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资 料
召开时间
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目 录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八、《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15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6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7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8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3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4
附件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4
附件2:《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
附件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3
附件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0
附件5:《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 45附件6:《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 5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发言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孵化园D1栋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兆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年4月26日至 2023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14.01 | 《关于选举丁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4.02 | 《关于选举高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4.03 | 《关于选举马莉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4.04 | 《关于选举岳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4.05 | 《关于选举吴颖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4.06 | 《关于选举杨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15.01 | 《关于选举龙永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5.02 | 《关于选举梁昕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16.01 | 《关于选举王曙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6.02 | 《关于选举张长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2022年实际运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文末附件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文末附件2《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组织编写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详见文末附件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独立董事编制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文末附件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8,990,617.28元,公司2022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6,516,589.68元。公司拟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546,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360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八、《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药业”)。全资子公司泽宇药业的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事宜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合并基准日、签署协议文本、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办理相关资产权利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泽宇药业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同时,公司将以设立分公司的形式承继泽宇药业的全部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4、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外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及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www.sse.com.cn)《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兆先生、高岚先生、马莉娜女士、岳亮先生、杨潇先生、吴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文末附件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六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丁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高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马莉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岳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杨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关于选举吴颖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龙永强先生、梁昕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文末附件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2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龙永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梁昕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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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曙光先生、张长江显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议案附件6。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2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王曙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张长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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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全体董事恪守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推动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各项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回顾2022年,公司获得多项奖项与荣誉,首次入选“2022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榜单”,获评“2022年度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连续两年入选“四川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能力100强”榜,并首次斩获“四川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最具潜力20强企业”;凭借“抗肿瘤创新药引才引智基地”获“四川省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平台”表彰;在人才资源和企业管理等综合方面,荣获“四川省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并以“汇宇欧盟标准抗肿瘤注射剂新产品”入选工作站优秀成果;以“以患者为中心、高标准、全周期的卓越质量管理”上榜“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和“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被授予“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9,326.79万元,同比下降18.12%,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其他产品如奥沙利铂注射液等销售收入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07.85万元,同比下降44.14%,主要是受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而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是35,619.37万元,同比增长43.50%,其原因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和研发项目数量增加,研发人员总数和整体薪酬有所增长;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7,659.76万元,同比增长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1,816.22万元,同比增长4.49%。
二、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切实确保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5项议案,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各次股东大会决议,切实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审议事项 |
