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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4.63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上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876,754,393.61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675,439.36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789,078,954.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29,948,268.95元,扣除2022年已分配现金股利306,368,947.02元,2022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812,658,276.1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数为 1,102,046,57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510,247,562.84 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1%。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上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有利于未来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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