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
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于2020年12月24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2月2日,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2021年2月4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18,306,102.37 |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7,370,156.66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 269,382,938.8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 156,293,320.14 |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 147,570,818.74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722,501.40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4871757242944 | 活期存款 | 7,940,559.4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 89050078801800001306 | 活期存款 | 377,525.1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 89050078801600001307 | 活期存款 | 404,416.79 |
合 计 | 8,722,501.40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771.64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1,157.63万元,合计为1,929.27万元。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5-00002号),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经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3,129.6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760.30万元。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47,570,818.74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单位人民币三年 CD20-6 | 可转让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4 | 2024/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单位人民币三年 CD20-6 | 可转让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4 | 2024/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单位人民币三年 CD20-11 | 不可转让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4 | 2024/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单位人民币三年 CD20-6 | 可转让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9 | 2024/2/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单位人民币三年 CD20-9 | 不可转让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9 | 2024/2/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1/2/9 | 2024/2/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1/2/9 | 2023/2/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13,000,000.00 | 2021/2/9 | 2023/2/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9 | 2024/2/9 |
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支行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 利多多通知存款 | 利多多通知存款 | 4,051,151.84 |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 利多多通知存款 | 利多多通知存款 | 519,666.90 | / | / |
合计 | 147,570,818.74 |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3,200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
202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在原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二期生产基地项目”)基础上扩大建设面积增加投资总额。原二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建设面积23,593.00平方米,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110.33万元,本次调整后,二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面积增加至24,950.8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19,768.00万元,新增资金需求657.67万元,针对新增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以来,公司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性研究,决定将计划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2月延期至2023年9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8,306,102.3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69,382,938.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69,382,938.89 | |||||||
2021年 | 163,023,456.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2年 | 106,359,482.7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
1 |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91,103,300.00 | 191,103,300.00 | 120,973,329.92 | 191,103,300.00 | 191,103,300.00 | 120,973,329.92 | -70,129,970.08 | 2023年9月 |
2 |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995,300.00 | 71,995,300.00 | 16,409,608.97 | 71,995,300.00 | 71,995,300.00 | 16,409,608.97 | -55,585,691.03 | 2023年9月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不适用 | |
小计 | 363,098,600.00 | 363,098,600.00 | 237,382,938.89 | 363,098,600.00 | 363,098,600.00 | 237,382,938.89 | -125,715,661.11 | |||
4 | 超募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5,207,502.37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23,207,502.37 | 32,000,000.00 | -23,207,502.37 | 不适用 |
合计 | 363,098,600.00 | 418,306,102.37 | 269,382,938.89 | 363,098,600.00 | 418,306,102.37 | 269,382,938.89 | -148,923,163.48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及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目前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故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公司将按募投计划项目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26,938.29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760.30万元,考虑银行票据支付情况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27,698.60万元,实际投入进度66.22%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1 |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1) |
2 |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定于2022年12月完工,受宏观经济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及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致使项目进展未达预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已有部分机器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剩余工程在持续建设中。在该项目完全建成前,部分人员、供应链及配套设备与原有产线共用,尚未完全形成独立的生产能力,因此暂未能核算其产能利用率以及实际效益,待项目建成后再单独设立管理、核算体系,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注2:“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于2022年12月完工,受宏观经济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及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致使项目进展未达预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该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