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38 公司简称:国发股份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斌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6.12万元,2022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9,040.95万元,2022年末资本公积为78,488.1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211条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达到现金分红要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会计期间 |
两票制 | 指 | 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
国发制药厂 | 指 |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高盛生物 | 指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海医药 | 指 | 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钦州医药 | 指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公司 | 指 | 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 |
北京香雅 | 指 |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文化 | 指 | 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厂 | 指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
高盛智造 | 指 | 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公司 | 指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菁慧典通 | 指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余江安进 | 指 | 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广州进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方 | 指 | 康贤通、菁慧典通、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 |
《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 指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二)》、《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三)》、《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四)》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指 | 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华大共赢二号基金 | 指 | 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威正信 | 指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发集团 | 指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发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hai Gofar Chuanshan Biolog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ofar Stock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潘利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勇 | 黎莉萍 |
联系地址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电话 | 0779-3200619 | 0779-3200619 |
传真 | 0779-3200618 | 0779-3200618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gofar.com.cn | securities@gofar.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6月,公司办公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京路9号”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8号”,详见2014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临2014-042);2014年9月,公司办公地址门牌号码由“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8号”变更为“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详见201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办公地址门牌号码变更的公告》(临2014-059)。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6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gofar.com.cn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gofar.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发股份 | 600538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恩学、李敬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荀一强、刘康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59,684,048.23 | 424,717,057.51 | 8.23 | 267,699,83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861,170.21 | 10,486,532.83 | 232.44 | 3,200,573.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073,294.27 | 7,021,239.21 | 371.05 | 1,667,096.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41,511.89 | -6,338,055.40 | 不适用 | 26,844,785.64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51,564,625.41 | 916,703,455.20 | 3.80 | 844,417,226.94 |
总资产 | 1,142,144,892.25 | 1,082,774,790.94 | 5.48 | 1,065,713,192.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250.00 | 0.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250.00 | 0.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1 | 500.00 | 0.0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3 | 1.20 | 增加2.53个百分点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4 | 0.80 | 增加2.74个百分点 | 0.2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全资子公司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强化经营管理,致净利润增长;二是公司持有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7.03%的份额,2022年公司按照27.03%的股权份额确认投资收益1,303.44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0,839,345.28 | 98,421,513.26 | 119,167,316.64 | 121,255,87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06,463.37 | 1,315,273.53 | 24,128,757.20 | 2,010,676.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019,309.23 | 729,286.88 | 24,081,678.05 | 1,243,02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97,876.54 | -6,719,376.71 | -14,257,076.56 | 25,732,817.9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780.48 | 283,810.12 | -7,229.8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0,219.18 | 2,935,555.87 | 1,168,378.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 -302,028.41 | 3,539.48 |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543.34 | 630,076.58 | 748,892.8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8,886.31 | 30,494.84 | 16,684.1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1,127.94 | 334,356.02 | 393,248.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310.34 | 83,827.25 | ||
合计 | 1,787,875.94 | 3,465,293.62 | 1,533,476.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460,337.95 | 32,189,995.34 | 25,729,657.39 | -769,857.6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965,811.34 | 33,599,094.57 | 20,633,283.23 | -267,139.03 |
合计 | 19,426,149.29 | 65,789,089.91 | 46,362,940.62 | -1,036,996.72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同比增加8.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6.12万元,同比增加232.44%。2022年,公司产业经营及对外投资的项目运作如下:
产业经营情况
1、司法IVD(体外诊断)业务:高盛生物
2020年底,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高盛生物的股份,2020年-2022年度连续三年均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高盛生物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4%。2022年度,高盛生物申报的两项发明专利获得了授权,并再次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2年9月,高盛生物进行了广东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认定的申报,2023年1月18日,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22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是对其持续创新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综合实力的认可和肯定。
产品研发方面:2022年度,高盛生物对第三代“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S-Pure 96Plus 硅磁一体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功能模块进行重新搭建,并对原有技术进行了优化、改进,完成了相关测试工作,完成了对X-Pure机型、U-Pure机型等机型的技术升级和性能的优化。市场开拓方面:2022年度,高盛生物在稳固原有区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并加大了自主产品替代推广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绩,营业收入及产品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2022年全年投放市场的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比上年增加了6台,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增加4%,广东省外的客户收入占比由2021年的24%增加到2022年的29%,广东省外的收入增量主要来源于云南、广西、陕西、四川、江苏、浙江等省区。
2、医药制造:国发制药厂
2022年度,国发制药厂围绕核心产品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和胃肠宁颗粒,加强原有市场管理,同时加强与网络经销商的合作,网络经销商通过阿里健康大药房、京东大药房、万秘堂大药房等C端渠道的铺设,实现C端多平台联动,收入、净利润同比增加。营业收入、回款比2021年同期分别增长48.53%、50.81%,收入、回款同时创历史新高。
3、医药流通业务
钦州医药在巩固原有客户销售市场基础上,加大新客户开发以及门店拓展,加大个体药店、诊所的销售力度,使得医院销售业务和连锁加盟快批版块业务的收入大幅提升。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收入比2021年度增长10.71%。
北海医药受集采、医保改革、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2022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37%,净利润同比下降52.31%。
对外投资情况
1、南京华大共赢一号投资基金
公司于2017年以1亿元人民币认购了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7.03%的基金份额。至2022年年底,华大共赢一号基金在管的项目有华大智造、杭州博日、友芝友医药等14个项目,投资金额为3.34亿元。目前,该基金已进入退出期,基金运行良好。其投资的两个项目已经IPO上市,其中:北海康成于2021年12月10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华大智造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投资该基金,2022年确认了1,303.44万元的投资收益。
2、青岛华大共赢二号投资基金运作情况
2021年,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山东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的基金份额。至2022年底,华大共赢二号基金认缴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18亿元,北京香雅的实缴金额为200万元,该基金对外投资了美泰科技等6个项目,投资金额为7,950万元。
3、投资优峰生物股份的情况
2021年9月23日,公司向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峰生物”)进行现金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优峰生物1%的股权。优峰生物主要从事Ii-Key多肽疫苗的研发等业务,鉴于优峰生物目前行业发生的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发展的需要,经公司2023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优峰生物
1%的股权以1,3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优峰生物的大股东北京优峰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1,100万元。
4、投资奇迹医学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培育、孵化优质的医药大健康项目,加快产业协同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了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迹医学”),投资占其注册资本的2.439%。该项投资已于2022年12月底出资到位,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其进行合作,将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以推动各方共同发展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医药制造业的发展概况
2022年,国家药监局(NMPA)共批准了49款新药,其中进口新药30款,国产新药19款。从类型上看,包括27款化药、13款生物制品、5款疫苗以及4款中药。
2022年受全球宏观经济变化、生产成本上升等多重影响,医药行业经受了严峻考验,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数据,2022年度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1,111.4亿元,同比下降1.6%,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不过中长期来看,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好转,在高质量、高层级的需求作用下,随着医药行业格局优化与产业升级的不断加深,医药制造行业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医药行业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二)医药流通行业
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于2022年8月发布的《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医药流通企业的发展概况、运营特点和发展趋势如下:
(1)行业规模
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逐渐恢复。统计显示,2021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6,064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8.5%,增速同比加快6.1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5,44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7.4%,增速放慢2.7个百分点。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20,615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8.65%。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60.97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34万家。零售连锁总部6,596家、下辖门店33.74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5.23万家。
(2)行业效益
2021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9,82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9.3%,增速同比加快6.5个百分点,约占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的85.9%;利润总额45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4.4%,增速同比降低1.0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7.4%,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平均费用率6.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平均利润率1.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净利润率1.6%,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与2011年比较,平均利润率从2.2%下降到1.7%,呈现经营微利化趋势。
(3)运营特点
1、行业发展稳步提升
2021年,从销售增速看,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1%,增速上升6.6个百分点;从市场占有率看,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5%,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国药品批发市场总规模的94.1%。2021年,零售连锁率为57.2%,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与2011年比较,零售连锁率从34.3提高到57.2%,增加22.9个百分点。
2、创新发展步伐加快
随着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互联网诊疗、医药电商业务发展,医药物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并呈多样化、订单碎片化、配送末端化等特征,医药物流的地位在医药供应链各环节中进一步凸显。医药物流企业更加注重以精益化的管理方式、标准化的作业流程、智能化的信息技术和物流技术推动物流服务提质增效。2021年医药物流区域一体化建设取得进展,县乡村三级配送网络逐步完善;全国及区域药品流通企业联合第三方涉药物流企业加强构建多层次的医药物流配送体系,完善最后一
公里药品流通网络,在信息一体化、物流技术和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方面开展诸多实践,提高医药物流效率。
零售药店作为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配合完成艰巨繁重防控任务的同时,行业发展实现新的突破。头部零售企业通过自建、加盟及并购等多种方式保障规模的持续增长,实现销售规模、盈利水平与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多重提升。行业积极融入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专业药学服务能力,开展健康监测、器械康复、医疗延伸、慢病管理、特药疾病跟踪服务等特色服务,发挥初级医疗保健作用;不断开展O2O、B2C等线上业务,拓展销售渠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面对零售行业的激烈竞争,部分药店努力探索多元化经营。
3、医药电商日渐成熟
随着“互联网+医药”的深度融合,医药产业链各环节纷纷进行线上线下整体布局谋篇。消费者线上购药习惯的养成,加之互联网医疗不断发展、线上购药实时医保结算陆续试点、网售处方药政策逐步放开,促使医药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发展,尤其是O2O市场销售迎来市场机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借助自营及第三方平台,依靠互联网平台流量优势拓展线上业务。大型药品批发企业依托数字化工具赋能线上业务。为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购药需求,医药互联网企业不断创新线上服务模式,进一步延伸药事服务,在用户体验、场景服务、供应链整合方面逐渐形成差异化发展。
(4)医药流通发展趋势
1、药品批发企业持续优化网点布局和提升服务能力
药品批发企业将进一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多仓联动为核心”的绿色物流建设,加快融入以多种业态集聚形成的城市社区服务商圈,全面实现各环节的药品配送与服务。县乡村三级药品配送网络加快构建,推动药品供应与服务下沉乡村。同时,创建以数字化为支撑的医药营销服务模式,加快流通要素、结构、流程、服务迭代升级,增强对医疗机构的院内服务能力和对供应商的市场服务能力,提升药品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和流通效率。市场营销、仓储物流、客户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精准营销、精心服务和精细管理。
2、零售药店向数字化、专业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面向患者及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渠道的多样化以及大健康服务的升级发展,零售药店业态创新提速,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科技手段帮助企业拓宽业务范围和服务群体,延伸服务内容,大健康服务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
专业药房模式快速发展,为顾客提供智能化、精准化、标准化的专业服务。同时,利用智能化医疗设备创新集顾客购药体验与健康管理为一体的新零售模式,探索药妆店、药诊店、健康小站与智慧药房等特色发展模式。
3、数智化赋能医药供应链物流体系降本增效、协同发展
医药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分销和零售的整合规划、C端配送服务增加,对传统的医药物流配送模式提出新挑战。医药供应链将持续提升物流全程信息化管控能力并完善物流标准,以及智能化、透明化、网络化、专业化运营水平,加强医药物流一体化和医药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推动仓、配体系的优化变革。同时,与供应链上下游探索以技术、模式驱动融合的数字化供应链新模式,通过商流、物流、信息流及发票流等数据的共享,提高协同效率。
4、医药电商强化药品全渠道、全场景服务能力
随着线上问诊购药业务的不断发展和线上医保支付渠道的打通、医院处方外流逐步放开,实体药店将不断通过线上商城、入驻第三方医药电商平台和O2O服务平台等线上布局扩大服务半径;互联网企业也会持续加深与实体药店的合作或布局线下实体药店,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医药B2B企业通过微服务化,向C端消费者服务延伸;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联合医药工业、商业保险两大行业,积极构建“互联网+医+药+险”生态链模式。药品流通行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全渠道、全场景服务能力。
(三)体外诊断行业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提到我国将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重点发展体外诊断等领域的医疗器械,疾病筛查、精准用药所需的各类分子诊断产品;《“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到我国将发展新型体外诊断装备、新型高通量智能精准用药检测装备、攻关先进细胞分析装备,提升多功能集成化检验分析装备、即时即地检验(POCT)装备性能品质。
受益于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医疗体制改革的推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中国体外诊断行业经历了产品引进阶段和自主生产阶段,目前正处于快速增长期,行业整体规模呈现快速扩张态势。中国体外诊断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市场需求受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人
口老龄化、国家政策偏好国产品牌等因素影响持续增长。不仅检验的范围日益扩大,所运用的分析技术亦愈见多样化,体外诊断行业在试剂、仪器及系统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少进展。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应用,未来体外诊断技术,将向专业实验室诊断和即时诊断(POCT)两方面发展。其中,专业实验室诊断向着“高、精、集成”的方向发展,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医学检验实验室和检验仪器也在从半自动化分析向全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有效提升实验室诊断效率,提高检测通量,减少误差,节省人力和物料。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1批发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产业、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司法IVD(体外诊断)技术服务等,主要业务分布于广西、广东、北京、重庆、江苏、深圳等省市。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968.40万元,其中医药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202.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4.82%;DNA检测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189.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9.57%。
(1)医药制造
涉及医药制造的主要单位是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公司的分支机构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等。其主要产品有“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珍珠末、珍珠层粉、胃肠宁颗粒等。其经营模式为:①生产模式: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等组织生产。销售部门下达要货计划;采购部门采购生产物料;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监督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质量控制部门通过对生产各环节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质量严格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②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为酒精、白糖及布渣叶、珍珠等多种中药材及各种化学原料药、包装材料。其生产的原材料均系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公司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遴选与审核机制,并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业务流程,由采购部遵照相关制度行使采购职能。③销售模式:分省区进行招商代理和自有销售队伍相结合。对于广西、广东等成熟省区通过自有的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其他省区通过招商代理的方式实现销售。销售渠道主要是通过医药公司(医药连锁企业)配送至终端药店,再最终销售给消费者。
中药饮片厂主要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主要是采购中药原材料,按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再将成品中药饮片通过医院、批发、连锁等渠道对外进行销售。
(2)医药流通
涉及医药流通的企业为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批发和零售。两家企业在广西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北部湾地区经营多年,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拥有直营店8家,特许加盟店6家,加盟店52家。
主要经营模式:按照GSP的相关要求,从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销售给客户。批发业务:主要是作为上游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配送商,将各类药品、医疗器械配送至各级医院、农村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及加盟连锁药店。零售业务:以直营店为载体,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
(3)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
全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医学影像中心、肿瘤放疗中心、肿瘤领域医疗技术服务及医疗器械销售。其经营模式为:
①医学影像及放疗中心合作共建模式:北京香雅以外购大型医疗设备(如: PET-CT、CT、MRI、DR等大型医学影像设备,伽玛刀、直线加速器等大型放疗设备)及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作为投入,医疗机构以场地、机房及医技人员作为投入,双方合作成立医学影像中心及放疗中心,开展医学影像诊疗、放疗服务。双方按照约定的成本核算方法,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的模式。目前江苏宿迁影像中心项目就是这种模式。
②建立独立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模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将根据未来业务开展情况申请设立第三方医学影像中心。
③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建立比较完整的技术服务与咨询团队,形成公司独特的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为医院项目运行过程提供全程的完整价值链服务。
④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将外购的医疗设备出售给医疗机构,按合同约定收取设备款并取得收益。
(4)分子诊断及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主要产品服务包括DNA检测设备及试剂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DNA检测服务等技术服务,所处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是一家DNA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覆盖DNA检测行业的上游、中游、下游,具体包括上游配备自主产品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可实现检测样本自动化提取制备;中游提供DNA扩增、DNA测序等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满足客户DNA检测综合需求;下游通过派驻技术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通过有机地结合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品和技术服务,形成了针对性的法医DNA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主要经营模式示意图如下:
(二)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长期看,周期性特征不突出。
(2)区域性
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对于在省市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季节性
医药行业整体而言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中国传统习俗的影响,在春节期间医药销售会相对降低,致使销售额比其他季节要低。此外,部分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因素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国发制药厂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2022年,国发制药厂加强与网络经销商的合作,销售份额大幅提升。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等,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珍珠及其贝壳是北部湾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中间体珍珠液的提取技术比较先进,生产的“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是1999年国家
