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82 公司简称:嘉华股份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乃雨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36.50万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士具体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中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嘉华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新嘉华 | 指 | 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嘉华能源 | 指 |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 |
新嘉华集团 | 指 | 山东新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嘉华油脂 | 指 | 山东嘉华油脂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嘉华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dong Sinoglory Health Food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GLORY HEALTH FOO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洪祥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田丰 | 李波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
电话 | 0635-2909010 | 0635-2909010 |
传真 | 0635-2909033 | 0635-2909033 |
电子信箱 | 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 | 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莘县鸿图街1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3年,公司注册地址由“莘县北环路东首”变更为“莘县鸿图街1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2400 |
公司网址 | www.sinoglorygroup.com |
电子信箱 | 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嘉华股份 | 603182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管金明、陈立立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韩宇鹏、谢方贵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9月9日-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613,021,297.71 | 1,234,209,683.41 | 30.69 | 968,548,967.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44.51 | 74,088,525.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419,506.70 | 75,542,467.52 | 50.14 | 66,933,447.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72,297.32 | 43,344,518.44 | 151.87 | 109,732,515.6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5,759,768.29 | 468,017,894.78 | 106.35 | 388,868,977.91 |
总资产 | 1,183,475,624.03 | 805,576,989.31 | 46.91 | 630,505,573.9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64 | 34.38 | 0.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64 | 34.38 | 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0.61 | 39.34 | 0.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42 | 18.47 | 减少0.05个百分点 | 21.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6 | 17.63 | 增加0.63个百分点 | 19.0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财务指标变化较大的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85,549,207.62 | 374,499,842.65 | 368,073,007.72 | 484,899,239.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649,692.14 | 37,949,042.80 | 19,075,639.02 | 21,706,739.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548,158.44 | 41,117,815.44 | 19,091,237.07 | 20,662,295.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19,433.53 | -5,254,619.03 | 130,885,812.92 | -4,439,463.0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5,039.92 | -992,085.00 | 146,545.8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 10,835,629.86 | 7,432,471.42 | 8,310,210.99 |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249,550.00 | 2,387,290.00 | 1,202,8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222.79 | -4,485,424.23 | -260,697.9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66.88 | 371,327.79 | 7,032.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6,722.39 | 1,107,130.63 | 2,250,814.7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961,607.22 | 3,606,449.35 | 7,155,077.1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0,290.00 | 0.00 | -720,290.00 | -720,290.00 |
合计 | 720,290.00 | 0.00 | -720,290.00 | -720,29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影响,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成功完成企业上市,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程,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竞争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13亿元,同比增长3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44.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50.1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
11.83亿元,较年初增长46.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66亿元,较年初增长106.3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坚持以创新促发展
公司坚持以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以市场需求作为发展方向,以科技促发展,持续进行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品质,致力于成为以大豆蛋白系列产品为基础,以持续拓展大豆蛋白应用领域、强化大豆深加工产业链条为未来发展动力的大豆深加工企业。
(二)持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积极推进上市工作,于2022年9月9日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和优化三会运作机制及科学的决策体系,在内幕信息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执行和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三)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为业务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在队伍建设方面,公司注重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加大轮岗力度,通过制定有效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战略后备人才队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建立并畅通人才晋升通道,设立管理及技术双通发展路线,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员工关怀常态化,加强公司凝聚力;对薪酬福利方案进行动态评估调整,考核激励方案持续优化,优胜劣汰,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四)长抓安全不放松,全力保障生产经营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全面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年度生产计划,分阶段积极开展生产工作,统筹原料采购、物流运输等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保障正常生产。
(五)优化能源供给模式,保障能源供应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蒸汽和电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成功取得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5年期特许经营权,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负责经营权的运营,蒸汽供给模式由外购变为自产蒸汽,该等模式的转变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蒸汽的充足、稳定供应。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大豆蛋白及相关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 C1313 农副食品加工业”子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大类下“C1392豆制品制造”子类目。
(二)行业发展状况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动能正在积极培育。大豆蛋白行业作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有利于上游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下游的食品加工产业升级,其发展历来得到国家重视及大力支持,除了已发布实施的《“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及《大豆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外,2022年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支持粮食产业的深加工转化,鼓励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了大豆蛋白行业持续发展环境。
2、市场空间广阔
世界食品科技经历了以满足量的需要为主要特征的食品安全保障阶段后, 进入以满足质的需要为主要特征的营养健康食品制造新时代。
随着经济平稳增长和人们的营养健康意识不断提高,食品企业未来更加注重功能性食品的发展,世界食品消费更加趋向营养性、健康性、低热量和功能性。当前,我国经济保持稳步增长,为维护和发展健康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食品加工产业科技创新为提供更丰富、更高层次的营养健康食品提供了有力支撑;消费结构升级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健康中国2030”、“国民营养计划”等规划指引以及消费者对营养健康的认知变化,都驱动着消费者更加注重膳食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消费者越来越追求膳食结构的平衡、多样化和营养健康。
大豆蛋白兼具经济性和营养性,在食品加工中,大豆蛋白既可单独制成素食休闲食品,又可作为食品配料,提高食品营养价值的同时,利用其显著的保水保油性、乳化性、弹性和粘结性、起泡性等功能特性,改善食品结构和物理形态,提升产品口感。同时还可按消费者口味进行调节、根据不同的消费人群进行营养成分强化,可广泛应用于肉制品及仿肉制品、休闲食品及速食食品、营养保健制品和蛋白饮料等领域,覆盖了居民日常的刚需食品和消费升级所需的休闲及保健食品,未来市场需求将不断提高。
3、消费结构升级,规模和品质成为竞争的主要因素
随着国内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与健康要求更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农副食品加工业发展模式将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随着国家品牌战略的推进,农副食品加工业兼并重组步伐不断加快,小规模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较低和食品质量控制水平较差而被迫退出市场;行业内优质品牌企业依靠多元化的销售渠道、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先进的生产工艺、领先的研发创新、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未来将会不断凭借自身独有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在竞争中赢得市场份额,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创立以来,始终秉承责任、和谐、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专注于大豆蛋白及相关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全方位锻造竞争力及影响力,在大豆分离蛋白行业内处于第一梯队,拥有品牌、经营渠道、产品研发、质量管控、生产工艺、企业规模及产业链延伸等多方面的优势。公司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 ”、“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大豆蛋白领域,嘉华(SINOGLORY)品牌已打造成为大豆蛋白行业国内外知名品牌。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大豆蛋白为主要产品的大豆深加工企业,拥有二十余年的大豆深加工研发和生产经验。大豆蛋白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众多优秀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规模和出口额均居于行业前列。公司以大豆蛋白产品为基础,在持续提高产品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的同时,实现了大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大豆蛋白的清洁化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从大豆收储、低温食用豆粕加工和大豆油提炼到大豆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研发、生产、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坚持以科技促发展,持续进行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品质,致力于成为以大豆蛋白系列产品为基础,以持续拓展大豆蛋白应用领域、强化大豆深加工产业链条为未来发展动力的大豆深加工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豆蛋白以及大豆膳食纤维、大豆油、低温食用豆粕等。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非转基因大豆,此外还有辅料和包装材料等。公司制订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的采购程序、供应商选择、品质控制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源头开始保障产品质量。
(1)采购计划制定
公司通过对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季节性变化、产品的季节性销量、原材料的用量需求等关键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在确保满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安全库存量的前提下,合理预计下个月乃至下个季度的采购量。采购量确定以后,公司业务部根据当月原材料市场状况以及现货/期货市场价格进行分析,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合格供应商准入评价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分级差异化管理,公司业务部组织三定(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定供应商,定品牌)小组,对供方的原辅料以业绩评价、价格评价、现场评价、样品检验和质量保证能力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来筛选和评价合格供应商,并根据不同综合评分确定不同供应商等级,后续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动态管理。
(3)原材料验收及入库
公司原材料采购入库、验收由仓库保管员和品控部负责。采购产品到厂后,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发货清单及采购订单核对到货数量、标签信息、原产地证明、清真标示并检查运输车辆卫生状况(防护良好、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非清真、转基因等物品混运),随后通知品控部进行验收后组织卸货。品控部则根据国标GB/T21494、GB/T1535 和《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汇编》等要求,对供应商资质、随车检测报告等进行核对,同时对原料感官、水分、蛋白、非转基因等指标项目严格抽样、检测。验收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完成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公司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生产由蛋白生产技术部负责,低温食用豆粕和大豆油由油脂生产技术部负责,蛋白生产技术部和油脂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并对生产安全、产品质量控制和设备运行等进行全面管理,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生产工作。
公司采用生产计划及以销定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对于低温食用豆粕,公司主要采用生产计划方式,制定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同时保持适度柔性,以充分满足大豆蛋白生产需求;对于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公司依据客户订单及交货时间安排制定月计划及周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并保证按时交货。另外,对于一些通用型号产品,公司会少量生产提前备货。
3、销售模式
对于国内市场,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对于境外市场,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往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利于公司快速扩展国际市场。公司按照客户是否为大豆蛋白等产品终端用户将客户划分为直销客户和经销客户。公司经销客户主要为境内外食品、营养品行业的贸易、供应链相关企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生产和工艺优势
公司从事大豆蛋白生产加工多年,积累了成熟的大豆蛋白生产工艺,并不断改进和提高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不断创新和改进:通过柔性组合生物酶改性、闪蒸脱腥等食品加工技术,有针对性地改善大豆分离蛋白产品的凝胶、乳化、速溶等功能特性,广泛应用于休闲食品、素食食品、火锅食品、饮料制品、营养制品等领域;通过蛋白废水处理产生的沼气发电,有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节能减排;通过新型闪蒸干燥技术,公司将大豆纤维进一步加工为食用大豆膳食纤维,为副产物高值化综合利用开辟了新的途径。生产设备方面,公司基于大量尝试和经验积累,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自主化改进和订制化零部件设计等途径,不断提高设备关键组件的精度、能力、强度及适用性,并不断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二)品牌及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产品出口至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嘉华品牌(SINOGLORY)为国际大豆蛋白市场的知名品牌,市场口碑良好。
凭借多年来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对客户的持续耕耘,公司赢得了国内外众多大型食品生产商和经销商的信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资源优势明显。同时,与大型食品生产商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有助于公司更好了解下游市场需求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实现技术迭代和新产品开发。2022年9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
(三)产业链延伸及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致力于不断提高大豆全价值综合利用,以大豆蛋白为核心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公司通过“大豆-低温豆粕及油脂-大豆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的产业模式,实现了产业由深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通过向上游低温豆粕及油脂延伸,公司既保证了低温豆粕供给的质量及稳定性,又有效控制了低温豆粕成本;通过大豆膳食纤维的生产,公司实现了对大豆蛋白生产残料的综合利用,产业附加值进一步提升。
此外,公司通过沼气池等方式,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豆清水进一步处理,产生的能量用做生产供热或供电,实现了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13亿元,同比增长3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亿元,同比增长44.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50.1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83亿元,同比增长46.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66亿元,同比增长106.35%;基本每股收益为0.86元/股,同比增长34.3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13,021,297.71 | 1,234,209,683.41 | 30.69 |
营业成本 | 1,401,437,009.04 | 1,072,664,925.80 | 30.65 |
销售费用 | 9,470,936.81 | 8,293,635.14 | 14.20 |
管理费用 | 30,596,223.51 | 26,390,558.97 | 15.94 |
财务费用 | -6,333,791.01 | 5,536,717.64 | -214.40 |
研发费用 | 16,739,621.34 | 17,163,302.51 | -2.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72,297.32 | 43,344,518.44 | 151.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777,082.56 | -30,242,156.43 | 143.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074,847.94 | -6,771,890.4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的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汇率波动的影响,汇兑收益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建设、新厂区购置土地及支付竞拍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5年期特许经营权项目履约保证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市发行股票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609,114,246.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3%,主营业务营业成本1,401,237,866.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5%。主营业务情况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508,654,495.87 | 1,304,438,392.68 | 13.54 | 22.66 | 21.63 | 增加0.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大豆蛋白 | 985,705,917.93 | 843,417,049.33 | 14.44 | 14.77 | 11.96 | 增加2.16个百分点 |
大豆油 | 304,529,489.46 | 279,005,127.61 | 8.38 | 32.74 | 36.03 | 减少2.22个百分点 |
大豆膳食纤维 | 77,624,013.65 | 51,349,188.61 | 33.85 | 22.64 | 19.57 | 增加1.70个百分点 |
低温食用豆粕 | 83,639,549.97 | 79,512,334.56 | 4.93 | 124.53 | 128.79 | 减少1.78个百分点 |
其他副产品 | 57,155,524.86 | 51,154,692.57 | 10.50 | 38.94 | 40.77 | 减少1.16个百分点 |
合计 | 1,508,654,495.87 | 1,304,438,392.68 | 13.54 | 22.66 | 21.63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096,507,186.31 | 978,291,091.96 | 10.78 | 41.67 | 45.39 | 减少2.28个百分点 |
境外 | 512,607,060.56 | 422,946,774.17 | 17.49 | 12.43 | 5.84 | 增加5.13个百分点 |
合计 | 1,609,114,246.87 | 1,401,237,866.13 | 12.92 | 30.83 | 30.65 | 增加0.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877,513,308.36 | 775,046,294.70 | 11.68 | 28.74 | 30.71 | 减少1.33个百分点 |
经销 | 631,141,187.51 | 529,392,097.98 | 16.12 | 15.11 | 10.40 | 增加3.58个百分点 |
合计 | 1,508,654,495.87 | 1,304,438,392.68 | 13.54 | 22.66 | 21.63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22.66%,营业成本较同期增长21.63%,系销量及销售价格以及材料采购价格的上涨所致;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大豆油、低温食用豆粕、其它副产品营业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
