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是一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程华 | 周昆 | 韩灵丽 |
2023年4月14日