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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19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089,902.7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1,776,786.4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含税)。以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2,012,882,1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22,766,0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644,181.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2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99,988,60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因此,2022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71,632,783.7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4.3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因为公司处于战略发展转型与业务快速成长阶段,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1、公司正在向科技型建筑公司转型,资金是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的重要保障。

随着国家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发展,公司也积极地发展BIM数字化平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通过加大研发力度和管理投入,加快提升公司的数字化和精益管理赋能。同时,也不排除通过外延扩张式发展加快能力提升的速度,资金是公司持续转型发展的保障。

2、公司光储战略布局实施提速,资金需求水平逐步提高。

面对国家“双碳”战略的市场机遇,公司依托在钢结构、屋面、BIPV等方面的综合专业能力以及在工业建筑领域丰富的屋面资源,积极推进公司光储业务战略,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前述目标实现。

3、公司业务近几年来快速增长,加大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近几年来,公司订单快速发展:2022年新签合同金额187.60亿元,同比增长了10.70%,创历史新高。业务量的饱满,带动对流动资金的进一步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

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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