32.74%、124.53%、38.94%;以及成本分别增长36.03%、128.79%、40.77%,主要系销量、销售价格以及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涨所致;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境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67%,系境外受地缘政治、俄乌冲突影响,境外销售量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大力开拓国内各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有效提升了国内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系因境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67%,境内客户以直销为主,使直销营业收入比同期增长。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的增长均系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所致;毛利率的增长系销售价格的上涨所致。
以上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销售模式披露内容不包括2022年新成立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的蒸汽和供电业务。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 | 销售量比上年 | 库存量比上年 |
增减(%) | 增减(%) | 增减(%) | |||||
大豆蛋白 | 吨 | 49,539.39 | 47,826.83 | 3,577.20 | 7.77 | 5.74 | 141.00 |
大豆膳食纤维 | 吨 | 19,000.45 | 18,869.28 | 295.29 | 1.27 | -1.13 | 79.75 |
大豆油 | 吨 | 30,033.71 | 28,932.05 | 919.63 | 23.72 | 22.61 | -22.12 |
低温食用豆粕 | 吨 | 115,152.04 | 114,902.21 | 5,553.85 | 14.61 | 9.47 | 6.7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大豆蛋白库存增加141.00%,大豆膳食纤维库存增加79.75%,主要系2021年第四季度产品价格上涨,市场需求量增加,导致发货频率加快,影响2021年大豆分离蛋白、大豆膳食纤维库存降低,2022年库存处于正常水平。
为体现低温食用豆粕实际产销情况,上表低温食用豆粕的销量为对外销售和内部耗用的合计数;大豆油销量包含毛油及大豆精炼油,其中毛油可以直接对外销售,也可以加工成大豆精炼油。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直接材料 | 100,214.71 | 76.83 | 83,968.68 | 78.29 | 19.35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直接人工 | 3,078.60 | 2.36 | 2,602.94 | 2.43 | 18.27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制造费用 | 27,150.53 | 20.81 | 20,676.13 | 19.28 | 31.31 | ||||
小计 | 小计 | 130,443.84 | 100.00 | 107,247.76 | 100.00 | 21.6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大豆蛋白 | 直接材料 | 59,950.61 | 45.96 | 56,117.17 | 52.32 | 6.83 | ||||
大豆蛋白 | 直接人工 | 2,105.91 | 1.61 | 1,843.58 | 1.72 | 14.23 | ||||
大豆蛋白 | 制造费用 | 22,285.19 | 17.08 | 17,372.53 | 16.20 | 28.28 | ||||
大豆膳食纤维 | 直接材料 | 1,058.39 | 0.81 | 1,082.73 | 1.01 | -2.25 | ||||
大豆 | 直接 | 604.02 | 0.46 | 550.80 | 0.51 | 9.66 |
膳食纤维 | 人工 | ||||||
大豆膳食纤维 | 制造费用 | 3,472.50 | 2.66 | 2,661.12 | 2.48 | 30.49 | |
大豆油 | 直接材料 | 26,763.14 | 20.52 | 19,905.43 | 18.56 | 34.45 | |
大豆油 | 直接人工 | 274.52 | 0.21 | 168.19 | 0.16 | 63.22 | |
大豆油 | 制造费用 | 862.85 | 0.66 | 436.87 | 0.41 | 97.51 | |
低温食用豆粕 | 直接材料 | 7,531.28 | 5.77 | 3,332.68 | 3.11 | 125.98 | |
低温食用豆粕 | 直接人工 | 56.88 | 0.04 | 19.48 | 0.02 | 192.03 | |
低温食用豆粕 | 制造费用 | 363.08 | 0.28 | 123.19 | 0.11 | 194.73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4,911.28 | 3.77 | 3,530.92 | 3.29 | 39.09 | |
其他 | 直接人工 | 37.27 | 0.03 | 20.67 | 0.02 | 80.30 | |
其他 | 制造费用 | 166.92 | 0.13 | 82.42 | 0.08 | 102.53 | |
小计 | 小计 | 130,443.84 | 100.00 | 107,247.76 | 100.00 | 21.6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变动主要系原材料需求量及采购价格上涨所致,制造费用变动主要系产品产量增加及能源价格上涨所致,另外公司新厂区油脂车间投产影响产能增加,直接人工等主营业务各项成本相应上涨。以上披露内容不包括2022年新成立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的蒸汽和供电业务。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新嘉华”)和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嘉华能源”),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青岛新嘉华 | 青岛市北区 | 外贸 | 100万元 | 100% |
嘉华能源 | 聊城市莘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00万元 | 100% |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040.70(不含税)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4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 | 56,988,835.96 | 3.53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854.53(含税)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4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山东跃鸿能源有限公司 | 51,425,724.99 | 3.79 |
其他说明上述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前5名客户中的新增客户,山东跃鸿能源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中的新增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较上期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9,470,936.81 | 8,293,635.14 | 14.20 |
管理费用 | 30,596,223.51 | 26,390,558.97 | 15.94 |
研发费用 | 16,739,621.34 | 17,163,302.51 | -2.47 |
财务费用 | -6,333,791.01 | 5,536,717.64 | -214.40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739,621.3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6,739,621.3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1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9 |
专科 | 22 |
高中及以下 | 2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上期发生额(元) | 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6,004,205.42 | 1,407,801,879.42 | 31.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6,831,908.10 | 1,364,457,360.98 | 27.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72,297.32 | 43,344,518.44 | 151.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3,325.47 | 13,242,252.74 | -92.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810,408.03 | 43,484,409.17 | 72.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777,082.56 | -30,242,156.43 | 143.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762,849.04 | 90,000,000.00 | 401.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688,001.10 | 96,771,890.47 | 75.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074,847.94 | -6,771,890.47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建设、新厂区新购置土地及支付竞拍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5年期特许经营权项目履约保证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37,263,218.03 | 36.95 | 133,618,859.99 | 16.59 | 227.25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720,290.00 | 0.09 | -100.00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系购买远期结售汇产生,至报告期末远期结售汇已全部到期结汇 |
应收票据 | 552,500.00 | 0.05 | 0.00 | 0.00 | 100.00 | 系报告期末存在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预付款项 | 1,257,800.45 | 0.11 | 39,455,584.60 | 4.90 | -96.81 | 主要系期初预付的蒸汽款增加所致。期末无大额预付蒸汽款 |
其他应收款 | 62,683,864.14 | 5.30 | 4,924,426.74 | 0.61 | 1,172.92 | 主要系期末应收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和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债权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9,000,000.00 | 1.61 | 0.00 | 100.00 | 系支付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5年期特许经营权标履约保证金所致 | |
在建工程 | 12,822,406.15 | 1.08 | 1,286,457.21 | 0.16 | 896.72 | 主要系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建设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00.00 | 0.001 | 7,848,430.00 | 0.97 | -99.83 | 主要系预付固定资产款项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0 | 0 | 70,056,550.00 | 8.70 | -100.00 | 报告期末已全部结清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7,000,000.00 | 0.59 | 46,400,000.00 | 5.76 | -84.91 | 主要系票据结算减少,改为现汇结算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38,446.34 | 1.00 | 7,141,061.41 | 0.89 | 65.78 | 主要系职工奖金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2,734,604.41 | 1.08 | 8,470,814.69 | 1.05 | 50.34 | 主要系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其他附加税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1,120,000.00 | 0.14 | -100.00 | 上期期末存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年已全部结清 |
其他流动负债 | 1,096,637.74 | 0.09 | 474,686.61 | 0.06 | 131.02 | 系报告期末存在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长期借款 | 22,980,000.00 | 2.85 | -100.00 | 报告期末已全部结清长期借款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52,500.00 | 已背书转让但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 |
固定资产 | 7,271,954.36 | 房产用于应付票据抵押 |
无形资产 | 11,506,040.00 | 土地使用权用于应付票据抵押 |
合 计 | 21,130,494.3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国家政策及法规扶持,构筑大豆蛋白行业发展环境保障
目前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动能正在积极培育。大豆蛋白行业作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有利于上游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下游的食品加工产业升级,其发展历来得到国家重视及大力支持,《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充分发挥国内非转基因大豆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功能性大豆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增加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的特色产品供给。《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关于做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也大力支持大豆扩种增产,鼓励粮食企业着重发展保健营养食品,进一步优化了大豆蛋白行业持续发展环境。
(二)庞大的人口基数、居民不断提升的消费能力和对健康营养的日益重视,形成行业发展的长期支撑
我国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构成了对食品消费的有力支撑。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活力的不断释放,我国经济保持稳步发展,居民人均可支配支出稳定增长,消费能力不断提升。
伴随着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升,人们对饮食的健康营养日益重视,消费者倾向于“天然、健康、营养”的绿色食品,对食品消费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食品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当前,正常的膳食途径已不能满足人们对蛋白质的要求,而大豆蛋白类产品营养价值高,且可避免动物蛋白高脂肪、高胆固醇的弊端,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预计大豆蛋白需求将持续增长。
(三)技术水平的提升促进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形成行业发展内在驱动
在消费者多元化、特色化需求的驱动下,在食品工业发展的整体带动下,大豆蛋白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不断发展,大豆分离蛋白在下游领域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大豆组织蛋白产品系列不断丰富。一方面,大豆蛋白作为食品的功能性添加物及营养性添加物,在新型肉制品、休闲食品、营养制品和蛋白饮料等领域的应用逐渐扩展;另一方面,大豆蛋白作为主要原料,在仿肉制品、素食食品中使用量迅速增长,两者结合带来了大豆蛋白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展,市场空间天花板稳定提高。未来,伴随着大豆蛋白分离、纯化技术的持续提高,组合酶酶解技术、可控酶解技术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及大豆闪蒸脱腥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豆蛋白产品使用领域将进一步扩展,构成大豆蛋白行业长期蓬勃发展的内在驱动。
(四)国产非转基因大豆资源优势,形成我国大豆蛋白行业发展的特有保障
大豆蛋白的质量与大豆的品质、蛋白含量息息相关,对大豆原材料的要求较高。国际大型大豆蛋白生产商对于原料大豆的基本要求必须是非转基因大豆,并标明原产地。同时,由于转基因大豆在世界范围内蔓延,非转基因大豆的品质优势将越来越明显。相较于美国、巴西和阿根廷等产区大豆,我国东北产区的非转基因大豆具有含油量低、营养价值和蛋白质含量高的特点,以其为原材料生产的大豆蛋白得到国际市场的广泛认可,我国非转基因大豆原材料优势也构成了大豆蛋白行业发展的特有优势。
食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分 | ||||||||||||
产品分项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大豆蛋白 | 985,705,917.93 | 843,417,049.33 | 14.44 | 14.77 | 11.96 | 2.16 | ||||||
大豆油 | 304,529,489.46 | 279,005,127.61 | 8.38 | 32.74 | 36.03 | -2.22 | ||||||
大豆膳食纤维 | 77,624,013.65 | 51,349,188.61 | 33.85 | 22.64 | 19.57 | 1.70 | ||||||
低温豆粕 | 83,639,549.97 | 79,512,334.56 | 4.93 | 124.53 | 128.79 | -1.78 | ||||||
其他 | 57,155,524.86 | 51,154,692.57 | 10.50 | 38.94 | 40.77 | -1.16 | ||||||
小计 | 1,508,654,495.87 | 1,304,438,392.68 | 13.54 | 22.66 | 21.63 | 0.74 |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877513308.36 | 775046294.7 | 11.68 | 28.74 | 30.71 | -1.33 | ||||||
经销 | 631141187.51 | 529392097.98 | 16.12 | 15.11 | 10.40 | 3.58 | ||||||
小计 | 1,508,654,495.87 | 1,304,438,392.68 | 13.54 | 22.66 | 21.63 | 0.74 |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 | ||||||||||||
地区分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1,096,507,186.31 | 978,291,091.96 | 10.78 | 41.67 | 45.39 | -2.28 | ||||||
境外 | 512,607,060.56 | 422,946,774.17 | 17.49 | 12.43 | 5.84 | 5.13 | ||||||
小计 | 1,609,114,246.87 | 1,401,237,866.13 | 12.92 | 30.83 | 30.65 | 0.12 | ||||||
合计 | 1,609,114,246.87 | 1,401,237,866.13 | 12.92 | 30.83 | 30.65 | / |
以上分产品、分销售模式主营业务披露内容不包括2022年新成立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的蒸汽和供电业务。2 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五年期特许经营权的运营。嘉华能源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0,290.00 | -720,290.00 | 0.00 | |||||
合计 | 720,290.00 | -720,290.00 | 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青岛新嘉华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00 | 1,659.48 | 462.47 | 13,304.68 | 283.67 | 273.43 |
嘉华能源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00 | 11,201.58 | 1,966.75 | 16,212.36 | -257.64 | -256.1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行业发展现状
(1)全球植物蛋白市场需求稳定增长,大豆蛋白在植物蛋白质中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健康饮食的理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植物蛋白相对动物蛋白的优越性和互补性。相比于其他植物蛋白,大豆蛋白中蛋白质含量较高,且含有全部8种“必需氨基酸”,是植物蛋白中最优质的完全蛋白,被称为“植物蛋白之王”。由于大豆原材料供给充足,大豆蛋白营养价值较高,且大豆蛋白产出率较高,故大豆蛋白在植物蛋白中应用最广,占据了植物蛋白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在植物蛋白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预计未来大豆蛋白市场规模会随着植物蛋白市场规模的增长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2)政策助力我国大豆蛋白产业迅速崛起,我国非转基因大豆蛋白广受全球欢迎大豆蛋白行业发展历来得到国家重视及大力支持,我国政府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粮食产业的深加工转化,鼓励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在此背景下,我国大豆及大豆蛋白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我国种植大豆主要为非转基因大豆,相比于转基因大豆,非转基因大豆具有含油量低、营养价值高的特点,更适合大豆食品的加工生产。我国非转基因大豆蛋白质含量明显高于美国、巴西和阿根廷等主要产区,以此为原料生产的大豆蛋白广受欧、美、澳、日、韩等国家欢迎,大豆蛋白出口至近百个国家和地区。
(3)国外大豆蛋白使用领域成熟,需求和应用领域差异明显
不同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文观念和健康追求不同,再加之饮食习惯的差异,导致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大豆蛋白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也有较大差异。其中,欧洲国家大豆蛋白需求和使用相对均衡,大豆蛋白既用于肉制品,也应用于休闲食品、蛋白饮品及蛋白保健品,不同的应用领域对大豆蛋白性能有不同要求;而俄罗斯大豆蛋白主要用于肉制品加工领域,其对大豆蛋白
品质要求相对较低,但需求量整体较大,且对大豆蛋白价格波动相对敏感;美国大豆蛋白则较少应用于肉制品加工,其主要应用于营养粉、营养棒等食品,总量需求较少,但品质要求更高。
(4)我国大豆蛋白应用领域广,增长潜力巨大
受工业基础、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限制,我国大豆蛋白产业起步较晚,对大豆蛋白的利用和研究也长期处于空白状态,自二十世纪末以来,伴随工业基础的不断完善,我国大豆蛋白加工产业快速崛起,新型大豆蛋白产品不断问世,大豆蛋白粉、大豆浓缩蛋白、大豆组织蛋白等产品体系逐步完善,在大豆蛋白的开发利用方面也取得了较大成就,大豆蛋白产品的功能边界和应用边界不断扩展,产业空间逐步释放。我国大豆蛋白也具有使用地域广、应用领域广的特点,除传统肉制品加工领域之外,大豆蛋白休闲素食食品、营养保健品、火锅速冻食品、素食菜肴、植物蛋白饮料等方面的应用不断扩展,增长潜力巨大。
2、行业发展趋势
(1)产品应用边界不断扩展,由以肉制品应用为主逐渐转向多种制品应用
肉制品加工为大豆蛋白应用的传统领域,在大豆蛋白下游应用中占比曾一度在50%以上。近年来,随着大豆蛋白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的完善提高,大豆蛋白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在食品领域的应用边界也随之扩展,加之行业内大型大豆蛋白生产企业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以求不断提高行业市场规模同时获取更大市场份额,更进一步促进了大豆蛋白多领域应用的发展进程。
消费需求的升级也刺激了大豆蛋白在食品加工中的应用,食品生产商既希望借助大豆蛋白的功能特性改善制品风味和物理特性,也希望借助大豆蛋白高蛋白含量特点提高制品营养价值,增强对消费者吸引力。在此背景下,大豆蛋白在休闲食品、素食品、营养制品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展,如以大豆蛋白制成的千叶豆腐及其衍生的千叶豆丝等产品近年来广受消费者认可,应用呈现出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肉制品外的多制品应用成为驱动大豆蛋白市场的重要增长点,市场前景广阔。
(2)发达国家增长相对平稳,发展中国家成为主要增长动力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食品工业相对发达,居民的消费水平和对植物蛋白的认知能力和接受程度整体较高,大豆蛋白应用也相对成熟,为大豆蛋白消费的主要区域,但同时市场也日趋饱和,大豆蛋白消费增速趋于放缓。而我国、中亚、东南亚及南非等国家近年来经济水平和食品工业水平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大豆蛋白的利用研究日益成熟,大豆蛋白需求量处于快速增长态势,成为驱动大豆蛋白市场增长的主要区域,大豆蛋白市场呈现出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
(3)行业整合加速,龙头地位更加突出
纵观国际大豆加工企业发展经验,大型企业的规模化、集团化趋势明显。从近年来我国大豆蛋白行业发展来看,伴随国内和国际竞争环境的不断加剧,部分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企业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我国大豆蛋白行业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目前,食品行业发展已进入产业整合阶段,大豆蛋白行业整合仍将持续推进:一方面,大型企业规模效应明显,有更高的利润空间去增加研发支出、招揽高素质人才加盟,形成人才、研发、经营、生产的良性循环,并通过优秀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不断巩固市场竞争地位;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及国家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增强,规模较小、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将更加难以适应规范的监管环境,而下游食品加工商也更倾向于选择规模较大的大豆蛋白供应商来保证原材料食品安全,大型大豆蛋白企业发展将更加迅速,行业整合将进一步提速,优势资源将逐渐向龙头企业集中,使得强者更强。
此外,大豆深加工行业产业链条较长,规模较大的大豆蛋白生产企业可以在主打产品的带领下,从粗加工到深加工再到综合利用,持续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派生系列衍生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推动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持“责任、和谐、创新、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专注于大豆蛋白及相关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以大豆蛋白系列产品为基础,以持续拓展大豆蛋白应用领域、强化大豆深加工产业链条为未来发展动力的大豆深加工企业。
公司将紧抓全球植物蛋白市场的发展机遇,重视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从客户的需求出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质量和品牌优势,以大豆蛋白为核心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在产能规模和细分市场特色产品上努力进取,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份额。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将紧抓全球植物蛋白市场的发展机遇,从客户需求出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质量和品牌优势;依靠创新在业务、管理、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寻找发展的新机会,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产品升级,产能扩充
