,712.25 | 205,305,998.58 | 25,135,252.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987,138.37 | 16,892,316.87 | 94,821.50 | |
三、辞退福利 | 2,063,901.93 | 2,063,901.93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2,247,538.99 | 227,244,752.55 | 224,262,217.38 | 25,230,074.1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844,147.85 | 189,166,280.29 | 186,162,285.50 | 24,848,142.64 |
二、职工福利费 | 4,677,962.07 | 4,677,962.0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7,819.16 | 8,957,270.23 | 9,018,680.10 | 66,409.2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7,819.16 | 8,552,676.33 | 8,615,381.69 | 65,113.80 |
工伤保险费 | 393,858.57 | 392,563.08 | 1,295.49 | |
生育保险费 | 10,735.33 | 10,735.33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72,525.42 | 2,472,525.4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5,571.98 | 2,909,874.24 | 2,964,745.49 | 220,700.7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9,800.00 | 9,800.00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2,247,538.99 | 208,193,712.25 | 205,305,998.58 | 25,135,252.6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451,545.64 | 16,359,996.52 | 91,549.12 | |
2、失业保险费 | 535,592.73 | 532,320.35 | 3,272.3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16,987,138.37 | 16,892,316.87 | 94,821.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204,871.25 | 20,703,079.2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125,858.88 | 1,278,969.80 |
个人所得税 | 717,132.27 | 639,223.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45,699.27 | 3,182,745.99 |
房产税 | 259,599.65 | 241,650.84 |
教育费附加 | 577,120.22 | 1,364,537.0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4,746.82 | 909,691.36 |
印花税 | 73,038.21 | 58,895.74 |
土地使用税 | 44,134.11 | 44,134.11 |
环境保护税 | 1,270.99 | 1,428.79 |
水利建设基金 | 48,418.82 | |
合计 | 24,733,471.67 | 28,472,774.8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5,167,579.60 | 24,405,849.24 |
合计 | 65,167,579.60 | 24,405,849.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1,041,061.59 | 20,536,626.09 |
往来款 | 1,996,420.00 | |
应付费用款 | 1,042,499.82 | 910,433.63 |
工程设备款 | 42,512,795.83 | |
其他 | 571,222.36 | 962,369.52 |
合计 | 65,167,579.60 | 24,405,849.2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6 | 4,080,000.00 | 保证金 |
合计 | 4,08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9,374.03 | 52,076,486.6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97,565.85 | 4,052,337.18 |
合计 | 4,626,939.88 | 56,128,823.8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34,083,241.70 | 8,580,272.90 |
合计 | 34,083,241.70 | 8,580,272.9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77,612,150.00 |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
合计 | 177,612,15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4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289,864.10 | 8,153,614.5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97,565.85 | 4,052,337.18 |
合计 | 792,298.25 | 4,101,277.3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358,868.27 | 31,135,400.00 | 1,994,926.32 | 61,499,341.95 | 政府拨付的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
合计 | 32,358,868.27 | 31,135,400.00 | 1,994,926.32 | 61,499,341.9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GMP异地改造项目设备资助专项款 | 408,061.85 | 181,360.68 | 226,701.17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扶持款 | 1,083,999.88 | 542,000.04 | 541,999.84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 | 2,304,166.53 | 350,000.04 | 1,954,166.49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第一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产业及技术改造)项目 | 2,141,666.67 | 375,000.00 | 1,7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工业发展资金设备资助 | 627,605.65 | 97,812.84 | 529,792.81 | 与资产相关 | |||
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一期工 | 4,377,088.89 | 215,260.68 | 4,161,828.21 | 与资产相关 |
程设备投资补助 | |||||||
2020年南宁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317,412.43 | 68,354.40 | 249,058.03 | 与资产相关 | |||
广西现代医药流通供应链项目补贴 | 1,128,866.37 | 165,137.64 | 963,728.73 | 与资产相关 | |||
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19,970,000.00 | 19,970,000.00 | 39,9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美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8,953,200.00 | 8,953,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自治区重大优质工业项目扶持资金 | 2,212,200.00 | 2,212,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32,358,868.27 | 31,135,400.00 | 1,994,926.32 | 61,499,341.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0,194,721.12 | 7,541,619.33 | 57,736,340.4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0,194,721.12 | 7,541,619.33 | 57,736,340.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7,337,704.64 | 181,857,002.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93,422.0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7,337,704.64 | 181,463,580.7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681,971.00 | 72,137,858.4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541,619.33 | 6,247,421.7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0,016,312.8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5,478,056.31 | 187,337,704.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15,046,453.62 | 638,582,319.30 | 1,353,793,179.98 | 545,096,690.7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515,046,453.62 | 638,582,319.30 | 1,353,793,179.98 | 545,096,690.7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葫芦娃-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呼吸系统药物 | 932,692,468.42 | 932,692,468.42 |
