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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 2023-01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风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

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建荣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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