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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马: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倪宣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倪宣明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主要工作经历: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天津市逸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项目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在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017年9月至今,历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讲师、副教授;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倪宣明121212008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

15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

2022年3月

7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3.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

2022年7月

12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向银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22年8月

2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

1.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

2022年9月2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1.关于《向银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22年10月10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

2022年12月8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2022年12月26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

同意

(三)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第二届及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主任委员、第二届及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及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委员的相应职责。2022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参加培训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视频会议等途径,向本人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平时工作时间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现场考察,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核了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通过认真审阅上述人员简历及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合法、有效。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及规范运作建言献策。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工作态度,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的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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