消化系统药物 | 362,118,060.48 | 362,118,060.48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27,789,582.60 | 127,789,582.60 |
其他药物 | 92,446,342.12 | 92,446,342.1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59,840,559.99 | 59,840,559.99 |
华北 | 139,784,517.82 | 139,784,517.82 |
华东 | 389,274,950.92 | 389,274,950.92 |
华南 | 226,071,182.39 | 226,071,182.39 |
华中 | 377,642,236.74 | 377,642,236.74 |
西北 | 50,762,752.16 | 50,762,752.16 |
西南 | 271,670,253.60 | 271,670,253.6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515,046,453.62 | 1,515,046,453.6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76,976.35 | 8,731,158.97 |
教育费附加 | 2,607,125.37 | 3,733,046.8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150,398.86 | 2,081,861.71 |
土地使用税 | 301,979.68 | 313,331.68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760,214.82 | 564,317.00 |
残疾人保障金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39,583.60 | 2,507,087.33 |
环境保护税 | ||
其他 | 42,436.22 | 14,952.15 |
合计 | 13,678,714.90 | 17,945,755.6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428,418,799.56 | 419,325,034.32 |
职工薪酬 | 111,790,265.22 | 105,088,256.66 |
广告宣传费 | 23,692,518.24 | 6,891,927.66 |
运杂费 | ||
差旅费 | 8,977,263.38 | 8,223,965.60 |
业务招待费 | 5,148,976.33 | 1,806,664.83 |
办公费 | 3,139,071.27 | 2,415,916.06 |
租赁费 | 211,882.07 | 94,514.53 |
折旧费用 | 100,954.91 | 85,113.90 |
其他 | 2,791,404.97 | 1,651,769.54 |
合计 | 584,271,135.95 | 545,583,163.1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942,020.33 | 26,022,602.75 |
折旧和摊销 | 18,713,223.27 | 17,599,055.80 |
办公费 | 5,269,568.15 | 6,128,187.54 |
上市宣传费用 | ||
咨询服务费 | 6,111,737.81 | 3,310,755.88 |
业务招待费 | 1,522,087.02 | 1,584,806.02 |
租赁费 | 685,420.07 | 496,125.84 |
差旅费 | 743,935.73 | 1,015,247.68 |
其他 | 1,638,699.60 | 1,348,694.49 |
存货毁损报废 | 2,210,038.64 | 9,848,478.16 |
合计 | 69,836,730.62 | 67,353,954.1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818,283.41 | 9,215,899.50 |
材料投入 | 22,955,755.59 | 13,245,593.61 |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3,883,119.77 | 2,297,994.05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66,964,281.90 | 74,126,110.25 |
其他费用 | 2,040,381.16 | 1,546,512.15 |
合计 | 105,661,821.83 | 100,432,109.5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996,675.01 | 13,868,401.31 |
利息收入 | -2,008,845.03 | -3,767,956.75 |
手续费 | 942,638.83 | 681,618.31 |
其他 | 32,699.14 | -209,447.78 |
合计 | 16,963,167.95 | 10,572,615.09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中资本化利息支出265,264.72元,已计入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94,926.32 | 2,839,205.9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115,956.08 | 5,281,526.2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27,740.22 | 59,693.92 |
合计 | 18,238,622.62 | 8,180,426.07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2018年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42,000.04 | 542,000.04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第一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375,000.00 | 3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 | 350,000.04 | 35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
南宁生产基地一期工程设备投资补助 | 215,260.68 | 789,311.11 | 与资产相关 | |||||
GMP异地改造项目设备资助专项款 | 181,360.68 | 181,360.68 | 与资产相关 | |||||
广西现代医药供应链项目补贴 | 165,137.64 | 371,133.63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工业发展资金设备资助 | 97,812.84 | 97,812.8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南宁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68,354.40 | 132,587.57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地方财政贡献奖款 | 4,284,7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委新入住企业奖励 | 3,093,648.00 | -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海口市重大科技项目款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一致性评价奖励款 | 1,0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工业企业融资贡献奖 | 816,4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儿童用药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款 | 8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新入住企业奖励款 | 658,896.89 | -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返还 | 802,207.21 | 69,798.27 | 与收益相关 | |||||
院士工作站建设与运营经费 | 5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项目达标奖励 | 5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2021海口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扶持资金 | 4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 | 35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留工补助 | 307,5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开门红”奖励 | 16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 132,250.00 | 24,75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 | 105,893.46 | -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三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奖励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十佳企业款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海南省助企纾困规上制造业企业电费补贴款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度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 - | 1,315,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奖励 | -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费 | -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32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南宁市工业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补助 | - | 28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以工代训补助 | - | 151,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奖励 | -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404,460.52 | 358,277.97 | 与收益相关 | |||||
