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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4.00 | 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4.01 | 关于选举邵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2 | 关于选举李建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3 | 关于选举张明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4 | 关于选举唐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5.01 | 关于选举姚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2 | 关于选举卜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6.00 | 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6.01 | 关于选举李红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6.02 | 关于选举汪润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4、5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第4-6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第5项议案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3年5月5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4.00 | 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4.01 | 关于选举邵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选举李建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3 | 关于选举张明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4 | 关于选举唐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5.01 | 关于选举姚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选举卜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6.01 | 关于选举李红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6.02 | 关于选举汪润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