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不包括小业主按揭担保)764.23亿元。其中,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727.64亿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36.5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小业主按揭担保)余额为3,245亿元。其中,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93.40亿元,对外部单位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1.72亿元。公司为购房小业主提供按揭担保余额为1,240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综上,我们认为,2022年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文荣 贾谌 孙承铭 李平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