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曾获得北海市及广西科技进步奖,是广西名牌产品;主营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同时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市场、消费者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二)医药流通企业具有地域优势和品牌优势
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为医药流通企业,以药品批发零售为主。一是具有区域市场渠道覆盖优势。两公司分别是由原国有企业北海医药总公司和钦州医药总公司改制而来,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与北部湾地区三甲、二甲以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在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北部湾地区有一定的竞争力。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中药饮片,因建厂时间较早,饮片质量持续稳定,在钦州市地区享有很高的声誉。但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规模较小,与在北部湾地区经营的其他上市公司相比,竞争力不强。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深入推动,医保控费、“零加成”、“三省低价联动降价”、“集团采购招标”、分级诊疗等政策不断出台,以及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化,医药市场集中度提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面临的经营压力持续增大。
(三)提供分子诊断及司法鉴定技术服务的高盛生物具有核心技术优势、法医DNA检测全产业链产品及服务优势、客户渠道优势
2021年,高盛生物的控股子公司高盛智造等六家单位联合申报的《Y染色体遗传标记法医检验关键技术及体系建立与规模应用》项目荣获2020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2年,高盛生物《一种核酸提取方法、装置、系统、控制设备及存储介质》等2项发明专利获得了专利授权,并再次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年1月18日,高盛生物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22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高盛生物主要产品包括DNA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等法医DNA鉴定产品,并提供人类身份鉴定相关的基因组学鉴定、数据分析等综合技术服务,项目涵盖DNA提取、DNA PCR-STR复合扩增、DNA数据入库等。自主研发生产的“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是为刑侦领域量身定做的全自动(自动裂解、自动离心、自动纯化)、高通量(最大可达96个检材)核酸提取工作站,2019年被公安部评为“国产替代双十计划银奖”,是DNA鉴定检测领域实现国产替代的精细自动化装备之一,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高盛生物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人才积累,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成熟的业务模式,现已形成集设备研发、耗材生产、技术服务、司法鉴定四大业务为一体,具备群体高通量测序核心技术和精细刻画精准识别刑侦技术的高新技术生物企业,创造性的实现了从案发现场物证的DNA获取到DNA数据分析入库的法医DNA鉴定一站式服务体系,具有全产业链优势。
高盛生物业务立足于华南DNA检测市场,常年服务于广东省各级公安单位的DNA实验室新建、扩建和设备更新换代项目,配套提供DNA检测试剂耗材,参与DNA测序和数据库建库项目,为广州市、东莞市、江门市等主要市局、分局和广东省内超过一半的区县级公安系统DNA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成套设备、日常试剂耗材和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广东省公安系统DNA数据库建库服务中具有一定的客户渠道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在严峻的宏观环境及外部经济条件下,公司领导带领全体员工坚守初心不改、保持战略定力,准确研判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奋力攻坚克难,聚焦主业积蓄优势,扎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整体盈利创历史新高。主要有两方面因素带动业绩增长:
1、主营业务喜增长:①公司DNA检测业务不断开拓市场、强化经营管理,本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②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在提升市场精细化管理,稳定原有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市场,加强与网络经销商的合作,销售份额大幅提升。2022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8.23%。
2、投资收益添亮色:公司投资的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项目之一华大智造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59,684,048.23 | 424,717,057.51 | 8.23 |
营业成本 | 331,469,606.52 | 315,181,479.64 | 5.17 |
销售费用 | 34,871,782.20 | 38,525,483.33 | -9.48 |
管理费用 | 51,276,523.60 | 44,999,397.21 | 13.95 |
财务费用 | -3,807,038.03 | -3,996,727.9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8,379,543.64 | 9,143,873.22 | -8.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41,511.89 | -6,338,055.4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74,996.84 | -88,000,677.2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2,690.73 | 63,976,236.08 | -89.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支付收购高盛生物的股权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取得募集资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和成本分析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流通 | 191,060,942.81 | 164,068,029.67 | 14.13 | -3.76 | -2.14 | 减少1.42个百分点 |
医药制造 | 60,960,224.76 | 37,801,908.77 | 37.99 | 43.60 | 42.11 | 增加0.65个百分点 |
DNA耗材及检测服务 | 167,567,591.33 | 99,627,646.15 | 40.54 | 1.99 | -8.06 | 增加6.49个百分点 |
司法鉴定 | 14,331,980.64 | 8,614,395.64 | 39.89 | 6.43 | 11.55 | 减少2.76个百分点 |
其他 | 23,324,319.10 | 17,951,621.71 | 23.03 | 619.38 | 1,807.41 | 减少47.94个百分点 |
合计 | 457,245,058.64 | 328,063,601.94 | 28.25 | 8.36 | 5.39 | 增加2.0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批发业务 | 183,565,050.25 | 159,535,073.41 | 13.09 | -4.09 | -2.23 | 减少1.65个百分点 |
连锁零售 | 7,495,892.56 | 4,532,956.26 | 39.53 | 5.27 | 1.25 | 增加2.40个百分点 |
医药流通小计 | 191,060,942.81 | 164,068,029.67 | 14.13 | -3.76 | -2.14 | 减少1.42个百分点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17,968,291.03 | 3,804,726.96 | 78.83 | 16.38 | -15.72 | 增加8.07个百分点 |
乙醇消毒液 | 26,563,634.70 | 21,488,613.79 | 19.11 | 52.63 | 51.77 | 增加0.46个百分点 |
医药制造其他产品 | 16,428,299.03 | 12,508,568.02 | 23.86 | 70.99 | 57.79 | 增加6.37个百分点 |
医药制造小计 | 60,960,224.76 | 37,801,908.77 | 37.99 | 43.60 | 42.11 | 增加0.65个百分点 |
DNA检测设备及耗材 | 144,709,393.64 | 87,705,074.15 | 39.39 | 0.83 | -8.62 | 增加6.27个百分点 |
DNA检测服务 | 22,858,197.69 | 11,922,572.00 | 47.84 | 9.94 | -3.74 | 增加7.41个百分点 |
司法鉴定 | 14,331,980.64 | 8,614,395.64 | 39.89 | 6.43 | 11.55 | 减少2.76个百分点 |
DNA业务小计 | 181,899,571.97 | 108,242,041.79 | 40.49 | 2.32 | -6.76 | 增加5.79个百分点 |
其他行业 | 23,324,319.10 | 17,951,621.71 | 23.03 | 619.38 | 1,807.41 | 减少47.94个百分点 |
总计 | 457,245,058.64 | 328,063,601.94 | 28.25 | 8.36 | 5.39 | 增加2.0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457,245,058.64 | 328,063,601.94 | 28.25 | 8.36 | 5.39 | 增加2.0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341,213,656.90 | 247,908,131.72 | 27.35 | 2.52 | -0.51 | 增加2.22个百分点 |
经销 | 116,031,401.74 | 80,155,470.22 | 30.92 | 30.15 | 29.08 | 增加0.57个百分点 |
合计 | 457,245,058.64 | 328,063,601.94 | 28.25 | 8.36 | 5.39 | 增加2.0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公司医药制造业务,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加强与网络经销商的合作,销售份额大幅提升,营业收入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乙醇消毒液,市场需求增加,销售量大幅增加。
②分行业的其他行业,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高盛生物全资子公司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年拓展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大幅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明目滴眼液 | 支 | 2,955,665 | 3,221,480 | 419,578 | -7.39 | 1.84 | -38.78 |
乙醇消毒液 | 瓶 | 8,388,548 | 8,623,702 | 134,231 | 32.74 | 36.56 | -63.66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乙醇消毒液,产销量与上年同期对比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卫生消杀需要,需求量增长,销售量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医药流通 | 购入成本 | 164,068,029.67 | 100.00 | 167,658,273.58 | 100.00 | -2.14 | |
小计 | 164,068,029.67 | 100.00 | 167,658,273.58 | 100.00 | -2.14 | ||
医药制造 | 直接材料 | 27,146,530.27 | 71.81 | 17,107,013.10 | 64.31 | 58.69 | |
直接人工 | 1,908,536.93 | 5.05 | 1,647,632.72 | 6.19 | 15.84 | ||
制造费用 | 5,132,323.79 | 13.58 | 5,680,984.52 | 21.36 | -9.66 | ||
燃气动力 | 1,919,150.77 | 5.08 | 975,505.55 | 3.67 | 96.73 | ||
运费 | 1,695,367.01 | 4.48 | 1,189,604.99 | 4.47 | 42.52 | ||
合计 | 37,801,908.77 | 100.00 | 26,600,740.88 | 100.00 | 42.11 | ||
DNA业务 | 直接材料 | 100,985,671.46 | 93.29 | 109,684,457.30 | 94.48 | -7.93 | |
直接人工 | 6,058,759.67 | 5.60 | 5,023,065.76 | 4.33 | 20.62 | ||
制造费用 | 1,197,610.66 | 1.11 | 1,378,402.96 | 1.19 | -13.12 | ||
小计 | 108,242,041.79 | 100.00 | 116,085,926.02 | 100.00 | -6.76 | ||
其他行业 | 小计 | 17,951,621.71 | 100.00 | 941,149.54 | 100.00 | 1,807.41 | |
合计 | 328,063,601.94 | 100.00 | 311,286,090.02 | 100.00 | 5.3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原材料 | 1,476,897.21 | 38.82 | 1,371,616.64 | 30.38 | 7.68 | |
人工工资 | 390,370.50 | 10.26 | 408,332.96 | 9.05 | -4.40 | ||
制造费用 | 1,469,218.71 | 38.62 | 2,276,823.34 | 50.43 | -35.47 | ||
外购动力 | 326,183.59 | 8.57 | 272,772.00 | 6.04 | 19.58 | ||
运费 | 142,056.95 | 3.73 | 184,865.85 | 4.10 | -23.16 | ||
合计 | 3,804,726.96 | 100.00 | 4,514,410.79 | 100.00 | -15.72 |
乙醇消毒液 | 原材料 | 17,499,722.44 | 81.44 | 11,400,649.92 | 80.52 | 53.50 | |
人工工资 | 703,898.19 | 3.28 | 627,052.23 | 4.43 | 12.26 | ||
制造费用 | 1,624,839.31 | 7.56 | 1,011,740.94 | 7.14 | 60.60 | ||
外购动力 | 317,126.32 | 1.47 | 230,978.90 | 1.63 | 37.30 | ||
运费 | 1,343,027.53 | 6.25 | 888,524.06 | 6.28 | 51.15 | ||
合计 | 21,488,613.79 | 100.00 | 14,158,946.05 | 100.00 | 58.9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①医药制造行业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加强与网络经销商的合作,销售份额大幅提升,因市场需求,乙醇消毒液销售量大幅增加,成本同比大幅增加。
②分行业中的其他行业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高盛生物全资子公司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年拓展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③珍珠明目滴眼液成本项目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生产车间人员调整人工费用减少,其他产品产量大幅增加,公共摊销的制造费用减少。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054.1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8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231.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2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34,871,782.20 | 38,525,483.33 | -3,653,701.13 | -9.48 |
管理费用 | 51,276,523.60 | 44,999,397.21 | 6,277,126.39 | 13.95 |
财务费用 | -3,807,038.03 | -3,996,727.96 | 189,689.9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8,379,543.64 | 9,143,873.22 | -764,329.58 | -8.36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379,543.6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8,379,543.6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9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1 |
本科 | 18 |
专科 | 15 |
高中及以下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2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5,741,511.89 | -6,338,055.40 | -9,403,456.4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20,074,996.84 | -88,000,677.22 | 67,925,680.3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6,622,690.73 | 63,976,236.08 | -57,353,545.35 | 89.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支付收购高盛生物的股权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取得募集资金。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7.03%的份额,2022年公司按照27.03%的股权份额确认投资收益1,303.44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0,858,268.06 | 14.96 | 190,402,776.13 | 17.58 | -10.26 | |
应收票据 | 16,293,954.00 | 1.43 | 9,261,889.81 | 0.86 | 75.92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增加 |
应收账款 | 223,539,862.24 | 19.57 | 194,704,331.66 | 17.98 | 14.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189,995.34 | 2.82 | 6,460,337.95 | 0.60 | 398.27 | 票据、保理结算增加 |
预付款项 | 10,289,036.08 | 0.90 | 20,422,987.52 | 1.89 | -49.62 | 预付采购物资款收到货物 |
其他应收款 | 2,714,880.25 | 0.24 | 9,239,692.78 | 0.85 | -70.62 | 高盛生物收到房产处置款 |
存货 | 84,921,944.31 | 7.44 | 73,192,654.70 | 6.76 | 16.03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717,973.68 | 3.57 | 48,415,600.42 | 4.47 | -15.9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7,817,382.45 | 9.44 | 94,347,794.57 | 8.71 | 14.28 | |
固定资产 | 114,538,220.70 | 10.03 | 112,231,171.41 | 10.37 | 2.06 | |
使用权资产 | 4,571,371.61 | 0.40 | 5,385,739.47 | 0.50 | -15.12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0.88 | 1,000,000.00 | 0.09 | 900.00 | 票据贴现融资增加 |
合同负债 | 38,065,956.05 | 3.33 | 37,360,897.45 | 3.45 | 1.89 | |
租赁负债 | 2,852,957.49 | 0.25 | 2,565,971.74 | 0.24 | 11.1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80,598.03 | 1.32 | 8,650,734.80 | 0.80 | 74.33 | 高盛生物计提超额业绩奖励 |
应交税费 | 8,417,195.50 | 0.74 | 5,692,613.45 | 0.53 | 47.86 | 增值税增加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3,016,283.8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受限账户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票据质押 |
应收账款 | 1,930,000.00 | 应收账款保理 |
固定资产 | 1,073,746.94 | 抵押 |
无形资产 | 874,686.15 | 抵押 |
合计 | 27,894,716.9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十四五”规划类文件,囊括了医药行业的多个领域。医保方面,结合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等政策动态,可以看出政府想要构建中国特色医保制度高质量发展格局的决心;医疗方面,政策涉及到了合理用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分级诊疗等方面;医药方面,行业关注热点依然是一致性评价和创新药;医改方面,学习三明模式仍是今后医改工作的重点。2022年,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行业政策如下:
(一)纲领性政策
1、《“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2022年1月,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水平全面提高。到2035年,医药工业实力将实现整体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产业结构升级,产品种类更多、质量更优,实现更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规划》提出加快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医药制造能力系统升级、创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等重点任务。
2、《“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针对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七大发展目标。统筹医疗、科研、产业、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等中医药发展重点领域,提出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10个主要任务,包含3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将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3、《“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
2022年5月10日,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开展前沿生物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推动以单分子测序为标志的新一代测序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基因测序效率、降低测序成本。加强微流控、高灵敏等生物检测技术研发。
在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中:《规划》明确表明助力疾病早期预防。推动基因检测、生物遗传等先进技术与疾病预防深度融合,开展遗传病、出生缺陷、肿瘤、心血管疾病、代谢疾病等重大疾病早期筛查,为个体化治疗提供精准解决方案和决策支持。
提升疾病诊断能力。推动生物技术与精密机械、新型材料、增材制造等前沿技术融合创新,大力开发分子诊断、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即时即地检验等先进诊断技术和产品,发展高端医学影 像等诊断装备,促进装备向智能化、小型化、快速化、精准化、多功能集成化发展。
4、《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2年5月11日,NMPA发布《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的建设目标,部署5个方面重点任务,并以专栏任务形式提出16项具体任务。《规划》从信息化层面提出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发展战略和建设规划,促进国家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助力药品智慧监管能力提升。《规划》明确,“十四五”期末,以支撑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构建完善的药品智慧监管技术框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完善品种档案,建立安全信用档案,提高基于大数据的精准监管水平。另外,健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药品重点品种可追溯;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的联动应用;加强化妆品监管业务信息化应用整合及移动化建设;推动药品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构建药品监管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公众对药品安全的参与度,使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
5、《“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2022年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作为又一份国家最高层面的医药相关政策规划,制药行业可以关注的要点包括: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得到点名认可;基本药物数量从520种增加到685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形成常态化机制;强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合理用药;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鼓励创新,支持仿制,继续深化审评审批改革。强化对经济实惠的精神疾病药物和长效针剂的研发攻坚。
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从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提出4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对于药品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将扩大采购范围,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健全药品协同监测机制,强化药品短缺分级应对,加强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
(二)重点类政策
1、《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2022年上半年,药监局发布一系列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附录(征求意见稿)》、《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用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等,涉及药材生产经营、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多方位为药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罕见病、儿童药等比较缺乏的药品鼓励研制和创新,包括:对首个批准上市的儿童专用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以及增加儿童适应症或者用法用量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期间内不再批准相同品种上市;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罕见病药品研制,鼓励开展已上市药品针对罕见病的新适应症开发,对临床急需的罕见病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等。
儿童药、罕见病药一直以来都存在品种少、生产企业缺乏等情况,随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与落实,预计将进一步激励企业创新研发,改善儿童药、罕见病药市场缺药、少药的情况,给相关患者带来更多治疗选择。
3、DRG/DIP改革
2022年4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DRG/DIP功能模块使用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国家医保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开发了DRG/DIP功能模块基础版,将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安排,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
随着DRG/DIP付费方式改革推向全国,预计将影响全国各级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从粗放式、规模扩张式发展转型为更加注重内部成本的控制。
4、《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22年12月1日起,《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同日生效,明确将疫苗、麻醉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等药品,列入网络销售禁止范围内。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售药行业活跃,但无资质的主体违法售药、违规销售处方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医药配套服务不到位、配送环节有隐患等乱象频发。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法规的出台,将让网络售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网络售药也将进入规范化、合规化、严监管的新时期。
5、《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结果显示规范》
2022年6月2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结果显示规范》,确立药品追溯码标识三大原则,统一药品追溯标准规范,确保“一物一码、物码可追”,加快构建药品追溯数据链条,打通各环节、企业系统壁垒,从而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药品追溯。
6、《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确立三级药品召回具体规定,着力突出持有人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药品召回范围,强化药品召回与药品追溯、信息公开等工作衔接,切实将药品潜在不良影响最小化。
(三)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
2022年,《“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2022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等,均对药品集采提出要求。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则明确,到2025年各省(区、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持续降低医药价格,让患者受益;要以慢性病、常见病为重点,继续推进国家层面药品集采,各地对国家集采外药品开展省级或跨省联盟采购,2022年底前,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在每个省份合计达到350个以上。
基于上述政策要求,2022年国家组织开展了第七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价幅度大于48%。2022年9月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成立,湖北省牵头的19省份组成的中成药联盟升级为“全国性”采购联盟组织,共涉及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标志着中成药集采进入快车道。当月8日,《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发布,中成药联盟带量采购正式启动,涉及16个品种42个产品。2022年,北京市、山东省也分别开展了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未来,中成药带量采购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2023年3月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从6个方面对全国的医药集采和价格管理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包括坚定不移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提高集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药品价格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优化医药价格治理能力支撑。其中,在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方面提出,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四)医保目录谈判
2022年6月13日,国家医保局征求《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意见,新版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2022年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范围新增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罕见病治疗药品三部分内容。