公司将继续高度关注产业链现有产品及其延伸空间。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丰富公司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从而更好满足不同客户对于产品应用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整体利润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在现有产品产能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扩充,强化针对大豆蛋白各应用细分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稳定和提升利润水平。
2、加强客户服务,提升品牌知名度
经过多年耕耘,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国内外食品生产商、经销商等客户资源,并凭借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供货速度与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互信和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塑造全员品牌管理意识,以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为宗旨,在更好满足客户需求过程中,持续提升产品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在国内外塑造好品牌形象。
3、保障人才梯队建设,保证可持续发展
核心人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梯队建设,明确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以内部培养为主,兼顾吸引外部人才,不断引进高端管理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优化人员结构,形成充足、强力人才储备。同时,公司将通过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交流机制及项目责任机制,不断培养、发现人才,提升员工整体综合素质。
在人才梯队建设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普及、宣传企业文化,形成核心价值认同,加强员工归属感和认同感,以企业文化为绳,形成思想和文化合力。
4、加强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并加强环保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各项经营活动合规开展,避免因环保、安全等问题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要求,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优化和提高效率为目的,从公司战略和业务层面完善公司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更为高效、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流程。
5、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
公司将持续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项目规划及建设各个环节工作,争取尽快建成尽早达产。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企业运营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历来注重食品安全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建立了一套成熟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并通过ISO9001、ISO22000及HACCP等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仍可能因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计原因、不可抗力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公司面临索赔或处罚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声誉、持续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新产品开发风险
随着国内外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者对食品品质与营养含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时国内居民饮食消费习惯的改变和豆制品类休闲食品的兴起,对公司产品开发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研发方向与下游需求出现偏差,或因研发进程缓慢导致新产品开发力度及推广不及预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经多年努力经营,公司在大豆蛋白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长业绩,但随着大豆蛋白行业巨大市场空间吸引下公司面临行业内其他领先企业、行业新进入者、境外实力较强大豆蛋白生产企业的挑战,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4、主要原材料价格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非转基因大豆,主要能源为蒸汽和电力。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发生较大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无法及时转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建设,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及人员规模将迅速扩大,公司对高水平的管理、研发、销售、财务等各领域人才需求将大幅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获得各类专业人员,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驾驭经营风险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将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安全生产风险
完备的生产安全控制体系不仅是员工人身安全的保障,也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实践中不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如果公司不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未来存在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从而使公司面临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7、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且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公司存在未来生产过程中因工作疏忽等原因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从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罚款、限令停产等处罚,对公司声誉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责权分明,各司其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保证了业务决策质量、执行效率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务实、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自身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行使,保证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成员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履行各自的职责,促使董事会谨慎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治理、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合法规范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按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和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公众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专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专用邮箱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投资者沟通的便利性,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管控未公开涉密信息,将内幕信息编制、传递、报送等阶段的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切实将相关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密及内幕交易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内幕信息管理水平。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影响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拥有完整的生产系统、完善的产供销系统,人员具有独立的用工、管理制度,财务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会计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
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取得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洪祥 | 董事长(逝世) | 男 | 55 | 2009.02 | 2024.12 | 29,004,322 | 29,004,322 | 0 | 92.71 | 否 | |
张效伟 | 副董事长 | 男 | 57 | 2009.10 | 2024.12 | 6,097,500 | 6,097,500 | 0 | 79.51 | 否 | |
李广庆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5 | 2014.05 | 2024.12 | 7,184,378 | 7,184,378 | 0 | 110.71 | 否 | |
田丰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2014.12 | 2024.12 | 1,414,806 | 1,414,806 | 0 | 74.39 | 否 | |
赵冬杰 | 董事 | 男 | 41 | 2015.12 | 2024.12 | 2,400,000 | 2,400,000 | 0 | 66.31 | 否 | |
王凤荣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0.11 | 2024.12 | 0 | 0 | 0 | 5.00 | 是 | |
华欲飞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11 | 2024.12 | 0 | 0 | 0 | 5.00 | 否 | |
宋云峰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0.11 | 2024.12 | 0 | 0 | 0 | 5.00 | 否 | |
贾辉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6 | 2009.03 | 2024.12 | 7,051,455 | 7,051,455 | 0 | 73.51 | 否 | |
任银朝 | 监事 | 男 | 55 | 2020.11 | 2024.12 | 0 | 0 | 0 | 35.54 | 否 | |
王才立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5 | 2018.11 | 2024.12 | 100,000 | 100,100 | 100 | 二级市场买入 | 16.78 | 否 |
李吉军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09.03 | 2024.12 | 800,000 | 800,000 | 0 | 63.96 | 否 | |
曹连锋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4.05 | 2024.12 | 800,000 | 800,000 | 0 | 62.69 | 否 | |
安志国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19.11 | 2024.12 | 99,000 | 99,000 | 0 | 68.48 | 否 | |
张钊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19.11 | 2024.12 | 800,000 | 800,000 | 0 | 72.16 | 否 | |
李乃雨 | 财务总监 | 男 | 42 | 2020.11 | 2024.12 | 400,000 | 400,000 | 0 | 34.2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56,151,461 | 56,151,561 | 100 | / | 866.0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洪祥 | 1986年1月至1996年1月,就职于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任主任科员;1996年2月至1999年5月,就职于山东省特艺品进出口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山东省嘉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新嘉华集团,任董事长;2009年2月至2023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2023年3月23日逝世。 |
张效伟 | 1987年7月至1995年12月,就职于黑龙江农垦三江食品公司食用蛋白厂,历任技术员、工程师、厂长;1996年1月至2001年1月,就职于郑州油脂化学集团公司、东方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助理、蛋白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山东鱼台海山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杜邦郑州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任运营经理;2004年7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新嘉华集团,任副总裁;2009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副董事长。 |
李广庆 | 1988年7月至1990年10月,就职于莘县樱桃园粮所,任会计;1990年10月至1993年3月,就职于莘县古城粮所,任会计;1993年3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山东绿原食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莘县粮食局,任油脂库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莘县嘉华制油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嘉华油脂,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嘉华油脂,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本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
田丰 | 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职于青岛丽晶大酒店,任前台;1997年8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山东省嘉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历任出口业务员、出口业务经理、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青岛嘉润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赵冬杰 | 2009年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青岛新嘉华,任产品市场经理职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青岛嘉龙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位;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 |
王凤荣 | 1989年7月至1990年8月,就职于山东省德州外贸公司,任厂长助理(基层实习);1993年4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广东大亚湾投资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1994年4月至1998年8月,就职于山东经济学院财金系,任讲师;2001年7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1月至今,任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华欲飞 | 1985年9月至1989年9月,就职于无锡轻工业学院,任助教;1993年12月至1997年7月,就职于无锡轻工业学院,任讲师;1997年8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江南大学,任副教授;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江南大学,任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宋云峰 | 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任会计;2000年5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正大集团农牧企业中国区财会总部,任审计经理、制度总监;2010年5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福喜(威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2年12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山东铭基中慧食品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青岛正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正大能源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正大能源(云南)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今,就职于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就职于烟台新奥中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贾辉 | 1987年10至1990年6月,就职于莘县粮食局饲料厂,任销售会计;1990年7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莘县浸出油厂,任财务科长、副厂长;2001年1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莘县海盟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新嘉华集团,任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青岛嘉润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任银朝 | 1987年7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莘县对外贸易公司,任财务部长;2002年10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新嘉华集团,任财务主管;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就职于嘉华油脂,任财务部部长;2005年8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新嘉华集团,任财务总监;2009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公司,任监事、财务部长;2015年12月至2020年11月,就职于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王才立 | 2013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2018年11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李吉军 | 1996年9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山东绿原食品有限公司,历任操作工、带班长、车间主任;2000年11月至2004年11月,就职于山东阿华保健品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生产部长;2004年12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莘县嘉华制油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7年1月,就职于嘉华油脂,任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新嘉华集团,历任生产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曹连锋 | 1991年9月至2004年9月,就职于山东冠县植物油总厂,历任车间主任、副厂长;2004年9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嘉华油脂,历任生产部长、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安志国 | 1999年7月至2003年2月,就职于莘县中科油脂化工厂,历任工段长、车间副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9月,就职于山东嘉华制油有限公司,任车间副主任;2004年9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嘉华油脂,历任车间带班长、业务部主管、业务部部长助理、业务部部长;2010年6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公司,历任采购主管、业务科长、业务部经理、储运部经理、蛋白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张 钊 | 2006年7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新嘉华集团,任研发经理;2009年3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本公司,任研究所所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 |
李乃雨 | 2001年7月至2004年1月,就职于烟台山村果园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2004年2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东方家园(烟台)建材家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任商品部经理;2005年7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嘉华油脂,历任财务部长助理、财务部长;2014年5月至2020年10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财务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兼职于莘县嘉华置业有限公司,任监事;2020年1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洪祥 | 青岛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04年6月 | |
吴洪祥 | 山东省嘉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9月 | |
张效伟 | 青岛伟佳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年6月 | |
田丰 | 青岛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12月 | |
赵冬杰 | 青岛嘉龙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11月 | |
王凤荣 |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1年7月 | |
王凤荣 |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华欲飞 | 江南大学 | 教授 | 2005年7月 | |
华欲飞 | 无锡素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7月 | |
宋云峰 | 正大能源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7年3月 | |
宋云峰 | 正大能源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7年9月 | |
宋云峰 | 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8年4月 | |
宋云峰 | 烟台新奥中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 | |
贾辉 | 青岛金卓利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11月 | |
贾辉 | 青岛嘉惠万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12月 | |
贾辉 | 青岛樱桃小镇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监事报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标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情况,参照本地上市公司及国内同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分别按月度和年度进行考核,领取员工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66.0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于2023年3月23日因病不幸逝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上交所官网发布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25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取得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9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洪祥 | 否 | 5 | 2 | 2 | 3 | 0 | 是 | 1 |
张效伟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李广庆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田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赵冬杰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王凤荣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华欲飞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宋云峰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洪祥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但已通过授权方式委托田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宋云峰、王凤荣、李广庆 |
提名委员会 | 华欲飞、宋云峰、赵冬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凤荣、华欲飞、田丰 |
战略委员会 | 吴洪祥、张效伟、王凤荣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5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5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5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5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取得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议案》 | 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4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72 |
销售人员 | 64 |
