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在
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七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鞍山森远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建
设激光路桥检测车辆及配套养护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自筹资金 20,000 万元建设激光
路桥检测车辆及配套养护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激光路桥检测车辆及配套养护
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并将督促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
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建设激
光路桥检测车辆及配套养护设备产业化基地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项目可行且十分
必要。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
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