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管建明 张平华 解万翠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