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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因此,我们一致对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汤 勇 詹启军 李春歌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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