18,110,882.40 | 8,120,732.1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6,411.6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502.66 | 111,693.1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损失 | -2,613,507.16 | -3,773,373.32 |
合计 | -2,058,592.82 | -3,661,680.1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4,133.2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8,166.53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3,232,745.09 | |
合计 | 125,966.68 | -3,232,745.0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725,540.86 | -1,447,990.8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725,540.86 | -1,447,990.8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182.80 | -90,383.42 |
合计 | -11,182.80 | -90,383.4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92.4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000,000.00 | 15,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 | 403,097.44 | 987,031.08 | 403,097.44 |
无需支付款项 | 240,906.92 | 589,147.52 | 240,906.92 |
罚没收入 | |||
合计 | 2,644,004.36 | 16,576,571.02 | 2,644,004.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励扶持资金 | 2,000,000.00 | 1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36,003.33 | 384,315.37 | 536,003.3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36,003.33 | 384,315.37 | 536,003.3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56,698.54 | 30,000.00 | 556,698.54 |
罚没支出(罚款与滞纳金) | 866,685.91 | 866,685.91 | |
其他 | 79,385.88 | 957,204.57 | 79,385.88 |
水利建设基金 | 97,639.28 | ||
盘亏损失 | 135.00 | 135.00 | |
合计 | 2,038,908.66 | 1,469,159.22 | 2,038,908.6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463,549.04 | 5,155,169.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021,648.41 | 6,952,853.23 |
合计 | 12,485,197.45 | 12,108,022.3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7,226,931.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584,039.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903,896.3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43,137.4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461.7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076,683.3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5,346.6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282,503.70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12,687,622.93 |
其他 | -1,071,356.92 |
所得税费用 | 12,485,197.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50,098,749.02 | 48,429,722.11 |
利息收入 | ||
收到往来款 | 601,130.70 | 16,501,967.85 |
承兑保证金 | ||
其他 | 2,780,589.61 | 4,520,660.08 |
收回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 24,882,344.75 | 3,567,938.54 |
合计 | 78,362,814.08 | 73,020,288.5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 | 10,332,385.68 | 3,439,164.00 |
承兑保证金 | ||
管理费用 | ||
销售费用 | ||
研发费用 | ||
其他 | 3,325,636.24 | 1,485,286.21 |
付现经营费用 | 559,916,159.80 | 503,159,106.08 |
支付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 26,309,159.75 | 18,668,932.77 |
合计 | 599,883,341.47 | 526,752,489.0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拆借款及利息 | 0 | 20,303,722.22 |
合计 | 0 | 20,303,722.2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 | 0 | 7,080,000.00 |
收回定期存单 | 0 | 5,000,000.00 |
合计 | 0 | 12,08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租金 | 18,243,266.41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600,000.00 | |
定期存单质押 | ||
支付租赁租金 | 5,734,416.18 | 3,716,397.98 |
合计 | 5,734,416.18 | 22,559,664.3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4,741,734.14 | 69,555,907.6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725,540.86 | 1,447,990.85 |
信用减值准备 | -125,966.68 | 3,232,745.0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021,274.08 | 32,732,374.2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783,704.88 | 3,408,757.38 |
无形资产摊销 | 12,223,884.20 | 12,023,998.1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43,468.20 | 308,870.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182.80 | 90,383.4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6,003.33 | 383,922.9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996,675.01 | 15,231,758.1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4,914.34 | -316,525.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21,648.41 | 6,952,853.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61,214.60 | -28,793,076.9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5,051,766.76 | -34,154,697.3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6,900,188.76 | 20,378,630.7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11,442.29 | 102,483,892.7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553,487,379.55 | 422,159,491.76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63,841,366.55 | 472,579,845.7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72,579,845.75 | 340,877,444.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38,479.20 | 131,702,401.7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63,841,366.55 | 472,579,845.75 |
其中:库存现金 | 47,675.26 | 57,549.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3,730,419.64 | 472,501,492.2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3,271.65 | 20,804.5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3,841,366.55 | 472,579,845.7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527,809.23 | 注1 |