研发及技术 | 60 |
行政及管理 | 140 |
合计 | 83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以上 | 4 |
本科 | 59 |
专科 | 192 |
专科以下 | 581 |
合计 | 83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薪酬标准,并每年进行评估调整,确保薪酬具有公平性、激励性。根据经营战略、人力资源配置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公司设置了绩效工资、安全奖等薪酬结构,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底组织培训调查,初步确定培训需求、培训课程、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内容;调整后形成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制定了相应的分红政策。《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规定“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并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做调整。详情请参见《公司章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之“第二节 利润分配”部分。
2. 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根据《招股说明书》利润分配政策,累计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股票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调整。
后续,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投资情况及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督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其监督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利润分配更加切合投资者预期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切实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9,365,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381,113.92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3.1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9,365,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3.16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激励高管团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公司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对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决议,面向高管人员实行了较为灵活多样的薪酬激励机制。
公司对高管人员的价值评价,结合每位高管管理范围、管理难度、责任与风险大小及全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进行评价,依据年初制定的经营指标和管理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确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能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每年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内控运行机制健全有效。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详
见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854.5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年聊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属于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能源租赁运营的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属于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嘉华股份
公司属于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有COD、氨氮等,废水采用连续排放,流量稳定。公司具备完善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和行政处罚。公司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污染源类别/监测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浓度 (mg/L) | 执行标准 (mg/L) | 排放总量 (t) | 核定总量指标 | 超标排放情况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480 | 500 | 102.161229 | / | 未超标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40 | 45 | 24.055979 | / | 未超标 |
(2)嘉华能源
嘉华能源租赁运营的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为热电联产企业,作为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排污口设置并做到达标排放,同时按规定设置取样口,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各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环保法、环评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环评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废水主要监控指标COD、氨氮;废气主要监控指标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石膏等其它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污染源类别/监测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排放总量 (t) | 核定总量指标 (t/a) | 超标排放情况 |
有组织废气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烟囱 | 33.7mg/m? | 50mg/ m? | 39.78 | 112.65 | 未超标 |
有组织废气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烟囱 | 19.8mg/m? | 35mg/ m? | 25.2 | 78.85 | 未超标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1 | 烟囱 | 1.25mg/m? | 5mg/ m?/h | 1.57 | 7.87 | 未超标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7.27mg/L | 500mg/L | 0.42 | / | 未超标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1.22mg/L | 45mg/L | 0.052 | / | 未超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嘉华股份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8000m?/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IC罐+A/O池+二沉池+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纳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嘉华能源
嘉华能源及其租赁运营的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注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有工程和在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安装完成后按照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手续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且依法申请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编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了全员的环保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演练效果进行归纳总结;同时完善预案内容,对相关措施进行及时的修订,保证环境应急预案适应性、时效性;及时补充环境应急物资;建立了培训演练档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分别编制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自测工作。监测方式分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在废水总排口安装有自动在线检测仪,由第三方负责运维;手工监测分为污水处理站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监测。2022年监测工作完全符合《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72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2.72 | 医疗物资捐赠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4.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14.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乡村扶贫 | 2022年9月向莘县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捐款、向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4-9 | 备注4-9 | 备注4-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及吴洪祥近亲属吴洪力、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及吴洪祥近亲属吴洪力、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发行人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人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3、公司董事吴洪祥、张效伟、李广庆、田丰、赵冬杰,监事贾辉、任银朝、王才立,高级管理人员李吉军、曹连锋、安志国、张钊、李乃雨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实际控制人及近亲属适用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公司董事吴洪祥、张效伟、李广庆、田丰、赵冬杰,监事贾辉、任银朝、王才立,高级管理人员李吉军、曹连锋、安志国、张钊、李乃雨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实际控制人及近亲属适用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发行人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减持行为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人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5、公司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公司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发行人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减持行为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企业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企业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企业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7、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上述股东承诺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减持行 为发生时对本人/本企业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 /本企业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本企业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备注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和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2、本人/本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嘉华 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 本企业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作为嘉华股份的股东,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4、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嘉华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嘉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本企业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6、本承诺函自本人/本企业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嘉华股份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本企业被认定为嘉华股份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备注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股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承诺:
1、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的职权,不利用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2、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3、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4、本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5、如未来存在与本人有直接及间接控制关系的任何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公司,本人亦承诺该等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6、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7、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4: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仅限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 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如需)。
本公司董事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资金来源为实际控制人的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分红等。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分红的20%,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不高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1)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
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分红的20%,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冬杰、田丰、李吉军、曹连锋、安志国、张钊、李乃雨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 税后收入的20%,不高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备注 5: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短期内无法显现,因此可能存在发行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下降的情况。为降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专款专用。
3、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大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落实对投资者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为保证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洪祥、张效伟、李广庆、田丰、赵冬杰、王凤荣、华欲飞、宋云峰、李吉军、曹连锋、安志国、张钊、李乃雨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发行人未来实行股权激励,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接受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 6: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未能 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7: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
1、公司董事
本人(正楷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要求;
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公司章程》;
五、 本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者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任何会议;
六、 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2、公司监事
本人(正楷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要求;
三、 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四、 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章程》;
五、 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监督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六、 本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并促使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七、 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 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正楷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要求;
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规定;
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五、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经营和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本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七、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备注8: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公司确认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构成欺诈发行上市,本公司承诺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确认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因国泰君安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4、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9:关于参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的承诺
为避免报告期内部分员工未参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出具承诺:
如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等主管部门认定嘉华股份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者由此发生诉讼、仲裁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该等应当补缴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嘉华股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3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管金明、陈立立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乖宝宠物 | 其他 | 销售商品 | 大豆蛋白 | 市场定价 | / | 6,514,530.94 (不含税) | 0.4 | 电汇 | / | / |
合计 | / | / | 6,514,530.94 (不含税) | 0.4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注:
1)公司与乖宝宠物所交易大豆蛋白产品包含多种型号,各型号产品交易量、产品价格不同,无法统一列示交易价格。2)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包含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乖宝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海创工贸有限公司和山东博顿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3,410,000 | 100.00 | 123,410,000 | 7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3,410,000 | 100.00 | 123,410,000 | 75.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2,350,000 | 10.01 | 12,350,000 | 7.5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1,060,000 | 89.99 | 111,060,000 | 67.4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140,000 | 41,140,000 | 41,140,000 | 2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140,000 | 41,140,000 | 41,140,000 | 2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3,410,000 | 100.00 | 41,140,000 | 41,140,000 | 164,55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3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4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458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3,410,000.00元变更为164,55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3,410,000股变更为164,550,000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140,000股,公司股本由123,410,000股增加至164,550,000股。股份变动前后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64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5.87 | 3.79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吴洪祥 | 29,004,322 | 0 | 0 | 29,004,322 | 首发限售 | 2025.9.9 |
李广庆 | 7,184,378 | 0 | 0 | 7,184,378 | 首发限售 | 2025.9.9 |
贾辉 | 7,051,455 | 0 | 0 | 7,051,455 | 首发限售 | 2025.9.9 |
黄瑞华 | 6,849,570 | 0 | 0 | 6,849,570 | 首发限售 | 2025.9.9 |
高泽林 | 6,839,100 | 0 | 0 | 6,839,100 | 首发限售 | 2025.9.9 |
张效伟 | 6,097,500 | 0 | 0 | 6,097,500 | 首发限售 | 2025.9.9 |
陈春佳 | 2,446,949 | 0 | 0 | 2,446,949 | 首发限售 | 2025.9.9 |
赵珂欣 | 2,400,000 | 0 | 0 | 2,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5.9.9 |
赵冬杰 | 2,400,000 | 0 | 0 | 2,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5.9.9 |
吴洪力 | 1,198,054 | 0 | 0 | 1,198,054 | 首发限售 | 2025.9.9 |
孟海东 | 4,480,000 | 0 | 0 | 4,48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邵金才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耿波 | 2,800,000 | 0 | 0 | 2,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贺兰芝 | 2,400,000 | 0 | 0 | 2,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习文社 | 1,792,000 | 0 | 0 | 1,792,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王新丽 | 1,597,406 | 0 | 0 | 1,597,406 | 首发限售 | 2023.9.9 |
邵海燕 | 1,597,406 | 0 | 0 | 1,597,406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50,000 | 0 | 0 | 9,35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聊城鲁信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00,000 | 0 | 0 | 1,5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山东隆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 | 0 | 0 | 1,5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田丰 | 1,414,806 | 0 | 0 | 1,414,806 | 首发限售 | 2023.9.9 |
种洪星 | 1,200,000 | 0 | 0 | 1,2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王广华 | 1,200,000 | 0 | 0 | 1,2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袁明荣 | 1,200,000 | 0 | 0 | 1,2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周蕴颖 | 1,198,054 | 0 | 0 | 1,198,054 | 首发限售 | 2023.9.9 |
