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
暨股票复牌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工”)股票将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15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7,9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145%。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了《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向公司除宇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恒”)、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宇新创”)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收购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48,046,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1%),要约价格为9.17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4日。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宇通重工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817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48,046,663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11%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收购价格:9.17元/股
9、要约收购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4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游明设先生因退休原因,将不再符合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合智”)股东资格,经通泰合智股东会决议同意,游明设先生与王磊先生、汤玉祥先生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王磊先生受让游明设先生持有的通泰合智8.00%股权,汤玉祥先生受让游明设先生持有的通泰合智6.00%股权。转让完成后,汤玉祥先生持有通泰合智52.00%股权,持股比例超过50%,成为通泰合智实际控制人,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3年3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因通泰合智间接控制宇通集团,汤玉祥先生成为宇通集团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宇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西藏德恒、德宇新创合计持有宇通重工
68.56%股份,前述股权转让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并由宇通集团履行上述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公司除宇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西藏德恒、德宇新创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收购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不以终止宇通重工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了《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于2023年3月16起开始实施。
2、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关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董事关于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7日及2023年4月8日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4、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每日公告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情况。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3年4月14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户数为15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7,9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145%。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