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2年度,廖义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吴淑萍女士到龄退休,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补选彭晓洁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邵康先生为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截止报告期末,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彭晓洁、张天戈、邵康3名董事组成,其中彭晓洁、张天戈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彭晓洁担任。
二、2022年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在2022年度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
2022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2022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的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职责。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