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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主要为涉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业务规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针对董事的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公司未来在研发投入等方面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制定的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产收益,且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斌、王延峰

2022年4月17日

(以下无正文,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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