1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27日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30项议案,历次董事会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均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越权行使股东大会授权权限的行为,也未出现越权干预监事会运作和经营管理层的行为。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审议事项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 2022年1月11日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 2022年2月14日 | 《关于子公司泽宇药业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 2022年4月6日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2022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 2022年8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
6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2022年10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及决策参考。
(四)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丁兆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高岚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周琳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林珍(离任) | 否 | 3 | 0 | 3 | 0 | 0 | 否 | 1 |
吴颖 | 否 | 3 | 0 | 3 | 0 | 0 | 否 | 1 |
岳亮 | 否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杨潇 | 否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王如伟 | 是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龙永强 | 是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梁昕昕 | 是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履职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合规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有用性。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为了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带领下,协调与监管机构、股东、媒体等方面的信息沟通,开展各项投资者交流活动,树立了透明、规范、健康的公司形象。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进一步提升董监高人员的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合法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以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公
司董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将全面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夯实主业的基础上谋求创新,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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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2:《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秉承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的审议及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议和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通过事项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月11日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6日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2022年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
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内容真实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勤勉尽责,未发现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和格式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编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依法履行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五)内部控制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及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的泄露,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泄露、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切实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同时,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继续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充分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督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证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
经审计,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27,650.98万元;总负债55,843.55万元,净资产371,807.43万元;资产负债率13.06%。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326.79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9.06万元。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0.5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5%。研发费用35,619.3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85%。
项目 | 期末/本年度 | 期初/上年度 |
总资产总额(万元) | 427,650.98 | 412,950.50 |
总负债总额(万元) | 55,843.55 | 57,100.82 |
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 | 371,807.43 | 355,849.69 |
资产负债率 | 13.06% | 13.83% |
营业收入(万元) | 149,326.79 | 182,373.31 |
研发费用(万元) | 35,619.37 | 24,821.22 |
利润总额(万元) | 23,839.15 | 47,769.97 |
净利润(万元) | 24,899.06 | 44,585.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4,899.06 | 44,585.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1.20 |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5% | 32.59%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5% | 29.9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3.85% | 13.61% |
二、公司2022年末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27,65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7,320.64万元,占比67.19%;非流动资产140,330.34万元,占比32.81%。
项目 | 资产金额 | 占资产比重 | ||||
期末(万元) | 期初(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期末 | 期初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7,320.64 | 323,345.48 | -36,024.84 | -11.14% | 67.19% | 78.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0,330.34 | 89,605.03 | 50,725.31 | 56.61% | 32.81% | 21.70% |
资产总计 | 427,650.98 | 412,950.50 | 14,700.48 | 3.56% | 100.00% | 100.00% |
公司负债总额55,843.5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2,639.36万元,占比94.26%;非流动负债3,204.19万元,占比5.74%。
项目 | 负债金额 | 占负债比重 | ||||
期末(万元) | 期初(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期末 | 期初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639.36 | 49,290.86 | 3,348.50 | 6.79% | 94.26% | 86.3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04.19 | 7,809.96 | -4,605.77 | -58.97% | 5.74% | 13.68% |
负债合计 | 55,843.55 | 57,100.82 | -1,257.27 | -2.20% | 100.00% | 100.00% |
公司所有者权益371,807.4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1,807.43万元,占比100.00%
项目 | 权益金额 | 占权益比重 | ||||
期末(万元) | 期初(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期末 | 期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71,807.43 | 355,849.69 | 15,957.74 | 4.48% | 100.00% | 1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1,807.43 | 355,849.69 | 15,957.74 | 4.48% | 100.00% | 100.00% |
(一)资产状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27,650.98万元,较期初增加14,700.51万元,增幅3.56%。主要项目及变动如下:
1、货币资金120,584.85万元,较期初减少10,003.09万元,降幅7.6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137,590.52万元,较期初减少28,625.07万元,降幅17.2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3、应收账款4,283.28万元,较期初增加3,096.42万元,增幅260.89%,主要系报告期客户信用额度增加所致;
4、预付账项1,707.12万元,较期初减少2,837.21万元,降幅62.43%,主要报告原材料到货所致;
