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2022年,我们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2022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各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张志勇 | 10 | 3 | 7 | / | / | 否 |
刘 震 | 11 | 4 | 7 | / | / | 否 |
马凤举 | 11 | 6 | 5 | / | / | 否 |
范 琦 | 1 | 0 | 1 | / | / | 否 |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震、马凤举、范琦。
二、出席2022年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张志勇、刘震、马凤举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1、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2项议案;
2、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2项议案。2022年度,刘震、马凤举、范琦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4项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 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独立董事姓名 |
1 | 2022年1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4月7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2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5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5 | 2022年5月30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6 | 2022年6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7 | 2022年8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9 | 2022年12月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张志勇、刘震、马凤举 |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2年12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刘震、马凤举、范琦 |
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2022年度,我们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发表意见,起到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现场检查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并通过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向有关事宜负责人和主办人员进行了询问,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利用本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此外,还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全体股东一直以来对我们的信任,同时,也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
刘 震 马凤举 范 琦
张志勇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