曹连锋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李吉军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王阳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韩珺昕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徐娜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刘宁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岳耀秋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冯永献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冯峰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朱长富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常金鑫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冯昌友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杨发明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张钊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李乃雨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陈云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申汉举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张秀芹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张本国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张行军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宋永胜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陈林 | 200,000 | 0 | 0 | 2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何龙飞 | 200,000 | 0 | 0 | 2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王才立 | 100,000 | 0 | 0 | 1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安志国 | 99,000 | 0 | 0 | 99,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朱露 | 60,000 | 0 | 0 | 6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汤艳超 | 50,000 | 0 | 0 | 50,000 | 首发限售 | 2023.9.9 |
合计 | 123,410,000 | 0 | 0 | 123,410,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2022年8月31日 | 10.55元/股 | 4,114.00 | 2022年9月9日 | 4,114.0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份总数由123,410,000股变更为164,550,000股,其中41,140,000股于2022年9月9日起上市交易。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详见“第七节一、股本变动情况”中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之表述;
2、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之表述。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14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23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洪祥 | 0 | 29,004,322 | 17.63 | 29,004,32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350,000 | 5.68 | 9,35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广庆 | 0 | 7,184,378 | 4.37 | 7,184,37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贾辉 | 0 | 7,051,455 | 4.29 | 7,051,45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黄瑞华 | 0 | 6,849,570 | 4.16 | 6,849,57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高泽林 | 0 | 6,839,100 | 4.16 | 6,839,1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效伟 | 0 | 6,097,500 | 3.71 | 6,097,5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孟海东 | 0 | 4,480,000 | 2.72 | 4,48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邵金才 | 0 | 4,000,000 | 2.43 | 4,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耿波 | 0 | 2,800,000 | 1.70 | 2,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 1,171,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1,151 | ||||||
刘文华 | 806,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806,89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时代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2,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732,692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462,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169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6,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792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7,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021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0,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839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2,4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495 | ||||||
陈俊廷 | 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 | ||||||
上海掌赢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掌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19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5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吴洪祥、李广庆、贾辉、黄瑞华、高泽林、张效伟六人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吴洪祥 | 29,004,322 | 2025.9.9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2 | 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50,000 | 2023.9.11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3 | 李广庆 | 7,184,378 | 2025.9.9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4 | 贾辉 | 7,051,455 | 2025.9.9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5 | 黄瑞华 | 6,849,570 | 2025.9.9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6 | 高泽林 | 6,839,100 | 2025.9.9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7 | 张效伟 | 6,097,500 | 2025.9.9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8 | 孟海东 | 4,480,000 | 2023.9.11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9 | 邵金才 | 4,000,000 | 2023.9.11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10 | 耿波 | 2,800,000 | 2023.9.11 | 首发原始股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吴洪祥、李广庆、贾辉、黄瑞华、高泽林、张效伟六人为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六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持有公司43.43%的股权,并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公司构成共同控制。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吴洪祥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李广庆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贾辉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监事会主席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黄瑞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高泽林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张效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副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于2023年3月23日因病不幸逝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上交所官网发布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3〕2388号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华股份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华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中的五、38及七、61。
2022年度,嘉华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161,302.13万元,其中大豆蛋白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8,570.5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1.11%。
嘉华股份公司主要销售大豆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低温食用豆粕、蒸汽和电力等产品。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公司提供的仓储服务等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分期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嘉华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嘉华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及结算单;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核实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业务是否真实准确;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中的五、15及七、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华股份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9,668.72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的16.62%。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售价、实际售价、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售价、未来市场趋势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
(4) 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 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 获取存货盘点资料并结合监盘程序,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7) 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华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嘉华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华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嘉华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华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嘉华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金明(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立立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37,263,218.03 | 133,618,859.9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20,29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52,5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74,886,704.44 | 69,137,985.1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257,800.45 | 39,455,584.6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2,683,864.14 | 4,924,426.7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96,687,238.78 | 166,321,334.2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3,089,844.88 | 23,544,627.01 |
流动资产合计 | 796,421,170.72 | 437,723,107.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9,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46,000,927.21 | 271,002,003.3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822,406.15 | 1,286,457.2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93,057,164.49 | 72,421,862.0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160,355.46 | 15,295,129.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3,600.00 | 7,848,43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7,054,453.31 | 367,853,881.63 | |
资产总计 | 1,183,475,624.03 | 805,576,989.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0,056,55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000,000.00 | 46,4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94,875,348.19 | 82,399,505.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4,308,179.83 | 19,123,124.2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838,446.34 | 7,141,061.4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734,604.41 | 8,470,814.6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956,505.42 | 9,230,282.3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96,637.74 | 474,686.61 |
流动负债合计 | 151,809,721.93 | 244,416,024.3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2,9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5,906,133.81 | 70,163,070.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906,133.81 | 93,143,070.23 | |
负债合计 | 217,715,855.74 | 337,559,094.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4,550,000.00 | 123,41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358,889,045.78 | 18,897,603.6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229,317.43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4,005,212.99 | 52,574,836.9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6,086,192.09 | 273,135,454.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5,759,768.29 | 468,017,894.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5,759,768.29 | 468,017,894.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83,475,624.03 | 805,576,989.31 |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4,774,192.16 | 133,464,968.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0,29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2,5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54,051,596.27 | 69,458,326.1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27,172.21 | 39,336,362.7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4,295,401.73 | 3,645,419.1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71,232,662.09 | 162,773,591.8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846,562.73 | 23,146,439.46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6,780,087.19 | 432,545,397.4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245,349,495.10 | 271,002,003.30 | |
在建工程 | 12,822,406.15 | 1,286,457.2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3,057,164.49 | 72,421,862.0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08,074.22 | 15,151,644.5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00.00 | 7,848,43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6,250,739.96 | 368,710,397.05 | |
资产总计 | 1,143,030,827.15 | 801,255,794.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56,55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000,000.00 | 46,400,000.00 | |
应付账款 | 65,248,328.95 | 82,070,705.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346,501.91 | 16,309,805.6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41,416.11 | 6,641,061.41 | |
应交税费 | 11,336,068.83 | 8,406,662.73 | |
其他应付款 | 9,959,774.90 | 9,121,895.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946,042.31 | 474,686.6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178,133.01 | 240,601,366.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2,9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5,906,133.81 | 70,163,070.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906,133.81 | 93,143,070.23 | |
负债合计 | 180,084,266.82 | 333,744,437.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4,550,000.00 | 123,4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8,889,045.78 | 18,897,603.6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4,005,212.99 | 52,574,836.92 | |
未分配利润 | 375,502,301.56 | 272,628,916.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2,946,560.33 | 467,511,357.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43,030,827.15 | 801,255,794.49 |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613,021,297.71 | 1,234,209,683.41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613,021,297.71 | 1,234,209,683.4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1,460,359,551.78 | 1,135,186,889.05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01,437,009.04 | 1,072,664,925.8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449,552.09 | 5,137,748.99 |
销售费用 | 七、63 | 9,470,936.81 | 8,293,635.14 |
管理费用 | 七、64 | 30,596,223.51 | 26,390,558.97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739,621.34 | 17,163,302.51 |
财务费用 | 七、66 | -6,333,791.01 | 5,536,717.64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175,602.06 | 3,979,440.47 |
利息收入 | 七、66 | 2,770,707.78 | 981,831.01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845,696.74 | 7,803,799.2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529,260.00 | 1,859,34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20,290.00 | 527,95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372,308.26 | -1,620,889.7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30,991.91 | -487,349.3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4,132.06 | 325,133.7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8,588,724.56 | 107,430,778.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01,558.04 | 757,677.7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93,507.23 | 6,560,320.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8,296,775.37 | 101,628,135.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3,915,661.45 | 22,479,218.3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6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6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504,584,988.13 | 1,227,278,473.6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301,238,569.28 | 1,070,079,489.49 |
税金及附加 | 7,994,479.29 | 5,043,790.76 | |
销售费用 | 10,690,020.58 | 9,191,989.95 | |
管理费用 | 23,789,199.94 | 22,199,556.87 | |
研发费用 | 16,110,266.26 | 16,692,124.07 | |
财务费用 | -3,883,507.64 | 4,702,958.46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75,602.06 | 3,979,440.47 | |
利息收入 | 2,702,007.17 | 977,274.07 | |