2023年1月18日,2022年医保谈判结果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同步发布。目录内药品总数达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相较2021版,增加107种,其中西药增加100种,中成药增加7种。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3月1日落地实施。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参与医保谈判和竞价准入的药品,平均降幅达60.1%,与往年差距不大。经评审,3种目录外非独家药品直接调入,均为国家集采中选品种;17种目录外非独家药品通过竞价准入的方式被调入;91种目录外独家药品通过谈判准入方式被调入。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眼科用药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中药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否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
内科不寐类、眼科圆翳内障类 | 珍珠末 | 中药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内科不寐类,喉痹类 | 珍珠层粉 | 中药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内科泄泻类、清利肠胃湿热剂 | 胃肠宁颗粒 | 中药 | 清热祛湿,健胃止泻。用于泄泻及小儿消化不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内科胃脘痛类 | 陈香露白露片 | 中药 | 健胃和中,理气止痛。有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祛风除湿剂 | 海蛇药酒 | 中药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强身壮骨。用于肢体麻木,腰膝酸痛,风寒湿痹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眼科用药(明目滴眼液) | 1,796.83 | 380.47 | 78.83 | 16.38 | -15.72 | 8.07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①销售队伍方面:在优势省区如广东、广西、云南、北京、福建、四川等通过自有营销团队来开拓和维护市场销售。在非优势省区如上海、浙江等依靠代理商的业务队伍来开拓和维护市场销售。
②销售渠道:
(1)国发制药厂→医药公司(医药连锁企业)→终端药店→消费者。直接供货的销售网络一般到达地级城市,每个城市选择1到2个有网络覆盖优势的商业客户,再通过签订三方分销协议覆盖到县份等市场。
(2)国发制药厂→终端药店→消费者。直接供货的销售网络一般到达地级城市,每个城市选择1到2个有网络覆盖优势的连锁客户,通过连锁的门店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③推广方面:主要依靠终端药店对消费者进行引导推广。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417.03 | 40.72 |
促销费 | 163.94 | 16.01 |
物料消耗 | 98.56 | 9.63 |
广告宣传费 | 94.15 | 9.19 |
咨询费 | 56.31 | 5.50 |
差旅费 | 21.25 | 2.07 |
其他 | 172.87 | 16.88 |
合计 | 1,024.11 | 100.00 |
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分公司国发制药厂的财务报表。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是1,200万元人民币。2022年,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为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香雅向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资了2,000万元人民币,北京文化对外投资了100万元人民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科技推广及应用 | 否 | 增资 | 2,000 | 2.439%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 | 投资到位 | 0 | 否 | |||||
合计 | / | / | / | 2,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收购了高盛生物股权,于2020年12月23日办理完成工商过户手续,高盛生物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年底,根据本次收购安排,公司对高盛生物的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成员进行了调整;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相关规定,相应修改了高盛生物的公司章程,在其公司章程中对重大经营事项设置了审批权限;公司向高盛生物委派了财务总监,将高盛生物的财务管理纳入公司财务垂直管理体系。2021年,在公司的指导下,高盛生物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优化现有工作流程,经高盛生物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了涵盖行政、财务、人力资源、研究开发、销售、采购等30个内控制度。2022年,高盛生物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盛生物设立全资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其薪酬、购买固定资产等议案。2022年,公司继续强化高盛生物的财务管理,重点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其采购、销售、管理层变更、财务、承诺履行、合规运作、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上报等重点问题进行督导与规范;对其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财务检查,防范经营风险。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整合措施,保证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确保了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热情,取得了良好的整合效果。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高盛生物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值)分别不低于2,270万元、2,810万元和3,420万元。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154号,高盛生物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8.04万元,超过承诺数658.04万元,完成本年承诺业绩的119.24%;高盛生物2020-2022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93.75万元,超过了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累计利润993.75万元。高盛生物2020-2022年度均完成了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无需做出业绩补偿。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了高盛生物10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整合措施,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稳步增长,职工队伍特别是技术团队保持稳定,保证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取得了良好的整合效果。高盛生物2020年度-2022年度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工作进展成果良好,能够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高盛生物 | 生物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 | 3,060 | 100 |
北海医药 | 医药批发、零售 | 1,680 | 100 |
钦州医药 | 医药批发、零售 | 800 | 100 |
北京香雅 | 医疗技术服务 | 7,000 | 100 |
北京文化 | 文化艺术业 | 1,000 | 100 |
深圳公司 | 研发及营销服务 | 1,500 | 100 |
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 | 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 |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 2022年度 营业利润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高盛生物 | 24,914.22 | 17,032.22 | 19,702.42 | 4,463.85 | 3,848.62 |
北海医药 | 11,533.14 | 5,306.97 | 7,947.62 | 164.98 | 109.86 |
钦州医药 | 10,895.96 | -592.58 | 11,898.91 | 10.21 | -77.44 |
北京香雅 | 5,175.35 | 5,082.79 | 516.23 | -267.35 | -268.22 |
深圳公司 | 1,758.41 | 622.00 | 469.51 | -41.97 | -42.97 |
北京文化 | 959.51 | 948.03 | 19.29 | -84.95 | -84.9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据国家卫健委测算,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203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4.2亿左右,占比将超过30%。目前,我国约有70%的人处于亚健康状态,15%的人处于疾病状态。中国人均健康支出不足美国的5%,仅为全球人均健康支出的20%。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居民医疗意识增强,以及医药工业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国家对于卫生事业的投入及个人卫生费用都呈逐年增加趋势,我国医药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在医改政策驱动下,中国医药行业深刻变革,整体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结构调整力度空前,转型升级速度加快。其中,药品流通市场格局、竞争环境、渠道布局以及供应链关系都发生较大变化,行业渠道向终端下沉明显,批发企业的分销调拨收入显著下降,行业毛利率整体回升,同时分级诊疗、医保控费、限制辅助用药、药价动态调整等医改政策实施对行业发展深刻影响。行业
规模效应逐渐凸显,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销售增速普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国家医保局稳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一方面集采扩面提速、医保谈判、支付改革等进一步压缩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叠加大宗商品及中药材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药品生产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另一方面,国家加强药品质量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从药材生产经营、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药物警戒、药品追溯和召回等药品流通全方位进一步严格了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政策,行业监管环境的趋严,将进一步加剧企业间的优胜劣汰。
随着互联网医疗迅速登上舞台,线上药房和互联网医院成为传统医院、KA(关键客户)连锁、第三终端渠道之外新的渠道。居家社区医疗服务、医养康养一体化、精准医疗、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信息技术为医药行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大数据技术已成为医药行业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数据管理平台,使用机器学习、模拟人工智能等方式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实现精准定位;互联网思维的普及,促使企业向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方向转型。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任务:继续坚持“健康国发、实力国发、文化国发、祥和国发、富裕国发、高贵国发”。
2、公司的管理指导思想:关注结果数字化,整体贡献关键抓,利用优势重信任,正能思考绩效挂。
3、公司2023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继续围绕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创新思路,聚焦大健康发展战略,以高科技发展为引领,以现有产业为基础,以生物技术为核心,大力拓展大健康和司法IVD领域,继续实行内生与外延双轮驱动,不断开拓新局面,实现公司可持续、快速健康的跨越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目标:计划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4.7亿元,公司盈利持续增长。
2、内控目标: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合法规范经营。
3、安全目标:确保2023年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4、2023年主要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1)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突出抓好产业经营
司法IVD(体外诊断)产业:高盛生物
①加大自主产品优化力度、S-Pure 产品宣传力度和设备投放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②大力发展二代测序技术建库及案件解决方案,努力完成一代到二代市场的内部转化;③启动控股子公司高盛智造专精特新认定工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医药制造产业国发制药厂:①以市场销售为导向,持续满足市场需求。②抓好降本增效,注重生产的过程管理。
③完成危化品仓库建设和提取车间、滴眼剂车间的升级改造,满足市场需求。④积极抓好复方首乌补液,牛磺酸滴眼液、感冒退热颗粒等产品的工艺验证及研发,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深圳国发营销公司:①完成电商系统的开发和运营,围绕C端电商市场,布局媒体矩阵;②完成全国各省医保平台的开户、挂网、中标,积极开发各省的代理,做好平台和代理的维护;③做好胃肠宁颗粒及珍珠明目滴眼液的品宣工作,实现在互联网媒体上精准营销;④积极开展C端直播业务,做好销售链路及人员管理;⑤积极做好50ml生理性鼻腔喷雾器及60ml高渗性鼻腔喷雾器的线上营运。
医药配送产业北海医药:①突出抓好医院市场。以钦北防区域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的业务为基础,重点抓好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权的落实以及配送工作,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开发新客户。②拓展采购渠道,调整品种结构。③加强麻醉药品系列产品、代理品种人血白蛋白等产品市场营销力度,取得销售新突破。④做好应收货款的催收工作,制定医疗机构货款回笼和货款支付的政策,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等级制度,降低经营风险。
钦州医药:①加强与上游厂家的合作沟通,抓稳产品配送权;②做好医院销售业务,继续加强现有优质客户合作粘度,大力开发潜质客户维护升级,淘汰劣质客户。③快批业务:集中精力完善产品结构,强力推进新客户的开发。④连锁业务:继续推进门店的精细化管理,进行更精准的营销。同时努力拓展门店数量,扩大销量。⑤做好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完成饮片厂独立销售团队的建设,打通商业和终端产品市场。
医疗影像和放疗产业:北京香雅
①抓好重庆伽玛刀项目的管理,继续优化运营模式,积极尝试利用互联网及新媒体开展宣传及推广,降低运营成本。
②抓好宿迁项目,进一步增收增效。着力加强市场推广工作,积极为合作方引荐医疗资源,提高知名度,提高设备使用率。
(2)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实现财务管理的新突破。
①优化预算管理。②以成本管理、提质增效为重点,坚决当好企业价值创造者。③以依法、合规经营为底线,坚决当好公司风险守护者。④狠抓应收账款管理,减少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有效降低财务风险。⑤加强内控审计监督力度。
(3)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内部选拔与培养机制,加大营销、生产、研发等关键岗位人才的引进;建立有效的培训体系,提升关键岗位人员专业能力和子公司整合能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4)继续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增强公司的透明度;继续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培育专业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品及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逐渐常态化,医保按病种付费(DRGs)、医保目录调整等政策相继发布,进一步推动医药分开,降价控费趋势明显,医药流通市场增速受到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推进行业内的产业整合、商业模式转型,缺乏竞争优势或特色品种的医药企业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公司医药流通企业经营的麻醉镇痛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特殊医药产品,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随着医药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特殊医药产品的管制政策可能调整。
风险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动向,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医改的持续深入,医药行业的整合力度加大,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的竞争加剧,集中表现在市场和品种客户的争夺、配送能力和效率的竞争、医院合作项目的竞争等。此外,在互联网业务快速发展下,跨区域电商平台和第三方医药物流也纷纷加入市场竞争中,市场格局更加复杂,竞争异常激烈。医药零售终端,在“互联网+”医疗、购药快速普及的背景下,行业实体门店客流下滑,医药电商平台业务占比加大,对以传统商业批发调拨为主要业务模式的企业带来巨大挑战。
风险应对措施: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制定相应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策略,开展电子商务B2B、B2C业务,拓展销售渠道,推动精益管理,努力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同时加快特色新产品引进,提高市场竞争力。
3、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随着“两票制”的实施,公司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垫付的上游货款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下游医院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增加了公司的资金成本,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控股子公司高盛生物2022年度的应收账款比上年同期增长141.88%。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将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强化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和日常管理,强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管控,加大重点客户应收款项的对账和清收力度,有效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公司迫切需要包括研发、营销、企业经营管理、物流、信息系统等方面水平拔尖的复合型人才,公司后备人才梯队结构还需进一步充实。若公司不能保持关键岗位
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或出现人才培养和引进跟不上公司发展速度等情况,将影响公司经营规划的顺利施行及业务的正常开展。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加大人才培养、储备的力度,构建公司的人才梯队;制定公平、公正的激励制度,丰富激励手段,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2020年收购高盛生物股权的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形成2.54亿元的商誉。如果高盛生物未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行业产生波动、市场拓展不力等原因导致业绩下滑或者亏损,则合并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减值金额将计入公司合并利润表,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以战略管理为导向,以制度管理为依据,以目标管理为手段,以强化执行为基础,不断提升高盛生物的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企业文化融合,加强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效应最大化,提升绩效。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方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由律师出席见证股东大会,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控制机构独立运作;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操纵股东大会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加强了董事会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正确性,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监事。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监事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日常运作、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财务等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5)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认真对待股东和投资者来访、咨询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交流平台、电话等多种途径,特别是年报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公司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等过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和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相互之间良好沟通,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和谐、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
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
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等16个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潘利斌 | 董事长、总裁 | 男 | 58 | 2009-9-25 | 2023-5-14 | 10,350,050 | 10,325,050 | -25,000 | 按减持计划减持 | 138.04 | 否 |
喻陆 | 董事 | 男 | 59 | 2014-3-10 | 2023-5-14 | 8.00 | 否 | ||||
尹志波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5 | 2010-5-18 | 2023-5-14 | 83.22 | 否 | ||||
李勇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57 | 2001-4 | 2023-5-14 | 78.22 | 否 | ||||
彭韬 | 董事 | 男 | 50 | 2021-5-17 | 2023-5-14 | 22,514,600 | 17,272,700 | -5,241,900 | 按减持计划减持 | 8.00 | 是 |
吴培诚 | 董事 | 男 | 47 | 2021-5-17 | 2023-5-14 | 4,205,509 | 4,205,509 | 0 | 8.00 | 否 | |
许泽杨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0-5-14 | 2023-5-14 | 10.00 | 否 | ||||
宋晓芳 | 独立董事 | 女 | 49 | 2020-5-14 | 2023-5-14 | 10.00 | 否 | ||||
邓超 | 独立董事 | 女 | 44 | 2017-5-15 | 2023-5-14 | 10.00 | 否 | ||||
吕秋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2017-5-15 | 2023-5-14 | 8.00 | 否 | ||||
黄振华 | 监事 | 男 | 51 | 2017-5-15 | 2023-5-14 | 5.00 | 否 | ||||
陈燕 | 职工监事 | 女 | 39 | 2011-4-7 | 2023-5-14 | 20.5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7,070,159 | 31,803,259 | -5,266,900 | / | 386.9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潘利斌 | 男,博士。大学毕业留校在广州南方医院从事医、教、研工作;后在三九集团任要职。曾代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担任对外医疗管理咨询项目的负责人,曾任广东三正集团公司首任总经理。现任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慧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信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时空佳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呈乾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元合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9月25日起至今任公司总裁,2010年2月2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喻陆 | 男,中共党员,金融EMBA,心血管病博士,肾脏病博士后、主任医师,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南海解放军305医院肾脏病暨血液净化中心创办主任、上海莱氏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人口基金会副理事长、中信医疗北京公司(中信玉泉公司)董事长、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北京京东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国药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药中铁(安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国药长航(上海)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大学软件及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导师。自2014年3月1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
彭韬 | 男,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系。曾在广西桂元赖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1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
吴培诚 | 男,博士、副教授。现任广东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教师、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老海文具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1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
尹志波 | 男,大学本科,曾任湖南高溪集团公司投资部部长、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现任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5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李勇 | 男,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广西第八届青年委员,第十二、十三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曾在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曾任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秘科科长。现任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8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许泽杨 | 男,法学学士、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法院书记员,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心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青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第八届深圳市青年联合会常委、深圳市通泰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女,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职于和记黄埔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嘉里建设集团等知名 |
宋晓芳 | 外企,曾任深圳研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纳克名南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纳克名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广州税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亿华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邓超 | 女,硕士、会计师,中南大学MBA。曾先后在三一重工、三一集团工作十余年,任事业部财务主管、集团审计经理。曾任爱尔医疗投资集团财务投资部财务经理、中企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湘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5月15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吕秋军 | 男,医学博士,中国药理学会药物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毒理学会药物毒理与安全性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药学会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作为药审专家参加多年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的新药审评咨询会。在国外、国内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编《新药药理学研究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参与编写《Drug Development - A Case Study Based Insight into Modern Strategies》等多部著作。承担或参与多项“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参与其他国家、军队和地方多项科研课题。1999年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成员,2002年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项目负责人。曾在西藏军区担任医生;曾在原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药理毒理室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所聘)。现任北京杰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杰华生物技术(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15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黄振华 | 男,大学本科。曾在北海华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商场商管部主任、业务部主任、食品部经理、商场副总经理;曾担任北海和安百货招商部经理,合浦浦金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合浦正好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海同展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海莎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南方草牧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15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
陈燕 | 女,本科,会计师。2007年毕业于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曾在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和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财务部副经理,2011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现任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潘利斌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12月31日 | 2022年11月28日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022年11月,潘利斌辞去了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工商变更手续已办妥。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潘利斌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23 | |
北京智慧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4-20 | ||
