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的通知,获悉上海领亿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解除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上海领亿 | 是 | 6,000,000 | 11.89% | 2.47% | 2023年1月18日 | 2023年4月14日 | 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注:若表中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上海 | 50,445,4 | 20.74% | 5,560,000 | 0 | 11.02% | 2.29% | 0 | 0 | 0 | 0 |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领亿 | 48 |
三、其他说明
本次办理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是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的约定办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解除质押登记)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