加:其他收益 | 10,522,778.74 | 7,636,210.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49,240.00 | 1,586,47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0,290.00 | 627,01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7,180.90 | -1,402,649.5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0,991.91 | -487,349.3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132.06 | 325,133.7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8,455,168.41 | 107,653,389.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5,195.64 | 757,677.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593,149.37 | 6,557,874.4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8,137,214.68 | 101,853,192.4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833,453.96 | 22,583,063.5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303,760.72 | 79,270,128.8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303,760.72 | 79,270,128.8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4,303,760.72 | 79,270,128.8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49,041,000.18 | 1,307,387,934.7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355,956.01 | 50,878,920.9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0,607,249.23 | 49,535,023.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6,004,205.42 | 1,407,801,879.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21,879,992.22 | 1,215,811,641.0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876,596.05 | 51,003,921.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875,818.28 | 29,613,683.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10,199,501.55 | 68,028,115.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6,831,908.10 | 1,364,457,360.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72,297.32 | 43,344,518.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59,34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000.00 | 1,418,294.2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990,325.47 | 9,964,618.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3,325.47 | 13,242,252.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45,290,822.56 | 33,700,790.67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29,519,585.47 | 9,783,618.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810,408.03 | 43,484,409.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777,082.56 | -30,242,156.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1,762,849.0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9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762,849.04 | 9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4,156,550.00 | 91,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75,602.06 | 3,922,890.4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22,355,849.04 | 1,449,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688,001.10 | 96,771,890.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074,847.94 | -6,771,890.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05,704.66 | -437,527.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4,064,358.04 | 5,892,943.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398,859.99 | 115,505,916.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463,218.03 | 121,398,859.99 |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41,996,031.57 | 1,299,000,096.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746,691.57 | 38,483,786.2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300,924.60 | 49,362,877.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23,043,647.74 | 1,386,846,760.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05,703,051.18 | 1,197,597,495.5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170,673.00 | 44,270,554.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307,350.48 | 29,307,072.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509,736.59 | 71,147,818.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7,690,811.25 | 1,342,322,941.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352,836.49 | 44,523,819.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86,47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000.00 | 1,418,294.2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42,717.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000.00 | 12,147,481.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577,167.87 | 33,700,790.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49,240.00 | 9,142,717.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626,407.87 | 42,843,507.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583,407.87 | -30,696,026.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1,762,849.0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9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762,849.04 | 9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4,156,550.00 | 91,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75,602.06 | 3,922,890.4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55,849.04 | 1,449,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688,001.10 | 96,771,890.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074,847.94 | -6,771,890.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15,052.49 | -499,512.4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1,729,224.07 | 6,556,390.1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244,968.09 | 114,688,577.9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2,974,192.16 | 121,244,968.09 |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52,574,836.92 | 273,135,454.24 | 468,017,894.78 | 468,017,894.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52,574,836.92 | 273,135,454.24 | 468,017,894.78 | 468,017,894.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40,000.00 | 339,991,442.16 | 2,229,317.43 | 11,430,376.07 | 102,950,737.85 | 497,741,873.51 | 497,741,873.51 | ||||||||
(一)综合收益总 | 114,381,113.92 | 114,381,113.92 | 114,381,113.92 |
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140,000.00 | 339,991,442.16 | 381,131,442.16 | 381,131,442.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140,000.00 | 339,991,442.16 | 381,131,442.16 | 381,131,442.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430,376.07 | -11,430,376.0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430,376.07 | -11,430,376.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29,317.43 | 2,229,317.43 | 2,229,317.43 | ||||||||||||
1.本期提取 | 2,268,701.90 | 2,268,701.90 | 2,268,701.90 | ||||||||||||
2.本期使用 | 39,384.47 | 39,384.47 | 39,384.4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550,000.00 | 358,889,045.78 | 2,229,317.43 | 64,005,212.99 | 376,086,192.09 | 965,759,768.29 | 965,759,768.29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44,647,824.03 | 201,913,550.26 | 388,868,977.91 | 388,868,977.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44,647,824.03 | 201,913,550.26 | 388,868,977.91 | 388,868,977.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27,012.89 | 71,221,903.98 | 79,148,916.87 | 79,148,916.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148,916.87 | 79,148,916.87 | 79,148,916.87 | ||||||||||||
(二)所 |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927,012.89 | -7,927,012.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927,012.89 | -7,927,012.8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52,574,836.92 | 273,135,454.24 | 468,017,894.78 | 468,017,894.78 |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52,574,836.92 | 272,628,916.91 | 467,511,357.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52,574,836.92 | 272,628,916.91 | 467,511,357.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40,000.00 | 339,991,442.16 | 11,430,376.07 | 102,873,384.65 | 495,435,202.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4,303,760.72 | 114,303,760.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140,000.00 | 339,991,442.16 | 381,131,442.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140,000.00 | 339,991,442.16 | 381,131,442.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430,376.07 | -11,430,376.0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430, | -11,430 |
376.07 | ,376.0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550,000.00 | 358,889,045.78 | 64,005,212.99 | 375,502,301.56 | 962,946,560.3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44,647,824.03 | 201,285,800.92 | 388,241,228.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44,647,824.03 | 201,285,800.92 | 388,241,228.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27,012.89 | 71,343,115.99 | 79,270,128.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270,128.88 | 79,270,128.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927,012.89 | -7,927,012.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927,012.89 | -7,927,012.8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3,410,000.00 | 18,897,603.62 | 52,574,836.92 | 272,628,916.91 | 467,511,357.45 |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乃雨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山东阿华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华保健品公司),阿华保健品公司系由山东东阿阿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阿阿胶集团包装印刷厂共同出资组建,于2000年12月8日在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7152218005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阿华保健品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万元。阿华保健品公司以2009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在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500726208767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6,455万元,股份总数16,455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2,341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114万股。公司股票已分别于2022 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大豆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低温食用豆粕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和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节中的八、5和九、1。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
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员工备用金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履约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 “五、10.金融工具中的5.金融工具减值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 “五、10.金融工具中的5.金融工具减值”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 “五、10.金融工具中的5.金融工具减值”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 “五、10.金融工具中的5.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3% | 24.2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3% | 32.33% |
器具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
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大豆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低温食用豆粕、蒸汽和电力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公司提供的仓储服务等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分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遵照财政部规定执行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 13%、9%;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退税率为13%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 |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子公司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1〕6 号)的规定:自 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776.47 | 2,471.96 |
银行存款 | 435,458,441.56 | 121,396,388.03 |
其他货币资金 | 1,800,000.00 | 12,220,000.00 |
合计 | 437,263,218.03 | 133,618,859.9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2022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1,800,000.00元为使用受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720,290.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720,29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0.00 | 720,29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52,500.00 | |
合计 | 552,5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52,500.00 | |
合计 | 552,5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2,500.00 | 100.00 | 552,5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2,500.00 | 100.00 | 552,500.00 | |||||||
合计 | 552,500.00 | / | / | 552,5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2,500.00 | ||
合计 | 552,5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8,828,109.94 |
1年以内小计 | 78,828,109.9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3,704.46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9,351,814.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23,704.46 | 0.66 | 523,704.46 | 100.00 | 538,714.46 | 0.73 | 538,714.4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828,109.94 | 99.34 | 3,941,405.50 | 5.00 | 74,886,704.44 | 72,776,826.43 | 99.27 | 3,638,841.32 | 5.00 | 69,137,985.11 |
合计 | 79,351,814.40 | 100.00 | 4,465,109.96 | 5.63 | 74,886,704.44 | 73,315,540.89 | 100.00 | 4,177,555.78 | 5.70 | 69,137,985.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3,704.46 | 523,704.46 | 100.00 | 对方处于破产重整阶段,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合计 | 523,704.46 | 523,704.4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8,828,109.94 | 3,941,405.50 | 5.00 |
合计 | 78,828,109.94 | 3,941,405.5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8,714.46 | 15,010.00 | 523,704.4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38,841.32 | 302,564.18 | 3,941,405.50 | |||
合计 | 4,177,555.78 | 302,564.18 | 15,010.00 | 4,465,109.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01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南昌宝迪食品有限公司 | 货款 | 15,010.00 | 已起诉胜诉,但对方始终不予付款,账龄5年以上,收回可能性极低 | 管理层内部经理会议批准 | 否 |
合计 | / | 15,01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 | 10,613,171.20 | 13.37 | 530,658.56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1] | 8,776,403.07 | 11.06 | 438,820.15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 8,759,555.41 | 11.04 | 437,977.77 |
丹尼士科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8,587,984.02 | 10.82 | 429,399.20 |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2] | 4,623,916.09 | 5.83 | 231,195.80 |
合计 | 41,361,029.79 | 52.12 | 2,068,051.48 |
其他说明:
[注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包含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注2]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包含郑州全新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全惠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全瑞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全津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98,100.45 | 79.35 | 39,455,584.60 | 100.00 |
1至2年 | 259,700.00 | 20.65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257,800.45 | 100.00 | 39,455,584.6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临清市永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9,700.00 | 货物尚未收到 |
小 计 | 259,7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莘县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399,488.84 | 31.76 |
临清市永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9,700.00 | 20.65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 126,651.79 | 10.07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7,301.70 | 6.94 |
襄阳五二五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67,200.00 | 5.34 |
合计 | 940,342.33 | 74.76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683,864.14 | 4,924,426.74 |
合计 | 62,683,864.14 | 4,924,426.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5,691,130.43 |
1年以内小计 | 65,691,130.43 |
1至2年 | 50,000.00 |
2至3年 | 3,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01,090.00 |
合计 | 66,045,220.4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债权 | 56,829,557.33 | |
应收出口退税 | 4,596,590.76 | 4,318,054.20 |
押金保证金 | 3,503,320.00 | 454,090.00 |
应收暂付款 | 1,114,538.42 | 357,844.19 |
备用金 | 1,213.92 | 86,050.56 |