5、其他应收款891.75万元,较期初减少137.73万元,降幅13.38%,主要系报告期收回欠款以及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存货16,598.18万元,较期初减少1,288.54万元,降幅7.20%,主要系报告期销量增长,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减少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5,664.95万元,较期初增加3,770.40万元,增幅199.01%,主要系报告期末增值税留底税额增加、预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5,488.9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确认南方制药投资收益所致;
9、固定资产41,790.99万元,较期初增加11,859.13万元,增幅39.62%,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研发设备、新增生产线建设所致;
10、在建工程69,581.48万元,较期初增加33,016.59万元,增幅90.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欧盟二期及创新药物研究院等募投项目建设工程增加;
11、使用权资产956.97万元,较期初增加205.92万元,增幅27.42%,系报告期租赁资产所致;
12、无形资产6,351.42万元,较期初减少49.38万元,降幅0.77%,主要系报告期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2,962.88万元,较期初增加1,907.71万元,增幅180.8%,系报告期公司政府补助递延收益、以及计提资产减值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资8,594.31万元,较期初减少876.51万元,降幅9.25%,主要系报告期工程设备到货增加所致。
项目 | 资产金额 | 占资产比重 | ||||
期末(万元) | 期初(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期末 | 期初 | |
货币资金 | 120,584.85 | 130,587.94 | -10,003.09 | -7.66% | 28.20% | 31.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7,590.52 | 166,215.59 | -28,625.07 | -17.22% | 32.17% | 40.25% |
应收账款 | 4,283.28 | 1,186.86 | 3,096.42 | 260.89% | 1.00% | 0.29% |
预付款项 | 1,707.12 | 4,544.33 | -2,837.21 | -62.43% | 0.40% | 1.10% |
其他应收款 | 891.75 | 1,029.48 | -137.73 | -13.38% | 0.21% | 0.25% |
存货 | 16,598.18 | 17,886.72 | -1,288.54 | -7.20% | 3.88% | 4.33% |
其他流动资产 | 5,664.95 | 1,894.55 | 3,770.40 | 199.01% | 1.32% | 0.46% |
长期股权投资 | 5,488.98 | 5,430.43 | 58.55 | 1.08% | 1.28% | 1.3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442.20 | - | 4,442.20 | 1.04% | 0.00% | |
固定资产 | 41,790.99 | 29,931.86 | 11,859.13 | 39.62% | 9.77% | 7.25% |
在建工程 | 69,581.48 | 36,564.89 | 33,016.59 | 90.30% | 16.27% | 8.85% |
使用权资产 | 956.97 | 751.05 | 205.92 | 27.42% | 0.22% | 0.18% |
无形资产 | 6,351.42 | 6,400.80 | -49.38 | -0.77% | 1.49% | 1.55% |
长期待摊费用 | 161.12 | - | 161.12 | 0.04%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62.88 | 1,055.17 | 1,907.71 | 180.80% | 0.69% | 0.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594.31 | 9,470.82 | -876.51 | -9.25% | 2.01% | 2.29% |
资产总计 | 427,651.00 | 412,950.49 | 14,700.51 | 3.56% | 100.00% | 100.00% |
(二)负债状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55,843.56万元,较期初减少1,257.26万元,降幅2.02%。主要项目及变动如下:
1、短期借款4,503.85万元,较期初增加3,137.4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9,552.19万元,较期初增加3,627.57万元,增幅61.23%;主要系报告期销量增加,原料、资产采购业务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3、合同负债3,686.94万元,较期初增加122.02万元,增幅3.42%;主要系报告期客户预收合同款项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4,641.18万元,较期初增加574.60万元,增幅14.13%;主要报告期公司人员增加,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5、应交税费273.25万元,较期初减少1,308.81万元,降幅82.73%;主要系企业研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6、其他应付款29,329.72万元,较期初减少2,992.09万元,降幅9.26%;主要系报告期学术推广活动减少相应费用下降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2.91万元,较期初增加237.31万元,增幅
77.65%, 主要系本期重分类一年以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109.33万元,较期初减少49.53万元,降幅31.18 %;主要系报告期待转销项税减少;
9、租赁负债461.95万元,较期初增加134.38万元,增幅41.02% 主要系报告期租赁资产增加所致;
10、递延收益2,215.41万元,较期初减少205.15万元,降幅8.48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526.83万元;比期初增加466.83万元,增幅778.05%,主要系报告期第四季度购买资产税前加计扣除的税会差异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0万元,较期初减少5,001.83万元,降幅100%,主要系报告期归还农发基金本金及利息所致。
项目 | 负债金额 | 占负债比重 | ||||
期末(万元) | 期初(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期末 | 期初 | |
短期借款 | 4,503.85 | 1,366.41 | 3,137.44 | 229.61% | 8.07% | 2.39% |
应付账款 | 9,552.19 | 5,924.62 | 3,627.57 | 61.23% | 17.11% | 10.38% |
合同负债 | 3,686.94 | 3,564.92 | 122.02 | 3.42% | 6.60% | 6.24% |
应付职工薪酬 | 4,641.18 | 4,066.58 | 574.60 | 14.13% | 8.31% | 7.12% |
应交税费 | 273.25 | 1,582.06 | -1,308.81 | -82.73% | 0.49% | 2.77% |
其他应付款 | 29,329.72 | 32,321.81 | -2,992.09 | -9.26% | 52.52% | 56.6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2.91 | 305.60 | 237.31 | 77.65% | 0.97% | 0.54% |
其他流动负债 | 109.33 | 158.86 | -49.53 | -31.18% | 0.20% | 0.28% |
租赁负债 | 461.95 | 327.57 | 134.38 | 41.02% | 0.83% | 0.57% |
递延收益 | 2,215.41 | 2,420.56 | -205.15 | -8.48% | 3.97% | 4.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6.83 | 60.00 | 466.83 | 778.05% | 0.94% | 0.1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5,001.83 | -5,001.83 | -100.00% | 0.00% | 8.76% |
负债合计 | 55,843.56 | 57,100.82 | -1,257.26 | -2.20% | 100.00% | 100.00% |
(三)所有者权益状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371,807.43万元,较期初增加15,957.75万元,增长4.49%。主要项目及变动如下:
1、实收资本42,360.00万元,较期初没有变化;
2、资本公积247,355.14万元,较期初增加18.99万元,增幅0.01%;
3、其他综合收益-962.87万元,较期初减少22.34万元;降幅2.38%,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4、盈余公积10,065.51万元,较期初增加2,627.35万元,增幅35.32%;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5、未分配利润72,989.65万元 ,较期初增加13,333.75万元,增幅22.35%;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项目 | 权益金额 | 占权益比重 | ||||
期末(万元) | 期初(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期末 | 期初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2,360.00 | 42,360.00 | - | 0.00% | 11.39% | 11.90% |
资本公积 | 247,355.14 | 247,336.15 | 18.99 | 0.01% | 66.53% | 69.51% |
其他综合收益 | -962.87 | -940.53 | -22.34 | 2.38% | -0.26% | -0.26% |
盈余公积 | 10,065.51 | 7,438.16 | 2,627.35 | 35.32% | 2.71% | 2.09% |
未分配利润 | 72,989.65 | 59,655.90 | 13,333.75 | 22.35% | 19.63% | 16.7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1,807.43 | 355,849.68 | 15,957.75 | 4.48% | 100.00% | 100.00% |
三、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
(一)营业收入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326.79万元,比上年度营业收入182,373.31万元,减少33,046.52万元,降幅18.12%;
(二)营业成本及费用
1、营业成本17,618.19万元,比上年度15,729.86万元,增长1,888.33万元,增幅12.00%;
2、税金及附加801.14万元,比上年度957.44万元,减少156.30万元,降幅
16.32%;
3、销售费用73,905.45万元,比上年度90,075.53万元,减少16,170.08万元,降幅17.95%;
4、管理费用7,176.89万元,比上年度7,156.45万元,增长20.44万元,增幅
0.29%;
5、研发费用35,619.37万元,比上年度24,821.22万元,增长10,798.15万元,
增幅43.5%;
6、财务费用-4,689.86万元,比上年度-495.55万元,下降4,194.31万元,降幅846.39%;
7、其他收益1,290.39万元,比上年度2,528.69万元,下降1,238.30万元,降幅48.97%;
8、投资收益4,289.38万元,比上年度1,284.50万元,增长3,004.88万元,增幅234.62%;
(三)利润总额
202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3,839.15万元,比上年度 47,769.97 万元,减少23,930.82万元,降幅50.10%;