深圳信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8-14 | ||
深圳时空佳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1-5 | ||
深圳呈乾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3-31 | ||
湖南元合明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6-17 | ||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7-23 | 2022-11-21 |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12-31 | 2022-11-28 | |
喻陆 | 国药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国药中铁(安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4-29 | ||
国药长航(上海)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07-01 | ||
国药同煤(大同)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6-18 | ||
国药集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2-24 | ||
国药(北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21-07-19 | ||
彭韬 |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3-07-23 | |
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
吴培诚 | 广东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教师 |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州新老海文具有限公司 | 监事 | |||
大思(广州)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2-16 | ||
尹志波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23 | |
李勇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23 | |
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4-12-23 |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6-7 | ||
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6-7 | ||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3-22 | ||
许泽杨 | 深圳市通泰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09 | |
宋晓芳 | 深圳纳克名南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经理 | ||
广州纳克名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高级经理 | |||
广州税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
亿华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3-10 | ||
邓超 | 湖南湘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
吕秋军 | 北京杰华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资深副总 | ||
杰华生物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黄振华 | 北海同展贸易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广西南方草牧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北海莎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
陈燕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 | 监事 | |||
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86.9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3-1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8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3-25 | 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5个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4-18 |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4-28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8-24 | 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10-26 |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潘利斌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1 |
尹志波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1 |
李 勇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1 |
许泽杨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1 |
宋晓芳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1 |
邓 超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1 |
喻 陆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1 |
彭 韬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1 |
吴培诚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宋晓芳、邓超、喻陆 |
提名委员会 | 许泽杨、潘利斌、邓超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邓超、宋晓芳、吴培诚 |
战略委员会 | 潘利斌、许泽杨、喻陆、彭韬、尹志波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23 | 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部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7个议案 | 同意将会议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针对下一年审计工作计划提出指导意见 |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与会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与年审会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了关键审计事项。同时,在审计期间书面发函督促提醒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
2022-4-18 |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编制合理,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 |
2022-8-23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合理,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2-10-25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编制合理,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7 |
销售人员 | 125 |
技术人员 | 132 |
财务人员 | 35 |
行政人员 | 132 |
合计 | 5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2 |
本科 | 128 |
大专 | 164 |
大专以下 | 197 |
合计 | 50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薪酬管理原则:依据岗位价值确定岗位薪级,依据员工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程度核定员工薪级。
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0%,岗位工资与岗位价值和员工能力相关,占工资总额的50%或60%,绩效工资与员工考核结果挂钩,占工资总额的30%或20%,津贴则是因工作需要所给付的相关补贴。
薪酬支付:采用月薪制,每月15号左右发放上月工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制度规定编制、呈请审批、发放。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制度培训和GMP、GSP培训,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2023年,下属企业国发制药厂、北海医药、钦州医药将结合行业特点,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制度、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冷链药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特药管理等知识,以及冷链操作程序、仓储管理、营销技巧、消防安全、应急事故处理、采购管理等技巧操作方面的相关知识培训,加深员工的工作理论知识,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
另外,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培训资源,通过外部吸纳、内部培养等多元化方式,将职工后续教育和人才培养有机结合,鼓励员工参加技能等级、职称考核评审,创新人才培养晋升机制,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一条对现金分红政策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分红条件、标准和分红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于公司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
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年度薪酬、专项奖励、超额奖励等部分组成。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为年度薪酬的60%,剩余部分为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根据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后清算兑现,多退少补。
公司年初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得分情况,兑现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并根据目标书责任书中约定的专项奖励和超额奖励发放规定进行相应的考核兑现工作。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具体详见2022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有效,促进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如下:
1、依法建立对子公司的控制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董事、监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的财会业务培训和指导,对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3、公司审计部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定期检查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
4、公司通过定期取得子公司月度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对其经营、财务、应收账款、融资和担保等事项进行分析和检查;
5、公司通过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及考核奖励等措施,对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进行控制;
6、公司通过全面预算及财务管理,对子公司各项收支进行财务控制;
7、公司通过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及流程;
8、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要求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和经营信息;
9、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考核,并督促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10、公司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进行外部审计监督。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3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7.4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分公司国发制药厂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2022年度排污情况说明如下:
(1)废水
国发制药厂废水主要为清洗中药材、车间地面、工艺设备器具所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到国发制药厂污水站进行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由总排污口排入市政管道,最终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均达到国家《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2022年度废水排放总量为:36636吨。其中生化需氧量排放量252.78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989.172㎏;氨氮排放量26.744㎏;悬浮物排放量549.54㎏;总磷排放量6.594㎏。
(2)废气
国发制药厂的废气为锅炉燃料燃烧排放的废气。其锅炉为韩国进口4吨燃气锅炉,燃烧完全,干净环保,经检测废气排放符合(GB13271-2001)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要求。2022年度废气排放量
92.862万m?,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92.862㎏;二氧化硫排放量7.429㎏;颗粒物排放量6.872㎏。
(3)固废
国发制药厂没有危险固废,只有一般固废。一般固废的产生主要为中药提取后的中药材药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办公生活垃圾,以及一些外包装的废纸箱。中药材药渣可以作为农肥或燃料使用,纸箱可以重复利用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及污泥外运填埋处理。2022年度一般固废的产生总量为397.741吨。其中:①药渣:375.65吨;②纸箱:15.241吨;③污泥4.85吨;
④生活垃圾:2吨。
(4)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国发制药厂污水站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改造升级,目前污水系统总体运行平稳,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为240吨/天。国发制药厂污水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及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并定期维护保养。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后进入国发制药厂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由国发制药厂总排口排入市政管道,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5.44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15.44 | 乙醇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国发医药公司向北海市红十字会捐赠了75%乙醇消毒液4.5万瓶(80ml带喷嘴),助力北海市人民医院、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北海市中医医院、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北海市妇幼保健院、合浦县人民医院、北海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北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康贤通、菁慧典通、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 | 注1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注2 | 至2022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康贤通、菁慧典通 | 注3 | 本承诺在签署后将持续有效,直至承诺方不再为上市公司股东为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4 | 本承诺在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和之后的12个月内有效且不可撤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直接持有菁慧典通财产份额的康贤通、康贤娇、邓良平、朱贤宏、张琦、陆文雄、余江安进、陈晓京 | 注5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通过菁慧典通合伙人余江安进创业间接持有菁慧典通财产份额的最终出资人程钢 | 注6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通过菁慧典通合伙人余江安进间接持有菁慧典通财产份额的最终出资人莫卓华 | 注7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温玉琪、何欣凤、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源丰润泽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廖彩云、舒琬婷、郑园红、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注8 | 至2022年1月2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
1、承诺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第三方管理该等股份。
2、(1)如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中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90%(含)及以上,或在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100%(含)及以上,则承诺方在当年度可解锁相应数量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度可解锁股份数量=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总额×1/3;(2)如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中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90%,或在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100%,但承诺方已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了业绩补偿义务的,则承诺方在当年度可解锁相应数量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度可解锁股份数量=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总额×1/3-承诺方在当年度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在最后一个业绩补偿年度应包括期末资产减值股份补偿,如适用)。
3、承诺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承诺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新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规定。4、承诺方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若上述锁定期与前述规定或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方承诺将根据前述规定、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注2: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盈利补偿承诺
承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高盛生物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值)分别不低于2,270万元、2,810万元和3,420万元。如高盛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的,将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注3: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方(含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下同)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区域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承诺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若上市公司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承诺方亦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的新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但经上市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4、承诺方将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获取的信息或其他资源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5、如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4: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承诺方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进行,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5: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承诺
菁慧典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其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菁慧典通财产份额或从菁慧典通退伙,也不签署任何同意菁慧典通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何决议文件。菁慧典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本企业转让和交易菁慧典通的股权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本企业承诺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注6: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承诺
菁慧典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其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内:(1)作为菁慧典通有限合伙人之一,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菁慧典通财产份额或从菁慧典通退伙,也不签署任何同意菁慧典通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何决议文件。(2)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余江县安胜投资服务中心的财产份额或退伙,也不会以任何方式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余江县安胜投资服务中心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或退伙。
注7: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承诺
菁慧典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其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内:(1)作为菁慧典通有限合伙人之一,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菁慧典通财产份额或从菁慧典通退伙,也不签署任何同意菁慧典通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何决议文件。(2)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余江县安胜投资服务中心的财产份额或退伙,也不会以任何方式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余江县安胜投资服务中心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或退伙。
注8:与再融资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
承诺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就公司收购高盛生物股权事宜,公司与康贤通、菁慧典通、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该等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期间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2022年度高盛生物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值)不低于3,420万元。如高盛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将根据该等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高盛生物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154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高盛生物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2-156号)。经审计:高盛生物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078.04万元,实际实现的业绩超过承诺的业绩。
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高盛生物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公司董事会认为:业绩承诺方完成了2022年度业绩承诺,2022年度不需要进行业绩补偿。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对高盛生物2020年度-2022年度的净利润进行了承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2022年度高盛生物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93.75万元,超过了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累计利润993.75万元。
高盛生物实现了2020-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无需做出业绩补偿。
公司聘请了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高盛生物资产组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威正信出具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9009号),高盛生物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组成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27,378.57万元。经评估,高盛生物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评估值为35,400万元, 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恩学、李敬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张恩学(2年)、李敬(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财务顾问 | /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曾担任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因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尚有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朱蓉娟被相关法院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名下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为(2022)桂01执3411号,执行标的为1.83亿元,主要是朱蓉娟、彭韬为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的1.5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而被要求承担的连带还款责任。案件诉讼及执行的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至2023年4月10日,朱蓉娟、彭韬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即107,673,2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55%)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冻结的详细情况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与其参股公司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000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35.0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广州深晓基因科 | 7,900,000.00 | 4,257,976.74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2,000,000.00 | 1,939,622.64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153,055.96 | ||
合计 | 10,000,000.00 | 6,350,655.34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收购了高盛生物100%的股权,业绩承诺方对高盛生物2020年度-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承诺。业绩承诺方承诺高盛生物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3,420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盛生物2022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8.04万元。高盛生物2022年度完成了本年业绩承诺的
119.24%。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公司 | 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的物业 | 4,071.80 | 2019-1-1 | 2033-12-31 | 178.71 | 市场价格 | 现金净流入量增加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协议》,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的物业(土地使用面积3,870平方米,建筑面积8,716.96平方米)及其全部配套设施设备整体出租给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为15年,即自2019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首年租赁费用为70万元/年(首年考虑到对方需要对物业进行装修,租赁费用较低);第二、第三个租赁年度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年租赁费用在上一个周期基础上递增7%。
2019年7月10日,公司与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原《物业租赁协议》之承租方变更为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原《物业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承租方权利义务、债权债务等全部转由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详见2018年11月17日、2019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
2022年,公司及各下属企业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用好用足国家支持政策,积极做好
政府补助的申报工作,2022年度共获得政府补助195.02万元。其中:公司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金
融监管局下发的再融资奖补、稳岗补贴等奖励资金36.82万元,高盛生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先进技术产品进口贴息、经营贡献奖等奖励131.75万元。
2、青岛华大共赢二号投资基金运作情况
2021年,北京香雅同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山东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的基金份额。至2022年底,北京香雅的实缴出资为2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大共赢二号基金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18亿元,华大共赢二号基金对外投资了美泰科技等6个项目,对外投资的金额为7,950万元。
3、北京香雅投资奇迹医学项目
