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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6、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并清算注销与关联方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章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6、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9、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情况

针对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监督职责,本着谨遵诚信原则,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核查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有效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一)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

式,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事会成员行使职权的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实现2023年经营目标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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