(四)净利润
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4,899.06万元,比上年度44,585.86万元,减少19,686.80万元,降幅44.15%。
项目 | 利润表 | 占收入比重 | ||||
本年度(万元) | 上年度(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49,326.79 | 182,373.31 | -33,046.52 | -18.12% | 100.00% | 100.00% |
二、营业成本 | 17,618.19 | 15,729.86 | 1,888.33 | 12.00% | 11.80% | 8.63% |
税金及附加 | 801.14 | 957.44 | -156.30 | -16.32% | 0.54% | 0.52% |
销售费用 | 73,905.45 | 90,075.53 | -16,170.08 | -17.95% | 49.49% | 49.39% |
管理费用 | 7,176.89 | 7,156.45 | 20.44 | 0.29% | 4.81% | 3.92% |
研发费用 | 35,619.37 | 24,821.22 | 10,798.15 | 43.50% | 23.85% | 13.61% |
财务费用 | -4,689.86 | -495.55 | -4,194.31 | 846.39% | -3.14% | -0.27% |
加:其他收益 | 1,290.39 | 2,528.69 | -1,238.30 | -48.97% | 0.86% | 1.39% |
投资收益 | 4,289.38 | 1,284.50 | 3,004.88 | 233.93% | 2.87% | 0.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7.09 | 101.59 | 45.50 | 0.10% | 0.0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32.72 | 615.59 | -382.87 | 0.16% | 0.34% | |
信用减值损失 | -769.94 | -392.54 | -377.40 | 96.14% | -0.52% | -0.22% |
资产减值损失 | -393.34 | -289.20 | -104.14 | 36.01% | -0.26% | -0.16% |
资产处置收益 | - | 0.13 | -0.13 | 0.00% | 0.00% | |
三、营业利润 | 23,544.84 | 47,875.54 | -24,330.70 | -50.82% | 15.77% | 26.25% |
加:营业外收入 | 372.27 | 9.51 | 362.76 | 3814.51% | 0.25% | 0.01% |
减:营业外支出 | 77.96 | 115.08 | -37.12 | -32.26% | 0.05% | 0.06% |
四、利润总额 | 23,839.15 | 47,769.97 | -23,930.82 | -50.10% | 15.96% | 26.19% |
减:所得税费用 | -1,059.91 | 3,184.11 | -4,244.02 | -133.29% | -0.71% | 1.75% |
五、净利润 | 24,899.06 | 44,585.86 | -19,686.80 | -44.15% | 16.67% | 24.45% |
四、 公司2022年度现金流量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64,658.2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45,252.2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19,406.0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25,230.30万元,降幅为56.52%;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2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525,857.8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43,961.3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8,103.4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净流出169,108.80万元;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2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5,744.7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5,743.7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9,999.0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净流入244,723.85万元;
(四)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8,712.50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0,584.48万元。
项目 | 现金流量表 | |||
本年度(万元) | 上年度(万元) | 增长(万元) | 比例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658.29 | 206,609.04 | -41,950.75 | -20.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252.25 | 161,972.70 | -16,720.45 | -10.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06.03 | 44,636.33 | -25,230.30 | -56.5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5,857.88 | 430,143.14 | 95,714.74 | 22.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3,961.32 | 617,355.36 | -73,394.04 | -11.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03.43 | -187,212.23 | 169,108.80 | -90.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4.72 | 238,941.11 | -233,196.39 | -97.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43.72 | 4,216.27 | 11,527.45 | 273.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99.01 | 234,724.84 | -244,723.85 | -104.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 -16.10 | -4.20 | -11.90 | 283.3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12.50 | 92,144.75 | -100,857.25 | -109.4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296.98 | 37,152.23 | 92,144.75 | 248.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584.48 | 129,296.98 | -8,712.50 | -6.74%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龙永
强、王如伟、梁昕昕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及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无。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的独立董事王如伟、龙永强、梁昕昕,三人分别在医药行业领域、财务审计领域、金融投资领域均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能力,也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具体情况如下:
王如伟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泰珑投资合伙人、中国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日本国立岛根大学医学博士。1989年9月至2002年2月任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2002年2月至2020年6月历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董事、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任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杭州睿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任杭州康柏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杭州贝罗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任浙江康恩贝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淄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广州海博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龙永强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攀枝花市商业储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9年2月至2000年1月任四川蜀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0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3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任四川中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任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至今任四川博信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梁昕昕女士:1983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SKEMA商业学校国际商务专业硕士。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民生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疗事业部投资副总监;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美世纪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东方博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瓴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建议,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股东大 会次数 | |
龙永强 | 6 | 6 | 0 | 0 | 2 |
王如伟 | 6 | 6 | 0 | 0 | 2 |
