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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解释15号和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解释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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