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宁波建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4,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247,169.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4-00025号)验证。
(二)2022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9,119,783.72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119,119,783.7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39,272.32元,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8,864,185.22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12日分别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5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1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3901120029200094844 | 1,339,272.32 |
2 | 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2308012219100011901 | 58,864,185.22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参阅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5,638,828.16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 135,638,828.16 | 135,638,828.1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2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划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9,36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同意意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波建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119,783.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8,222,018.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 否 | 450,000,000.00 | - | 450,000,000.00 | 119,119,783.72 | 268,222,018.46 | -181,777,981.54 | 59.60% | 2023年12月31日 | 8,635,491.57 | -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90,000,000.00 | - | 90,000,000.00 | - | 90,000,000.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40,000,000.00 | - | 540,000,000.00 | 119,119,783.72 | 358,222,018.46 | -181,777,981.54 | — | — | 8,635,491.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请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请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339,272.32元,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8,864,185.22元。结余原因为部分募投项目尚未投入全部的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公司募投项目未分期,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