为了培育优质的医药大健康项目,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协同发展,经公司董事长作出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香雅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奇迹医学公司,投资占奇迹医学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439%。
至报告期末,北京香雅已完成2,000万元的出资工作,奇迹医学公司已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4、转让优峰生物股权事宜
2021年9月23日,公司向优峰生物公司进行现金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优峰生物公司1%的股权。
鉴于优峰生物公司目前行业发生的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发展的需要,经公司2023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优峰生物1%的股权以1,3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优峰生物的大股东北京优峰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23年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100万元人民币。
5、高盛生物成立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经高盛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盛生物出资1,000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发智云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取得营业执照。
6、高盛生物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经高盛生物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盛生物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00万元。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3年3月10日办理完毕。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增资已实缴到位。
截至2023年3月31日,高盛生物有5家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高盛生物投资比例 | |
1 | 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2017-02-17 | 1,000.00 | 52% |
2 | 东莞市通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8-02-07 | 200.00 | 51% |
3 | 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9-06-10 | 2,000.00 | 100% |
4 | 广州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2-15 | 3,000.00 | 100% |
5 | 广州国发智云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022-4-29 | 1,000.00 | 100% |
6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2019-07-16 | 1,000.00 | 30% |
7 | 上海英莱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17-06-19 | 531.915 | 6% |
7、高盛生物发放超额业绩奖励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盛生物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审计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493.75万元,超出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金额为993.75万元。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超额业绩奖励的金额为超出承诺净利润数总额部分的40%,即397.50万元。上述超额业绩奖励资金397.50万元将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公告后3个月内,发放给高盛生物核心团队康贤通等人员,具体实施细节将由高盛生物总经理制定方案后报高盛生物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放。
8、控股股东及一致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至2023年4月10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数量 | 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比例 | 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朱蓉娟 | 90,400,542 | 17.25% | 67,440,000 | 74.60% | 12.87% | 90,400,542 | 100.00% | 17.25% |
彭韬 | 17,272,700 | 3.30% | 13,800,000 | 79.89% | 2.63% | 17,272,700 | 100.00% | 3.30% |
国发集团 | 2,405,571 | 0.46% | 2,150,000 | 89.38% | 0.41% | |||
姚芳媛 | 13,150,000 | 2.51% | 12,323,000 | 93.71% | 2.35% | |||
合计 | 123,228,813 | 23.51% | 95,713,000 | 77.67% | 18.26% | 107,673,242 | 87.38% | 20.55% |
彭韬、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详细情况,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9、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潘利斌先生计划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6月4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258万股。
2023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姚芳媛女士计划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6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即不超过180万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463,737 | 7.72 | -26,445,370 | -26,445,370 | 14,018,367 | 2.6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463,737 | 7.72 | -26,445,370 | -26,445,370 | 14,018,367 | 2.6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600,800 | 2.02 | -6,395,290 | -6,395,290 | 4,205,510 | 0.8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9,862,937 | 5.70 | -20,050,080 | -20,050,080 | 9,812,857 | 1.8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83,734,611 | 92.28 | 26,445,370 | 26,445,370 | 510,179,981 | 97.3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3,734,611 | 92.28 | 26,445,370 | 26,445,370 | 510,179,981 | 97.3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24,198,348 | 100.00 | 0 | 0 | 524,198,348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28日、2022年6月30日公司分别有12,427,005股、14,018,36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2022年1月25日、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康贤通 | 14,018,366 | 7,009,183 | 0 | 7,009,183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于2022-6-30、2023-5-30分批解除限售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8,411,020 | 4,205,510 | 0 | 4,205,51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于2022-6-30、2023-5-30分批解除限售 |
吴培诚 | 2,803,673 | 1,401,836 | 0 | 1,401,837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于2022-6-30、2023-5-30分批解除限售 |
许学斌 | 2,102,755 | 1,051,377 | 0 | 1,051,378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于2022-6-30、2023-5-30分批解除限售 |
张凤香 | 700,918 | 350,459 | 0 | 350,459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于2022-6-30、2023-5-30分批解除限售 |
温玉琪 | 547,445 | 547,445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1-28解除限售 |
何欣凤 | 565,693 | 565,69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1-28解除限售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源丰润泽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07,299 | 2,007,299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1-28解除限售 |
廖彩云 | 2,189,781 | 2,189,78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1-28解除限售 |
舒琬婷 | 6,386,861 | 6,386,86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1-28解除限售 |
郑园红 | 547,445 | 547,445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1-28解除限售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82,481 | 182,48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1-28解除限售 |
合计 | 40,463,737 | 26,445,370 | 0 | 14,018,367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69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892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朱蓉娟 | -7,345,000 | 90,400,542 | 17.25 | 0 | 质押 | 69,6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冻结 | 18,694,885 | |||||||||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9,353,064 | 3.6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彭韬 | -5,241,900 | 17,272,700 | 3.30 | 0 | 质押 | 13,8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冻结 | 3,472,700 | |||||||||
姚芳媛 | 14,000,000 | 2.67 | 0 | 质押 | 13,855,000 | 境内自然人 |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922,800 | 12,405,571 | 2.37 | 0 | 质押 | 12,1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康贤通 | -8,998,366 | 12,029,183 | 2.29 | 7,009,18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潘利斌 | -25,000 | 10,325,050 | 1.9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2,717,500 | 9,899,029 | 1.89 | 4,205,510 | 无 | 其他 | ||||
黄立山 | 4,357,800 | 4,357,800 | 0.8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培诚 | 4,205,509 | 0.80 | 1,401,83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朱蓉娟 | 90,400,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90,400,542 | |||||||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9,353,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53,064 | |||||||
彭韬 | 17,27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72,700 | |||||||
姚芳媛 | 1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 |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405,5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05,571 | |||||||
潘利斌 | 10,325,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25,050 |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5,693,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93,519 | |||||||
康贤通 | 5,0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20,000 | |||||||
黄立山 | 4,3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7,800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3,674,1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4,12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朱蓉娟与彭韬是夫妻关系;朱蓉娟、彭韬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康贤通系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康贤通及其控制的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18%。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朱蓉娟、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详见2022年8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康贤通 | 7,009,183 | 2023-5-30 | 7,009,183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2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4,205,510 | 2023-5-30 | 4,205,51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3 | 吴培诚 | 1,401,837 | 2023-5-30 | 1,401,837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4 | 许学斌 | 1,051,378 | 2023-5-30 | 1,051,378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5 | 张凤香 | 350,459 | 2023-5-30 | 350,459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康贤通系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康贤通及其控制的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18%。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朱蓉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朱蓉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彭韬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3〕2-151号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发股份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五(二)1。
国发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自于医药批发、医药的生产和销售及DNA检测设备、耗材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2022年度,国发股份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5,968.40万元,其中医药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202.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4.82%;DNA检测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189.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9.57%。
由于营业收入是国发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国发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选取特定项目的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五)2、三(二十)及五(一)1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发股份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5,409.60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0.00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409.60万元。
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时,以及每年年度终了,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
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6) 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发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国发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发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发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发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国发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恩学(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敬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70,858,268.06 | 190,402,776.1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6,293,954.00 | 9,261,889.81 |
应收账款 | 七、5 | 223,539,862.24 | 194,704,331.6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2,189,995.34 | 6,460,337.95 |
预付款项 | 七、7 | 10,289,036.08 | 20,422,987.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714,880.25 | 9,239,692.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84,921,944.31 | 73,192,654.7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452,975.91 | 5,140,068.38 |
流动资产合计 | 543,260,916.19 | 508,824,738.9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519,145.02 | 2,875,136.4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7,817,382.45 | 94,347,794.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3,599,094.57 | 12,965,811.34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0,717,973.68 | 48,415,600.42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4,538,220.70 | 112,231,171.4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571,371.61 | 5,385,739.47 |
无形资产 | 七、26 | 28,908,156.97 | 30,216,569.4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254,096,045.37 | 254,096,045.3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050,094.95 | 7,312,145.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940,190.74 | 3,333,542.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126,300.00 | 2,770,495.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8,883,976.06 | 573,950,052.01 | |
资产总计 | 1,142,144,892.25 | 1,082,774,790.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466,847.36 | 10,333,099.33 |
应付账款 | 七、36 | 59,000,022.68 | 49,639,558.59 |
预收款项 | 七、37 | 227,837.17 | 217,705.37 |
合同负债 | 七、38 | 38,065,956.05 | 37,360,897.4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080,598.03 | 8,650,734.80 |
应交税费 | 七、40 | 8,417,195.50 | 5,692,613.4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2,905,252.81 | 32,107,427.5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669,642.38 | 2,891,301.4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460,893.63 | 9,442,535.91 |
流动负债合计 | 178,294,245.61 | 157,335,873.9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852,957.49 | 2,565,971.7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018,179.02 | 258,799.7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71,136.51 | 2,824,771.45 | |
负债合计 | 182,165,382.12 | 160,160,645.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24,198,348.00 | 524,198,34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784,881,409.25 | 784,881,409.2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00,000.00 | -1,100,00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3,994,377.93 | 33,994,377.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90,409,509.77 | -425,270,679.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51,564,625.41 | 916,703,455.20 | |
少数股东权益 | 8,414,884.72 | 5,910,690.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59,979,510.13 | 922,614,145.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42,144,892.25 | 1,082,774,790.94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140,029.44 | 67,136,949.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4,643,433.80 | 10,792,221.50 |
应收款项融资 | 7,018,867.56 | 5,665,517.95 | |
预付款项 | 2,512,343.60 | 84,417.0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8,379,615.71 | 101,655,956.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225,062.85 | 8,468,394.0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7,449.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5,919,352.96 | 195,050,905.3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93,037,384.01 | 580,002,944.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717,973.68 | 48,415,600.42 | |
固定资产 | 71,185,199.73 | 69,532,738.30 |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251,809.39 | 27,114,515.0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32,508.17 | 2,132,087.8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76,300.00 | 846,9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5,201,174.98 | 738,044,785.88 | |
资产总计 | 931,120,527.94 | 933,095,691.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968,120.57 | 2,252,477.09 | |
预收款项 | 22,936.02 | 22,936.02 | |
合同负债 | 3,015,203.50 | 59,352.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05,883.75 | 1,573,197.63 | |
应交税费 | 1,626,342.78 | 652,778.68 | |
其他应付款 | 19,052,927.67 | 28,211,516.7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5,938.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617,352.98 | 32,772,258.6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30,617,352.98 | 32,772,258.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4,198,348.00 | 524,198,3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2,352,350.33 | 782,352,350.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575,377.13 | 24,575,377.13 | |
未分配利润 | -429,522,900.50 | -429,702,642.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0,503,174.96 | 900,323,432.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31,120,527.94 | 933,095,691.18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59,684,048.23 | 424,717,057.5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59,684,048.23 | 424,717,057.5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5,784,791.32 | 407,522,860.5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31,469,606.52 | 315,181,479.6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594,373.39 | 3,669,355.13 |
销售费用 | 七、63 | 34,871,782.20 | 38,525,483.33 |
管理费用 | 七、64 | 51,276,523.60 | 44,999,397.21 |
研发费用 | 七、65 | 8,379,543.64 | 9,143,873.22 |
财务费用 | 七、66 | -3,807,038.03 | -3,996,727.96 |
其中:利息费用 | 505,050.00 | 527,749.27 | |
利息收入 | 4,713,589.91 | 4,000,560.1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379,105.49 | 2,966,050.7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2,664,840.81 | -708,036.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469,587.88 | -1,102,858.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67,139.03 | -140,422.2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381,758.50 | -2,811,660.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22,999.28 | -1,374,401.0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3,595.69 | 32,950.3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284,902.09 | 15,158,677.4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7,105.18 | 751,112.8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51,463.73 | 121,036.2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110,543.54 | 15,788,754.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445,178.93 | 5,862,024.8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665,364.61 | 9,926,729.2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665,364.61 | 9,926,729.2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61,170.21 | 10,486,532.8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04,194.40 | -559,803.5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665,364.61 | 9,926,729.2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861,170.21 | 10,486,532.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04,194.40 | -559,803.5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7,955,737.58 | 40,086,484.8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7,580,599.51 | 25,644,650.36 |
税金及附加 | 2,317,928.72 | 2,221,506.95 | |
销售费用 | 10,241,091.17 | 7,608,153.89 | |
管理费用 | 23,132,153.19 | 20,533,945.17 | |
研发费用 | 132,921.46 | 154,593.66 | |
财务费用 | -3,134,632.20 | -2,927,927.50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139,235.98 | 2,935,868.99 | |
