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投资产品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 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7日,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2021年完成的非公开发行以及2022年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资金来源、投资期限、实施方式

(一)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 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 投资风险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风险可控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 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限制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3、招商证券提请公司注意: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拓普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