合计 | 66,045,220.43 | 5,216,038.9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392.21 | 10,300.00 | 260,920.00 | 291,612.2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000.00 | 5,0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600.00 | 6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39,274.08 | -9,700.00 | 40,170.00 | 3,069,744.08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054,666.29 | 5,000.00 | 301,690.00 | 3,361,356.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1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612.21 | 3,069,744.08 | 3,261,356.29 | |||
合计 | 291,612.21 | 3,069,744.08 | 3,361,356.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 应收债权 | 29,500,000.00 | 1年以内 | 44.67 | 1,475,000.00 |
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 | 应收债权 | 27,329,557.33 | 1年以内 | 41.38 | 1,366,477.87 |
应收出口退税 | 应收出口退税 | 4,596,590.76 | 1年以内 | 6.96 | |
莘县土地储备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3,039,230.00 | 1年以内 | 4.60 | 151,961.50 |
莘县莘亭街道办事处 | 应收暂付款 | 500,000.00 | 1年以内 | 0.76 | 25,000.00 |
合计 | / | 64,965,378.09 | / | 98.37 | 3,018,439.3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060,270.04 | 83,060,270.04 | 71,982,319.87 | 71,982,319.8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0,342,884.42 | 1,184,606.12 | 99,158,278.30 | 66,835,471.82 | 357,991.19 | 66,477,480.63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14,468,690.44 | 14,468,690.44 | 27,861,533.73 | 27,861,533.73 | ||
合计 | 197,871,844.90 | 1,184,606.12 | 196,687,238.78 | 166,679,325.42 | 357,991.19 | 166,321,334.2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57,991.19 | 1,330,991.91 | 504,376.98 | 1,184,606.1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57,991.19 | 1,330,991.91 | 504,376.98 | 1,184,606.1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23,089,844.88 | 22,177,645.86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366,981.15 | |
合计 | 23,089,844.88 | 23,544,627.01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履约保证金 | 20,000,000.00 | 1,000,000.00 | 19,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1,000,000.00 | 19,000,000.00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 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46,000,927.21 | 271,002,003.3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46,000,927.21 | 271,002,003.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器具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331,510.02 | 241,630,409.80 | 4,323,262.30 | 4,933,425.02 | 221,516.59 | 427,440,123.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3,581.01 | 4,536,355.47 | 847,777.71 | 155,360.61 | 6,853,074.80 | |
1)购置 | 1,313,581.01 | 3,370,603.28 | 847,777.71 | 155,360.61 | 5,687,322.6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65,752.19 | 1,165,752.1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1,683.79 | 520,221.86 | 176,000.00 | 250,967.51 | 1,218,873.16 | |
1)处置或报废 | 271,683.79 | 520,221.86 | 176,000.00 | 250,967.51 | 1,218,873.16 | |
4.期末余额 | 177,373,407.24 | 245,646,543.41 | 4,995,040.01 | 4,837,818.12 | 221,516.59 | 433,074,325.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741,543.79 | 108,324,943.55 | 2,468,424.63 | 3,719,830.67 | 183,377.79 | 156,438,120.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86,446.74 | 21,739,800.65 | 752,218.07 | 453,705.82 | 8,886.60 | 31,541,057.88 |
1)计提 | 8,586,446.74 | 21,739,800.65 | 752,218.07 | 453,705.82 | 8,886.60 | 31,541,057.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7,576.61 | 355,221.16 | 170,720.00 | 162,262.38 | 905,780.15 | |
1)处置或报废 | 217,576.61 | 355,221.16 | 170,720.00 | 162,262.38 | 905,780.15 | |
4.期末余额 | 50,110,413.92 | 129,709,523.04 | 3,049,922.70 | 4,011,274.11 | 192,264.39 | 187,073,398.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 |
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7,262,993.32 | 115,937,020.37 | 1,945,117.31 | 826,544.01 | 29,252.20 | 246,000,927.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589,966.23 | 133,305,466.25 | 1,854,837.67 | 1,213,594.35 | 38,138.80 | 271,002,003.3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353,167.41 | 原租赁土地上自建非核心生产经营场所,部分待拆除,公司新厂区非核心生产经营场所,待后续技改项目竣工后一并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822,406.15 | 1,286,457.2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822,406.15 | 1,286,457.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 | 5,729,761.28 | 5,729,761.28 | ||||
燃气锅炉工程 | 4,969,169.50 | 4,969,169.50 | 1,136,014.73 | 1,136,014.73 | ||
东西区蒸汽管道安装施工项目 | 1,626,943.10 | 1,626,943.10 | ||||
其他设备 | 496,532.27 | 496,532.27 | 150,442.48 | 150,442.48 | ||
合计 | 12,822,406.15 | 12,822,406.15 | 1,286,457.21 | 1,286,457.2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 | 172,800,000.00 | 5,748,168.36 | 18,407.08 | 5,729,761.28 | 3.70 | 3.70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72,800,000.00 | 5,748,168.36 | 18,407.08 | 5,729,761.28 | 3.70 | 3.7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102,796.11 | 80,102,796.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660,000.00 | 22,660,000.00 | ||
(1)购置 | 22,660,000.00 | 22,660,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2,762,796.11 | 102,762,796.1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680,934.08 | 7,680,934.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4,697.54 | 2,024,697.54 | ||
(1)计提 | 2,024,697.54 | 2,024,697.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705,631.62 | 9,705,631.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3,057,164.49 | 93,057,164.4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421,862.03 | 72,421,862.0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011,072.37 | 2,408,991.58 | 4,827,159.18 | 1,067,204.3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38,724.00 | 159,681.00 | 511,900.37 | 127,975.09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54,366,731.53 | 13,591,682.88 | 57,120,088.53 | 14,280,022.13 |
合计 | 65,016,527.90 | 16,160,355.46 | 62,459,148.08 | 15,475,201.5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 720,290.00 | 180,072.50 |
值变动 | ||||
合计 | 720,290.00 | 180,072.5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60,355.46 | 180,072.50 | 15,295,129.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0,072.5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3,600.00 | 13,600.00 | 7,848,430.00 | 7,848,430.00 | ||
合计 | 13,600.00 | 13,600.00 | 7,848,430.00 | 7,848,43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40,000,000.00 | |
质押及抵押借款 | 20,056,550.00 | |
合计 | 70,056,55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000,000.00 | 36,4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 |
合计 | 7,000,000.00 | 46,4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77,532,315.16 | 54,611,668.97 |
工程设备款 | 17,054,982.88 | 27,235,367.31 |
其他 | 288,050.15 | 552,468.72 |
合计 | 94,875,348.19 | 82,399,505.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鲁尔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395,779.27 |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 |
合肥思力事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799,462.00 | 二审判决对不符合约定质量的设备予以更换,未更换前不支付 |
普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18,300.00 | 工程项目质保金 |
合计 | 3,813,541.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4,308,179.83 | 19,123,124.26 |
合计 | 14,308,179.83 | 19,123,124.2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141,061.41 | 62,600,473.49 | 57,903,088.56 | 11,838,446.3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002,457.97 | 6,002,457.97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
利 | ||||
合计 | 7,141,061.41 | 68,602,931.46 | 63,905,546.53 | 11,838,446.3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141,061.41 | 55,395,728.57 | 51,178,651.60 | 11,358,138.38 |
二、职工福利费 | 1,535,489.64 | 1,535,489.64 | ||
三、社会保险费 | 2,789,702.60 | 2,789,702.6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26,934.60 | 2,426,934.60 | ||
工伤保险费 | 362,768.00 | 362,768.00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55,522.40 | 2,155,522.4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24,030.28 | 243,722.32 | 480,307.96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141,061.41 | 62,600,473.49 | 57,903,088.56 | 11,838,446.3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744,988.32 | 5,744,988.32 | ||
2、失业保险费 | 257,469.65 | 257,469.6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002,457.97 | 6,002,457.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9,458,925.25 | 7,358,468.39 |
水资源税 | 584,324.00 | 96,580.00 |
土地使用税 | 642,721.12 | 514,721.15 |
房产税 | 471,529.30 | 373,602.56 |
印花税 | 449,791.68 | 31,141.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0,751.87 | 5,785.50 |
教育费附加 | 228,356.19 | 2,516.89 |
地方教育附加 | 152,237.46 | 1,677.93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15,270.95 | 86,320.47 |
环境保护税 | 250,696.59 | |
合计 | 12,734,604.41 | 8,470,814.6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956,505.42 | 9,230,282.33 |
合计 | 9,956,505.42 | 9,230,282.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电费 | 3,947,538.64 | 4,186,658.38 |
运费保险及佣金费用 | 1,450,108.84 | 2,408,715.71 |
押金保证金 | 2,392,435.00 | 800,000.00 |
其他 | 2,166,422.94 | 1,834,908.24 |
合计 | 9,956,505.42 | 9,230,282.3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2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12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552,500.00 | |
待转销项税额 | 544,137.74 | 474,686.61 |
合计 | 1,096,637.74 | 474,686.6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2,980,000.00 | |
合计 | 22,98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0,163,070.23 | 4,256,936.42 | 65,906,133.81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70,163,070.23 | 4,256,936.42 | 65,906,133.8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大豆油及同步低温豆片生产线建设 | 240,540.83 | 96,216.32 | 144,324.51 | 与资产相关 | |||
储备油罐建造 | 216,215.97 | 103,783.68 | 112,432.29 | 与资产相关 | |||
污水处理站异味治理实施 | 728,745.39 | 300,000.00 | 428,745.39 | 与资产相关 | |||
大豆食用植物油深加工 | 220,000.00 | 60,000.00 | 1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 | |||||||
退城进园搬迁及新建项目投入(1万吨功能性大豆蛋白项目) | 20,811,167.98 | 1,687,392.00 | 19,123,775.98 | 与资产相关 | |||
日处理500吨低温大豆片生产扩建项目 | 1,668,857.59 | 160,210.33 | 1,508,647.26 | 与资产相关 | |||
大豆蛋白深加工产业链延伸项目 | 28,569,641.92 | 850,292.04 | 27,719,349.88 | 与资产相关 | |||
新建功能性大豆蛋白和低温豆片生产线项目 | 677,900.55 | 258,607.25 | 419,293.3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建高端 | 17,030,000.00 | 740,434.80 | 16,289,565.20 | 与资产相关 |
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合计 | 70,163,070.23 | 4,256,936.42 | 65,906,133.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3,410,000 | 41,140,000 | 41,140,000 | 164,550,000 |
其他说明:
2022年8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3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140,000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164,550,000股,公司已于2023年3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897,603.62 | 339,991,442.16 | 358,889,045.78 | |
其他资本公积 |
合计 | 18,897,603.62 | 339,991,442.16 | 358,889,045.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8月,公司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140,000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81,131,442.16元,其中增加股本41,14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39,991,442.16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268,701.90 | 39,384.47 | 2,229,317.43 | |
合计 | 2,268,701.90 | 39,384.47 | 2,229,317.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2022年11月21日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2,574,836.92 | 11,430,376.07 | 64,005,212.9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2,574,836.92 | 11,430,376.07 | 64,005,212.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1,430,376.07元。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3,135,454.24 | 201,913,550.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3,135,454.24 | 201,913,550.2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430,376.07 | 7,927,012.8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6,086,192.09 | 273,135,454.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09,114,246.87 | 1,401,237,866.13 | 1,229,928,667.14 | 1,072,477,567.86 |
其他业务 | 3,907,050.84 | 199,142.91 | 4,281,016.27 | 187,357.94 |
合计 | 1,613,021,297.71 | 1,401,437,009.04 | 1,234,209,683.41 | 1,072,664,925.80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612,759,296.87 | 1,401,307,681.80 | 1,233,873,461.71 | 1,072,664,925.8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大豆蛋白 | 985,705,917.93 | 985,705,917.93 |
大豆油 | 304,529,489.46 | 304,529,489.46 |
大豆膳食纤维 | 77,624,013.65 | 77,624,013.65 |
低温食用豆粕 | 83,639,549.97 | 83,639,549.97 |
蒸汽 | 79,057,504.51 | 79,057,504.51 |
电力 | 21,402,246.49 | 21,402,246.49 |
其他 | 57,155,524.86 | 57,155,524.86 |
小计 | 1,609,114,246.87 | 1,609,114,246.8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096,507,186.31 | 1,096,507,186.31 |
境外 | 512,607,060.56 | 512,607,060.56 |
小计 | 1,609,114,246.87 | 1,609,114,246.8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09,114,246.87 | 1,229,928,667.1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小计 | 1,609,114,246.87 | 1,229,928,667.14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明细情况。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7,972,048.96元。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2,445,055.65 | 2,061,055.71 |
房产税 | 1,776,040.23 | 1,465,838.86 |
水资源税 | 1,517,628.00 | 1,106,864.00 |
印花税 | 837,750.53 | 280,315.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6,087.34 | 111,561.03 |
教育费附加 | 470,020.23 | 64,125.65 |
地方教育附加 | 313,346.82 | 42,750.43 |
车船使用税 | 5,705.73 | 5,237.74 |
环境保护税 | 297,917.56 | |
合计 | 8,449,552.09 | 5,137,748.9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11,677.35 | 6,531,080.46 |
维修费 | 598,951.29 | 519,680.08 |
差旅费 | 286,563.07 | 276,651.02 |
广告费 | 230,125.24 | 105,475.77 |
其他 | 743,619.86 | 860,747.81 |
合计 | 9,470,936.81 | 8,293,635.1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816,540.25 | 12,587,961.91 |
业务招待费 | 3,901,837.57 | 3,573,666.94 |
折旧费 | 2,249,413.02 | 3,049,650.11 |
中介服务费 | 3,269,855.55 | 2,182,467.10 |
无形资产摊销 | 1,335,437.82 | 1,112,866.09 |
维修费 | 1,222,562.23 | 1,257,563.69 |
办公费 | 851,587.75 | 586,000.57 |
车辆费用 | 247,245.66 | 302,325.36 |
其他 | 1,701,743.66 | 1,738,057.20 |
合计 | 30,596,223.51 | 26,390,558.9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7,850,210.74 | 10,319,203.16 |
职工薪酬 | 5,533,285.30 | 4,177,378.65 |
折旧费 | 1,113,112.08 | 1,229,845.13 |
蒸汽费 | 991,261.91 | 806,655.41 |
电力 | 418,204.75 | 444,996.53 |
备件 | 580,367.28 | 90,459.74 |
无形资产摊销 | 16,335.36 | 16,335.33 |
维修费 | 65,488.38 | 37,596.10 |
其他 | 171,355.54 | 40,832.46 |
合计 | 16,739,621.34 | 17,163,302.5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175,602.06 | 3,979,440.47 |
减:利息收入 | 2,770,707.78 | 981,831.01 |
汇兑损益 | -6,976,178.14 | 2,313,304.17 |
手续费 | 237,492.85 | 225,804.01 |
合计 | -6,333,791.01 | 5,536,717.6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256,936.42 | 3,516,501.6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578,693.44 | 3,915,969.8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066.88 | 371,327.79 |
合计 | 10,845,696.74 | 7,803,799.2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衍生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529,260.00 | 1,859,340.00 |