应收票据 | 6,939,935.89 | 注2 |
存货 |
固定资产 | 110,400,367.69 | 注3 |
无形资产 | 12,353,703.58 | 注3、注4、注5 |
在建工程 | 328,766,052.01 | 注6 |
合计 | 474,987,868.40 | /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604,743.58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3,424,994.23元)的货币资金作为票据保证金,人民币3,922,065.65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675,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ETC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
注2: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6,733.99元(2021年12月31日:无)的应收票据,用于质押取得兴业银行借款人民币86,733.99元,人民币6,853,201.90元(2021年12月31日:
无)的应收票据为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注3: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0,400,367.69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84,873,492.33元)的固定资产,以及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353,703.58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2,635,537.14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取得中国光大银行借款人民币22,57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银行借款已提前归还,抵押期限至2023年2月2日。
注4: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零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的制备方法、头孢克肟分散片及其制备方法等共六项专利权,用于质押取得交通银行借款人民币60,000,000.00元。
注5: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零的“葫芦娃”及“葫芦爸”等系列商标权,用于质押取得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苑信用社借款人民币160,323,769.60元。
注6:于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28,766,052.01元的在建工程“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用于抵押取得中国农业银行长期借款人民币177,612,150.00元,总授信金额为人民币410,000,000.00元,抵押期限至2032年9月30日。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1,499,341.95 | 递延收益 | |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18,110,882.40 | 其他收益 | 18,110,882.40 |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2,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0 |
公司直接取得的财政贴息 | 847,392.94 | 财务费用 | 847,392.94 |
银行以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且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的财政贴息 | 259,970.83 | ||
合计 | 82,717,588.12 | 20,958,275.3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南葫芦娃 | 海口市 | 海南海口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葫芦娃科技 | 海口市 | 海南海口 | 研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广西维威 | 南宁市 | 广西南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浙江葫芦世家 | 杭州市 | 浙江杭州 | 药品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承德新爱民 | 承德市 | 河北承德 | 药品生产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来宾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广西来宾 | 广西来宾 | 医药制造 | 100.00 | 收购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海南海口 | 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研究开发 | 51.00 | 参与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 | -940,236.86 | 1,377,812.2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25,730.58 | 4,115,690.24 | 5,541,420.82 | 2,209,380.82 | 520,178.19 | 2,729,559.01 | 3,883,297.11 | 861,158.03 | 4,744,455.14 | 13,742.59 | 13,742.59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 | 193,531.86 | -1,918,850.74 | -1,918,850.74 | -458,262.70 | -5,269,287.45 | -5,269,287.45 | -5,730,094.76 |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技术服务 | 4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096,411.6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6,411.68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6,411.68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2年
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
货币资金 | 480,369,175.78 | - | 480,369,175.78 | |||||
应收票据 | 14,175,514.20 | - | 14,175,514.20 | |||||
应收账款 | 312,492,879.36 | - | 312,492,879.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27,009,600.57 | 127,009,600.57 | |||||
其他应收款 | 2,918,480.73 | - | 2,918,480.73 | |||||
809,956,050.07 | 127,009,600.57 | 936,965,650.64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950,785.99 | ||
应付票据 | 47,015,811.92 | ||
应付账款 | 92,901,189.11 | ||
其他应付款 | 65,167,579.60 | ||
租赁负债 | 792,298.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26,939.88 | ||
长期借款 | 177,612,150.00 | ||
889,066,754.75 |
2021年
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
货币资金 | 487,680,839.98 | - | 487,680,839.98 | |||||
应收账款 | 340,126,052.51 | - | 340,126,052.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5,289,373.15 | 15,289,373.15 |
其他应收款 | 4,183,678.16 | - | 4,183,678.16 | |||||
831,990,570.65 | 15,289,373.15 | 847,279,943.80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438,982,101.94 | ||
应付票据 | 44,749,980.75 | ||
应付账款 | 104,376,777.95 | ||
其他应付款 | 24,405,849.24 | ||
租赁负债 | 4,101,277.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128,823.84 | ||
672,744,811.05 |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853,201.90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6,853,201.90元。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贴现给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6,733.99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集团将贴现商业票据所取得的价款(账面价值)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计入短期借款。贴现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所确认的短期借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86,733.99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0,912,598.01元,已贴现给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0,693,975.9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2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确认投资损失人民币2,613,507.16元。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及贴现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
