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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7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所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间,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亦未收到不良反馈。2022年4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以2022年5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34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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