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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7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煌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4,292,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1,315,200股的58.45%。其中中小股东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693,984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13,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或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291,5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291,5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291,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煌英先生、邓大智先生、袁晓楠先生和刘华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自然终止。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谢永勇先生、张永俊先生和胡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自然终止。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叶德华先生、陈伟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公司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后,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任期自然终止。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王煌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3,644,86099.31%当选
1.02选举邓大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3,476,26099.13%当选
1.03选举袁晓楠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3,477,26099.14%当选
1.04选举刘华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3,499,86099.16%当选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谢永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3,542,36099.20%当选
2.02选举张永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3,509,76099.17%当选
2.03选举胡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3,509,76099.17%当选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叶德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93,604,36099.27%当选
3.02选举陈伟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93,444,76099.10%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王煌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172,85895.89%当选
1.02选举邓大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004,25894.57%当选
1.03选举袁晓楠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005,25894.57%当选
1.04选举刘华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027,85894.75%当选
2.01选举谢永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70,35895.09%当选
2.02选举张永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37,75894.83%当选
2.03选举胡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37,75894.83%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王煌英董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邓大智董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袁晓楠董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华浩董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谢永勇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永俊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胡轶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叶德华监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伟明监事任职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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