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及借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的12.22%(2021年12月31日:9.43%)和32.06%(2021年12月31日:25.17%)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逾期超过30天依然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77.44%(2021年:99.39%)的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2年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09,111,257.71 | - | - | 509,111,257.71 | ||||||||
应付票据 | 47,015,811.92 | - | - | 47,015,811.92 | ||||||||
应付账款 | 92,901,189.11 | - | - | 92,901,189.11 | ||||||||
其他应付款 | 65,167,579.60 | - | - | 65,167,579.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76,096.48 | - | - | 4,776,096.48 | ||||||||
长期借款 | 6,038,813.10 | 71,095,252.40 | 136,888,589.30 | 214,022,654.80 | ||||||||
租赁负债 | - | 807,657.92 | - | 807,657.92 | ||||||||
725,010,747.92 | 71,902,910.32 | 136,888,589.30 | 933,802,247.54 |
2021年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47,926,341.26 | - | - | 447,926,341.26 | ||||||||
应付票据 | 44,749,980.75 | - | - | 44,749,980.75 | ||||||||
应付账款 | 104,376,777.95 | - | - | 104,376,777.95 | ||||||||
其他应付款 | 24,405,849.24 | - | - | 24,405,849.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662,530.13 | - | - | 57,662,530.13 | ||||||||
租赁负债 | - | 4,185,312.89 | - | 4,185,312.89 | ||||||||
679,121,479.33 | 4,185,312.89 | - | 683,306,792.22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本集团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与可变利率债务组合以管理利息成本。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
2022年
基点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 (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50 | (1,229,472.25 | ) | (1,229,472.25 | ) | ||||
人民币 | (50 | ) | 1,229,472.25 | 1,229,472.25 |
2021年
基点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 (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50 | (108,709.77 | ) | (108,709.77 | ) | ||||
人民币 | (50 | ) | 108,709.77 | 108,709.77 |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2年度和2021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率监控其资本,该比率按照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负债合计 | 1,296,791,666.48 | 830,406,365.40 | ||||
资产合计 | 2,312,057,375.26 | 1,760,930,340.04 | ||||
资产负债率 | 56.09% | 47.16%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27,009,600.57 | 127,009,600.5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7,009,600.57 | 127,009,600.5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商业服务业 | 1,000万元 | 41.7584 | 41.758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由刘景萍、汤旭东共同投资设立,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在海口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0005892939413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景萍、汤旭东夫妇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楼春红 | 其他 |
其他说明楼春红为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景萍、汤旭东[注1] | 2,099,200.00 | 2022-1-12 | 2023-1-11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 | 11,992,200.00 | 2022-1-18 | 2023-1-17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 | 2,840,700.00 | 2022-1-24 | 2023-1-2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16,443,200.00 | 2022-1-25 | 2023-1-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6,770,500.00 | 2022-2-17 | 2023-2-17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5,068,600.00 | 2022-3-11 | 2023-3-11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11,208,900.00 | 2022-5-8 | 2023-5-8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7,755,700.00 | 2022-5-21 | 2023-5-21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6,002,000.00 | 2022-5-26 | 2023-5-26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5,033,400.00 | 2022-5-28 | 2023-5-28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10,000,000.00 | 2022-7-18 | 2023-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10,000,000.00 | 2022-7-22 | 2023-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20,000,000.00 | 2022-7-27 | 2023-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20,000,000.00 | 2022-8-4 | 2023-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4] | 60,000,000.00 | 2022-4-8 | 2023-3-18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5] | 9,908,700.00 | 2022-9-5 | 2023-9-4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5] | 9,900,000.00 | 2022-9-26 | 2023-9-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5] | 10,191,300.00 | 2022-10-28 | 2023-10-27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20,000,000.00 | 2022-9-20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32,500,000.00 | 2022-9-29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20,000,000.00 | 2022-10-11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14,045,800.00 | 2022-10-24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12,123,600.00 | 2022-11-1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34,496,600.00 | 2022-11-28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19,157,769.60 | 2022-12-6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8,000,000.00 | 2022-12-8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7-8 | 2023-7-8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20,000,000.00 | 2022-7-14 | 2023-7-14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7-28 | 2023-7-28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8-25 | 2023-8-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9-14 | 2023-9-14 | 否 |