合计 | -8,529,260.00 | 1,859,340.0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0,290.00 | 527,95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20,290.00 | 527,95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20,290.00 | 527,95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2,564.18 | -1,574,346.1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69,744.08 | -46,543.5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00,000.00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372,308.26 | -1,620,889.7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30,991.91 | -487,349.3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30,991.91 | -487,349.3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4,132.06 | 325,133.73 |
合计 | 34,132.06 | 325,133.7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59,644.2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59,644.24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收入 | 300,537.69 | 21,629.00 | 300,537.69 |
其他 | 1,020.35 | 476,404.53 | 1,020.35 |
合计 | 301,558.04 | 757,677.77 | 301,558.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09,171.98 | 1,576,862.97 | 309,171.9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09,171.98 | 1,576,862.97 | 309,171.9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67,168.14 | 26,284.00 | 167,168.14 |
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修理损失 | 3,414,750.86 |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 | 1,499,025.50 | ||
滞纳金 | 357.86 | 357.86 | |
其他 | 116,809.25 | 43,397.40 | 116,809.25 |
合计 | 593,507.23 | 6,560,320.73 | 593,507.2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4,780,887.82 | 23,261,015.8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65,226.37 | -781,797.46 |
合计 | 33,915,661.45 | 22,479,218.3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8,296,775.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7,074,193.8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07,858.5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9,581.1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08,050.2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3,873,479.20 |
购置环保设备抵减应纳税额 | -15,663.72 |
所得税费用 | 33,915,661.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40,220,000.00 | 20,117,861.61 |
收到自然灾害保险赔款 | 18,000,000.00 | |
政府补助 | 6,588,760.32 | 9,937,297.59 |
利息收入 | 2,770,707.78 | 981,831.01 |
营业外收入 | 301,558.04 | 498,033.53 |
保证金等其他 | 726,223.09 |
合计 | 50,607,249.23 | 49,535,023.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应收债权 | 56,829,557.33 |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29,800,000.00 | 27,837,861.61 |
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修理支出 | 16,626,264.31 | |
研发费用 | 10,011,400.22 | 11,702,147.30 |
业务招待费 | 3,901,837.57 | 3,573,666.94 |
维修费 | 1,887,001.90 | 1,814,839.87 |
咨询服务费、广告费及检测费 | 4,008,216.01 | 2,287,942.87 |
手续费 | 237,492.85 | 225,804.01 |
营业外支出 | 284,335.25 | 69,681.40 |
其他 | 3,239,660.42 | 3,889,907.30 |
合计 | 110,199,501.55 | 68,028,115.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土地购买保证金 | 9,142,717.00 |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990,325.47 | 821,901.50 |
合计 | 990,325.47 | 9,964,618.5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履约保证金 | 20,000,000.00 | |
远期结售汇持有期间的投资损失 | 8,529,260.00 | |
支付土地购买保证金 | 9,142,717.00 |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990,325.47 | 640,901.50 |
合计 | 29,519,585.47 | 9,783,618.5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上市中介机构服务费 | 22,355,849.04 | 1,449,000.00 |
合计 | 22,355,849.04 | 1,449,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4,381,113.92 | 79,148,916.8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703,300.17 | 2,108,239.08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1,541,057.88 | 26,166,165.2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2,024,697.54 | 1,609,264.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132.06 | -325,133.7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9,171.98 | 1,317,218.7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0,290.00 | -527,95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81,306.72 | 4,416,968.0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29,260.00 | -1,859,34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65,226.37 | -781,797.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193,506.82 | -75,694,683.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108,461.43 | -83,335,747.8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211,889.74 | 91,102,398.35 |
其他 | 2,371,536.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72,297.32 | 43,344,518.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5,463,218.03 | 121,398,859.9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1,398,859.99 | 115,505,916.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4,064,358.04 | 5,892,943.9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5,463,218.03 | 121,398,859.99 |
其中:库存现金 | 4,776.47 | 2,471.9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5,458,441.56 | 121,396,388.0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463,218.03 | 121,398,859.9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7,303,902.12 | 6,779,354.44 |
其中:支付货款 | 6,703,902.12 | 6,549,354.44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600,000.00 | 230,000.00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52,500.00 | 已背书转让但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 |
固定资产 | 7,271,954.36 | 房产用于应付票据抵押 |
无形资产 | 11,506,040.00 | 土地使用权用于应付票据抵押 |
合计 | 21,130,494.36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791,587.30 | 6.9646 | 5,513,088.91 |
其中:美元 | 791,587.30 | 6.9646 | 5,513,088.91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4,009,718.14 | 6.9646 | 27,926,082.96 |
其中:美元 | 4,009,718.14 | 6.9646 | 27,926,082.96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递延收益 | 4,256,936.42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578,693.44 | 其他收益 | 6,578,693.44 |
合计 | 6,578,693.44 | 10,835,629.86 |
其他说明: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本期摊销部分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2年7月1日 | 20,000,000.00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青岛市 市北区 | 青岛市 市北区 | 外贸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 聊城莘县 | 聊城莘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节中的七、5及七、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52.12%(2021年12月31日:50.6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7,000,000.00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94,875,348.19 | 94,875,348.19 | 94,875,348.19 | ||
其他应付款 | 9,956,505.42 | 9,956,505.42 | 9,956,505.42 | ||
小 计 | 111,831,853.61 | 111,831,853.61 | 111,831,853.61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70,056,550.00 | 72,016,225.00 | 72,016,225.00 | ||
应付票据 | 46,400,000.00 | 46,400,000.00 | 46,400,000.00 | ||
应付账款 | 82,399,505.00 | 82,399,505.00 | 82,399,505.00 | ||
其他应付款 | 9,230,282.33 | 9,230,282.33 | 9,230,282.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0,000.00 | 1,148,758.33 | 1,148,758.33 | ||
长期借款 | 22,980,000.00 | 24,576,027.08 | 24,576,027.08 | ||
小 计 | 232,186,337.33 | 235,770,797.74 | 211,194,770.66 | 24,576,027.08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节中的七 、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无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中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王凤荣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514,530.94 | 7,630,137.2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包含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乖宝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海创工贸有限公司和山东博顿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广庆 | 2,000,000.00 | 2022/7/1 | 2023/1/1 | 否 |
李广庆 | 1,000,000.00 | 2022/7/4 | 2023/1/4 | 否 |
李广庆 | 2,000,000.00 | 2022/7/6 | 2023/1/6 | 否 |
李广庆 | 2,000,000.00 | 2022/7/14 | 2023/1/1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660,363.80 | 6,161,131.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不包括已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1) 租赁资产及租赁负债的确定
2022年7月15日,根据公司与山东信煜招标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公司通过公开竞价买受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电子竞价系统举行的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5年期特许经营权标的,成交额为2.53亿元。由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该5年期特许经营权的运营。拍卖成交价格系在全国煤炭正常市场价格(5500大卡标准煤按照每吨950元的价格即竞拍煤炭计算基准价格)为依据的前提下核定得出,如煤炭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则采取租赁金价格和蒸汽价格双价格调整机制对实际应交租金及蒸汽价格予以调整,实际采购煤炭价格高于或低于竞拍煤炭基准价格20%以内的,按照实际煤炭采购价格对租金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竞拍煤炭计算基准价格20%以上的,公司可申请发改部门调整蒸汽价格,启动煤与蒸汽价格调整机制。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中关于租金的计算方法,其不属于租赁准则里“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的租赁付款额。根据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由于租赁付款额与未来煤炭采购价格挂钩,但该租赁付款额取决于煤炭采购价格而不是指数或比率,因而无需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履约保证金
2022年7月23日,公司与莘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莘县发展和改革局就上述租赁事项签订5年期特许经营权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八、履约保证金约定“协议签订前,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向莘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交付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租赁期满或租赁终止时,抵顶最后一期租金;剩余部分在交付租赁资产完毕后一个月内退还”。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支付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3)其他应收债权
2022年11月9日,公司与莘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莘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上述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预付给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和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蒸汽款的剩余部分,公司可抵顶租金,抵完为止。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预付给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及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的蒸汽款债权余额转让给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债权余额分别为2,950万元、2,732.96 万元,合计共5,682.96 万元。待公司上述租赁产生租金时,其他应收债权可抵顶租金。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9,365,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9,365,00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收入分解信息详见本节财务报表附注七、61之说明。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
(1) 经营租赁
1) 租赁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262,000.84 | 336,221.70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62,000.84 | 336,221.70 |
2) 经营租赁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无形资产 | 5,981,828.57 | 6,119,605.80 |
小 计 | 5,981,828.57 | 6,119,605.80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6,498,266.37 |
1年以内小计 | 56,498,266.37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3,704.46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7,021,970.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23,704.46 | 0.92 | 523,704.46 | 100.00 | 538,714.46 | 0.74 | 538,714.4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498,266.37 | 99.08 | 2,446,670.10 | 4.33 | 54,051,596.27 | 72,477,367.79 | 99.26 | 3,019,041.67 | 4.17 | 69,458,326.1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933,402.03 | 85.81 | 2,446,670.10 | 5.00 | 46,486,731.93 | 60,380,833.45 | 82.70 | 3,019,041.67 | 5.00 | 57,361,791.7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7,564,864.34 | 13.27 | 7,564,864.34 | 12,096,534.34 | 16.56 | 12,096,534.34 | ||||
合计 | 57,021,970.83 | 100.00 | 2,970,374.56 | 5.21 | 54,051,596.27 | 73,016,082.25 | 100.00 | 3,557,756.13 | 4.87 | 69,458,326.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3,704.46 | 523,704.46 | 100.00 | 对方处于破产重整阶段,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合计 | 523,704.46 | 523,704.4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8,933,402.03 | 2,446,670.10 | 5.00 |
合计 | 48,933,402.03 | 2,446,670.1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8,714.46 | 15,010.00 | 523,704.4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19,041.67 | -572,371.57 | 2,446,670.10 | |||
合计 | 3,557,756.13 | -572,371.57 | 15,010.00 | 2,970,374.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01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南昌宝迪食品有限公司 | 货款 | 15,010.00 | 已起诉胜诉,但对方始终不予付款,账龄5年以上,收回可能性极低 | 管理层内部经理会议批准 | 否 |
合计 | / | 15,01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776,403.07 | 15.39 | 438,820.15 |
丹尼士科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8,587,984.02 | 15.06 | 429,399.20 |
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7,564,864.34 | 13.27 | |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4,623,916.09 | 8.11 | 231,195.80 |
MADPOL B SLUSARSKA | 3,143,534.89 | 5.51 | 157,176.74 |
合计 | 32,696,702.41 | 57.34 | 1,256,591.89 |
其他说明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包含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包含郑州全新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全惠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全瑞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全津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4,295,401.73 | 3,645,419.17 |
合计 | 64,295,401.73 | 3,645,419.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4,455,186.41 |
1年以内小计 | 64,455,186.41 |
1至2年 | 50,0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00,800.00 |
合计 | 64,805,986.4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债权 | 56,829,557.33 | |
押金保证金 | 3,500,030.00 | 450,800.00 |
应收出口退税 | 3,471,507.45 | 3,041,756.63 |
应收暂付款 | 1,003,677.71 | 357,844.19 |
备用金 | 1,213.92 | 86,050.56 |
合计 | 64,805,986.41 | 3,936,451.3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392.21 | 10,000.00 | 260,640.00 | 291,032.2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000.00 | 5,0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9,392.47 | -10,000.00 | 40,160.00 | 219,552.4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04,784.68 | 5,000.00 | 300,800.00 | 510,584.6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032.21 | 219,552.47 | 410,584.68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291,032.21 | 219,552.47 | 510,584.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 应收债权 | 56,829,557.33 | 1年以内 | 87.69 | |
应收出口退税 | 应收出口退税 | 3,471,507.45 | 1年以内 | 5.36 | |
莘县土地储备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3,039,230.00 | 1年以内 | 4.69 | 151,961.50 |
莘县莘亭街道办事处 | 应收暂付款 | 500,000.00 | 1年以内 | 0.77 | 25,000.00 |
社保 | 应收暂付款 | 271,178.32 | 1年以内 | 0.42 | 13,558.92 |
合计 | / | 64,111,473.10 | / | 98.93 | 190,520.4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20,000,000.00 | 21,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00,677,937.29 | 1,301,039,426.37 | 1,222,997,457.34 | 1,069,892,131.55 |
其他业务 | 3,907,050.84 | 199,142.91 | 4,281,016.27 | 187,357.94 |
合计 | 1,504,584,988.13 | 1,301,238,569.28 | 1,227,278,473.61 | 1,070,079,489.49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504,322,987.29 | 1,301,109,242.04 | 1,226,942,251.91 | 1,070,079,489.4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5,039.9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35,629.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249,55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222.7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66.8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6,722.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961,607.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42 | 0.86 | 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26 | 0.85 | 0.8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效伟(代签)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8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