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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新项目建设、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同时,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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