楼春红、刘景萍、汤旭东[注8] | 12,000,000.00 | 2022-1-12 | 2023-1-11 | 是 |
楼春红、刘景萍、汤旭东[注8] | 10,570,000.00 | 2022-4-24 | 2023-1-27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20,000,000.00 | 2022-11-14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8,790,000.00 | 2022-11-28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9,000,000.00 | 2022-11-30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5,400,000.00 | 2022-12-5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0,212,100.00 | 2022-12-15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30,797,050.00 | 2022-12-21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83,413,000.00 | 2022-12-28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0] | 47,015,811.92 | 2022-8-1 | 2023-6-2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2年,本集团从招商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16,932,100.00元,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担保日期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
注2:2022年,本集团从广发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58,282,300.00元,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担保日期自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止。
注3:2022年,本集团从交通银行分批取得质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60,000,000.00元,以本集团专利权质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2年7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5日止。
注4:2022年,本集团从南洋商业银行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60,000,000.00元,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担保日期自2022年4月8日起至2023年3月18日止。
注5:2022年,本集团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30,000,000.00元,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担保日期自2022年9月5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
注6:2022年,本集团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苑信用社分批取得质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160,323,769.60元,以本集团商标权质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
注7:2022年,本集团从中国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60,000,000.00元,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担保日期自2022年7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止。
注8:2022年,本集团从光大银行分批取得质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22,570,000元,以广西维威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楼春红提供担保,担保日期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1月27日止。
注9:2022年,本集团从中国农业银行分批取得抵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177,612,150.00元,以本集团在建工程“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抵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担保,担保日期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
注10:2022年,本集团应付票据余额为人民币42,015,811.92元,承兑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止。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03,766.61 | 5,016,4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2年 | 2021年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
资本承诺 | 251,463,210.34 | 154,169,935.04 |
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承诺,参见附注十三、2。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布局上游原料药中间体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公司与江西荣兴之股东陈学荣先生于2023年2月17日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双方就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江西荣兴51%股权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2023年3月16日,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488万元购买江西荣兴51%的股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药品生产研发及销售,而且资产均位于中国境内。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确定仅有一个从事药品生产及销售整体运营的经营分部和报告分部。因此,本集团无需披露额外分部报告信息。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成本的信息如下:
其他信息
产品和劳务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2022年 | 2021年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515,046,453.62 | 1,353,793,179.98 |
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2022年 | 2021年 | |||||
中国大陆 | 1,515,046,453.62 | 1,353,793,179.98 |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22年 | 2021年 | |||||
中国大陆 | 1,059,700,820.20 | 665,982,334.23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本集团营业收入人民币208,458,217.49元(2021年:人民币210,895,701.54元)来自于对某一单个客户(包括已知受该客户控制下的所有主体)的收入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2022年 | 2021年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12,954.15 | 499,537.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897,302.14 | 1,803,545.55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631,718.32 | 5,519,943.53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租赁期通常为3年,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
本集团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汤旭东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用于个人融资质押,本公司股东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用于股权类融资质押,本公司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用于股权类融资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人 | 质押权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汤旭东 | 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342.60 |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753.00 |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20.00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200.00 |
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 | |
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450.00 | |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750.00 | |