加:其他收益 | 502,858.76 | 1,034,881.1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3,034,439.79 | 6,580,684.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034,439.79 | -1,419,315.0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0,202.78 | 100,703.3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07,172.02 | -332,426.2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44.96 | -5,592.5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754.52 | -5,770,187.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957.52 | 669,872.09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969.57 | 65,132.3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9,742.47 | -5,165,447.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9,742.47 | -5,165,447.3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9,742.47 | -5,165,447.3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9,742.47 | -5,165,447.3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8,615,742.97 | 451,833,691.9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92,987.82 | 1,470,965.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20,933,169.23 | 17,836,765.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441,900.02 | 471,141,422.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4,213,337.79 | 349,652,002.1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467,149.69 | 49,156,302.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665,728.45 | 27,813,919.9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57,837,195.98 | 50,857,252.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9,183,411.91 | 477,479,477.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41,511.89 | -6,338,055.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688.36 | 17,501,737.0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12,153.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126,981.93 | 6,052,8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2,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91,670.29 | 29,066,690.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66,667.13 | 23,294,610.3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000,000.00 | 1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1,280,952.3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1,805.0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66,667.13 | 117,067,367.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74,996.84 | -88,000,677.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 | 67,799,987.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 | 1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8,800,295.61 | 5,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70,295.61 | 73,299,987.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3,458.3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3,847,604.88 | 9,180,292.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7,604.88 | 9,323,75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2,690.73 | 63,976,236.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55.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196,073.11 | -30,362,496.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038,057.31 | 207,400,553.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841,984.20 | 177,038,057.31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372,320.34 | 42,933,769.9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2,461.25 | 691,939.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22,447.16 | 25,466,429.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387,228.75 | 69,092,139.4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968,965.42 | 19,497,169.6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247,781.57 | 16,069,636.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88,802.82 | 4,970,572.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49,670.73 | 12,213,949.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055,220.54 | 52,751,327.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67,991.79 | 16,340,811.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51,350.6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368,191.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534.93 | 5,8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33,678.08 | 11,436,356.1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41,213.01 | 24,161,698.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70,140.89 | 3,213,745.6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1,280,952.3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 | 27,172,16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70,140.89 | 121,666,857.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1,072.12 | -97,505,159.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699,987.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699,987.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62,427.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62,427.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37,560.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996,919.67 | -19,726,787.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136,949.11 | 86,863,736.4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140,029.44 | 67,136,949.11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25,270,679.98 | 916,703,455.20 | 5,910,690.32 | 922,614,145.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25,270,679.98 | 916,703,455.20 | 5,910,690.32 | 922,614,145.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861,170.21 | 34,861,170.21 | 2,504,194.40 | 37,365,364.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61,170.21 | 34,861,170.21 | 1,804,194.40 | 36,665,364.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0,000.00 | 7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0,000.00 | 7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390,409,509.77 | 951,564,625.41 | 8,414,884.72 | 959,979,510.1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11,771,343.00 | 735,508,718.82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35,757,212.81 | 844,417,226.94 | 7,147,063.18 | 851,564,290.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1,771,343.00 | 735,508,718.82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35,757,212.81 | 844,417,226.94 | 7,147,063.18 | 851,564,290.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427,005.00 | 49,372,690.43 | 10,486,532.83 | 72,286,228.26 | -1,236,372.86 | 71,049,855.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86,532.83 | 10,486,532.83 | -559,803.58 | 9,926,729.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27,005.00 | 49,372,690.43 | 61,799,695.43 | 100,000.00 | 61,899,695.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427,005.00 | 49,372,690.43 | 61,799,695.43 | 100,000.00 | 61,899,695.4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776,569.28 | -776,569.2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25,270,679.98 | 916,703,455.20 | 5,910,690.32 | 922,614,145.52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702,642.97 | 900,323,432.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702,642.97 | 900,323,432.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742.47 | 179,742.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9,742.47 | 179,742.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522,900.50 | 900,503,174.96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11,771,343.00 | 732,979,659.90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4,537,195.67 | 843,689,184.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1,771,343.00 | 732,979,659.90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4,537,195.67 | 843,689,184.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427,005.00 | 49,372,690.43 | -5,165,447.30 | 56,634,248.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65,447.30 | -5,165,447.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27,005.00 | 49,372,690.43 | 61,799,695.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427,005.00 | 49,372,690.43 | 61,799,695.4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702,642.97 | 900,323,432.49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2〕50号文批准,定向募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月22日在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500198228069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24,198,348.00元,股份总数524,198,348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14,018,367股,占股份总数的2.6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510,179,981股,占股份总数的97.33%。公司股票已于200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批发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批发零售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并销售珍珠明目滴眼液等中成药,DNA检测设备、耗材的销售及检测服务和艺术品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十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国发海洋生物农药有限公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收入确认原则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
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长期应收款-项目组合 | 款项性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100 |
5年以上 | 1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 | 2.4%-9.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3% | 4.8%-12.1%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0 | 3% | 9.7%-13.9%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 | 9.7%-19.4%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租赁。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其他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专有技术 | 5-20 |
其他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及批发医药产品,销售DNA检测仪器及耗材、司法鉴定服务、艺术品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包括技术培训、精准治疗指导咨询、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等技术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 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公告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公告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高盛生物、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广东正航)、广州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广州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的规定,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北京香雅及广东正航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高盛生物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11199),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003636),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 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报告期内高盛生物享受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广东正航、广州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报告期内享受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0,795.01 | 62,341.31 |
银行存款 | 148,005,728.71 | 176,765,793.86 |
其他货币资金 | 22,771,744.34 | 13,574,640.96 |
合计 | 170,858,268.06 | 190,402,776.1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1) 期末银行存款中受限资金包括定期存款783,105.30元及ETC冻结资金2,000.00元。
2)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846,046.76元,保函保证金2,020,461.70元,微信或POS机刷卡余额540,565.78元及因与客户开展业务而开立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账户尾号5647)余额13,364,670.1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033,954.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260,000.00 | 9,261,889.81 |
合计 | 16,293,954.00 | 9,261,889.8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7,100,000.00 | |
合计 | 7,1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833,954.00 | 100.00 | 540,000.00 | 3.21 | 16,293,954.00 | 9,749,357.70 | 100.00 | 487,467.89 | 5.00 | 9,261,889.81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33,954.00 | 35.84 | 6,033,954.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800,000.00 | 64.16 | 540,000.00 | 5.00 | 10,260,000.00 | 9,749,357.70 | 100.00 | 487,467.89 | 5.00 | 9,261,889.81 |
合计 | 16,833,954.00 | / | 540,000.00 | / | 16,293,954.00 | 9,749,357.70 | / | 487,467.89 | / | 9,261,889.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0,800,000.00 | 540,000.00 | 5.00 |
合计 | 10,800,000.00 | 540,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7,467.89 | 52,532.11 | 540,000.00 | ||
合计 | 487,467.89 | 52,532.11 | 54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0,074,142.87 |
1年以内小计 | 190,074,142.87 |
1至2年 | 36,079,699.43 |
2至3年 | 9,210,717.94 |
3至4年 | 6,258,245.36 |
4至5年 | 1,733,448.31 |
5年以上 | 91,189,406.29 |
合计 | 334,545,660.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568,953.68 | 14.82 | 49,568,953.68 | 100.00 | 49,568,953.68 | 16.42 | 49,568,953.6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568,953.68 | 14.82 | 49,568,953.68 | 100.00 | 49,568,953.68 | 16.42 | 49,568,953.6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4,976,706.52 | 85.18 | 61,436,844.28 | 21.56 | 223,539,862.24 | 252,226,813.92 | 83.58 | 57,522,482.26 | 22.81 | 194,704,331.6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84,976,706.52 | 85.18 | 61,436,844.28 | 21.56 | 223,539,862.24 | 252,226,813.92 | 83.58 | 57,522,482.26 | 22.81 | 194,704,331.66 |
合计 | 334,545,660.20 | / | 111,005,797.96 | / | 223,539,862.24 | 301,795,767.60 | / | 107,091,435.94 | / | 194,704,331.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西防城港市兴泰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4,054,469.86 | 4,054,469.86 | 100.00 | 预计逾期货款收回的信用风险高 |
广西南宁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219,600.00 | 2,219,600.00 | 100.00 | |
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 1,970,999.24 | 1,970,999.24 | 100.00 | |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 1,067,837.50 | 1,067,837.50 | 100.00 | |
其他客户 | 40,256,047.08 | 40,256,047.08 | 100.00 | |
合计 | 49,568,953.68 | 49,568,953.6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0,074,142.87 | 9,503,707.14 | 5.00 |
1-2年 | 36,079,699.43 | 3,607,969.94 | 10.00 |
2-3年 | 9,210,717.94 | 1,842,143.59 | 20.00 |
3-4年 | 6,258,245.36 | 3,129,122.69 | 50.00 |
4-5年 | 1,733,448.31 | 1,733,448.31 | 100.00 |
5年以上 | 41,620,452.61 | 41,620,452.61 | 100.00 |
合计 | 284,976,706.52 | 61,436,844.28 | 21.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568,953.68 | 49,568,953.6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522,482.26 | 4,867,648.48 | 953,286.46 | 61,436,844.28 | ||
合计 | 107,091,435.94 | 4,867,648.48 | 953,286.46 | 111,005,797.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53,286.4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一批历史遗留款项 | 货款 | 953,286.46 | 5年以上,无法收回 | 内部审批 | 否 |
合计 | / | 953,286.46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核销一批公司国发制药厂的历史遗留款项,因部分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海市人民医院 | 47,928,416.20 | 14.33 | 2,901,372.74 |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 15,181,696.12 | 4.54 | 864,281.56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11,253,158.36 | 3.36 | 756,827.28 |
北海市中医医院 | 7,704,250.87 | 2.30 | 433,974.34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 | 6,932,282.31 | 2.07 | 2,511,607.63 |
合计 | 88,999,803.86 | 26.60 | 7,468,063.5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21,500,000.00 | 559,372.91 | 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 1,380,000.00 | 40,670.58 |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300,000.00 | 6,861.67 | |
小 计 | 23,180,000.00 | 606,905.16 |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资 产 | ||
应收账款 | 1,930,000.00 | 应收账款带追索权保理 |
小 计 | 1,930,000.00 |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1,930,000.00 | |
小 计 | 1,93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587,314.17 | 6,460,337.95 |
应收账款 | 20,602,681.17 | |
合计 | 32,189,995.34 | 6,460,337.9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 1,084,351.64 | 1,084,351.64 | |||||
合 计 | 1,084,351.64 | 1,084,351.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48,593.70 |
应收账款 | 23,180,000.00 |
小 计 | 38,928,593.70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132,350.54 | 98.48 | 19,949,928.71 | 97.68 |
1至2年 | 102,329.57 | 0.99 | 433,311.23 | 2.12 |
2至3年 | 22,995.36 | 0.22 | 15,415.57 | 0.08 |
3年以上 | 31,360.61 | 0.30 | 24,332.01 | 0.12 |
合计 | 10,289,036.08 | 100.00 | 20,422,987.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广西海盈酒精有限责任公司 | 1,076,083.74 | 10.46 |
广毅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45,469.26 | 8.22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79,480.05 | 7.58 |
广西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03,090.00 | 5.86 |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 511,875.00 | 4.97 |
合计 | 3,815,998.05 | 37.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14,880.25 | 9,239,692.78 |
合计 | 2,714,880.25 | 9,239,692.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97,149.90 |
1年以内小计 | 1,197,149.90 |
1至2年 | 1,025,361.14 |
2至3年 | 565,816.69 |
3至4年 | 404,218.95 |
4至5年 | 100,847.72 |
5年以上 | 31,850,607.43 |
合计 | 35,144,001.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82,605.80 | 2,644,193.17 |
历史遗留款项 | 20,736,863.60 | 20,736,863.60 |
应收暂付款 | 1,737,101.59 | 2,234,810.43 |
应收资产处置款 | 5,594,000.00 | |
其他 | 10,887,430.84 | 11,081,720.89 |
合计 | 35,144,001.83 | 42,291,588.0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51,319.54 | 614,734.59 | 32,285,841.18 | 33,051,895.3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1,268.06 | 51,268.06 | ||
--转入第三阶段 | -56,581.67 | 56,581.67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193.99 | -506,884.86 | -75,694.88 | -622,773.7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9,857.49 | 102,536.12 | 32,266,727.97 | 32,429,121.5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504,337.60 | 21,504,337.6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47,557.71 | -622,773.73 | 10,924,783.98 | |||
合计 | 33,051,895.31 | -622,773.73 | 32,429,121.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宁万安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历史遗留款项 | 5,500,000.00 | 5年以上 | 15.65 | 5,500,000.00 |
广西迈迪森药业有限公司 | 历史遗留款项 | 2,529,070.00 | 5年以上 | 7.20 | 2,529,070.00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历史遗留款项 | 1,600,000.00 | 5年以上 | 4.55 | 1,600,000.00 |
原生物农药业务历史遗留款 | 历史遗留款项 | 1,453,269.20 | 5年以上 | 4.14 | 1,453,269.20 |
张春飞 | 历史遗留款项 | 1,166,337.12 | 5年以上 | 3.32 | 1,166,337.12 |
合计 | 12,248,676.32 | 34.86 | 12,248,676.3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68,158.63 | 2,968,158.63 | 2,482,378.63 | 2,482,378.63 | ||
在产品 | 3,702,927.26 | 3,702,927.26 | 1,281,631.62 | 1,281,631.62 | ||
库存商品 | 63,230,836.02 | 1,694,413.42 | 61,536,422.60 | 65,753,633.38 | 1,628,289.48 | 64,125,343.90 |
合同履约成本 | 13,486,092.56 | 13,486,092.56 | 2,759,611.43 | 2,759,611.43 | ||
发出商品 | 657,293.07 | 657,293.07 | 814,249.72 | 814,249.72 | ||
包装物 | 2,214,675.41 | 2,214,675.41 | 1,359,627.47 | 1,359,627.47 | ||
其他 | 356,374.78 | 356,374.78 | 369,811.93 | 369,811.93 | ||
合计 | 86,616,357.73 | 1,694,413.42 | 84,921,944.31 | 74,820,944.18 | 1,628,289.48 | 73,192,654.7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238.64 | 9,238.64 | ||||
在产品 | 72,919.20 | 72,919.20 | ||||
库存商品 | 1,628,289.48 | 820,205.32 | 754,081.38 | 1,694,413.42 | ||
包装物 | 220,636.12 | 220,636.12 | ||||
合计 | 1,628,289.48 | 1,122,999.28 | 1,056,875.34 | 1,694,413.42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本期无转回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包装物 |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本期计提减值 | 期末数 |
合同履约成本 | 2,759,611.43 | 33,332,494.22 | 22,606,013.09 | 13,486,092.56 | |
