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14日在北京召开现场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嘉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十二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