梁昕昕 | 6 | 6 | 0 | 0 | 2 |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历及专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0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进度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此过程中,公司及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市场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未发现有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五)高管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发放标准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实际领取的报酬与决议批准的内容一致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423,6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379,6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核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积极参加交易所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如伟、龙永强、梁昕昕
2023 年4月26日
附件5:《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
历》
丁兆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英国剑桥大学药理学博士,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药物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丁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持股比例26.93%;丁兆先生持有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75.043%的出资额,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038,719股,持股比例为2.61%;丁兆先生持有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80.586%的出资额,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7,359,146股,持股比例为1.74%。丁兆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高岚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12月至2002年8月历任四川省苍溪县百货公司保管员、会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任郑州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协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零售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湖南乐语飞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监;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四川乐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4月历任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四川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高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岚先生在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汇宇制药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比例为1.06%,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汇宇制药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69,311股,持股比例为0.37%。高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马莉娜女士: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医科大学医学信息专业,香港大学SPACE商学院,MBA-FMPM研究生。2001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总经办经理;2009 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马莉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莉娜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莉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岳亮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至2006年12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信贷员、大客户经理、主任; 2007年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四川汇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四川脊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岳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岳亮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吴颖女士,女,197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高中。2011年6月至今任杭州又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福州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5月任永泰县月洲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福建省月洲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福州景昕源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2月至今任福州美鑫捷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颖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吴颖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潇先生: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国际关系学学士。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交易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任China Huashi group reprensentacaoem Angola Limited投资部副总监;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成都乾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成都银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潇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晓鹏女士、黄乾益先生分别为母子关系、表兄弟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龙永强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攀枝花市商业储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9年2月至2000年1月任四川蜀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0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3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任四川中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任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至今任四川博信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龙永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龙永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永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梁昕昕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SKEMA商业学校国际商务专业硕士。2008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 China hospitals, Inc投资助理、投资主管;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民生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疗事业部投资副总监;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美世纪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东方博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瓴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梁昕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昕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6:《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王曙光先生: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任河南省商丘市药品检验所化验员、药品监督管理员;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硕士生导师;2010年1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翔基地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主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凡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竺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曙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曙光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曙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张长江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本科,曾任包商银行成都分行银行部、包商银行公司金融事业部(成都分部)的高级客户经理、部门主管、部门总经理;曾任徽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风险合规部、分行办公室的市场部经理、风险合规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等。2022年3月至今任四川汇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长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张长江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长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