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625.00 | |
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225.00 | |
合计 | 9,615.60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6,317,823.01 |
1年以内小计 | 186,317,823.01 |
1至2年 | |
2至3年 | 72,864.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6,390,687.0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6,390,687.01 | 100.00 | 9,352,323.15 | 5.02 | 177,038,363.86 | 243,391,710.46 | 100.00 | 13,964,232.57 | 5.74 | 229,427,477.89 |
其中: | ||||||||||
合计 | 186,390,687.01 | / | 9,352,323.15 | / | 177,038,363.86 | 243,391,710.46 | / | 13,964,232.57 | / | 229,427,477.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6,317,823.01 | 9,315,891.15 | 5.00 |
1年至2年 | 10.00 | ||
2年至3年 | 72,864.00 | 36,432.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186,390,687.01 | 9,352,323.15 | 5.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964,232.57 | 2,908,998.15 | 7,520,907.57 | 9,352,323.15 | ||
合计 | 13,964,232.57 | 2,908,998.15 | 7,520,907.57 | 9,352,323.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1,140,420.06 | 16.71 | 1,557,021.00 |
客户2 | 29,771,416.50 | 15.97 | 1,488,570.83 |
客户3 | 26,998,786.22 | 14.49 | 1,349,939.31 |
客户4 | 7,652,854.54 | 4.11 | 382,642.73 |
客户5 | 7,259,850.00 | 3.89 | 362,992.50 |
合计 | 102,823,327.32 | 55.17 | 5,141,166.37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3,896,427.57 | 305,512,981.01 |
合计 | 233,896,427.57 | 305,512,981.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8,016,745.08 |
1年以内小计 | 238,016,745.08 |
1至2年 | 2,798,026.50 |
2至3年 | 10,708,592.29 |
3年以上 | 20,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51,543,363.8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49,468,399.15 | 320,821,645.87 |
押金保证金 | 1,456,600.00 | 782,710.00 |
应收暂付款 | 618,364.72 | 458,313.78 |
备用金 | 113,552.06 | |
合计 | 251,543,363.87 | 322,176,221.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5,572,381.47 | 1,070,859.23 | 20,000.00 | 16,663,240.70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925,860.74 | 4,925,860.74 | ||
本期转回 | 3,942,165.14 | 3,942,165.1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6,556,077.07 | 1,070,859.23 | 20,000.00 | 17,646,936.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信用风险组合 | 16,663,240.70 | 4,925,860.74 | 3,942,165.14 | 17,646,936.30 | ||
合计 | 16,663,240.70 | 4,925,860.74 | 3,942,165.14 | 17,646,936.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往来款 | 225,434,540.36 | 1年以内 | 89.62 | 11,363,727.26 |
客户2 | 往来款 | 16,093,858.79 | 3年以内 | 6.40 | 5,673,822.80 |
客户3 | 往来款 | 6,740,000.00 | 2年以内 | 2.68 | 388,800.00 |
客户4 | 往来款 | 1,200,000.00 | 1年以内 | 0.48 | 60,000.00 |
客户5 | 押金保证金 | 749,790.00 | 1-2年 | 0.30 | 74,979.00 |
合计 | / | 250,218,189.15 | / | 99.48 | 17,561,329.0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295,900,000.00 | 295,900,000.00 | 165,900,000.00 | 165,9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096,411.68 | 20,096,411.68 | ||||
合计 | 315,996,411.68 | 315,996,411.68 | 165,900,000.00 | 165,9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138,800,000.00 | 130,000,000.00 | 268,800,000.00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合计 | 165,900,000.00 | 130,000,000.00 | 295,9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 | 20,000,000.00 | 96,411.68 | 20,096,411.68 |
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20,000,000.00 | 96,411.68 | 20,096,411.68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20,000,000.00 | 96,411.68 | 20,096,411.68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58,711,162.53 | 399,510,218.76 | 926,891,454.00 | 320,524,255.25 |
其他业务 | 156,811.11 | 90,329.39 | 468,045.57 | 364,906.35 |
合计 | 1,058,867,973.64 | 399,600,548.15 | 927,359,499.57 | 320,889,161.6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葫芦娃-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呼吸系统药物 | 616,084,245.98 | 616,084,245.98 |
消化系统药物 | 271,762,485.37 | 271,762,485.37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20,921,811.45 | 120,921,811.45 |
其他药物 | 50,099,430.84 | 50,099,430.8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55,314,512.24 | 55,314,512.24 |
华北 | 113,734,422.78 | 113,734,422.78 |
华东 | 233,691,867.43 | 233,691,867.43 |
华南 | 236,264,155.97 | 236,264,155.97 |
华中 | 224,879,629.82 | 224,879,629.82 |
西北 | 34,909,483.41 | 34,909,483.41 |
西南 | 160,073,901.99 | 160,073,901.9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058,867,973.64 | 1,058,867,973.6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无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6,411.6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502.66 | 111,693.1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60,485.50 | -3,503,637.59 |
合计 | -1,705,571.16 | -3,391,944.4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7,186.1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18,246.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502.66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8,900.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7,740.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60,914.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824.93 | |
合计 | 17,628,662.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2 | 0.21 | 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1 | 0.17 | 0.1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景萍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