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建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2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的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管建明 | 7 | 7 | 0 | 0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1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2年3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2年4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2年5月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2年8月24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 同意 |
案》 5、《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2022年9月22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拟处置公司资产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能勤勉尽责,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对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建明2023年4月17日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2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的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张平华 | 7 | 7 | 0 | 0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1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2年3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2年4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2年5月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2年8月24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2年9月22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拟处置公司资产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能勤勉尽责,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对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平华2023年4月17日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万翠)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2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的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解万翠 | 7 | 7 | 0 | 0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1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2年3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2年4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2年5月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2年8月24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2年9月22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拟处置公司资产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能勤勉尽责,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对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解万翠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