小 计 | 2,759,611.43 | 33,332,494.22 | 22,606,013.09 | 13,486,092.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及认证进项税 | 509,406.58 | 4,270,579.21 |
预缴税费 | 1,943,569.33 | 7,277.95 |
其他 | 862,211.22 | |
合计 | 2,452,975.91 | 5,140,068.3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519,145.02 | 2,519,145.02 | 2,875,136.41 | 2,875,136.41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480,854.98 | 480,854.98 | 624,863.59 | 624,863.59 | 4.75%-4.85%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合计 | 2,519,145.02 | 2,519,145.02 | 2,875,136.41 | 2,875,136.41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92,661,403.42 | 13,034,439.79 | 105,695,843.21 |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1,686,391.15 | 435,148.09 | 2,121,539.24 | ||||||||
小计 | 94,347,794.57 | 13,469,587.88 | 107,817,382.45 | ||||||||
合计 | 94,347,794.57 | 13,469,587.88 | 107,817,382.45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海银湾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对北海银湾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账面余额为1,100,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100,000.00元,期末账面价值为0.00元。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599,094.57 | 12,965,811.34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33,599,094.57 | 12,965,811.34 |
合计 | 33,599,094.57 | 12,965,811.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732,115.81 | 106,732,115.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05,890.42 | 9,605,890.42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9,605,890.42 | 9,605,890.42 |
4.期末余额 | 97,126,225.39 | 97,126,225.39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316,515.39 | 58,316,515.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0,222.70 | 3,340,222.70 |
(1)计提或摊销 | 3,340,222.70 | 3,340,222.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48,486.38 | 5,248,486.38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5,248,486.38 | 5,248,486.38 |
4.期末余额 | 56,408,251.71 | 56,408,251.7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717,973.68 | 40,717,973.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415,600.42 | 48,415,600.4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4,538,220.70 | 112,231,171.4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4,538,220.70 | 112,231,171.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0,303,137.38 | 104,072,046.96 | 9,405,368.50 | 13,339,051.38 | 247,119,604.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05,890.42 | 4,879,631.37 | 2,172,345.98 | 1,456,098.17 | 18,113,965.94 |
(1)购置 | 4,879,631.37 | 2,172,345.98 | 1,456,098.17 | 8,508,075.52 | |
(2)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9,605,890.42 | 9,605,890.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65,931.86 | 317,747.21 | 856,337.02 | 3,840,016.09 | |
(1)处置或报废 | 2,665,931.86 | 317,747.21 | 856,337.02 | 3,840,016.09 | |
4.期末余额 | 129,909,027.80 | 106,285,746.47 | 11,259,967.27 | 13,938,812.53 | 261,393,554.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900,274.19 | 74,587,532.84 | 5,695,494.78 | 10,282,163.99 | 134,465,465.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04,213.27 | 3,815,522.63 | 806,059.66 | 498,179.92 | 13,623,975.48 |
(1)计提 | 3,255,726.89 | 3,815,522.63 | 806,059.66 | 498,179.92 | 8,375,489.10 |
(2)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248,486.38 | 5,248,486.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6,086.17 | 297,304.62 | 823,684.13 | 1,657,074.92 | |
(1)处置或报废 | 536,086.17 | 297,304.62 | 823,684.13 | 1,657,074.92 | |
4.期末余额 | 52,404,487.46 | 77,866,969.30 | 6,204,249.82 | 9,956,659.78 | 146,432,366.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22,967.01 | 422,967.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22,967.01 | 422,967.0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504,540.34 | 27,995,810.16 | 5,055,717.45 | 3,982,152.75 | 114,538,220.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6,402,863.19 | 29,061,547.11 | 3,709,873.72 | 3,056,887.39 | 112,231,171.4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04,185.60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医药物流园 | 5,925,875.93 | 权证尚在办理之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120,508.40 | 8,120,508.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95,105.29 | 2,595,105.29 |
其中:租入 | 2,595,105.29 | 2,595,105.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18,795.79 | 3,718,795.79 |
其中:处置 | 3,718,795.79 | 3,718,795.79 |
4.期末余额 | 6,996,817.90 | 6,996,817.9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34,768.93 | 2,734,768.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0,477.51 | 3,050,477.51 |
(1)计提 | 3,050,477.51 | 3,050,477.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59,800.15 | 3,359,800.15 |
(1)处置 | 3,359,800.15 | 3,359,800.15 |
4.期末余额 | 2,425,446.29 | 2,425,446.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71,371.61 | 4,571,371.6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85,739.47 | 5,385,739.47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524,053.28 | 6,594,591.64 | 1,192,001.41 | 53,310,646.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524,053.28 | 6,594,591.64 | 1,192,001.41 | 53,310,646.3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747,255.94 | 5,538,591.64 | 808,229.28 | 23,094,076.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4,325.48 | 264,000.00 | 130,087.02 | 1,308,412.50 |
(1)计提 | 914,325.48 | 264,000.00 | 130,087.02 | 1,308,412.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661,581.42 | 5,802,591.64 | 938,316.30 | 24,402,489.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862,471.86 | 792,000.00 | 253,685.11 | 28,908,156.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776,797.34 | 1,056,000.00 | 383,772.13 | 30,216,569.4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高盛生物 | 253,810,921.85 | 253,810,921.85 | ||
广东正航[注] | 285,123.52 | 285,123.52 | ||
合计 | 254,096,045.37 | 254,096,045.37 |
[注]广东正航为东莞市通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司法鉴定机构。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高盛生物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9,689,660.51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253,810,921.85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273,785,705.88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
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详细预测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详细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0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DNA检测设备及产品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现金流量折现使用的折现率为11.26%(2021年度:11.84%)。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9009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54,000,000.00元,账面价值273,785,705.88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高盛生物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8.04万元,超过承诺数658.04万元,完成本年承诺业绩的119.24%。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医药门店改造 | 135,882.32 | 116,767.96 | 68,640.50 | 184,009.78 | |
绿化补偿费 | 1,150,000.00 | 100,000.00 | 1,050,000.00 | ||
办公室装修 | 1,118,413.88 | 174,995.00 | 432,261.10 | 861,147.78 | |
其他 | 4,907,849.75 | 952,912.36 | 3,954,937.39 | ||
合计 | 7,312,145.95 | 291,762.96 | 1,553,813.96 | 6,050,094.95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176,387.43 | 2,721,900.63 | 9,997,725.92 | 2,130,855.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55,347.87 | 218,302.18 | ||
可抵扣亏损 | 6,399,447.21 | 959,917.08 | 7,877,488.48 | 1,181,623.2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67,139.03 | 40,070.85 | 140,422.26 | 21,063.34 |
合计 | 21,298,321.54 | 3,940,190.74 | 18,015,636.66 | 3,333,542.0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企业合并公允价值增加 | 1,403,616.97 | 209,667.96 | 1,737,835.88 | 258,799.71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390,073.75 | 808,511.06 | ||
合计 | 6,793,690.72 | 1,018,179.02 | 1,737,835.88 | 258,799.7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9,446,617.06 | 61,807,305.35 |
资产减值准备 | 134,000,264.18 | 132,684,329.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00,000.00 | 1,100,000.00 |
合计 | 184,546,881.24 | 195,591,635.0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8,008,186.81 | ||
2023年 | 13,678,936.79 | 14,074,910.39 | |
2024年 | 4,556,782.55 | 4,556,782.55 | |
2025年 | 12,683,944.11 | 12,683,944.11 | |
2026年 | 12,483,481.49 | 12,483,481.49 | |
2027年 | 6,043,472.12 | ||
合计 | 49,446,617.06 | 61,807,305.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126,300.00 | 2,126,300.00 | 2,770,495.58 | 2,770,495.58 | ||
合计 | 2,126,300.00 | 2,126,300.00 | 2,770,495.58 | 2,770,495.58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900,000.00 | 1,000,000.00 |
商票贴现借款 | 7,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466,847.36 | 10,333,099.33 |
合计 | 8,466,847.36 | 10,333,099.3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8,174,206.67 | 49,013,846.67 |
工程及设备款 | 628,349.92 | 574,711.92 |
其他劳务或服务 | 197,466.09 | 51,000.00 |
合计 | 59,000,022.68 | 49,639,558.5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27,837.17 | 217,705.37 |
合计 | 227,837.17 | 217,705.3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8,065,956.05 | 37,360,897.45 |
合计 | 38,065,956.05 | 37,360,897.4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642,318.15 | 57,605,404.39 | 51,175,541.16 | 15,072,181.3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416.65 | 3,351,327.25 | 3,351,327.25 | 8,416.65 |
三、辞退福利 | 40,610.00 | 40,61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650,734.80 | 60,997,341.64 | 54,567,478.41 | 15,080,598.0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608,040.42 | 51,111,425.29 | 45,026,286.67 | 14,693,179.04 |
二、职工福利费 | 17,196.00 | 3,661,183.78 | 3,330,099.78 | 348,28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5,203.02 | 1,721,007.98 | 1,716,077.61 | 10,133.3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998.98 | 1,636,133.81 | 1,634,416.56 | 6,716.23 |
工伤保险费 | 204.04 | 70,362.29 | 70,362.29 | 204.04 |
生育保险费 | 14,511.88 | 11,298.76 | 3,213.12 | |
四、住房公积金 | 647,412.50 | 647,412.5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297.02 | 325,596.15 | 320,118.04 | 13,775.1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3,581.69 | 138,778.69 | 135,546.56 | 6,813.82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642,318.15 | 57,605,404.39 | 51,175,541.16 | 15,072,181.3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161.60 | 3,262,879.55 | 3,262,879.55 | 8,161.60 |
2、失业保险费 | 255.05 | 88,447.70 | 88,447.70 | 255.0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8,416.65 | 3,351,327.25 | 3,351,327.25 | 8,416.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315,128.96 | 3,110,889.91 |
消费税 | 44,018.47 | 3,503.35 |
企业所得税 | 1,387,850.09 | 2,137,475.62 |
个人所得税 | 268,373.40 | 168,044.6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3,988.25 | 103,055.82 |
房产税 | 30,207.34 | 28,807.34 |
教育费附加 | 79,857.25 | 44,745.44 |
地方教育附加 | 51,562.91 | 28,860.40 |
其他 | 56,208.83 | 67,230.89 |
合计 | 8,417,195.50 | 5,692,613.45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其他应付款 | 32,306,261.76 | 31,508,436.54 |
合计 | 32,905,252.81 | 32,107,427.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合计 | 598,991.05 | 598,991.0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尚无法联系到支付对象。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690,730.29 | 1,785,522.05 |
应付暂收款 | 20,894,933.46 | 20,056,996.86 |
其他 | 9,720,598.01 | 9,665,917.63 |
合计 | 32,306,261.76 | 31,508,436.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69,642.38 | 2,891,301.48 |
合计 | 1,669,642.38 | 2,891,301.48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460,893.63 | 4,793,178.21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 | 4,649,357.70 | |
合计 | 4,460,893.63 | 9,442,535.9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5,065,635.38 | 6,019,800.1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43,035.51 | 562,526.96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1,669,642.38 | 2,891,301.48 |
合计 | 2,852,957.49 | 2,565,971.74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4,198,348.00 | 524,198,348.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68,867,913.84 | 768,867,913.8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013,495.41 | 16,013,495.41 | ||
合计 | 784,881,409.25 | 784,881,409.25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0.00 | -11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0.00 | -11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0.00 | -110.0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994,377.93 | 33,994,377.9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3,994,377.93 | 33,994,377.93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5,270,679.98 | -435,757,212.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25,270,679.98 | -435,757,212.8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861,170.21 | 10,486,532.8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0,409,509.77 | -425,270,679.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7,245,058.64 | 328,063,601.94 | 421,982,360.65 | 311,286,090.02 |
其他业务 | 2,438,989.59 | 3,406,004.58 | 2,734,696.86 | 3,895,389.62 |
合计 | 459,684,048.23 | 331,469,606.52 | 424,717,057.51 | 315,181,479.6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医药流通 | 医药制造 |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医药流通 | 191,060,942.81 | 191,060,942.81 | |||
医药制造 | 60,960,224.76 | 60,960,224.76 | |||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 | 181,899,571.97 | 181,899,571.97 | |||
其他 | 23,461,008.40 | 23,461,008.40 | |||
商品类型小计 | 191,060,942.81 | 60,960,224.76 | 181,899,571.97 | 23,461,008.40 | 457,381,747.9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191,060,942.81 | 60,960,224.76 | 181,899,571.97 | 23,461,008.40 | 457,381,747.9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91,060,942.81 | 60,960,224.76 | 159,041,374.28 | 19,095,150.92 | 430,157,692.77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2,858,197.69 | 4,365,857.48 | 27,224,055.17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小计 | 191,060,942.81 | 60,960,224.76 | 181,899,571.97 | 23,461,008.40 | 457,381,747.94 |
合计 | 191,060,942.81 | 60,960,224.76 | 181,899,571.97 | 23,461,008.40 | 457,381,747.9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营业收入 | 35,542,611.03 | 24,329,745.29 |
小 计 | 35,542,611.03 | 24,329,745.29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10,289.04 | 129,195.5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18,685.76 | 829,366.01 |
教育费附加 | 584,897.59 | 591,881.13 |
房产税 | 1,249,180.83 | 1,258,833.24 |
土地使用税 | 580,964.03 | 580,858.87 |
车船使用税 | 13,932.93 | 11,799.93 |
印花税 | 205,749.31 | 204,825.26 |
其他 | 30,673.90 | 62,595.14 |
合计 | 3,594,373.39 | 3,669,355.13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728,555.70 | 17,974,022.36 |
咨询费 | 3,456,718.52 | 4,390,239.34 |
业务接待费 | 2,710,910.38 | 3,935,015.31 |
折旧及摊销费 | 174,680.12 | 2,530,090.80 |
差旅费 | 1,214,889.01 | 2,193,311.72 |
物料消耗及促销 | 2,782,514.86 | 1,733,396.96 |
招标费 | 1,348,282.65 | 1,490,070.83 |
车辆使用费 | 729,470.12 | 819,718.7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46,292.96 | 709,340.89 |
广告宣传费 | 1,035,879.88 | 506,688.77 |
维修费 | 385,827.06 | 444,836.85 |
租赁费 | 72,376.00 | 379,250.07 |
其他 | 1,385,384.94 | 1,419,500.71 |
合计 | 34,871,782.20 | 38,525,483.3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876,043.65 | 21,652,611.61 |
业务招待费 | 5,867,176.66 | 5,373,291.08 |
折旧及摊销费 | 3,576,353.76 | 3,312,215.28 |
差旅费 | 2,048,909.87 | 2,715,984.48 |
咨询服务费 | 2,374,369.80 | 2,690,668.9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731,914.86 | 1,619,635.38 |
审计及信息披露费 | 1,243,540.96 | 1,137,704.34 |
董事会费 | 961,304.77 | 960,000.24 |
水电及办公费 | 1,378,121.51 | 946,189.90 |
车辆使用费 | 664,847.43 | 717,982.46 |
租赁费 | 36,729.29 | 486,783.96 |
其他 | 3,517,211.04 | 3,386,329.56 |
合计 | 51,276,523.60 | 44,999,397.2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3,112,478.31 | 5,099,011.15 |
职工薪酬 | 4,347,610.37 | 3,209,300.55 |
折旧费用 | 749,521.07 | 446,882.5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4,248.52 | 140,284.74 |
其他 | 5,685.37 | 248,394.26 |
合计 | 8,379,543.64 | 9,143,873.22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05,050.00 | 527,749.27 |
减:利息收入 | 4,713,589.91 | 4,000,560.19 |
减:汇兑收益 | -348,406.99 | 711,731.34 |
其他 | 53,094.89 | 187,814.30 |
合计 | -3,807,038.03 | -3,996,727.9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1,950,219.18 | 2,935,555.8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3,691.27 | 30,494.84 |
增值税加计抵减及减免 | 395,195.04 | |
合计 | 2,379,105.49 | 2,966,050.71 |
其他说明: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469,587.88 | -1,102,858.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0,859.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889.38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769,857.69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143,961.74 | |
合计 | 12,664,840.81 | -708,036.80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67,139.03 | -140,422.26 |
其中: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67,139.03 | -140,422.26 |
合计 | -267,139.03 | -140,422.26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2,532.11 | -287,467.8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67,648.48 | -2,813,168.0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2,773.73 | 288,975.5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 | -1,084,351.64 | |
合计 | -5,381,758.50 | -2,811,660.45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22,999.28 | -965,949.8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08,451.16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22,999.28 | -1,374,401.04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06,088.13 | 32,950.37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7,507.56 | |
合计 | 113,595.69 | 32,950.37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款项 | 30,000.00 | 675,719.37 | 30,000.00 |
违约赔偿款收入 | 23,853.21 | 23,853.21 | |
罚没收入 | 2,900.00 | 1,700.00 | 2,900.00 |
其他 | 20,351.97 | 73,693.47 | 20,351.97 |
合计 | 77,105.18 | 751,112.84 | 77,105.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9,815.21 | 48,128.25 | 39,815.2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9,815.21 | 48,128.25 | 39,815.2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54,421.59 | 154,421.59 | |
罚没支出 | 10,000.21 | 65,018.00 | 10,000.21 |
违约赔偿款支出 | 33,845.56 | 33,845.56 | |
其他 | 13,381.16 | 7,890.01 | 13,381.16 |
合计 | 251,463.73 | 121,036.26 | 251,463.7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92,448.34 | 6,841,158.2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2,730.59 | -979,133.48 |
合计 | 5,445,178.93 | 5,862,024.8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2,110,543.5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527,635.8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002,802.1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233.4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323,882.1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97,755.9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8,993.4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91,619.8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16,084.90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808,511.06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25,792.50 |
所得税费用 | 5,445,178.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950,219.18 | 2,935,555.87 |
利息收入 | 4,709,910.37 | 3,840,246.63 |
营业外收入 | 80,796.45 | 75,393.47 |
押金及保证金 | 766,795.61 | 1,166,486.35 |
受限票据保证金 | 12,836,249.43 | 6,766,515.57 |
应付暂收款 | 589,198.19 | 3,052,567.28 |
合计 | 20,933,169.23 | 17,836,765.1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管理费用 | 19,707,649.62 | 18,414,934.94 |
支付的销售费用 | 12,339,738.56 | 15,578,632.32 |
票据、保函保证金 | 12,534,967.86 | 11,987,540.12 |
受限账户资金 | 9,169,741.31 | 4,196,928.79 |
营业外支出 | 190,940.56 | 72,908.01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97,103.50 | 187,814.30 |
研发费用 | 169,933.89 | 248,394.26 |
其他往来款 | 3,527,120.68 | 170,100.18 |
合计 | 57,837,195.98 | 50,857,252.92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退回设备采购款 | 500,000.00 | 2,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 | 2,0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孙公司康鉴司法鉴定所 | 491,805.09 | |
合计 | 491,805.09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保理 | 1,930,000.00 | 1,000,000.00 |
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贴现 | 6,870,295.61 | 4,500,000.00 |
合计 | 8,800,295.61 | 5,5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金 | 3,064,499.58 | 2,917,865.96 |
质押的定期存单 | 783,105.30 | |
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 | 6,262,427.01 | |
合计 | 3,847,604.88 | 9,180,292.97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665,364.61 | 9,926,729.2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22,999.28 | 1,374,401.04 |
信用减值损失 | 5,381,758.50 | 2,811,660.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715,711.80 | 11,717,889.5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050,477.51 | 2,734,768.93 |
无形资产摊销 | 1,308,412.50 | 1,302,632.8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53,813.96 | 1,671,543.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595.69 | -32,950.3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815.21 | 48,128.2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7,139.03 | 140,422.2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0,790.66 | -75,459.4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34,698.50 | 708,036.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6,648.72 | -543,725.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9,379.31 | -435,408.0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852,288.89 | -16,715,270.7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068,047.19 | -44,617,105.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828,104.73 | 23,645,651.8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41,511.89 | -6,338,055.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7,841,984.20 | 177,038,057.3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7,038,057.31 | 207,400,553.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196,073.11 | -30,362,496.5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7,841,984.20 | 177,038,057.31 |
其中:库存现金 | 80,795.01 | 62,341.3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7,220,623.41 | 176,765,793.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40,565.78 | 209,922.1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841,984.20 | 177,038,057.3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银行存款中定期存款783,105.30元、ETC冻结资金2,000.00元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846,046.76元、保函保证金2,020,461.70元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其他货币资金中余额为13,364,670.10元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因客户监管使用受到限制。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3,016,283.8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受限账户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1,073,746.94 | 抵押 |
无形资产 | 874,686.15 | 抵押 |
应收账款 | 1,930,000.00 | 应收账款保理 |
合计 | 27,894,716.95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3,126,186.07 | ||
其中:美元 | 448,868.00 | 6.6946 | 3,126,186.07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广州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 | 460,000.00 | 其他收益 | 460,000.00 |
广州市商务局进口产品补贴 | 385,527.46 | 其他收益 | 385,527.46 |
广州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经营贡献奖 | 420,000.00 | 其他收益 | 420,000.00 |
广西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二批直接融资奖补资金 | 340,500.00 | 其他收益 | 340,500.00 |
稳岗补贴、留工补助 | 334,417.04 | 其他收益 | 334,417.04 |
其他 | 9,774.68 | 其他收益 | 9,774.68 |
小 计 | 1,950,219.18 | 1,950,219.1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广州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创规字〔2018〕
1号)文件,高盛生物获得高新企业认定通过奖40万元,高盛智造获得高新企业认定通过奖6万元。
(2)广州市商务局进口产品补贴: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号)文件,高盛生物获得先进技术产品进口贴息38.55万元。
(3)广州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经营贡献奖: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穗埔商务规字〔2022〕5号)文件,高盛生物获得经营贡献奖42万元。
(4)广西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二批直接融资奖补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直接融资奖补资金的函》(桂财金函〔2022〕43号)文件,公司获得广西区政府再融资奖补资金34.05万元。
(5)稳岗补贴、留工补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各公司取得的稳岗补贴、留工培训补助。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海医药 | 北海市 | 北海市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钦州医药 | 钦州市 | 钦州市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高盛生物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农药公司 | 北海市 | 北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香雅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文化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文化艺术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创业投资业务 | 27.03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
流动资产 | 4,175,275.33 | 30,685,099.90 |
非流动资产 | 386,899,624.55 | 312,215,898.19 |
资产合计 | 391,074,899.88 | 342,900,998.09 |
流动负债 | 53,573.66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53,573.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91,074,899.88 | 342,847,424.4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5,695,843.21 | 92,661,403.4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5,695,843.21 | 92,661,403.4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48,227,475.45 | -5,251,471.0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368,191.69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121,539.24 | 1,686,391.1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35,148.09 | 316,456.7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35,148.09 | 316,456.79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七5、七6、七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6.60%(2021年12月31日:34.8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8,466,847.36 | 8,466,847.36 | 8,466,847.36 | ||
应付账款 | 59,000,022.68 | 59,000,022.68 | 59,000,022.68 | ||
其他应付款 | 32,905,252.81 | 32,905,252.81 | 32,905,252.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69,642.38 | 1,835,696.47 | 1,835,696.47 | ||
租赁负债 | 2,852,957.49 | 3,229,938.91 | 2,186,038.91 | 1,043,900.00 | |
小 计 | 114,894,722.72 | 115,437,758.23 | 112,207,819.32 | 2,186,038.91 | 1,043,9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10,333,099.33 | 10,333,099.33 | 10,333,099.33 | ||
应付账款 | 49,639,558.59 | 49,639,558.59 | 49,639,558.59 | ||
其他应付款 | 32,107,427.59 | 32,107,427.59 | 32,107,427.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91,301.48 | 3,075,386.11 | 3,075,386.11 | ||
租赁负债 | 2,565,971.74 | 2,944,414.05 | 1,584,414.05 | 1,360,000.00 | |
小 计 | 98,537,358.73 | 99,099,885.67 | 96,155,471.62 | 1,584,414.05 | 1,360,000.00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900,000.00 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2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599,094.57 | 33,599,094.5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599,094.57 | 33,599,094.57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3,599,094.57 | 33,599,094.57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2,189,995.34 | 32,189,995.3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5,789,089.91 | 65,789,089.9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持有的应收账款,采用考虑信用风险后的账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 因被投资企业北海银湾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以公司按预计可回收金额0.00元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 因被投资企业上海英莱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以最近一期的净资产进行计量;因被投资企业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正法影业有限公司及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汉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北海国发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宁市翠都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良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北京智慧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信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深圳时空佳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深圳呈乾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湖南元合明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DNA检测试剂盒及DNA测序服务 | 6,197,599.38 | 9,900,000.00 | 否 | 2,696,757.4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53,055.96 | 39,426.6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6.98 | 381.5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340,815.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共计22,085,064.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医药流通业务、医药制造业务、DNA鉴定及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医药流通 | 医药制造 |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9,128.41 | 6,201.80 | 18,189.96 | 2,465.56 | -261.22 | 45,724.51 |
主营业务成本 | 16,429.12 | 3,885.97 | 10,824.20 | 1,795.16 | -128.09 | 32,806.36 |
资产总额 | 22,420.02 | 10,540.96 | 24,391.15 | 90,406.46 | -33,544.10 | 114,214.49 |
负债总额 | 17,705.63 | 10,319.26 | 6,578.19 | 3,154.50 | -19,541.04 | 18,216.5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
①公司作为承租方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财务报告第十节、五、28使用权资产之说明;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告第十节、五、42租赁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466,848.69 | 836,763.89 |
合 计 | 466,848.69 | 836,763.89 |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06,687.89 | 258,653.58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815,518.28 | 3,305,895.52 |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财务报告第十节、十之说明。
②公司作为租赁方:经营租赁
租赁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2,302,300.29 | 2,543,132.26 |
经营租赁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固定资产 | 704,185.60 | 14,245,880.53 |
投资性房地产 | 40,717,973.68 | 48,415,600.42 |
小 计 | 41,422,159.28 | 62,661,480.95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1年以内 | 2,408,517.00 | 2,632,600.00 |
1-2年 | 2,347,800.00 | 2,347,800.00 |
2-3年 | 2,506,356.00 | 2,351,580.00 |
3-4年 | 2,430,756.00 | 2,430,756.00 |
4-5年 | 2,404,296.00 | 2,404,296.00 |
5年以后 | 15,975,792.00 | 18,380,088.00 |
合 计 | 28,073,517.00 | 30,547,120.00 |
(2)最终控制人朱蓉娟及彭韬所持公司股份状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最终控制人朱蓉娟及彭韬所持公司股份状态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质押、冻结数量/持股数量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朱蓉娟 | 90,400,542.00 | 17.25 | 质押 | 69,600,000.00 | 76.99% |
冻结 | 18,694,885.00 | 20.68% | |||
小 计 | 90,400,542.00 | 17.25 | 88,294,885.00 | 97.67% | |
彭韬 | 17,272,700.00 | 3.30 | 质押 | 13,800,000.00 | 79.89% |
冻结 | 3,472,700.00 | 20.11% | |||
小 计 | 17,272,700.00 | 3.30 | 17,272,700.00 | 100.00% | |
合 计 | 107,673,242.00 | 20.55 | 105,567,585.00 | 98.04%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368,691.94 |
1年以内小计 | 14,368,691.94 |
1至2年 | 786,979.60 |
2至3年 | 297,656.66 |
3至4年 | 14,943.25 |
4至5年 | 17,133.00 |
5年以上 | 53,789,125.20 |
合计 | 69,274,529.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528,384.53 | 26.75 | 18,528,384.53 | 100.00 | 18,528,384.53 | 28.02 | 18,528,384.53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528,384.53 | 26.75 | 18,528,384.53 | 100.00 | 18,528,384.53 | 28.02 | 18,528,384.5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746,145.12 | 73.25 | 36,102,711.32 | 71.14 | 14,643,433.80 | 47,608,918.73 | 71.98 | 36,816,697.23 | 77.33 | 10,792,221.5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9,960,187.69 | 72.12 | 36,102,711.32 | 72.26 | 13,857,476.37 | 47,561,298.73 | 71.91 | 36,816,697.23 | 77.41 | 10,744,601.50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785,957.43 | 1.13 | 785,957.43 | 47,620.00 | 0.07 | 47,620.00 | ||||
合计 | 69,274,529.65 | / | 54,631,095.85 | / | 14,643,433.80 | 66,137,303.26 | / | 55,345,081.76 | / | 10,792,221.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西防城港市兴泰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4,054,469.86 | 4,054,469.86 | 100.00 | 预计逾期货款收回的信用风险高 |
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 1,970,999.24 | 1,970,999.24 | 100.00 | |
其他客户 | 12,502,915.43 | 12,502,915.43 | 100.00 | |
合计 | 18,528,384.53 | 18,528,384.53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582,734.51 | 679,136.73 | 5.00 |
1-2年 | 786,979.60 | 78,697.96 | 10.00 |
2-3年 | 297,656.66 | 59,531.33 | 20.00 |
3-4年 | 14,943.25 | 7,471.63 | 50.00 |
4-5年 | 17,133.00 | 17,133.00 | 100.00 |
5年以上 | 35,260,740.67 | 35,260,740.67 | 100.00 |
合计 | 49,960,187.69 | 36,102,711.32 | 72.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785,957.43 | |||
合计 | 785,957.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528,384.53 | 18,528,384.5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816,697.23 | 239,300.55 | 953,286.46 | 36,102,711.32 | ||
合计 | 55,345,081.76 | 239,300.55 | 953,286.46 | 54,631,095.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53,286.4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一批历史遗留款项 | 货款 | 953,286.46 | 5年以上,无法收回 | 内部审批 | 否 |
合计 | / | 953,286.46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核销一批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国发制药厂的历史遗留款项,因部分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西防城港市兴泰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4,054,469.86 | 5.85 | 4,054,469.86 |
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 1,970,999.24 | 2.85 | 1,970,999.24 |
宁波市中城医药有限公司 | 1,808,192.00 | 2.61 | 1,808,192.00 |
北海市珍珠有限责任公司南珠宫 | 1,465,562.93 | 2.12 | 1,465,562.93 |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34,082.80 | 1.64 | 56,704.14 |
合计 | 10,433,306.83 | 15.07 | 9,355,928.1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8,379,615.71 | 101,655,956.13 |
合计 | 98,379,615.71 | 101,655,956.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534,993.19 |
1年以内小计 | 21,534,993.19 |
1至2年 | 15,699,528.63 |
2至3年 | 19,267,467.37 |
3至4年 | 36,931,418.90 |
4至5年 | 4,965,318.98 |
5年以上 | 34,647,242.69 |
合计 | 133,045,969.7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5,000.00 | |
历史遗留款项 | 10,168,806.91 | 10,168,806.91 |
内部往来(合并范围内) | 121,322,285.88 | 124,667,658.38 |
其他 | 1,509,876.97 | 1,494,942.66 |
合计 | 133,045,969.76 | 136,331,407.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2,420.16 | 3,788.97 | 34,659,242.69 | 34,675,451.82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00.00 | 3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00.00 | 1,0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91.20 | -2,488.97 | -11,000.00 | -9,097.7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6,511.36 | 600.00 | 34,649,242.69 | 34,666,354.0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168,806.91 | 10,168,806.9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506,644.91 | -9,097.77 | 24,497,547.14 | |||
合计 | 34,675,451.82 | -9,097.77 | 34,666,354.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钦州医药 | 内部往来 | 4,754,046.27 | 1年以内 | 3.57 | |
钦州医药 | 内部往来 | 9,107,531.61 | 1-2年 | 6.85 | |
钦州医药 | 内部往来 | 15,658,143.27 | 2-3年 | 11.77 | |
钦州医药 | 内部往来 | 36,312,121.85 | 3-4年 | 27.29 | |
钦州医药 | 内部往来 | 4,965,318.98 | 4-5年 | 3.73 | |
北海世尊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 | 18,448,834.91 | 5年以上 | 13.87 | 18,448,834.91 |
北海医药 | 内部往来 | 6,046,371.99 | 1年以内 | 4.54 | |
北海医药 | 内部往来 | 6,585,997.02 | 1-2年 | 4.95 |
北海医药 | 内部往来 | 3,599,324.10 | 2-3年 | 2.71 | |
北海医药 | 内部往来 | 619,297.05 | 3-4年 | 0.47 | |
农药公司 | 内部往来 | 4,820,951.08 | 5年以上 | 3.62 | 4,820,951.08 |
深圳公司 | 内部往来 | 789,660.09 | 1年以内 | 0.59 | |
深圳公司 | 内部往来 | 9,614,687.66 | 1-2年 | 7.23 | |
合计 | / | 121,322,285.88 | / | 91.19 | 23,269,785.9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43,166,929.28 | 54,776,104.25 | 488,390,825.03 | 543,166,929.28 | 54,776,104.25 | 488,390,825.03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04,646,558.98 | 104,646,558.98 | 91,612,119.19 | 91,612,119.19 | ||
合计 | 647,813,488.26 | 54,776,104.25 | 593,037,384.01 | 634,779,048.47 | 54,776,104.25 | 580,002,944.2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农药公司 | 54,776,104.25 | |||||
北海医药 | 24,962,008.31 | 24,962,008.31 | ||||
钦州医药 | 12,664,129.86 | 12,664,129.86 | ||||
北京文化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深圳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北京香雅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高盛生物 | 355,764,686.86 | 355,764,686.86 | ||||
合计 | 488,390,825.03 | 488,390,825.03 | 54,776,104.2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91,612,119.19 | 13,034,439.79 | 104,646,558.98 | ||||||||
小计 | 91,612,119.19 | 13,034,439.79 | 104,646,558.98 | ||||||||
合计 | 91,612,119.19 | 13,034,439.79 | 104,646,558.98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5,063,204.84 | 34,221,201.49 | 37,114,389.70 | 21,972,589.54 |
其他业务 | 2,892,532.74 | 3,359,398.02 | 2,972,095.17 | 3,672,060.82 |
合计 | 57,955,737.58 | 37,580,599.51 | 40,086,484.87 | 25,644,650.3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国发制药厂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医药制造 | 55,146,755.28 | 55,146,755.2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55,146,755.28 | 55,146,755.2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5,146,755.28 | 55,146,755.28 |
合计 | 55,146,755.28 | 55,146,755.2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34,439.79 | -1,419,315.0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收到子公司分红 | 8,000,000.00 | |
合计 | 13,034,439.79 | 6,580,684.92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780.4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0,219.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2,028.4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543.3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8,886.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1,127.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7,310.34 | |
合计 | 1,787,875.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3 | 0.07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4 | 0.06 | 0.0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潘利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